佛山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佛山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佛山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小微企业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是稳定国家经济和保障民生的重要载体。一般来说小微企业都是小规模纳税人。你知道小规模纳税人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吗?下面和佛山立华星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提高

新规将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原先的30万元,扩大到50万元。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2017年起三年内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升级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从最初3万元、6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2017年起,更是在2017-2019年间,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非居民企业不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新规规定来源于我国所得负有我国纳税义务的非居民企业,不适用该条规定的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四、核定征收纳税人也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只要不是从事国

家限制和禁止的行业,且资产总额、从业人数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认

定标准,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即可依法享受小型微

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五、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是即时享受的税收优惠

新规规定,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或者核定征

收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税不超过50万元的,可以在预缴申报

的同时享受减半征税政策。年度汇算清缴(或预缴申报时),企业

出现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情形的,应当按非小型微利企业预缴

企业所得税。

六、小型微利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叠加享受加计扣除和减半征

收的双重优惠

新规规定,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定期减免税

和减低税率类的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

项税收优惠,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小型微利企

业如果同时满足相关文件规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标准的,其年

度“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

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

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后,再对照执行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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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大部制改革运行成效跟踪调查◆中国“最大胆”的“党政大部制”改革。随后,2010年11月25日,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广顺德经验在全省部分县(市、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在深圳、珠海、东莞、中山以外的所有地级以上市共25个县(市、区)参照佛山市顺德区经验全面铺开地方大部制改革。可以说,广东省是地方大部制改革推行得最早和最广泛的地区之一,而佛山市顺德区的大部制改革又是广东省地方大部制改革的主要模式,并且也是建立“大部门”力度最大的地方。鉴于此,本研究追踪调查佛山市顺德区大部制改革推行后两年半的运行情况,以一窥地方大部制改革的成效和面对的困境。 一、研究的缘起 在政府运作过程中,需要在不同部门之间进行合理的职能划分,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三定”方案,确定各个部门的机构、职能和编制设置,在此基础之上,各个部门各司其责,协同合作,共同履行所承担的公共职责,使用公共权力,维护公共利益。然而,在这个过程中,确保各个部门之间同心协作,不相互推诿、扯皮、卸责和争利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 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就指出,“政府部门管理体制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部门职权利益化的倾向,造成一些部门、地区、行业之间的分割,加剧了部门、行业和地区的保护主义”。改革开放之前“块块”之间的关系就已经是历次行政改革需要处理的重要问题;市场经济转型和政府职能转变使得部门利益问题出现了新的发展,各部门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所获得的利益是不平衡的。社会经济的发展就是一个部门利益结构平衡不断被打破的过程,也是部门之间争取部门利益的过程。对于这种情况,一些西方学者曾经用“碎片化权威主义”(Fragmental Authoritarianism)的概念来形容。所谓“碎片化权威主义”包含了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方面,随着官僚体制层级的完善和扩张,各部门的功

新版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

附件1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公章):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税款所属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一、计税依据 项 目 栏次 本期数 本年累计 应税货物及劳务 应税 服务 应税货物及劳务 应税 服务 (一)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 1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不含税销售额 2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 税销售额 3 (二)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 含税销售额 4(4≥5) —— —— 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 税销售额 5 —— —— (三)免税销售额 6=7+8+9 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7 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8 其他免税销售额 9 (四)出口免税销售额 10(10≥11) 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 额 11 二、税款计算 本期应纳税额 12 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13 本期免税额 14 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额 15 未达起征点免税额 16 应纳税额合计 17=12-13 本期预缴税额 18 —— —— 本期应补(退)税额 19=17-18 —— —— 纳税人或代理人声明: 本纳税申报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填报的,我确定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如纳税人填报,由纳税人填写以下各栏: 办税人员: 财务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如委托代理人填报,由代理人填写以下各栏: 代理人名称(公章) :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 接收人: 接收日期: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 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纳税人名称(公章):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应税服务扣除额计算 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本期扣除额期末余额 1 2 3(3≤1+2之和,且3≤5)4=1+2-3 应税服务计税销售额计算 全部含税收入本期扣除额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 5 6=3 7=5- 6 8=7÷1.03

小规模纳税人中自产自销的免税农产品怎么缴税

小规模纳税人中自产自销的免税农产品怎么缴税 按照税法规定对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劳务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予以免征。增值税的免税,只是免征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劳务在本环节的应纳税额,对其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不予退税(抵扣),这样享受免税照顾的货物或劳务仍然负担部分税款。兔征增值税的主要项目有:(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这里所称的农业,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业产品,是指初级农业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8)残疾人员个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 应税产品与免税产品分别记帐,免税应分为内销还是外销,会计分录为: 是内销的免税产品: 借:应收帐款 贷:产品销售收入—免税货物 是外销的免税产品: 借:应收外汇帐款 贷:产品销售收入—出口货物 对于免税产品在申报时,应凭免税证明或资料,填写在增值税申报表的第8栏,如果是外销免税的应填写在第9栏。 对于免税产品提税有好几种的情况,正常免税不提税金,如有违规操作计提税金:例,出口的免税货物有逾期申报或不申报免税的,就要提税。 在申报表内的销项税金栏目中,含有这部分,但根据表中的逻辑关系,不计算征税。所以,只要你填写的栏目对路,就不会出现征税的。请按相关的规定,去申报办理吧,以上我讲到了,免税要有证据的,要出具证明或凭证来证明是免税产品,如,小规模出口企业出口实行免税政策,它需要退税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来申报免税。不知你看明白了吗。有问题我们多探讨。 所得税有没有相关减免税政策,增值税是先申报再退,还是直接免缴

简述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

简述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 ①使用发票不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货物与一般纳税人相同,可以收普通发票也能收增值税专用发票,二者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帐务处理不同.一般纳税人按价款部分入成本,税款部分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帐户;小规模纳税人则按全额进入成本. ②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同。一般纳税人按"抵扣制"计算税金,即按销项减进项后的余额交税.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除于(1+适用税率)后的金额再乘税率计算应交税金,工业6%,商业4%。 ③税率不同,一般纳税人分为0税率、13%税率、17%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按4%;工业企业按6% ,(免税的除外)。 一、认定条件: 1)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00万以下的为小规模;2)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180万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80万以下为小规模。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的,商品流通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反之,为一般纳税人。 二、税收管理的规定: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计算方法为销项减进项。 2)小规模:只能使用普通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计算方法为销售额×征收率。 三、税率与征收率: 1)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税法还列举了5类适应13%低税率的货物,还有几项特殊业务按简易办法征收(参照小规模)。还有零税率应税劳务和货物。 2)小规模:商业小规模按4%征收率;商业以为小规模按6% 1、税率不一样,小规模6%或4%,一般纳税人17%。 2 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是不能够抵扣的。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如何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时直接在申报表中填列相关数据,享受免税优惠。若有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若未能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小微免征增值税政策。——来源: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9万元以内,免征增值税 一、免税销售额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为一个季度。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及临时税务登记中的个人,下同),季度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含本数,下同)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季度销售额6万元至9万元的,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中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在季度内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前月份仍为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 二、发票开具 (一)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与其经营业务范围相应的普通发票。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下同)的,应同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税款。 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按规定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的,在一个季度内累计开票金额(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超过9万元的,应在超过9万元的当次,一并就累计代开普通发票的销售额计算预缴税款(季度销售额低于起征点的免税代开)。 三、纳税申报 (一)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不包括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 1.查账征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1)查账征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不含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不包括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以下简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下同)第7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填报;免税额根据第7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5栏“小微企业免税额”填报。 (2)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不包括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8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填报;免税额根据第8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6栏“未达起征点免税额”填报。 2.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及核定销售额均不超过9万元的,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双定户纳税人)》第4栏“本期应纳税额”扣减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预缴税额后的值,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双定户纳税人)》第6栏“减免税额”。 (二)销售免征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及劳务、应税服务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免征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及劳务、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9栏“其他免税销售额”填报;免税额根据第9栏“其他免税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4栏“本期免税额”填报。 (三)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补充申报产教融合型企业的通知(2020)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补充申报产教融合型企业的通知(2020) 市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广旅体局、国资委、金融工作局、各区发展和改革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补充申报产教融合型企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我市产教融合型企业补充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 一、请参加本批申报的企业(上一批申报的企业如已提交可不重复提交)对照《广东省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工作方案》(附件1)的“二、建设条件”要求,符合条件的意向企业填写广东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申报表(附件2),并提供佐证材料。申报表自查情况简述中说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具体事项、佐证材料清单,提交对应申报条件的校企合作协议书、产教融合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于2020年5月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所属辖区发展改革局,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二、请各区发展改革局会同教育、人社、经促、国资等部门积极组织初审并出具企业信用情况核查情况和申报材料审核意见。原则上不得在工作方案外增设条件,对符合条件企业应报尽报。 三、请各市直单位对各自联系企业或业务关联企业进行广泛推荐(企业报送资料要求见第一点),汇总意向企业名单并出具推荐意见后报送。 请各市直单位,各区发展改革局于2020年5月6日前将申报企业清单及初审意见(加盖公章)、企业申报材料通过OA 或电子邮箱反馈。 附件:1.《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补充申报产教融合型企业的通知》 2.广东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申报表.doc 3.关于申报产教融合型企业工作各区联系方式.xls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27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2020年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可

2020年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可 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在互联网经济和实体经济交替的年代,很多服务行业如雨后春笋一般冒出,而且服务行业的利润相当的高,一些企业利润高,所得税压力比较大,对于企业来说想解决这块的税收压力,高薪去做税收筹划也很难得到解决,最后一些朋友铤而走险的选择去买增值税发票来解决这块的利润 这样的方式方法是不正确的,而且对于企业来说风险是非常大的,出事的企业也很多。税收洼地的一些服务行业,服务类的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企业可以通过业务外包到个人独资企业享受这部分利润的核定。事实上,近几年国家出台了非常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比如小型微利政策,可以让企业所得税降至5%;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可以让企业每季度30万销售额(一年可以实现120万销售额)免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则可以最高抵扣100%的企业所得税 二、合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园区税收扶持高达90%,有效减轻企业税负选择合适的园区不但能够提高企业的实际利润,更可以优化企业的税务结构,让企业更安全的享受到政府的税收扶持和优惠政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显然是一种安全可靠,合理合法的筹划方式。 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政策,核定方式按照五级累进制或者直接核定所得税 1.2% 再生资源以及煤炭,一般纳税人也可享受核定! 入驻园区的企业,可享受按每月的税收返还:企业交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可享受地方留存部分40%-90%的当地政府税收返还奖励政策个人独资企业一些类型的企业可以通过注册个人独资企业进行核定征收,尤其对于那些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成本账务难做、财务制度不健全的企业来说,采用查账征收意味个人所得税是比较高额的,入驻园区申请核定征收的话,能够大大降低企业的税负,综合税率最高在5.18%左右。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增值税:3%个人

简述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

①使用发票不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货物与一般纳税人相同,可以收普通发票也能收增值税专用发票,二者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帐务处理不同.一般纳税人按价款部分入成本,税款部分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帐户;小规模纳税人则按全额进入成本. ②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同。一般纳税人按"抵扣制"计算税金,即按销项减进项后的余额交税.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除于(1+适用税率)后的金额再乘税率计算应交税金,工业6%,商业4%。 ③税率不同,一般纳税人分为0税率、13%税率、17%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按4%;工业企业按6% ,(免税的除外)。 一、认定条件: 1)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00万以下的为小规模;2)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180万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80万以下为小规模。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的,商品流通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反之,为一般纳税人。 二、税收管理的规定: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计算方法为销项减进项。 2)小规模:只能使用普通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计算方法为销售额×征收率。 三、税率与征收率: 1)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税法还列举了5类适应13%低税率的货物,还有几项特殊业务按简易办法征收(参照小规模)。还有零税率应税劳务和货物。 2)小规模:商业小规模按4%征收率;商业以为小规模按6%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财政局佛山市办公设备(打印机类)定点采购资格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财政局佛山市办公设备(打印机类)定点采购资格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财政局的委托,于2017年08月22日至08月23日就佛山市办公设备(打印机类)定点采购资格项目(TC2017(SZ)XZ0030)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TC2017(SZ)XZ0030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办公设备(打印机类)定点采购资格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 投标序号 投标人名称 审查不通过理由 1 佛山市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 未能有效通过初审检查,对约定必备的合格条件和重要关键内容出现实质性偏离 7 佛山市南海九江卓恒商行 未能有效通过初审检查,对约定必备的合格条件和重要关键内容出现实质性偏离 8 佛山市煜禾科技有限公司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7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荣嘉办公设备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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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如何填写

减税降费,实惠实惠。根据财税2019年13号文件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月不含税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不含税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那么即将到来的四月申报期,对今年一季度所属期进行纳税申报,但许多纳税人、财务会计却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申报表有了困惑,以下总结了六种情形,特别是不动产销售的情形尤其要引起重视,即学即用,看完即会。 1、季度收入大于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 某纳税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一季度提供生活服务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20.6万元,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生活服务)上注明的不含税额15万元,预缴税款0.45万元。

2、季度收入小于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 某纳税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一季度提供生活服务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0.3万元,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生活服务)上注明的不含额5万元,预缴税款0.15万元。 3、混合经营纳税人申报 某纳税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一季度提供生活服务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26.78万元,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生活服务)上注明的不含税额5万元,预缴税款0.15万元;销售商品取得价税合计收入6.18万元,未开具发票。

4、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 某纳税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一季度提供咨询服务,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0.3万元,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额8万元。

5、差额征税企业申报 某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第一季度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取得销售含税收入52.5万元,开具普通发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共计20万元,并根据增值税管理规定取得合法差额扣除凭证,适用征收率5%。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法规类别】增值税 【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18.04.20 【实施日期】2018.05.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年第18号) 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现将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选择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第二条的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或选择继续作为一般纳税人: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

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二)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下同)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下同)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上款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 应税销售额的具体范围,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表样见附件),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办理。(二)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三、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转登记纳税人)后,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转登记日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四、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 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时: (一)转登记日当期已经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应当已经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选择确认或认证后

小规模纳税人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税率 一、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无形资产、服务(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建筑、金融服务和现代服务、生活服务),按3%的征收率计税(劳务派遣、安保服务差额纳税除外)。 以下项目按差额依3%的征收率计税: 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向服务接收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自2016年8月19日起施行,2016年5月1日以后已发生并处理的事项,不再做调整;未处理的,按此规定执行)。 二、小规模销售或出租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新增5%征收率: 所称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但不包括房地产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 (一)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3.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4.小规模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向主管的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不适用该项规定)。

佛山市顺德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

佛山市顺德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 粤机编〔2009〕21号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加快职能转变,加大推行大部门体制力度,创新运行机制,建立机构精干、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运行高效的党政管理体制,为顺德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全国科学发展示范区、综合改革先行区、区域合作创新区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按照“对内放宽,对外开放,对下放权”的原则,全方位优化政府职能结构,科学配置行政管理职能。强化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公平公正、惠及全民、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解决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推动政府职能由以经济建设为主,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由以提供经济性公共物品为主,向以提供经济性公共物品和社会性公共物品并重转变;由以政府管理为主,向以吸纳社会全面参与的公共治理转变。 (二)优化整合组织机构。 强化党的领导,统筹优化党政机构设置。全面梳理部门职能,在现行大部门体制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职能相近机构的整合力度,在发展规划、城乡建设、社会管理、经济建设、市场监管、群团工作、政务监察等更多领域综合设置机构,形成职能配置科学合理、机构设置综合精干、权责明确清晰的党政组织架构。 改革后,区综合设置16个党政机构,其中:设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和党委工作部门5个,政府工作部门10个。 区委机构: 1.保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组建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与区纪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9

2019年增值税、地税附加、企业所得税相关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 ①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月报不超过10万,季报不超过30万不交税,超出全额征收 ②附加税 月报月收入不超过10万和季报季收入不超过30万免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在此基础上小规模城市维护建设税减按50%征收 ③企业所得税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100万提高至300万。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 优惠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1、增值税(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的公司、个体户) (1.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1.2)原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1.3)自然人出租不动产能否享受小微增值税免征政策?(就是个人出租房产),为确保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在上调免税标准至10万元后,该政策继续执行。 (1.4)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后可按规定享受小微减免税政策。 PS:上述免税额度内的发票均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在税务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试点行业自开增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就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对应的应税行为计算缴纳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适用所有纳税人) (2.1)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5% (2.2)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10% (2.3)享受条件: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三个条件 (2.4)2018年汇算清缴使用原来的政策: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其他税收减免50%(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的公司、个体户)

小规模纳税人如何进行认定

小规模纳税人如何进行认定 缴纳税费对于个人来讲是很常见的事情,对于很多企业来讲,如果年销售额达到规定的标准是需要及时的将税务资料陈之最情况,报至税务部门及时的缴纳个人的税费,这对于企业来讲也是应尽的义务,而小规模纳税的话也是有一定的认定标准,那么小规模纳税人如何进行认定?下面我给大家具体介绍一下。 一、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的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营改增后的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8号规定: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关于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及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国税函〔2012〕227号)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于2012年10月22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如下: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用申请书》;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4、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年

市城市总体规划(年) 前言 为指导市的城市建设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市城市总体规划(-年)》(以下简称《总规》)。 本次《总规》包括市域统筹与城镇体系规划、中心城区规划,规划围如下: ()市域:市行政辖区,包括禅城区、南海区、区、三水区、高明区五个区,总面积为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包括禅城区行政辖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和狮山镇罗村社会管理处原罗村街道行政辖区、区乐从镇行政辖区,总面积为平方公里。 本次《总规》的规划期限为年。 规划编制的依据如下: ()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 《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国水法》 《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国防洪法》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规划强制性容暂行规定》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省城乡规划条例》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与文件 ()上层次规划及相关规划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 《省城镇体系规划(-)》 《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 《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省环境保护规划》 《省综合运输体系发展“十二五”规划》《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 《广佛肇经济圈发展规划(-)》

《广佛同城化发展规划(-)》 《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其他相关规划 一、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和规模 (一)城市性质 全国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珠三角地区西翼经贸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 (二)发展目标 实现产业转型、城市升级和区域、城乡的一体化发展,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文化软实力、区域影响力和生态文明水平,将建设成为“先进制造基地、产业服务中心、岭南文化名城、美丽幸福家园”。 (三)城市规模 年,市域常住人口万人;中心城区常住人口万人,城市建设用地平方公里。 (四)发展战略 、战略一:以人为本,民生改善 加快四项“基础服务”和四项“基本保障”的建设。逐步完善外来人口就业、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关系民生的保障体系;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的社会养老保障体制和多层次的养老设施体系,健全住房保障;加快城市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填写及计算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 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的征收率为5%。 4、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等,可以选择差额征收,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必填)。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选填),本表由销售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其他小规模纳税人不填报。 (三)《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选填),本表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共用表,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填写本表。发生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技术维护费以及购置税控收款机费用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需填报本表。仅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 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本表。

三增值税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六条第(二)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四不同销售额下如何填报小规模纳税申报表 (一)本季度未发生增值税应税业务 未发生增值税应税业务,也需要零申报,别忘了! (二)本季度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 情况一:全部为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案例:某小规模纳税人,1月食品应税销售额3万元,2月食品应税销售额3.8万元,3月食品应税销售额1.7万元,本季度食品应税销售额8.5万元,全部为自行开具发票。本期免税销售额8.5*3%=0.255(小微企业免税) 情况二:部分是自行开票,部分是代开发票 案例:某小规模纳税人,1月食品应税销售额3万元,2月食品应税销售额3.8万元,3月食品应税销售额1.7万元。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2018年04月23日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按照深化增值税改革后续工作安排,结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针对政策调整涉及的征管操作问题,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公告》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关于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 《公告》第一条规定,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二是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按月申报纳税人)或连续4个季度(按季申报纳税人)累计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如果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前的经营期尚不满12个月或4个季度,则按照月(或季度)平均销售额估算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累计销售额。 需要明确的是,纳税人是否由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由其自主选择,符合上述规定的纳税人,在2018年5月1日之后仍可继续作为一般纳税人。 二、关于纳税人转登记的办理程序 转登记的程序由纳税人发起。《公告》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应正确、完整填写本公告所附《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涉税事项和报送资料的通知》(税总函〔2017〕403号)的有关规定,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对相关信息,符合条件的当即完成转登记;如果税务机关认为纳税人不符合相关条件,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三、关于转登记前后计税方法的衔接 《公告》第三条规定,纳税人转登记后,自转登记下期起(按季申报纳税人自下一季度开始;按月申报纳税人自下月开始),按照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转登记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税。 四、关于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或留抵进项税额的处理 《公告》第四条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暂挂账处理,统一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中核算。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时: (一)转登记日当期已经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应当已经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选择确认或认证后稽核比对相符;经稽核比对异常的,应当按照现行规定进行核查处理。已经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经稽核比对相符的,应当自行下载《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经稽核比对异常的,应当按照现行规定进行核查处理。 (二)转登记日当期尚未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转登记纳税人在取得以后应当持税控设备,由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税务局端)为其办理选择确认。尚未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转登记纳税人在取得以后,经稽核比对相符的,应当由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稽核系统为

佛山党政机构改革(大部制)详解

党政机构从原来的40~50个,整合成16个。佛山,一场轰轰烈烈的党政结构改革(“大部制”改革)全国瞩目。其主要目的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扩大基层政府管理权限,着力推进行政管理方式创新,加快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和廉洁政府,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改革内容包括: (一)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 (二)以党政联动推进大部门体制改革为重点; (三)探索构建党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 (四)大力实行简政放权,扩大区镇两级政府管辖权限; (五)调整机构设置。 改革历程: 一、2009年9月,佛山市顺德区试点改革 《佛山市顺德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通过省委、省政府审批,拉开佛山政府大部制改革序幕,顺德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顺德速度”显示出自己作为全国县域经济排头兵厉行改革的决心。根据新出炉的改革方案,顺德(9月16日)党政机构将有原来的41个精简到16个,赋予部分市级管理权限,精简幅度接近2/3。其中,设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和5个党委工作部门、10个政府工作部门。 二、2009年11月,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南海区狮山镇试点改革 全省“简政强镇”改革试点在容桂狮山启动。顺德按照“宏观决策权上移、微观管理权下移”原则,在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社会管理等方面,依法赋予容桂街道县级行政管理权限。南海职能部门与狮山镇现场签约,将100多项各类权限授权或委托狮山行使,而改革试点中,狮山被依法赋予部分县级管理权限。 三、2010年4月 省委、省政府在顺德区召开了全省富县强镇事权改革工作现场会,向全省推广顺德区和狮山、容桂的改革经验。 四、2010年6月,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区、高明区、三水区改革 佛山市正式下发《佛山市区级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和《佛山市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实施意见》,在全市启动区级大部制、镇(街)级“简政强镇”的改革。研究决定参照顺德的改革模式,在禅城区、南海区、高明区和三水区全面推进大部制改革,赋予部分市级管理权限,在全市其他31个镇(街)全面推行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在部门设置上,各区均综合设置16个党政机构,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根据方案规定,大部制改革后的5个党委工作部门分别是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员会、区委社会工作部。9个政府工作部门为: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区经济促进局、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区市场安全监管局以及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另外,保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和公安分局,党政机构合计16个。除顺德区外,佛山四区党政机构改革在6月底前完成。 因各区原政府机构设置略有不同(原机构数量为40~50个)、且新部门设置也略有微调(均设置为16个,但部分挂靠部门有不同),所以下面以南海区(6月28日)为例说明机构调整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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