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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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分析
➢ 2020年国常会:强调加快专项债发行和使用
今年受疫情影响,我国发行新增专项债额度由去年2.15万亿元大幅增至3.75万亿元。 根据2020年7月国常会,截至7月中旬,经全国人大批准的3.75万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已发行
2.24万亿元、支出1.9万亿元,全部用于补短板重大建设,对应对疫情影响、扩大有效投资、稳住经 济基本盘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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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介绍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
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 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5]83号)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立足本地区实际,围绕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确定的重大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分析
➢ 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
支持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融资工作,既发挥专项债券增加有效投资的带动作用,又坚决守住防控风险的底线:
精准聚焦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重点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一带一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等重大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以及推进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 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铁路、收费公路、机场、水利工程、生态环保、医疗健康、 水电气热等公用事业城镇基础设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等领域以及其他纳入“十三五”规划内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建 设。
(国发[2014]43号)
(财预[2016]155号)
(财预[2017]89号)
(财预[2017]62号) (财预[2017]97号) (财预[2018]28号) (财库[2018]61号) (财库[2019]23号) (财预[2018]209号) (财库[2019]23号) (财预[2020]94号)
战略,积极探索在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领域分类发行专项债券,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
或专项收入偿还,项目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财预〔2017〕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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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介绍
• (1)发行主体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具体发行工作由省级财政部门负责。经省政府批准,计划单列市政府可以自
7 《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
8 《关于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
9 《财政部关于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
10 《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11 《财政部关于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
12 《关于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号
允许将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公益性项目资本金。对于专项债券支持、符合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具有较大示范 带动效应的重大项目,主要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铁路、国家高速公路和支持推进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地方高速公路、供 电、供气项目,在评估项目收益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具备融资条件的,允许将部分专项债券资金 作为一定比例的项目资本金,但不得超越项目收益实际水平过度融资。不得将专项债券作为政府投资基金、产业投资 基金等各类股权基金的资金来源,不得通过设立壳公司、多级子公司等中间环节注资,避免层层嵌套、层层放大杠杆。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分析
➢ 《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 (财预[2017]89号)
• 募投项目:分类发行专项债券建设的项目,应当能够产生持续稳定的反映为政府性基金收入或 专项收入的现金流收入,且现金流收入应当能够完全覆盖专项债券还本付息的规模。
• 债券偿还:专项债券对应的项目取得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应当按照该项目对应的专项债 券余额统筹安排资金,专门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不得通过其他项目对应的项目收益偿还到 期债券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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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分析
➢ 2020年7月29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
统筹把握力争10月底发行完毕 对近期下达及后续拟下达的新增专项债券,与抗疫特别国债、一般债券统筹把握发行节奏,妥善做好稳投资稳增长和维护 债券市场稳定工作,确保专项债券有序稳妥发行,力争在10月底前发行完毕。截至7月中旬,全国各地发行新增专项债券 2.24万亿元,占提前下达额度的98%;近期财政部下达了第四批额度1.26万亿元。 资金用途: 1、坚持专项债券必须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融资规模与项目收益相平衡,重点用于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 水利、生态环保、民生服务、冷链物流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7大领域。 2、严格新增专项债券使用负面清单。严禁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于置换存量债务,决不允许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新 增专项债券资金依法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严禁用于发放工资、单位运行经费、发放养老金、支付利息等,严禁用于商业 化运作的产业项目、企业补贴等。同时,坚持不安排土地储备项目、产业项目,以及房地产相关项目。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介绍
二〇二〇年九月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背景
国发43号文
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地方政府举债采取政府债券方式。没有收益的公益性 事业发展确需政府举借一般债务的,由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融资,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偿还。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确需政府举借专项债务的,由地方政府通过发行专项债券 融资,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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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债券的分类
➢按偿债资金来源划分,地方政府债券可以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
一般债券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 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没有收 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一般债 券资金收支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地方政府债券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分析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体系目录
序号
政策名称
1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3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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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 种的通知》
5 《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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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收费公路25专0.1167项. 债券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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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财预[2018]28号) 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是指遵循自愿原则、纳入试点的地方政府为推进棚
户区改造发行,以项目对应并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收入、专项收入偿还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专项收入包括属于政府的棚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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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商业设施销售、租赁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一般债券 专项债券
棚户区改造专 项债
土地储备专项 债
政府收费公路 专项债
其他类型专项 债
专项债券是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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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 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专项债券资金 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品种有土地储备专项债、 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棚改专项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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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分析
➢ 2019年国常会:专项债不得用于土储、房地产、置换债等,五个领域是重点投向
2019年9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的措施,带动有效投资支持补短板扩内需。明 确,将“按规定提前下达明年专项债部分新增额度”。同时,明确了这部分新增额度,是“根据地方重大项目建设需 要,按规定提前下达”的。即新增额度主要应当是使用在地方重大项目的建设上。
——财政部副部长 许宏才
近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情况
2019年,共有3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兵团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只数1106只, 规模43719.8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7742.02亿元,占比40.58%;专项债券25977.83亿元,占比 59.42%。
类别
棚改专项 其他专项债券 收费公路债券
《预算法》
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
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
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举借的债务应当有偿还计划
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并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或国有土地收 益基金收入(以下统称土地出让收入)偿还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财预[2017]97号)
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是指地方政府为发展政府收费公路举借,以项目对应 并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车辆通行费收入、专项收入偿还的地方政府专 项债券。专项收入包括政府收费公路项目对应的广告收入、服务设施收入、 收费公路权益转让收入等。
土储专项 专项债券
总计
按专项债券类型划分
发行金额(亿元)
7157.4565 4739.7025 1449.5145 6585.7827 5949.7923 25882.2485
新增额度重点用于以下五个领域: (1)铁路、轨道交通、城市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2)城乡电网、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等能源项目;(3)农林水 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生态环保项目;(4)职业教育和托幼、医疗、养老等民生服务;(5)冷链物流设施,水电气热 等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发改委推荐】 专项债资金不得用于以下四个领域: (1)土地储备;(2)房地产相关领域;(3)置换债务;(4)可完全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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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分析
再提前下达一定规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 原则,对重点项目多、风险水平低、有效投资拉动作用大的地区给 予倾斜,加快重大项目和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各地要抓紧发行提前 下达的专项债,力争二季度发行完毕。
——3.31国常会
“今年专项债明确不得用于土地收储和房地产相关的项目,但根 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城市更新、存量住房更新、老旧小 区改造的要求,对专项债的使用范围作了调整,将老旧小区改造 纳入专项债的支持范围。 棚改是重大的民生工程。2020年各地要结合房地产调控的要求, 严把棚改范围和标准,综合考虑财政承受能力,不搞一刀切,不 盲目举债铺摊子,重点攻坚老城区内脏乱差地区、国有林区垦区 棚户区等。”
办发行专项债券。市县级政府通过省级转贷使用债券资金。 • (2)限额管理
各地发行专项债券的规模,应当在国务院批准的本地区专项债务限额内安排。 • (3)预算管理
专项债券收入、支出、还本、付息、发行费用等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支均需列入预算调整方案。 • (4)收益平衡
项目应能够产生持续稳定的反映为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的现金流收入,且现金流收入应当能够完 全覆盖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资金规模。
• 信息披露:财政部门应当在门户网站等及时披露专项债券对应的项目概况、项目预期收益和融 资平衡方案、专项债券规模和期限、发行计划安排、还本付息等信息。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单 位应当及时披露项目进度、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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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分析
土地储备
➢《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财预[2017]62号) 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是指地方政府为土地储备发行,以项目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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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分析
➢ 2020年7月29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
资金用途: 3、依法合规调整新增专项债券用途。赋予地方一定的自主权,对因准备不足短期内难以建设实施的项目,允许省级政府 及时按程序调整用途,优先用于“两新一重”、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卫生设施建设等领域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 4、加快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抓紧安排已发行未使用的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投入使用,做好与近期下达批次的新增 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的衔接。 全面详细公开项目信息: 2019年12月31日上线了中国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平台,用于加快推进专项债券项目库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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