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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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框架及专项债政策解读

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框架及专项债政策解读

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框架及专项债政策解读一、地方政府性债务主体地方政府举债主体为省级政府,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采取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举债,除此以外不得通过其他任何方式举借债务,即政府债务不得通过企业举借,企业债务严禁由政府偿还,债务偿还时需遵循谁借谁还、风险自担原则。

二、政府债务划分按偿债资金来源划分,地方政府债务分为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

一般债券是地方政府为了弥补一般公共财政赤字而发行的地方债券,可缓解地方政府临时资金紧张,因此,一般债券主要投向没有收益的项目。

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为了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

因此,专项债券主要投向有一定收益的项目。

按专项债券是否明确用途,专项债券又可分为普通专项债(未明确用途,用于调节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债券)和项目收益专项债(明确用途对应到项目或其他非标准化品种,通过项目自身产生收入自平衡的专项债)。

2017年以来,我国试点专项债,强化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的管理理念,目前已发行的项目收益专项债包括但不限于土储、收费公路、棚户区改造和高校债等。

按债券用途划分,地方政府债务分为新增、置换和再融资债券三类,其中,仅新增债券能为基建投资提供增量资金。

三、政府债券预算管理及偿还一般债券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其本金可通过发行一般债券等偿还,利息则不可。

专项债券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偿还,其本金还可通过发行专项债券等偿还,利息不可。

若执行中某专项债务所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不足以偿还本金和利息的,可以从相应的公益性项目单位调入专项收入弥补。

四、举债规模根据《关于对地方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当年新增债务限额(或减去当年调减债务限额),并将债务限额划分为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

债务总限额的确定系由国务院确定,全国人大批准,如需调整新增,需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

适当扩大专项债投向领域和用作资本金范围意见

适当扩大专项债投向领域和用作资本金范围意见

在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下,适当扩大专项债投向领域和用作资本金范围的意见引起了广泛关注。

这一政策对于促进经济增长、改善基础设施和推动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将从不同角度对这一政策进行全面评估,并撰写一篇有价值的文章,以帮助你更深入地理解这一主题。

一、背景介绍适当扩大专项债投向领域和用作资本金范围的意见,是指国家鼓励地方政府通过发行专项债券筹集资金,用于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领域,并允许部分专项债作为政府性基金的资本金。

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解决当前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同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

二、政策解读1. 专项债投向领域扩大的意义专项债投向领域扩大,将更多的专项债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环保治理、科技创新等领域。

这有助于加大对重点领域的投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同时推动相关行业和就业市场的增长。

2. 用作资本金范围扩大的意义允许部分专项债作为政府性基金的资本金,可以有效扩大政府性基金规模,增加财政支出的长期稳定性,推动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长期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政策效果分析1. 促进经济增长专项债投向领域和用作资本金范围的扩大,将加强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投入,拉动相关产业链的投资和消费,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增加。

2. 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增加专项债投向领域,将有助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进程,改善城乡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城市品质和居民生活水平。

3. 推动产业升级进一步扩大政府性基金规模,将有利于加强对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的支持,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

四、政策建议和展望在落实适当扩大专项债投向领域和用作资本金范围的意见时,需要注重资金使用效率和风险管控,加强项目筛选和管理,确保专项债资金用于真正需要的领域和项目,同时防范债务风险。

总结回顾适当扩大专项债投向领域和用作资本金范围意见的出台,对于解决当前经济面临的问题,促进经济增长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作用。

专项债券解读

专项债券解读

主管部门
中介机构的选择要考 虑合规性和效率
中介机构
把握好披露文件的合 理性、合规性、衔接 性:项目收益合理, 方案设计和国,信息 披露主文件、评估报 告等披露文件内容保 持一致
03
棚户区改造专项债操作指引
棚户区改造专项债操作指引 政策要求
住建部2018.12.25部分省市工作会议
01
政府购买棚改 服务模式取消
债务还本付息和=应偿还本金合计+应计利息合计
➢ 注:本年应计利息=年初计息金额×假设发行利率 如已有融资,需统筹考虑前期融资和债券的本息和
➢ 计算本息偿付保障倍数
本息偿付保障倍数=可用还款利润÷债务还本付息和
1.1倍是最低 标准
标准化项目指引 其他注意要点
发行金额的确定
综合考虑项目的 建设进度,用款 时间点,收益与 融资平衡情况
专项债券解读
投资管理部 陈睿
演示目录
专项债券市场概况
01
标准化项目指引
02
棚户区改造专项债操作指引
03
01
专项债券市场概况
专项债券市场概况 债券发行的五大品种、三大平台
三类主体:政府、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
五大主管部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国债、地方政府债 中国人民银行:政策性金融债、金融债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中国证监会:公司债 国家发改委:企业债
02
货币化补偿收 缩、减少
03
棚改融资以发 行专项债为主
棚户区改造专项债操作指引 政策要求
根据财预〔2018〕28号文要求,财政部门与棚改主管部门,应在棚户区改造专项债的发行前、中、后环节各司其职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解读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解读

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领域
2022年5月国务院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 施》提出,在九大领域基础上,适当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 域,优先考虑将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等纳入支持范 围。
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流程
1、项目提出:项目单位根据本单位承担项目情况,挑选符合专项 债券申报领域及要求的项目,编制《可研报告》,完成项目立项。
4、每年财政部门要足额上缴当年专项债券利息和实 际发生的发行费用,同时在当年部门预算中反映。
谢谢
1、专项债券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2、专项债券还本、付息以及费用支出应当根据当年 到期专项债券规模、利率、费率、对应专项收入等因 素合理预计,妥善安排,列入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统 筹安排。
3、使用债券资金的项目单位应当建立单位还本付息 台账,将专项债券项目形成的收入及时上缴国库,保 障专项债券还本来自息。报送本级财政财政部门。
4、省厅审核:财政部门审核把关申报资料后,逐级上报省级财政 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定期对上报专项债券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 项目入省财政厅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库,审核不通过项目退回县区财 政修改后再上报审核。
四、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
1、专项债券发行
(1)额度分配:省财政厅分批次下达专项债券额度到市级财政,市 级财政根据县区项目储备及地区财力水平,分配专项债券额度到县 区财政。
(2)项目匹配:县区财政根据本地区入选省财政厅专项债券项目储 备库中项目中筛选项目成熟度高,急需建设的项目匹配分配的专项 债券额度,制定发行计划,将发行计划逐级上报至省财政厅。
(3)发行转贷:省财政厅根据发行计划,分批次发行专项债券。债 券发行后转贷地方财政部门。
四、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

专项债券可用于监理费的文件

专项债券可用于监理费的文件

专项债券可用于监理费的文件摘要:一、专项债券的概述二、专项债券可用于监理费的文件解读三、专项债券在监理费方面的实际应用四、结论正文:专项债券是一种政府债券,主要用于特定项目的建设和发展。

近年来,我国政府通过发行专项债券筹集资金,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改善、生态环保等领域的发展。

在这些项目中,监理费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本文将详细解读专项债券可用于监理费的文件,分析其在监理费方面的实际应用。

首先,专项债券的概述。

专项债券是政府为筹集资金支持特定领域发展而发行的债券。

与一般债券相比,专项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更加明确,且通常具有较长的偿还期限。

专项债券的发行和管理,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其次,专项债券可用于监理费的文件解读。

我国政府发布的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专项债券募集的资金可用于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包括监理费。

监理费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所产生的费用。

这一规定为专项债券在监理费方面的应用提供了法律依据。

再次,专项债券在监理费方面的实际应用。

专项债券在监理费方面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障工程质量:专项债券可用于支付监理单位的监理费用,确保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2.控制工程进度:通过支付监理费,专项债券可确保项目按照预定计划和进度顺利进行。

3.控制项目投资:监理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及时发现和纠正项目投资中的问题,确保专项债券募集的资金得到合理使用。

综上所述,专项债券可用于监理费的文件为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改善等领域筹集资金支持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万亿隐形债务置换(3篇)

三万亿隐形债务置换(3篇)

第1篇一、背景近年来,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不断扩大,其中隐性债务占比较大。

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我国政府决定开展三万亿隐形债务置换工作。

本文将对该政策进行解读,并分析其可能带来的影响。

二、政策解读1. 置换规模:三万亿隐形债务置换是指政府将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进行置换,以降低债务风险。

2. 置换方式: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将存量隐性债务置换为合法合规的地方政府债务。

3. 置换期限:三万亿隐形债务置换工作将在未来几年内逐步实施。

4. 置换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及中央政府财政资金支持。

5. 置换目标: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优化债务结构,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三、影响分析1. 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通过三万亿隐形债务置换,可以有效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一方面,将存量隐性债务置换为合法合规的地方政府债务,有利于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另一方面,降低债务规模,减轻地方政府偿债压力,有利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2. 优化债务结构三万亿隐形债务置换将有助于优化地方政府债务结构。

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可以引导资金投向基础设施、民生等领域,提高债务资金使用效率,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3. 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三万亿隐形债务置换将为地方政府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有利于扩大有效投资,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同时,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增强企业信心。

4. 提高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透明度三万亿隐形债务置换工作将有助于提高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透明度。

在置换过程中,地方政府需对债务情况进行公开披露,有利于加强社会监督,提高债务管理效率。

5. 可能带来的挑战(1)置换成本:三万亿隐形债务置换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可能会增加政府财政负担。

(2)市场风险:在置换过程中,若市场出现波动,可能会对债券发行和置换工作产生影响。

(3)操作风险:三万亿隐形债务置换涉及大量债务项目,操作难度较大,存在一定的操作风险。

中央债务置换政策最新(3篇)

中央债务置换政策最新(3篇)

第1篇一、政策背景近年来,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不断扩大,其中隐性债务占比较高,给地方财政带来了较大压力。

为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提高债务透明度,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中央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债务置换政策。

二、政策内容1. 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决定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从现有规模增加6万亿元,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2. 分三年实施债务置换此次债务置换政策分三年实施,即2024年至2026年,每年安排2万亿元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3. 每年安排8000亿元用于化债从2024年起,中央政府将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用于化债,总计增加化债资源4万亿元。

4. 降低地方利息支出债务置换后,预计未来五年地方利息支出可节约约6000亿元。

5. 降低隐性债务总额通过债务置换,预计地方政府需消化的隐性债务总额将从14.3万亿元降至2.3万亿元。

6. 化债思路转变化债思路已作四项根本转变,即从应急处置转向主动化解,从点状式排雷向整体性除险转变,从双轨管理向规范透明管理转变,防风险和促发展并重。

7. 加强监管,防止新增隐性债务财政部表示,将不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并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监测和风险防范。

8. 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财政部表示,有充足的政策工具和资源确保全国财政收支平衡,并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即将推出。

三、政策影响1. 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债务置换政策有助于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提高债务透明度,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2. 释放财政空间未来一年或可释放财政空间1.36万亿元,相当于2023年GDP的0.86%,有助于地方政府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

3. 促进经济回升向好化债安排有助于地方政府补充财力,提升居民和企业收入,刺激投资和消费,促进经济回升向好。

4. 提升资本市场风险偏好债务置换政策有助于提升资本市场风险偏好,正面影响中国经济和股市。

专项债券政策解读

专项债券政策解读

专项债券是一种具有特定用途的政府债券,其发行和使用都受到严格的政策规定和监管。

以下是对专项债券政策的解读:
1. 发行目的:专项债券的发行通常用于资助特定的公共项目或服务,如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等。

这些项目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专项债券提供了一种筹集资金的方式。

2. 使用范围:专项债券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既定的用途进行使用。

这意味着资金不能用于其他任何目的,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3. 风险控制:专项债券的发行和使用受到严格的监管,以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性。

这包括对项目的审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等,以降低违约和滥用的风险。

4. 还款来源:专项债券的还款来源通常是项目产生的收益或者政府预算安排。

这意味着政府有责任确保项目的成功实施,以产生足够的收益来偿还债务。

5. 政策支持:专项债券的发行和使用通常受到政策的支持和鼓励。

政府可能会提供税收优惠、补贴等措施,以促进专项债券的发行和项目的实施。

6. 市场反应:专项债券的发行会对金融市场产生影响。

一方面,它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投资机会;另一方面,它也增加了市场的流动性和多样性。

总的来说,专项债券政策旨在通过发行特定用途的政府债券来筹集资金,支持重要的公共项目和服务。

这种政策有助于促进经济的稳定和发展,提高公共服务的水平。

然而,专项债券的发行和使用也需要严格的监管和管理,以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中央债务置换地方债(3篇)

中央债务置换地方债(3篇)

第1篇一、背景近年来,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不断扩大,债务风险日益凸显。

为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中央政府决定实施中央债务置换地方债政策。

本文将从政策解读和影响分析两方面对中央债务置换地方债进行探讨。

一、政策解读1. 政策目的中央债务置换地方债政策旨在通过中央政府发行特别国债,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优化债务结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2. 政策内容(1)中央政府发行特别国债,用于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

(2)置换后的债务纳入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

(3)专项债券发行规模相应扩大,用于补充地方政府财力。

(4)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监督,防止新增债务。

二、影响分析1. 对地方政府的影响(1)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通过中央债务置换地方债,可以降低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优化债务结构,减轻地方政府偿债压力。

(2)缓解地方政府财政压力:专项债券发行规模的扩大,可以为地方政府提供更多财力支持,缓解财政压力。

(3)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政策要求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监督,有利于规范地方政府债务行为,防止新增债务。

2. 对中央政府的影响(1)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通过中央债务置换地方债,可以有效控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2)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中央政府通过发行特别国债置换地方债,可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3)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央债务置换地方债政策有助于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 对金融市场的影响(1)降低金融市场风险:中央债务置换地方债政策有助于降低金融市场风险,稳定金融市场预期。

(2)促进债券市场健康发展:专项债券发行规模的扩大,有利于促进债券市场健康发展,提高市场流动性。

(3)引导资金流向实体经济:中央债务置换地方债政策有助于引导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三、政策实施建议1. 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

解读《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

解读《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

解读《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4.11.14•【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回购存量优化供需关系注入活力促进止跌回稳——解读《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对商品房建设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自然资源部与相关部门密切协同,研究切实有效的增量政策。

近期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提出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支持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自然资源部明确了收回收购的范围和基本要求,阐明了政策目的和作用。

11月7日,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各地启动开展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提供政策指导和工作依据。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有关负责同志对《通知》的目的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

一、优化供需,注入活力,发挥一举多得的政策效应今年6月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若干政策措施,推出了帮助企业盘活存量土地资产、鼓励并购转让、支持地方政府收地等三方面18条政策措施。

各地普遍欢迎,但同时也反映收回收购土地缺乏资金。

《通知》鼓励各地利用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土地,盘活存量,能够起到三方面作用:一是减少市场存量房地产用地规模,更好发挥土地储备“蓄水池”和投放调解的功能,稳定市场预期。

二是增加资金流动性,有利于房企集中资金用于保交房。

三是收储后形成“净地”“优地”,既有利于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改善环境,满足居住需要,也可以腾出空间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有效投资。

二、规范程序,明确标准,保障回收土地顺利实施《通知》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充分结合各地工作实际,明确了收回收购土地的关键环节和操作要求,为各地推进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地方政府专项债政策变化中的商业银行策略

地方政府专项债政策变化中的商业银行策略

地方政府专项债政策变化中的商业银行策略作者:张贺来源:《中国集体经济》2020年第19期摘要:自2015年预算法修订实施以来,我国地方政府政府债券发行进入常态化,地方政府债券作为地方政府合法的融资方式,已成为区域经济建设重要的资金来源及遏制地方政府隐形负债和稳增长重要利器,承做或“包装”专项债势必成为银政合作常态化工作。

专项债的政策推陈出新,总体向好,文章注重梳理2019年以来专项债重大政策变化,从而提出商业银行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地方政府;专项债;配套融资专项债券自2017年试点发行至今,新增债券额度快速增长,2019年全国新增专项债券额度2.15万亿元,较2018年增加8000亿元,额度分配上超过一般债,成为地方经济重要支柱。

2019年以来,随着针对专项债各种政策文件下发、中央及国务院会议关于稳增长的会议召开,专项债的发行销售渠道、功能定位、资金使用都有一些新变化,呈现出一些新特征。

总体看来,专项债政策明朗,趋势向好。

一、2019~2020年专项债发展的新特征第一、新增地方专项债规模大幅提高。

2019年1~8月,全国通过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达到39626亿元。

地方债券包括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分别达16110亿元、23516亿元。

其中专项债券占主要部分,发行比例达60%;依据债券的用途可以将发行债券划分为三类:新增债券、置换债券和再融资债券,这三种债券中以新增债券为主,达28951亿元,而后两种债券合计达28951亿元。

其中新增债券又包括新增一般债券和新增专项债券,前者发行达8894亿元、后者占发行总量的70%,高达20057亿元。

专项债的发行无论在整体地方政府债还是在新增债份额均超过半壁江上,而且还有上升趋势,专项债的存量余额已突破9万亿。

第二、提前明确并下发部分债券的额度。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并明确规定:2019年3月月底是全国人大批准当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最后期限,在此之前,全国人大委托国务院提前下达2019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限额。

发债项目培训课件咨询部

发债项目培训课件咨询部

添加 关键环节内: 容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 照《预算法》以及相 关债券管理办法规定, 做好项目专项债券预 算调整。
添加
确定发行计划
省政府统一代发专项债 券
内容
信息披露
6
债 券
关键环节: 1、财政部门根据批准的年度发行项目专项债

券额度和相关项目,提出年度本地项目专项

债券发行建议,明确债券发行时间、批次、 规模、期限等内容,报送财政厅备案。
农林 水利
水库工程、城乡供水、 高标准农田、畜禽粪 污资源化利用、农业 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 设等项目
一、明确申报投向
1 城建类:市政建设、停车场配套、各类园区基础设施
2
环资类: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工程、集中供热改造、高效 节能等项目
3
卫建类:教育(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培训基地等)、学前教育、幼儿园;各 类公办医院新建、迁建、改拓建等。
按照《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根据经济和社
添加 土地储备专项债券
地方政府为土地储备发行,以项目对应并纳入政府性基金 预算管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入或国有土地收益的地方基 金收入偿还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纳入国土资 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等,充分 源部名录管 考虑本地区债务风险情况、土地和房地产存量及市场供需情况,选择当期资金
2019年专项债券发行情况
四川省发行情况
➢ 2019年四川省新增专项债券额度980亿元,其中:土地储备320亿元,占比33%;棚户区改造 170亿元,占比17%;收费公路20亿元,占比2%;其他类型470亿元,占比48%。有力支持了 全省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推进,助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专项债基本概念及政策解读

专项债基本概念及政策解读

专项债基本概念及政策解读
专项债是指专门用于特定项目融资的债券,其发行需要政府或政府授权机构批准,并且资金用途需明确。

专项债常被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环保治理等领域。

近年来,中国政府加大了专项债的发行力度,其中包括了战“疫”专项债的发行。

此外,政府还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支持专项债的发行和使用,包括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银行发行支持等。

与普通债券相比,专项债的发行门槛更高,但其安全性更高、收益相对稳定,受到越来越多的投资者青睐。

同时,专项债的发行也有助于促进经济发展,提升民生福祉。

对于投资者而言,选择专项债需要了解其发行主体、资金用途、还款来源等信息,并认真评估风险收益比。

对于政府而言,需要严格控制专项债的规模和质量,确保其不会对财政稳定和金融风险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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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债发行指引

专项债发行指引

专项债发行指引近日,国家财政部发布了“专项债发行指引”,这也说明了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强大实力。

那么,这份指引是什么?它有哪些重要意义?下面我们来一一解读。

第一步,概述专项债,顾名思义,就是指由政府为特定用途发行的债券。

相较于其他债券,它有着几方面的特点,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点是,专项债通常用于资助国家的基础设施,提高国家的经济实力,因此可以看作是一种长期投资。

第二步,背景自2008年起,世界金融危机引发了一波全球性的经济萧条,包括我国在内的很多国家也遭受了重创。

为了应对这一危机,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包括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

这也是我国经济复苏和稳步发展的重要保障之一。

第三步,指引根据《专项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专项债券划转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近日发布了“专项债发行指引”,旨在规范发行程序、强化债务风险控制、保护债券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推动专项债发行工作的稳妥进行。

其中,专项项目的批复、用地、环评等手续滞后,严重影响了专项债券的发行。

为此,指引强调了加强审批协调和流程优化,明确各级审批部门职责,优化审批流程,推动专项债券项目审批进程。

此外,指引还规定了专项债发行的项目范围、准入门槛、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细节问题,确保专项债券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和各种审批条件,且债券资金安全有序运作。

第四步,意义专项债是我国基建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之一,也是增强国家实力、保证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手段。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加大高速公路、铁路、机场、码头、电网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已成为重中之重。

专项债发行指引的出台,将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市场,规范政府基建投资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地加速基建建设的推进。

总之,我国在加大基础设施投资的同时,不断优化监管机制,推动专项债券项目的开展,打造质量、稳健的债券市场,力求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这份“专项债发行指引”的出台,也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和信心。

解读国发(2014)43号文

解读国发(2014)43号文

从国土管理角度解读国发(2014)43号文件10月2日,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即国发43号文。

该《意见》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这不仅关乎地方政府举债偿债问题,还将影响到上万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发展和命运问题。

一、文件内容《意见》共有七个部分,可以划分为总体要求、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和存量债务处理三个重要方面。

首先,本《意见》的指导思想是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有效发挥地方政府规范举债的积极作用,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其中最核心的内容是建立规范的债务管理机制,而发挥积极作用、防范化解风险和促进健康发展则是其目的所在。

要达到上述目的,需要坚持的基本原则是“疏堵结合、分清责任、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稳步推进”二十字方针。

其次,对于如何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意见》也给出了一整套的解决方案,分别是加快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和预算管理、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和完善配套制度等四个方面。

通过明确举债主体、规范举债方式、严格举债程序等措施,解决好“怎么借”的问题;通过控制举债规模、限定债务用途、纳入预算管理等措施,解决好“怎么用”的问题;通过划清偿债责任、建立风险预警、完善应急处置等措施,解决好“怎么还”的问题。

此外,完善配套制度则从完善债务报告和公开制度、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和强化债权人约束等三个方面,为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机制提供保障措施。

最后,为确保改革平稳过渡,《意见》明确提出妥善处理存量债务,既要确保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又要切实防范风险,并就相关的组织领导工作进行了必要的补充。

如果说,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机制是长效制度,那么消化存量债务,则是解决当前棘手的问题。

《意见》还对妥善处理存量债务提出了明确措施:在清理甄别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基础上,一是对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举借的债务,以及企事业单位举借的债务中属于政府应当偿还的部分,纳入预算管理。

专项债券政策汇编

专项债券政策汇编

专项债券政策汇编
专项债券政策汇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专项债券的定义:专项债券是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的政府债券。

发行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中规定,地方政府只能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举借债务。

资金使用:专项债券资金应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专项债券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配套融资支持:积极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

风险管理: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债务风险负总责,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健全终身问责、倒查责任机制,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监督和审计:加强专项债资金审计监督,严改问责。

这些内容有助于深入了解专项债券政策的相关方面,更好地促进地方政府融资的规范化、法制化发展。

如需获取更全面和准确的信息,建议查阅政府机构发布的官方文件或相关政策解读。

专项债顾问服务方案

专项债顾问服务方案

一、前言专项债券作为一种重要的地方政府融资工具,对于支持地方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更好地服务地方政府,提升专项债券发行效率,我们特制定本专项债顾问服务方案。

二、服务内容1. 前期咨询与规划(1)政策解读:全面解读国家及地方关于专项债券的最新政策,包括发行条件、用途、期限、利率等,为地方政府提供政策支持。

(2)项目评估:对地方政府拟发行的专项债券项目进行评估,包括项目可行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确保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3)融资方案设计:根据地方政府需求,设计合理的融资方案,包括债券规模、期限、利率等,确保融资成本最低。

2. 发债过程服务(1)发行文件准备:协助地方政府准备专项债券发行文件,包括发行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信用评级报告等,确保文件合规、完整。

(2)发行路演:协助地方政府进行发行路演,向投资者介绍项目情况,提高投资者对项目的认可度。

(3)发行定价:根据市场情况,协助地方政府确定专项债券发行价格,确保发行成功。

3. 后期管理服务(1)资金监管:协助地方政府对专项债券资金进行监管,确保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和偿还债务。

(2)项目跟踪:对专项债券项目进行跟踪,了解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

(3)债务管理:协助地方政府制定债务管理方案,确保债务风险可控。

三、服务团队我们拥有一支专业的专项债顾问团队,成员包括金融、法律、工程、经济等领域专家,具备丰富的专项债券发行和管理经验。

四、服务优势1. 专业团队:我们的团队拥有丰富的专项债券发行和管理经验,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专业的服务。

2. 政策解读:及时了解国家及地方政策动态,为客户提供政策解读和指导。

3. 资源整合:整合金融、法律、工程等资源,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4. 成本控制:通过专业团队的努力,降低发行成本,提高融资效率。

五、服务流程1. 接受客户咨询,了解客户需求。

2. 根据客户需求,制定专项债顾问服务方案。

3. 与客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已发行专项债项目的资本金融资模式探讨

已发行专项债项目的资本金融资模式探讨

专项债项目的资本金融资模式探讨一.项目背景四川某物流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物流港项目”)总投资17亿元,其中自筹资金7亿元,申请专项债10亿元。

专项债券发行成功下达建设单位后,资本金尚未筹措到位,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场。

为筹措资本金,需明确项目资产归属、资本金融资渠道和模式。

本文通过政策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二.政策解读(一)专项债1.定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指省级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的政府债券,包括新增专项债券和再融资专项债券等1。

地方政府债券项目为公益性项目,主要是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且不能或不宜通过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府投资项目22.资金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是项目建设,专项债资金用于项目的资本性支出,不能用于经常性支出。

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还本付1《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21〕61号2《财政部关于支持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预〔2018〕161号)息、发行费用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3。

按照合同约定或项目进度拨付债券资金,严禁超项目实施进度拨款,严禁将债券资金滞留国库、沉淀在部门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应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进度4。

3.项目申报主体和实施主体项目申报主体(项目主管部门)必须为政府及其部门(含具有行政职能的管委会),负责对本部门专项债券项目审核把关和建设运行情况监督。

实施主体(项目单位)原则上应为政府部门、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负责将债券项目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5。

4.资产归属专项债券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形成的所有资产属于政府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应当按照规定的用途管理使用,严禁违规注入企业或担保抵押,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加强日常统计和动态监控6。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的通知》(财资〔2020〕3号)的统计口径,“冷链物流设施”以及“产业园基础设施”不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统计口径中,通常该类专项债项目由地方国企投资运作,相关资产登记在国企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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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项债券最新政策导向
——2020年3月2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和实施力度,要适当提高财政赤字率,发行特别国债,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规模,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和使用。

——2020年3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进一步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规模,扩大有效投资补短板,要在前期已下达一部分今年专项债限额的基础上,抓紧按程序再提前下达一定规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

——财政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提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规模,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指导地方做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尽快形成有效投资。

二、今年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发行特点
01
扩大规模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去年财政部提前下达了2020年部分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29万亿元,加上近期再下达一批额度,今年提前下达的新增专项债券规模将超出上年。

预计2020年全年专项债额度将超过3万亿(2018年1.35万亿元,2019年2.15万亿元)。

02
发行和使用进度提前
国务院要求各地对提前下达的专项债要早发行早使用早见效,力争二季度发行完毕,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力度,及早发挥作用,对冲疫情影响。

03
“资金跟着项目走”
在额度分配上,将对重点项目多、风险水平低、有效投资拉动作用大的地区给予倾斜,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发挥对经济的有效拉动作用。

04
优化资金投向
在去年国务院确定的交通基础设施、能源项目、农林水利、生态环保、民生服务、冷链物流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7大领域的基础上,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增加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领域,应急医疗救治、公共卫生、职业教育、城市供热供气等市政设施项目;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三、专项债券申报及发行的条件和要求
——新增债券必须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

一般债券用于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专项债券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

——专项债券项目必须是经济社会效益比较明显、群众期盼、早晚要干的政府投资项目。

科学合理申报专项债券项目融资需求,分清轻重缓急,优先选择急需资金支持、成熟并具备实施条件的公益性资本性项目,优先选择已立项、开工、在建、续建项目,涉及跨年度建设项目,按照年度投资计划分年度申报项目资金需求。

——专项债券项目必须有收益(项目自身能形成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且收益必须能覆盖融资本息(要求有一定的覆盖倍数),不得简单通过捆绑土地达到融资收益平衡。

——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避免项目“小、散、杂”,单个专项债券项目原则上不得低于2000万元。

——专项债券不得用于市政道路、农村公路、绿化工程等没有收益的项目,不得用于景观提升等各类形象工程。

四、专项债券审核负面清单
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应当合规合格,符合专项债券管理和发行条件。

从近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对专项债申报项目审核情况看,以下情形不得申报专项债券:
——项目收益与融资不平衡
——属于产业项目或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
——超出国务院常务会议规定的支持领域范围
此外,今年政府专项债不用于土地收储和与房地产相关项目。

五、专项债券申报指引
专项债券管理职责分工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此前联合发文明确的部门职责,发改部门发挥在制定建设规划、熟悉建设项目等方面的作用,会同行业部门梳理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清单;财政部门是政府债务法定管理部门,发挥在新增限额分配、项目融资收益平衡、专项债券发行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作用,会同有
关部门对项目清单审核提出符合专项债券申报要求的额度需求,确保专项债券不出任何风险。

专项债券额度分配原则
坚持新增债券资金分配与财力水平相适应原则,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作为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分配的前提条件,确保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与其偿债能力相匹配,杜绝新增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地区。

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储备
从专项债券管理情况看,短板主要是重大项目储备问题以及项目前期工作问题,一是符合专项债券发行条件的项目储备不足;二是项目前期工作不深不细不快,有项目本身的如科学性、技术问题,还有的是征地、动迁、土地等外部因素,差一个环节,项目就动不了。

因此,必须做好项目特别是重大项目的谋划储备,提前开展、滚动推进项目谋划、储备、审核、遴选等工作,做到竣工一批、开工一批、在建一批、储备一批。

做好新增专项债券项目筹划
——按照“大立项、大可研”的思路,做好项目策划、储备和前期工作。

拟申报发债项目在立项、可研阶段就要做好谋划,尽量挖掘项目自身收益,建设内容要包含有收益的建设项目或内容。

项目申报专项债前完成立项并列入发改部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专项债券作为重大项目资本金政策。

专项债券作为重大项目资本金范围为国务院确定的铁路、收费公路、干线机场、内河航电枢纽和港口、城市停车场、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城乡电网、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供水10个领域。

——专项债券配套融资政策。

根据《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19〕33号)文件指导,在不新增隐性债务前提下,满足“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的专项收入确保市场化融资偿债来源”,“对于部分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且有经营性收益的基础设施项目”两个条件下,项目单位可以向金融机构申请配套融资。

六、专项债券存续期管理
专项债券收支预算管理
使用专项债券资金的项目主管部门和单位,应当按项目编制收支预算总体平衡方案和分年平衡方案,全面反映项目收入、支出、举债、还本付息及资产等,并将其分年纳入预算管理。

项目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将专项债券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保障专项债券本息偿付。

加快专项债券资金拨付使用
各级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专项债券项目收支预算执行管理,资金早拨付、早使用、早见效,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发挥专项债券使用效益。

防范资金长期滞留国库或项目单位,有条件的地方在地方债券发行前,可对预算已安排的债券资金项目通过调度库款周转,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待债券发行后及时回补库款。

专项债券项目调整
专项债券资金应当严格按照债券发行信息披露文件约定的用途使用,专项债券发行后调整用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指定用途的,应当按
照规定程序和市场规则,由省级财政部门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办理,其中涉及预算调整的按程序报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专项债信息披露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信息披露模板的通知》财办库〔2019〕364号文件指导,自2020年4月1日起,发行的新增专项债券存续期内,各地应按照模板格式,每年披露项目实际收益、项目最新预期收益等。

如新披露信息与上一次披露的信息差异较大,应当进行必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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