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公文写作(精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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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写作

第一节决议

一、决议的适用范围

《条例》规定: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决议是领导机关对于重大事项或事件的处理,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经会议讨论表决通过形成已经或要求,并据以制定和发布的文件。它是一种重要的下行文,是具有领导性、指导性和约束性的公文。

二、决议的特点

(一)集体性。(二)权威性。(三)程序性。(四)相对稳定性。

三、决议的分类(根据内容和性能不同)

(一)审批行决议。(二)专门事项性决议。(三)决策性决议。

四、决议的结构及写法

决议由标题、题注和正文三部分组成。

(一)标题。(二)题注。(三)正文

五、决议写作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了解会议的背景、目的、意义及中心思想。

(二)决议写作时必须紧扣会议精神和主题,准确阐明会议的决策事项。

(三)结构严谨、条理清晰。

第二节决定

一、决定适用的范围

《条例》规定,“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励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在实践中,决定大多用于:确定履行法定程序,批准特定事项,规定实施重要政策,确定召开重要会议,确定重要人事任免、表彰与处分事项。

二、决定的特点

(一)重要性(一般性的问题、事项和活动可用通知、通报等行文)。

(二)约束性(具有法定的强制力)。

(三)稳定性(规定的原则、措施及有关事项,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发挥效用)。

三、决定的分类

(一)指挥性决定。(二)知照性决定。(三)奖惩性决定。

四、决议与决定的区别

(一)形成程序不同。(二)决策内容不同。(三)写法不同。(四)行文格式不同

五、决定的结构及写法

(一)标题。决定的标题一般由三要素组成: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

(二)题注。例:《中共中央关于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06年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三)主送机关。

(四)正文。1.决定缘由。2.决定事项。3.执行要求。

(五)落款。

六、决定写作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要有政策依据。(二)用语庄重、行文严肃。

第三节命令(令)

一、命令(令)的适用范围

《条例》规定,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二、命令(令)的特点

(一)权威性。(二)强制性。(三)庄重性。

三、命令(令)的分类

(一)公布令。(二)行政令。(三)嘉奖令。(四)任免令。

四、命令(令)的结构及写法

(一)发文机关标志。(二)令号。(三)正文。(四)落款。

五、命令(令)写作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使用的必要性。(二)行文要果断。(三)表述应简明。

第四节公报

一、公报的适用范围

《条例》规定: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二、公报的特点

(一)权威性。(二)重要性。(三)新闻性。

三、公报的分类

(一)会议公报。(二)新闻公报。(三)联合公报。

四、公报的结构及写法

(一)标题。(二)题注。(三)正文。(四)签署及日期。

五、公报写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要重点明确、主旨突出。

(二)要注意用语的准确性和概括性。

(三)要严格把握内容关

第五节公告

一、公告的适用范围

《条例》规定: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二、公告的特点

(一)庄严性。(二)公开性。(三)及时性。

三、公告的分类

(一)重要事项公告。(二)法定事项公告。

四、公告与公报的区别

(一)内容不同。(二)语言表达方式不同。(三)格式不同。(四)发布机关不同。

五、公告的结构及写法

(一)标题。(二)正文。1.公告缘由。2.公告事项。3.结语。(三)发文机关和发文日期

六、公告写作时的注意事项

(一)不随意制发公告。(二)行文庄重,用语凝练。

第六节通告

一、通告适用的范围

《条例》规定,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二、通告的特点

(一)周知性。(二)约束性。

三、通告的分类

(一)规定性通告。(二)周知性通告。

四、通告与公告的区别

(一)发布目的不同。(二)发文内容不同。(三)发文范围不同。(四)发文机关不同。(五)发布形式不同。(六)发布时间不同。

五、通告的结构及写法

(一)标题。(二)正文。1.通告缘由。2.通告事项。3.结语。(三)落款。

六、通告的写作要求

(一)正确使用文种。(二)行文合法有据。(三)行文简洁,语言通俗易懂。

第七节意见

一、意见的适用范围

《条例》规定: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对于各级党政机关来说意见的涵盖面是很广的。需用意见发文的事项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为统一思想、统一认识,上级机关对有关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治国方略、外交事宜等重要问题发表见解;二是针对突发事件或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包括政治思想、经济运行、国家安全等问题,向下级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三是针对某项工作或局部性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四是针对工作中所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带有指导性的意见等。

二、意见的特点

(一)灵活性。(二)参考性。

三、意见的分类

(一)指导性意见。(二)参考性意见。(三)请批性意见。

四、意见的结构及写法

(一)标题。一般用三要素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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