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承包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项目承包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发包方与业主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党湖工程

2、工程地点:花溪党武乡

3、工程内容:总承包全标

4、合同价款:约3.5亿元,最终以中标价为准

5、工程工期:以中标后主合同为准

6、质量标准:根据“主合同”中约定执行

二、综合服务费:发包方按工程总造价的向承包方收取综合服务费。

三、税费:工程所有税费由发包方代扣代缴或项目自行交纳。如项目自行交纳的,发包方应预先扣除税费,待项目出示完税凭证后再返还所扣税费。

1、承包方必须严格履行施工主合同及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如果有违约行为发生,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必须诚信守法,不得将建设方提供的材料及本工程资金所购的材料进行转移,如因此影响双方的合作,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3、如因承包方的身体健康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承包方不能继续履约要重新确定承包方的,须经发包方同意后方能有效。未经发包方允许私自转包的,发包该用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贰份、壹份,签章生效,分送有关业务部门(经营部存原件,财务存复印件)。

备注:承接的工程任务,承包方必须按发包方要求制作有关建工集团的标识、文明施工等广告。使用此广告的目的在于建工集团的标识、文明施工得到统一,提高社会信誉。

补充条款:

1、发包方必须有发包方总公司的全权授权书。

2、发包方没有总公司授权书的情况下,承包方只能先进场安排前期工程工作(包括项目部、临建、便道等)。

3、发包方拿到中标书后,承包方应该在五个工作日内交纳保金(合同价的10%)。

4、如承包方不能交纳保金,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前期施工和临建费无条件向发包方结算,一切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向承包方结算一切用在该项目上的所有费用。

5、项目工程按2004年市政定购执行,下浮按中标下浮为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