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统计工作计划3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必备】统计工作计划3篇
时间真是转瞬即逝,我们又将续写新的诗篇,展开新的旅程,该好好计划一下接下来的工作了!但是工作计划要写什么内容才是正确的呢?以下是作者为大家整理的统计工作计划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统计工作计划篇1
为认真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方略,进一步推进依法统计,充分发挥统计监督作用。
根据**省、**市统计法制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特制定20xx年全市统计稽查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20xx年全市统计稽查工作以加强统计基础、服务基层统计为目的,继续改进稽查方式,规范稽查程序,注重事前预防、事中稽查和
事后整改,通过统计稽查,做好法制宣传、业务指导、处罚教育的有机结合。
二、统计稽查的对象和数量
稽查对象主要是20xx年以来未被检查过或者涉嫌统计违法问题的镇、街道、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重点稽查:
(一)第二次经济普查各关键阶段的普查单位;
(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贸易住宿餐饮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建筑业房地产企业统计单位;
(三)旅游、教育、电力、金融系统统计单位报送的单位从业人员和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服务业统计调查对象;
(四)抽样调查样本单位(不含住户调查样本)。
在全市范围内稽查单位40家以上,其中:工业40%、劳动工资10%、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企业20%、房地产企业10%、贸易餐饮业和三产服务业20%。
三、统计稽查的内容和组织方式
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确保统计稽查的顺利进行,明确稽查内容、稽查方式和稽查对象。
(一)稽查内容。
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组织管理统计工作和学习《统
计法》情况。
重点稽查统计基础工作、统计从业资格、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统计资料报送及时性、统计数据准确性三方面情况。
(二)稽查方式。
经常性统计稽查,以我局各专业科、室、队组织为主,局法制科给予业务指导和配合,检查时间为全年度。
局各科室队、各专业可以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安排对稽查对象的具体稽查时间。
对日常统计工作中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可以随时组织稽查。
专项的、重点的、领导交办的、部门移交的和群众举报有线索的统计稽查,由法制科牵头,各科、室、队配合;如遇全国、全省统计执法大检查,则与相应检查相结合。
(三)稽查对象由各科、室、队经过排摸和随机抽样,统计局将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若干稽查组,对有关单位进行统计稽查。
在开展统计稽查前报局法制科备案,具体稽查对象由各稽查组确定。
四、统计稽查的要求
统计稽查是一项严肃而细致的工作,因此要认真组织,加强领导,一丝不苟。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继续深入开展统计稽查,是市统计局推行依法统计和促进依法统计制度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对维护统计工作秩序、树立统计信誉、打造诚信统计具有重大意义。
各镇、街道、各部门,局各科、室、队必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统计稽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稽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集中精力,抓好落实。
20xx年是经济普查的攻坚和冲刺之年,统计稽查也将以保障经普为重点,各镇、街道、各部门,局各科、室、队一定要统筹力量、妥善安排,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密切配合局稽查工作,确保统计稽查计划目标圆满完成。
(三)严格程序,严明纪律。
今年的统计稽查工作,要进一步注重稽查质量,严格稽查程序,严明稽查纪律,做到查前有通知,查时有亮证,查后有结论。
各稽查人员,要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及统计专业业务知识的学习,规范法律文书格式,提高统计稽查水平,提升办案质量,切实按照《**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和《**省统计稽查暂行规定》,认真处理稽查中发现的问题,
对在统计上存在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对拒不接受统计稽查的单位,将从重从严处罚,并将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
统计工作计划篇2
一、宣传总原则
本着热烈、节俭、注重实效的原则,各街道统计科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做到宣传经费有保障、宣传手段要创新、宣传产品要多样、宣传效果要显著、宣传任务要落实的“五要”目标,圆满完成年度法制宣传工作任务。
二、普法宣传重点
(一)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普法
1、利用召开年(定)报会议、统计报表印刷等工作,以发放宣传单、纪念品、在报表上增加法律条文的形式宣传统计法。
2、继续借助统计月报、要览、年鉴、特刊等统计服务载体,通过增加统计法条文和释义达到宣传目的。
3、结合执法检查,通过召开座谈会、印发公开信或法律告知书等形式,重点对被检查单位领导、统计人员宣传。
4、结合统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将统计法律法规列入统计人员职业道德和各专业业务培训内容。
5、严格执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继续推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的配合程度,新增“三上”企业和重点服务业企业告知做到全覆盖。
(二)做好重点普法宣传
1、扎实推进统计“六五”普法工作。
认真总结统计法制宣传工作经验,做好“六五”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的中期检查督导。
印制宣传台历(挂历)、年历画等宣传品;结合《统计法实施条例》和《省统计条例》的出台,充分利用“四大工程”建设和第三次经济普查等重大活动,开展统计法宣传“六进”活动,进一步营造了解统计、理解统计、支持统计的和谐氛围。
2、开展《统计法》颁布30周年纪念宣传活动。
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和中国统计开放日等,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络等多种媒体,以召开纪念座谈会、举办知识竞赛、大型广场宣传、征集书画作品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统计法》颁布30周年系列纪念等宣传活动。
3、依托“两个平台”,开展重点人群的普法培训。
完善“六五”普法在线学习平台和知识竞赛平台,继续抓好地方(部门、单位)负责人、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和重点企业统计人员的学法用法培训,加强分类指导,切实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按照统计“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统计知识及统计法规培训。
4、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做好普法宣传。
积极与区司法局、组织部和区委党校等部门沟通,开展统计法进党校及大型广场宣传等活动,认真落实“六五”普法宣传任务,形成共同推进统计普法宣传的合力。
5、规范管理,加强人员培训。
开展区和街道两级普法骨干培训,确保各地区至少一名统计普法骨干,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知识过硬、宣传生动的统计普法骨干队伍;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编印《统计“六五”普法知识读本》,制作执法专题培训资料,对执法检查业务骨干开展专题培训,提高执法检查技能和水平;组织统计执法检查员参加省统计局和区法制办培训。
三、宣传工作要求
各街道、各部门要不断提高对统计法制宣传工作重视程度,按照全区统计“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基本要求,制定年度统计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做到及时布置、加强指导、措施有力、督促到位,确保统计法制宣传落到实处。
加大对统计法制宣传工作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法制宣传台账上报制度,重点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台帐的记载和上报,完善相应的考核机制。
统计工作计划篇3
20xx年,全区统计法制宣传要紧密围绕统计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统计法制宣传力度,积极推行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努力服务统计改革和发展大局,为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按照省、市统计法制宣传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宣传总原则
本着热烈、节俭、注重实效的原则,各街道统计科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做到宣传经费有保障、宣传手段要创新、宣传产品要多样、宣传效果要显著、宣传任务要落实的“五要”目标,圆满完成年度法制宣传工作任务。
二、普法宣传重点
(一)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普法
1、利用召开年(定)报会议、统计报表印刷等工作,以发放宣传单、纪念品、在报表上增加法律条文的形式宣传统计法。
2、继续借助统计月报、要览、年鉴、特刊等统计服务载体,通过增加统计法条文和释义达到宣传目的。
3、结合执法检查,通过召开座谈会、印发公开信或法律告知书等形式,重点对被检查单位领导、统计人员宣传。
4、结合统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将统计法律法规列入统计人员职业道德和各专业业务培训内容。
5、严格执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继续推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的配合程度,新增“三上”企业和重点服务业企业告知做到全覆盖。
(二)做好重点普法宣传
1、扎实推进统计“六五”普法工作。
认真总结统计法制宣传工作经验,做好“六五”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的中期检查督导。
印制宣传台历(挂历)、年历画等宣传品;结合《统计法实施条例》和《省统计条例》的出台,充分利用“四大工程”建设和第三次经济普查等重大活动,开展统计法宣传“六进”活动,进一步营造了解统计、理解统计、支持统计的和谐氛围。
2、开展《统计法》颁布30周年纪念宣传活动。
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和中国统计开放日等,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络等多种媒体,以召开纪念座谈会、举办知识竞赛、滤布大型广场宣传、征集书画作品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统计法》颁布30周年系列纪念等宣传活动。
3、依托“两个平台”,开展重点人群的普法培训。
完善“六五”普法在线学习平台和知识竞赛平台,继续抓好地方(部门、单位)负责人、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和重点企业统计人员的学法用法培训,加强分类指导,切实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按照统计“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统计知识及统计法规培训。
4、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做好普法宣传。
积极与区司法局、组织部和区委党校等部门沟通,开展统计法进党校及大型广场宣传等活动,认真落实“六五”
普法宣传任务,形成共同推进统计普法宣传的合力。
5、规范管理,加强人员培训。
开展区和街道两级普法骨干培训,确保各地区至少一名统计普法骨干,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知识过硬、宣传生动的统计普法骨干队伍;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编印《统计“六五”普法知识读本》,制作执法专题培训资料,对执法检查业务骨干开展专题培训,提高执法检查技能和水平;组织统计执法检查员参加省统计局和区法制办培训。
三、宣传工作要求
各街道、各部门要不断提高对统计法制宣传工作重视程度,按照全区统计“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基本要求,制定年度统计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做到及时布置、加强指导、措施有力、督促到位,确保统计法制宣传落到实处。
加大对统计法制宣传工作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法制宣传台账上报制度,重点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台帐的记载和上报,完善相应的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