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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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建议
■陆滨
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并非银行业等金融机构主观上不愿意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而是小微企业信用体系不健全等因素制约了银行业等金融机构为其提供融资支持。仔细分析由于信用体系不健全导致银行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时面临的问题,借鉴发达国家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有关经验和做法,并据此提出加强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针对性政策建议,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当前银行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时面临的主要问题
国内多家银行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借鉴国外经验创新小微企业信贷模式,但是由于缺乏健全的信用体系支撑,国内银行在贷前、贷中、贷后等环节都面临一些难以克服的困难,由此导致国外行之有效的业务模式在国内“水土不服”,特别是在经济下行期,多家银行的小微企业信贷业务面临一定的资产质量压力。
1.难以准确确认小微企业以往的信用记录。小微企业财务制度不规范,为避税小微企业主通常喜欢通过个人账户进行资金划转或直接使用现金进行交易结算。包括要求信贷资金与贸易背景一一对应的贸易融资业务,通常也难以实现按照约定路径回款,银行难以有效控制企业的资金流。一方面,银行无法通过小微企业以往与客户的资金往来记录了解其自身的信用状况;另一方面,信贷资金投入后,回款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银行无法锁定还款来源。一旦小企业主将资金挪作他用,银行面临的风险将显着增加。
2.难以有效评估小微企业的履约能力。小微企业的履约能力和成长性是银行决定是否为其提供融资支持的核心因素。由于经营时间较短、市场较为分散、缺乏持续稳定交易记录等原因,通常情况下银行难以准确判断小微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特别是在初次获得大额订单时,小微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等将会对其履约能力产生重要影响。在缺乏足够的买方对该小微企业评价信息的情况下,银行难以有效评估其履约能力并据此为其提供信贷支持。
3.缺乏有效的增信措施。小微企业自身资金实力差、抗风险能力低是客观事实,也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问题。鉴于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和就业中的特殊地位,世界各国都普遍采取了专项基金、政府担保、政府采购等各种辅助的增信措施,解决银行为小微企业融资时面临的风险过高问题。我国部分地方政府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但普遍存在门槛偏高、受益小微企业范围非常有限以及可操作性差、执行困难等问题,无法真正帮助银行降低为小微企业融资面临的风险。
4.难以控制小微企业高成本负债风险。在目前社会环境下,小微企业从正规金融机构融资十分困难,其主要的资金来源是企业主个人积累、亲戚朋友周转及民间借贷,这导致小微企业具有天然的高成本负债冲动。通常情况下,小微企业可能从多个非正规金融渠道获得资金,与当前小微企业的盈利水平相比,资金成本普遍比较高,加重了小微企业的负担,一定程度上使得小微企业主比较容易陷入民间借贷特别是高利贷的困境。在当前特殊的环境下,小微企业主违约成本相对较低,很多小微企业主在出现经营困难时会采取转移资产和“跑路”等方式逃废银行债务。
二、加强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建议
1.出台与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政策制度。针对当前小微企业普遍存在的财务制度不健全问题,建议由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统一的小微企业财务制度,规范小微企业的采购、付款、销售、资金回笼、银行信贷等财务操作,明确要求需要向金融机构融资的小微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规范财务操作,便于银行通过企业的财务信息准确评价其履约能力、
偿债能力和未来的成长性,引导小微企业主动提高信用意识,培育良好的诚信文化和信用环境。同时,完善对小微企业银行信贷违约的追责机制,从制度上遏制小微企业主有意转移资产、逃废银行债务行为。
2.建立政府层面的基础信息整合机制。小微企业的基础信息对于银行开展客户评级评价具有关键意义,当前由于行政管理职能的分割,小微企业的相关基础信息分散在多个政府机构,缺乏统一有效整合,导致这些重要的信息资源无法发挥作用。建议将分散在工商局、税务局、工信局、商务部门等不同政府机构的小微企业基础信息进行整合与公开,包括小微企业的行业类别、经营范围等注册信息,纳税信息、用工信息、用水用电信息等日常经营信息及国家相关部门对小微企业的规模认定信息,便于银行业等金融机构在基础信息充分、有效的前提下对小微企业进行评级及授信。
3.打造一个开放、共享的小微企业信用平台。借助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技术的发展,构建一个全国统一的、开放的、共享的小微企业信用平台。该平台要能够实现与客户ERP等财务系统的有效衔接,支持小微企业通过该系统承接订单、预付货款、发送货物、回笼货款、申请银行贷款等。需要向银行申请融资的小微企业要成为该平台的成员,其所有交易必须通过该平台进行,防止财务造假问题,便利融资银行自动获取小微企业的所有财务信息,并借助该平台实现对小微企业资金流的有效控制,为银行通过供应链金融模式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创造条件。同时,商业伙伴也可以通过该平台信息准确判断小微企业的履约能力,增加双方业务合作的机会。一旦小微企业在该平台的信用记录出现不良,所有银行能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信贷风险。
4.完善以政府信用为支撑的小微企业增信机制。针对小微企业轻资产、缺乏有效抵质押措施等问题,建议借鉴国外的有关做法和经验,设立国家层面和地方政府层面的信贷风险补偿专项基金、成立专门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政府性担保公司,统一相关政策和制度,降低准入门槛,扩大小微企业覆盖范围,帮助小微企业融资增信,解决银行业等金融机构在支持小微企业时面临的风险分担问题,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积极性,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5.培育良好的诚信文化和金融生态环境。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大依法合规、诚信经营的宣传力度,提高小微企业主对于信用在企业发展成长过程中重要性的认识,培育小微企业主的诚信意识。鼓励小微企业通过诚信经营、信息公开和规范财务操作,逐步提高和完善自身的信用记录。鼓励信用记录良好的小微企业向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通过政府补贴等形式鼓励金融机构对于长期保持良好信用记录的小微企业在贷款价格方面给予优惠。加大对高利贷和非法集资危害性的宣传力度,引导小微企业避免通过高利贷等非法渠道进行融资。通过小微企业主、政府、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等共同努力,在全社会建立良好的诚信文化和金融生态环境。(作者单位:江苏省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