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三好评优条例(2015年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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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三好评优条例(2015年4月修订稿)
为进一步贯彻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建立健全完善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我院学生努力学习、拼搏进取的积极性,弘扬“开拓、进取、创新、敬业”的院风,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一、参评条件
1、中北学院在籍本科生;
2、完成每学年的基本学分,每学年规定的必修课程(成绩单上所有课程都为必修课程)不得补考或重修,体育达标;
3、无违纪行为和违纪处分。
二、评优类别、比例和奖金
1、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各十人,奖励金额1000元/人
2、三好学生:占参评人数的14%,奖励金额400元/人。
3、优秀学生干部:占参评人数的4%,奖励金额400元/人。
4、单项奖:占参评人数的6%,奖励金额100元/人。
5、先进班级:全院共评比出十个先进班级(校“十佳百优”班级评比中前十名颁发“先进班级”证书),奖励金额为1500元/班。
6、“三好标兵”、“优干标兵”不可与其它奖项兼得,“三好学生”可兼得“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可兼得单项奖。
三、评比规则
(一)三好学生
主要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
1、以同年级同专业为单位,按综合测评排名,在前25%以内;
2、评比年度内必修课均分达到75分,最低分70分以上的要求。
(二)三好学生标兵
在符合“三好学生”全部条件的基础上,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较强的综合素质,各方面表现突出,在同学中有很高的威信。
(三)优秀学生干部
1、凡属中北学院学生干部系列,评比年度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学期以上都可以参评;
2、以同年级同专业为单位,按综合测评排名,在前35%以内。
3、评比年度内必修课均分达到75分,最低分70分以上的要求。
(四)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在符合“优秀学生干部”全部条件的基础上,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较强的综合素质,各方面表现突出,在同学中有很高的威信。对班级、系部、学院学生工作作出贡献。
(五)单项奖
1、学习优秀奖
评比年度内必修课均分达到75分,最低分70分以上的要求,按综合测评排名,在25%以内。
2、学习进步奖
①奖励学习基础较差,但学习一贯认真刻苦,评比年度内同年级同专业综合测评排名比前一年前进10名。
②奖励参加学院“一帮一”活动,帮助一名同学,并协助他评比年度内同年级同专业综合测评排名比前一年前进10名。
3、社会工作先进个人
①凡属中北学院学生干部系列,积极承担社会工作,工作成绩显著,卓有成效,评比年度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学期以上都可以参评;
②以同年级同专业为单位,按综合测评排名,在前50%以内。
③评比年度内必修课最低分60分以上的要求。(无补考,无重修)
(六)先进班级评比要求、评比时间与校“十佳百优班级”评比要求、评比时间一致。
四、评比方法及程序
1.评比动员阶段:
各系、班级应加强对学生思想教育,广泛动员,向学生讲明评比的目的、意义、办法等,树立正确的评优目的,明确努力方向,进一步推进院风学风建设。
2、推荐评比阶段:
(1)全院按系(部)为评比单位,根据各系(部)学生基数分配评优名额;各系(部)按同年级同专业为评比基层单位,根据各专业学生基数分配评优名额;
(2)各系由学工办主任全面负责,集体审议评优过程中各类奖项、评优名额调剂等问题,班主任老师根据评比条件,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初评,提出初选名单;
(3)推荐方法:
①“三好学生”由全班同学民主推荐;
②“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先进个人”评比对象为班团两委干部,由
全班同学民主推荐;评比对象为系科学生分会干部、心理气象站干部、社区自管会干部、就业与职业发展协会干部、院团委干部、党工部干部、学生联合会会委员等学生干部,由所在管理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参加所在系科评议;
(4)名单经系科汇总审定后在系内张榜公示三天,广泛征求意见,再由系科将最终名单及所有汇总材料报院学工处。
3、审核表彰阶段:
院学工处根据评比条件及比例进行审核,由学院三好评优领导小组审批,公布表彰名单,颁发奖金和证书。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二○一五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