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文科学术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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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文科学术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快向研究型大学迈进的步伐,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学科和学科群,提升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的学术创新能力和研究实力,凝聚、稳定和培养优秀的人文社会科学学术研究人才和创新团队,参照国家创新团队建设的办法和模式,结合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的实际和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建设与管理办法。
第二条学校拟打造学术创新团队和学术创新培育团队。其中学术创新团队分第一和第二两个层次;第三层次为学术创新培育团队。
学术创新团队是学校科研创新、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以及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作重要贡献的主体力量,其所依托的平台一般是经由国家、省部批建的重点学科、哲学社会科学或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
学术创新培育团队是培育自治区乃至国家重点学科和重点研究基地的条件和基础,通过创新培育团队的建设,使其产生辐射与带动作用,为自治区级重点学科的培育和生成、研究基地的建设或升级奠定基础。
第三条创新团队和培育团队都是重点支持校内以学术带头人为核心、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中坚力量的学术研究群体,要聚集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造就学术领军人物,凝炼学科研究方向,并通过承担省部级和国家级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基地项目、创新团队和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官产学研联合攻关项目以及面向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各类科研课题,产出具有重大理论和社会价值的高水平、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第四条创新团队和培育团队均实行学术带头人负责制、目标责任制并实施动态管理。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五条创新团队应根据自身形成的学科研究方向,紧密结合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事业的需要进行研究,其研究内容一般应为国家和自治区社会科学规划的重点领域或重大前沿问题,其成果对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事业有重要价值和作用,对学校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第六条创新团队的组成必须由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的人员自然形成和组合而成,团队带头人和成员有必要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团队的研究工作;鼓励具有相同或相近研究方向和目标的人员进行跨学院和跨学科的联合申报。
第七条第一层次学术创新团队申报条件:
1. 团队组成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已经形成一致而稳定的研究方向,并取得了被同行认可的有影响的科研成果;
(2)依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或博士授权点或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培育学科;
(3)一般由5—7名我校在编人员组成;
(4)团队组成人员要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合理的职称和学历结构,合理的年龄结构,要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
(5)团队成员中至少应有2人为40岁以下的青年研究骨干;
(6)团队成员要具有团结协作精神,能够完成国家重大课题攻关。
2. 团队学术带头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在职博士生导师或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
(2)本校科研教学第一线人员,年龄不超过55岁。
(3)国家或教育部、自治区各类人才支持计划一、二层次入选者;国家或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的主持人;国家重点学科和重点培育学科的负责人;国家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完成者;
(4)主持并完成过国家级科研项目;发表过有影响的学术专着;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过一定数量、有影响的学术论文;获得过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二等奖或国家级奖励的第一完成人;或有被省部级以上采纳的调研和决策咨询报告。
第八条第二层次学术创新团队申报条件:
1. 团队组成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已经形成一致而稳定的研究方向,并取得了被同行认可的有影响的科研成果;
(2)依托教育部或自治区人文(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或博士授权点或自治区重点学科;
(3)一般由5—7名我校在编人员组成;
(4)团队组成人员要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合理的职称和学历结构,合理的年龄结构,要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
(5)团队成员中至少应有2人为40岁以下的青年研究骨干;
(6)团队成员要具有团结协作精神,能够完成国家重大课题攻关。
(1)在职博士生导师或者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
(2)本校科研教学第一线人员,年龄不超过55岁;
(3)国家或教育部、自治区各类人才支持计划一、二层次入选者;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的主持人;自治区重点学科的负责人;
(4)主持承担并完成过省部级重点项目;有公开出版的专着;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有影响的学术论文;获得过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的第一完成人;或有被省级政府采纳的调研和决策咨询报告。
第九条学术创新培育团队申报条件:
1. 团队组成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研究方向紧密结合学校学科建设发展的需要,对推动学科发展、基地平台建设都具有重要价值和推动作用;
(2)依托至少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或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3)由5—7名我校在编人员组成,鼓励具有相同或相近研究方向和目标的人员或群体进行跨学院和跨学科的联合申报;
(4)团队组成人员要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合理的职称和学历结构,合理的年龄结构,要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
(5)团队成员中至少应有2人为40岁以下的青年研究骨干;
(6)团队成员要具有团结协作精神,能够完成省级重点课题攻关。
(1)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专业技术职称;
(2)本校科研教学第一线人员,年龄不超过50岁。
(3)主持承担并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有公开出版的专着;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较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有被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的调研或决策咨询报告;获得过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及以上奖励的第一完成人。
第三章申报与审批
第十条鼓励跨学院、跨学科申报,坚持团队建设、平台建设和项目研究的有机结合。创新团队的学术带头人不得同时作为两个及以上团队带头人申报,但在担任一个团队学术带头人的同时,可以作为相近研究方向的另一个团队的成员;团队学术成员只能归属一个学术团队。
第十一条团队以学术带头人所在学院、中心(所)为依托单位组建,由团队学术带头人提出并填写《内蒙古大学文科学术创新团队申请书》,《申请书》一式6份。
第十二条学术创新团队(包括培育创新团队,下同)实行公开选拔,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的选拔方式。由所依托的各学院、中心(所)的学术委员会初审,初审合格后,提交学校社会科学处,由社会科学处组织专家组成评议组进行评审,提出是否支持和资助额度的意见。获得专家组评审通过的学术创新团队,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的创新团队按程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公布创新团队名单及资助额度。
第十三条获资助的学术创新团队在接到资助批准后,按照学校安排正式签订《内蒙古大学文科学术创新团队建设任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