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肺结核疫情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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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学校肺结核疫情处置预案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卫生局

目录

一、前言 (3)

二、总则 (3)

三、组织领导 (5)

四、学校肺结核疫情的定义 (9)

五、学校肺结核疫情的监测与报告 (9)

六、疫情处置程序 (13)

七、肺结核疫情处置中的健康教育 (16)

八、调查报告 (17)

九、疫情处置过程中的对外信息发布 (19)

十、保障措施 (19)

一、前言

结核病主要通过近距离呼吸道传播,在群体环境下,如果存在结核病传染源,就特别容易发生结核菌的传播。学校是典型的群体环境,存在发生结核病疫情的高风险,需要给予重点关注。本预案旨在发现学校肺结核疫情后,通过采取一系列干预措施,防止传染进一步扩散,达到发现疫情,及时处置,保障广大师生健康和社会稳定的目的。

二、总则

1、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颁发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按照依法、科学、规范、有序的原则,构建学校肺结核疫情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首都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2、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依法处置,科学应对;加强监测,及时处置;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专群结合,以专为主。

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

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

4、适用范围

我市所有大中小学校。

三、组织领导

学校肺结核疫情处置工作适用属地化管理的原则。

1、学校

是学校肺结核疫情处置的责任主体。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肺结核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主管校长是学校肺结核疫情处置

的第一责任人。大学校医院/医务室在结防机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肺结核疫情预防控制以及处置措施的落实。中小学卫生室协助区县结防所、中小学保健所进行疫情处置。

2、区县结核病防治所

是学校肺结核疫情处置的主要技术指导单位和责任单位。区县结核病防治所应常规成立学校肺结核疫情处置小组。由业务主管所长任组长,成员包括结核病控制、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结核病诊断和治疗、实验室检测、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在发生肺结核疫情

时,疫情处置小组要在学校/中小学保健所的配合下深入现场,并具体负责肺结核疫情的核实、流行病学调查、病人的发现、诊断、治疗和管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对事件的发展趋势进行评估和预测以及出具疫情处置报告等。

3、区县中小学保健所

在区县结核病防治所的指导下协助学校实施肺结核疫情处置措施。

4、区县教委

负责辖区内中小学校结核病控制的组织领导以及学校结核病控制措施落实的监督管理。

5、区县卫生局

负责对辖区内学校结核病控制工作的监督管理。

6、市卫生局及市教委

负责预案启动后的组织领导,及时调集技术力量和各种物资,确保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组织专家对事件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负责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地区卫生行政部门的沟通、信息交流和通报,适时公布事件相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7、市结核病控制研究所

参与区县的肺结核疫情处

置,为区县提供技术支持。

四、学校肺结核疫情的定义

在学校群体中,1个月内连续发现3例以上(含3例)有流行病学关联的肺结核病人。

五、学校肺结核疫情的监测与报告

1、监测

⑴班主任/学生管理员应及时了解同学健康状况,发现有可疑肺结核症状者,及时向校医院/卫生室报告。

⑵校医院/卫生室应提高警惕,对具有可疑肺结核症状者进行X胸片检查以及查痰,发现疑似或确诊肺结核病人应按照有关

规定及时报告,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或寄送传染病报告卡,并将病人转诊至结核病防治机构。如果校医院/卫生室没有必要的检查手段,则将可疑肺结核症状者直接转诊至辖区结核病防治机构。

⑶结防机构肺结核专报管理人员,一旦发现学校肺结核报告病例,应立即向追踪核实人员提供病人相关信息。追踪人员应在3天内完成追踪。

⑷市级/区县结防机构门诊部医生,一旦发现学校涂阳肺结核病例,应详细记录病人的学校(专业、年级、班级)、住址和联系方

法,并进行核实。由结防所立即通知学校有关部门。

2、报告

⑴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区县结核病防治机构为学校肺结核疫情的责任报告单位。区县结核病防治机构有关人员为学校肺结核疫情的责任报告人。

⑵报告内容

在报告学校肺结核疫情时,要详细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波及的范围、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下步工作计划等。

⑶报告时限和程序

区县结核病防治机构发现学

校肺结核疫情,应在24小时内向辖区卫生局以及市结控所报告,并同时启动疫情处置程序;区县卫生局和市结控所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向市卫生局报告。

附图学校肺结核疫情报告流程

六、疫情处置程序

附图学校肺结核疫情处置流程

1、进入现场前的准备

⑴病例核实

疫情处置小组接到疫情报告后,首先核实病例诊断,包括痰结核菌检查结果、X线检查结果。

⑵处置通报

区县结防所核实无误后,向学校或/和区县中小学保健所进行通报疫情,以及下一步处置程序。学校应按照专业机构的要求进行各项准备工作,配合疫情处置。

⑶物质准备

准备调查表、宣传材料、PPD 监测用品、消毒用品、防护用品等。

2、现场处置

⑴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

对报告的肺结核患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治疗管理,具体参见《北京市大/中小学结核病控制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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