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代加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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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代加工合同,

篇一:大米委托加工协议

大米委托加工协议

甲方:镇江恒顺米业有限公司协议编号:乙方:沈阳新阳光米业有限公司签订日期:签订地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东北水稻加工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加工产品、品种、数量

二、包装方式、包装重量

1、包装方式:委托加工产品包装物均有乙方提供,包装方式按

甲方生产通知书要求来进行。

2、包装重量:标准包的重量不得低于标准包标示的重量。

三、加工、费用、副产品的处理

1、加工方式:委托加工的稻谷有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仅负责甲

方委托产品的代加工。

2、加工费:按每吨米80 元来计算。

3、副产品处理:对于甲方提供原粮加工出的副产品依据双方约定价格

销售给乙方。(一般以冲抵加工费用,盈余部分返回

给甲方)

四、成品加工质量要求:

1、

篇二:大米委托加工协议

委托加工协议

甲方:哈尔滨海洋奇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方)乙方:五常市安家镇鼎丰米业(受委托方)兹有甲方因业务需要,委托乙方加工优质大米,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加工物:大米。

第二条: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

第三条: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按照GB/T19266 标准要求。

第四条:加工物包装物设计、印制由甲方负责,并有甲方提供给乙方。

第五条:成品包装物使用乙方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

证。

第六条:甲方负责产品的运输、销售及相应的售后服务。第七

条:乙方负责产品的加工、产品的出厂检验及出厂前的质量控制、储存管理。

第八条:甲方付给乙方加工费为,此项费用每下个月月初统一结算,本产品规格分别为。

第九条:加工物(五常大米)原料采购由乙方负责,原料必须是五常境内种植的优质水稻。第十条:加工物(成品)交付时间、方式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再行制定。

第十一条:加工物(成品)交付时需双方在交付现场签

字确认。第十二条:加工物(成品)出厂后由于运输、保管不当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不负责任。第十三条:甲方未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有权留置加工物。第十四条:因甲方未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向乙方做出货款总额的20%的赔偿。

第十五条: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提供加工物(成品),给甲方造成损失,应向甲方做出加工物(成品)价值总额20% 的赔偿。第十六条:加工数量:

第十七条:加工地点:哈尔滨市五常市安家镇安家村玉

生屯。第十八条:本协议需双方法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第十九条: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条: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哈尔滨海洋奇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法人签字:

乙方:五常市安家镇鼎丰米业

法人签字:

年月日篇三:委托加工协议(米业)委托加工协议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兹有甲方因业务需要,委托乙方加工优质大米,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

协议:

第一条加工物包装及规格:大米。

第二条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按照GB/T19266 标准要求。

第四条加工物包装由甲方设计、印制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成品包装物使用乙方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及商品条码。

第六条甲方负责产品的运输、销售及相应的售后服务。第七条乙方负责产品的加工、产品的出厂检验及出厂前的质量控制、

储存管理。第八条甲方付给乙方的加工费用,每吨/ 元,每个月初统一结算。

第九条加工物(五常大米)原料采购由甲方负责,原料必须是五常境

内种植的优质水稻。第十条加工物(成品)交付时间、方式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再行制定。第十一条加工物(成品)交付时需双方在交付现场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加工物(成品)出场后由于运输、保管不当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不负责任。

第十三条甲方未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有权留置加工物。

第十四条因甲方未及时向乙方支付加工费给乙方造成损失,应向乙方做出货款总额20%的赔偿。

第十五条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提供加工物(成品)给甲方造成损失,

应向甲方做出加工物(成品)价值总额20%的赔偿。

第十六条加工数量:吨(成品)。

第十七条加工地点:

第十八条本协议需双方法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

第十九条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二十条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

篇四:农民专业合作社大米类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方(甲方):五常良新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以

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五常兴源米业(以下简称乙方)为确保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保障本合同能够顺利进行,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和《食品安全法》,结合甲乙双方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加工生产内容及其说明

1、产品品名:大米

产品规格为:5KG、10KG 产品执行标准名称及标准号:GB 1354-XX 大米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委托范围:由甲方提供全部合格大米原料和包装材料,乙方

从磨米、内包装、外包装等工序进行生产加工

3、乙方按甲方产品规格要求进行加工,若甲方的包装规格有更改,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加工费为行业市场价格。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食品要求自行设计产品包装,负责提供该产品的备

案质量标准、加工工艺、产品配方等相关资料,并加盖鲜章。

2、每次产品加工前由甲方准备充分的合格原辅材料和包装材

料。

3、甲方提前十天向乙方提供生产加工计划,所有物料应在生产

开工前两天,将合格的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交给乙方检验合格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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