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自学考试中国法律思想史(2005-2017)历年真题分章分类汇总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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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主观题

一、名词解释

40.三民主义:是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的总称。是孙中山为了解决近代中国社会面临的民族解放、民主革命、社会改革三大历史任务而提出的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政治、经济和理论纲领,也是其法律思想的理论基础和指导原则。三民主义分为旧三民主义和新三民主义两个阶段。11720-425

40.五权宪法:“五权宪法”孙中山独特的宪法思想,也是他民权主义的主要内容。“五权宪法”的精华是“直接民权”。“五权宪法”的核心是把政权和治权分开,由人民掌握政权,包括: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复决权等四权。政府实施治权,采用五权分立制度,即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考试权、监察权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孙中山的“五权宪法”是一种中国式的近代革命民主主义的宪法学说。 107 20-429

40.恢廓民权,限制元首:章太炎的主张。目的是为了防止总统权力过分膨胀。其方法是在西方国家实行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基础上,再加上教育独立(或教育权),后又增加了纠察权。该思想的核心在于强调主权在民。11420-440

40.“置四法”:章太炎为了“恢廓民权,限制元首”,曾提出“置四法”。这四法是:均配土地;官办工厂;限制继承;公散议员。公散议员就是解散议会,属政治方面,其余之法都是民事和经济方面的,加上他在其他地方论及的民事和经济立法主张,总合起来,其宗旨是“抑富强,振贫弱”。 16420-442-443

二、简答题:

43.简述孙中山的权能分治学说。

答:权能分治是孙中山“五权宪法”思想的核心内容。“五权宪法”把政权和治权分开。由人民掌握“政权”,包括: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复决权四权。政府实施“治权”,采取五权分立体制,即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考试权、监察权相互独立,互相制约。“治权”相对于“政权”称为“能”,故称为“权能分治”。目的是希望实现直接民权。但孙中山将权与能的关系比作阿斗和诸葛亮的关系,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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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简述章太炎的维护人民权利平等的法律观。

答:章太炎要求在推翻清朝后,立法上、司法上“抑官伸民”、“抑强辅微”、“抑富振贫”,总起来说,就是“损上益下”,以维护人民权利平等。⑴“抑强辅微”的刑法主张。具体地说,是要像五朝法律那样做到“重生命”、“恤无告”、“平吏民”、“抑富人”。⑵“抑富振贫”的经济立法主张。章太炎为了“恢廓民权,限制元首”,曾提出“置四法”。这四法是:均配土地;官办工厂;限制继承;公散议员。其宗旨是“抑富强,振贫弱”。⑶“抑官伸民”的行政立法主张。与“抑强辅微”、“抑富振贫”相应,章太炎主张在政治上以行政、立法、司法、教育四权分立为基础,进一步制定旨在“抑官吏,伸齐民”的行政立法,以保护民权,人人得享受平等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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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简述章太炎“抑强辅微”的刑法主张。

答:具体地说,是要像五朝法律那样做到“重生命”、“恤无告”、“平吏民”、“抑富人”。出

于“抑强辅微”的需要,章太炎在量刑、刑罚等问题上也提出了一些独特的主张,如:①“轻盗贼之罪”,并反对“以赃论罪”;②“轻谋反之罪”,“重叛逆之罪”;③宽平省刑。

10420-441 43、简述章太炎“抑富振贫”的经济立法主张。

答:章太炎为了“恢廓民权,限制元首”,曾提出“置四法”。这四法是:均配土地;官办工厂;限制继承;公散议员。公散议员就是解散议会,属政治方面,其余之法都是民事和经济方面的,加上他在其他地方论及的民事和经济立法主张,总合起来,其宗旨是“抑富强,振贫弱”具体内容为:

(1)“均配土地”。它含有土地国有之意。

(2)“官办工厂”。

(3)限制继承权,即上述的“限囊产之数”。

(4)统一货币。

(5)稳定赋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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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4 20-443 43.简述辛亥革命时期章太炎“恢廓民权,限制元首”思想的基本含义。

答:(1)章太炎认为代议制知识间接民权,总统制便于实现直接民权,真正做到主权在民。为了防止总统权力过分膨胀,他又提出“恢廓民权,限制元首”。

(2)其办法是,在西方资产阶级国家实行的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基础上,再加教育独立,变成四权分立。

(3)辛亥革命前后,章太炎对四权做了修正,并增加了纠察权。这样与孙中山的五权宪法已基本接近,但体系上不如五权宪法周密。

(4)章太炎这一思想的核心在于强调主权在民,他认为人民才是国家权力的主体。这是十分可贵的。

三、论述题:

45.试论以孙中山、章太炎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的法律思想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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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试评述孙中山三民主义的立法指导思想。

答:三民主义是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的总称,是孙中山为了解决近代中国社会面临的民族解放、民主革命、社会改革三大历史任务而提出的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政治、经济和理论纲领,也是其法律思想的理论基础和指导原则。

第一、民族主义。民族主义是三民主义中的首要问题,其基本任务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即推翻清朝政府,光复以汉族为主体的“民族国家”。民族主义的精髓,是要以亲的资产阶级民主国家代替旧的封建专制主义国家。它贯穿着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民主精神,在调解、处理国内民族关系和以反帝、“扶倾济弱”为主旨的国际关系方面,为立法提供了指导原则。其具体主张包括:取消列强在华特权,废除领事裁判权,恢复关税自主权,收回租界和失地等。

第二、民权主义。民权主义是三民主义的核心,其中心内容是“反对帝制,建立民国”,实质是要推翻封建君主专制,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

第三、民生主义。民生主义是孙中山三民主义最富有特色的部分,是三民主义政纲中的社会革命纲领。民生主义关系到一系列法律问题,是有关土地法、财税法、劳动法、企业法、外资法等经济立法的指导思想。

104 20-426/430 45.试论孙中山的三民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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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试论述孙中山的五权宪法和权能分治理论。

答:(1)五权宪法是孙中山独特的宪法思想,也是民权主义的主要内容。他试图通过五权宪法来保证人民主权和直接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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