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石洞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联系

会议制度

一、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联席会议由镇司法办、镇纪委、镇法制办、镇信访办、镇综治办、镇维稳办和镇派出所组成。镇“大调解”协调中心为牵头单位。每次会议的具体参加单位根据会议议题确定。

二、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即每年的7月中下旬和次年的1月中下旬各召开一次。若因工作需要~经镇“大调解”协调中心主任同意~也可临时召开。

三、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1、通报“大调解”工作的开展情况、各种矛盾纠纷的调解情况、“大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研究预测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提出化解预案,

3、讨论“大调解”工作年度安排和年终总结,

4、研究建立健全“大调解”工作的各项制度和规范,

5、对上级党委、政府或者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重大矛盾纠纷~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矛盾纠纷~以及其他跨区域、跨部门的重大矛盾纠纷~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

四、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联席会议由镇“大调解”协调中心主任主持~镇“大调解”协调中心承办具体事项。

五、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对每次会议议定的

事项形成纪要~明确承办部门、完成时限~由镇“大调解”协调中心负责将纪要分送相关领导和部门~并负责对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二?一?年十一月十三日

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制度

潘津乡中心学校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特立本制度,为打造“平安校园”提供有力保障,切实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好,处理得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推进和教育大局的稳定。 二、矛盾纠纷排查方式 认真做好老师的思想建设工作,利用政治学习时间,除对国家方针政策进行集中学习外还要搜集案例对教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教职工能在相互融洽的关系中团结合作,理解支持。对教职工之间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采取召开民主生活会,个别谈心等方式把矛盾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我校利用家长会、学校开放日、家访等形式积极向家长宣传学校教育,争取家长及社会人士对教育的更大支持,创“家长放心,人民满意”的学校。 妥善处理校园周边关系,教育好学生不破坏周边群众设备设施,不损坏群众利益。虚心听取周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如周边环境中存在对学校校产和师生安全极大隐患的人事,要时刻提高警惕,不能解决的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和公安机关。 三、重点疑难纠纷报告制度 对发生多次或重大纠纷不能妥善解决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解决,报告要做到及时,真实逐级上报。每次情况的调查和协调要做好相关记载,以备上级部门参考和检查。调查情况必须有当事外的

两人以上在场。

四、领导轮流值班制度行政领导实行24小时开机,包括节假日。在上班期间,行政人员轮流值班,保证办公室有人值班,对来访者进行接待。对来访电话进行登记、答复、处理和汇报。 五、接待登记制度 学校实行关门上课,对来访者由门卫进行登记。开门登记之前对来访者要进行盘查,盘查内容为姓名、住址、身份、来意等,在盘查时要察言观色,保证不放可疑人员进入校园,盘查还要注意文明礼貌,做到文明值勤,礼貌待人。学校全体教职工对来访者要热情接待,对来访者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要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学校行政。 六、限期处理制度 对校园内发生的师生有关人员的矛盾纠纷进行处理,坚持及时、逐级处理原则对本班内发生的学生之间、科任教师间的矛盾原则上由班主任进行协调处理。班主任不能处理的交由教导处主任和负责安全的副校长处理。校内外其它纠纷交由分管领导先进行调查处理。不能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及时报告调解主任。全体教职工必须做到不推诿责任,不把小纠纷都推向领导,不把矛盾上交,在处理中,还应兼顾学校及其它教师利益,做到以人为本。 七、督查回访制度 对校内外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处理后,要定期进行检查、了解现状,要找当事人谈心,听取当事人意见反馈。如果当事人在心里还有不服或不满,要进行开导与说服教育。以达到彻底化解矛盾,增强内部团结的目的。

全国领先展“融合之美”南京公布第二批融合教育示范校名单-军民融合展

全国领先展“融合之美”南京公布第二批融合教育示范校名单:军民融合展 原标题:全国领先展“融合之美” 南京公布第二批融合教育示范校名单 交汇点讯 1月19日,20XX“融合之美”感恩迎新会在南京市聋人学校拉开帷幕。南京市教育局张利明副局长公布了第二批融合教育示范学校名单(详见附),共19所幼儿园和中小学。 迎新会通过访谈融合教育教师、社会爱心人士的方式,分享了融合教育中的感人故事。《虫儿飞》、《生命的颜色》、《少年强》、《来自星星的孩子》……来自普通学校和特殊学校的学生也在迎新会上各展才艺,用音诗画、舞蹈、演讲、诵唱、情景歌舞剧等形式展示了融合教育的成果,演绎了充满爱心和阳光的融合之美。 据了解,南京市融合教育工作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20XX 年,南京市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实验开展以来,由南京分管市长牵头,市编办、发改、教育、民政、财政、人社、卫计、残联八部门共同成立了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配套政策相继出台。

目前,南京市及各区均成立了特教指导中心,27所市级融合教育示范学校、105所市级随班就读实验学校构建了有基本保障的资源支持系统和具有特殊教育情怀的师资队伍,2000多名特殊儿童跟普通孩子一样进入校园,享受随班就读福利。20XX年底,南京市随班就读实验项目荣获“第五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奖”。教育部领导多次来宁考察指导融合教育,希望南京经验在全国推广。 据悉,为进一步落实《南京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20XX-2021)》,加大融合教育理念宣传,南京市教育局在新教师招聘、学科带头人及优秀青年教师考试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特殊教育内容。“我们在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建立融合教育专题培训制度。从2021年起,在普通教师职称晋升、校级领导职务晋升以及申报市学科教学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原则上应接受过特殊教育专题培训。探索特教学校与普通学校教师合理流动机制,鼓励特教学校教师与普通学校教师之间开展结对跟岗培训、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活动。” 南京市教育局初教处处长戴兴海介绍道:“对于经主管部门认定的普通学校专职特殊教育教师,其在相应岗位上实际专职从事特殊教育期间,按规定享受特殊教育津贴。对特殊教育学校按当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20%增核绩效工资总量。 对于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满5年、15校专职特殊教育教师,其在相应岗位上实际专职从事特殊教育期间,按规定享受特殊教育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组职责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组职责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冯蔡强 副组长: 陈国锋、郑国禧 组员:钟洪志、王献忠、谢关胜、符康满、刘波辉、彭彦、杨景华、陈秀娟、王翡翠。 小组职责: 1、组织领导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2、根据本单位社会稳定状况,研究提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大措施。 3、对一个时期本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出部署。 4、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本单位发生的矛盾纠纷,明确排查调处责任,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抓好调处。对本单位发生的矛盾纠纷,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调处。 5、抓好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6、议定对本单位因排查调处不力而引发重大案(事)件的责任人的责任查究。 赤坎区东山学校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一、定期排查制度 ⑴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组,在规定期限内,认真妥善地处置化解职责范围内的各种矛盾纠纷。 ⑵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组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会。 ⑶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报表制度,每月上报工作报告一次,书面汇报一次。 ⑷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如因涉及社会治安引发的问题要求做到及时上报。 ⑸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组每季度至少写两份信息及时落实排查情况。 ⑹经过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对于排查出的主要问题要以督办卡的形式交有关部门办理。 二、工作协调制度 (1)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收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认真分析,梳理归类。 (2)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处置"的原则,落实到有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并提出处置期限。每次协调会议必须形成会议纪要。 (3)对反映强烈、处置难度大、有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二、要定期排查辖区内的矛盾纠纷,确定办法,制定预案,做到“底数清楚,防范到位”。 三、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调处,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初期,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小矛盾纠纷不出村,大矛盾纠纷不出乡镇。 四、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要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联合调处,落实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制订预案,做到排查一件,调处一件,教育一片。 五、对上级组织领导批办、督办的重大矛盾纠纷,要限时调处,未能如期办结,也不说明情况而造成群众越级上访,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和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二矛盾纠纷登记制度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应设立专门的民间纠纷登记薄。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的调解小组也应设立登记薄。 二、每半月或一个月各小组将受理的纠纷,综合填入人民调解委员会登记薄内。 三、对于当事人的申请,调解人员应认真进行登记。 四、当事人如果是口头申请,调解人员听取当事人对纠纷情况的陈述,并按纠纷当事人陈述的内容进行登记。 五、在进行纠纷登记时,要严肃认真,尽量记当事人的原话。 六、对于濒临激化的纠纷或当即可以调解的简单纠纷,可以在稳定事态发展的基础上先行调解后补办纠纷登记手续。 七、纠纷登记后,应当分门别类归档,妥善保存,以便将来复查。 三纠纷案件收结制度 一、统一收案。所内工作人员要按照司法部门关于基层工作的业务范围、工作原则和服务程序的规定,遇到当事人申请调解的纠纷案件,要先进行登记,统一收案不容许个人私自收案。 二、统一委派。对所内已登记的纠纷案件,非属重大疑难纠纷案件,由所长统筹考虑,统一进行委派,被委派人员要按照要求认真主持进行调解。 三、集体讨论。遇有重大及疑难法律事务,须提交所务会议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所

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

七、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 (一)工作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坚持调解优先、公正高效的原则依法调解德、法、情相结合的原则引导调解与自愿调解相结合原则平等调解与公正调解相结合原则优势互补、联动联调原则。 (二)调解组织建设 1、各乡镇和村社必须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企事业单位、医院、大型集贸市场等应当结合当前社会管理的新形势新任务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必须选配一定数量的为人公道正派、具有一定知识、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人民调解组织要在继续做好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生产经营、损害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调解工作的同时不断拓展调解领域积极做好土地承包、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 2、县行政机关都要成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开展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组改制、劳动和社会保障、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问题发生的矛盾和争议的调解工作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乡镇派出所要结合治安案件查处建立健全以公安民警为骨干、吸收城市社区、农村村委会干部参加的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 3、县人民法院和基层法庭结合案件审理活动在相关法庭推行建立调解机制按照“调解优先”原则由审案人员兼职

开展诉前、审前、庭外等环节的调解工作解决争议做到能调则调。 (三)建立联动调解机制 1、实行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联动 (1)诉前告知人民调解。人民法院在立案时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双方当事人均在同一辖区的民事纠纷经当事人同意的应暂缓立案告知当事人选择所在地所在单位或纠纷发生地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以人民调解组织名义出具人民调解协议书。调解不成的再由人民法院审查立案。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不予受理的民事纠纷法院应及时将案件转移至当事人所在地所在单位或纠纷发生地的乡镇司法所转交相关人民调解组织做好调解息诉工作。诉前经人民调解组织主持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对一方当事人到期不履行义务、且符合《民事诉讼法》申请支付令条件的案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起诉请求履行协议。 (2)诉中委托人民调解。人民法院在庭审前或审理中对有可能通过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民事案件经当事人同意应中止诉讼将案件委托当事人所在地所在单位或纠纷发生地的乡镇司法所转交相关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调解组织将《委托人民调解反馈函》及《人民调解协议书》一并移送人民法院备案协议不成基层调解组织应当将《委托人民调解反馈函》及证据材料移送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刑事案件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基本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施方案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实践证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变被动为主动,变滞后为超前,变消极为积极,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稳定的有效途径,应该而且必须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为使这项工作能够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各村调委会的中坚力量,全面掌握了解我镇存在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尽最大努力杜绝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不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坚持依法调处,保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的原则。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为我镇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要继续坚持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村、各部门各司其职、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把责任落实到部门、单位和个人。镇成立矛了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同志任组长,副书记***同志任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各村、镇直各单位都要明确专人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三、工作制度 1、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就是第一个接待矛盾纠纷的人员必须负责落实该矛盾纠纷的受理、登记、汇报工作。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制度

XX镇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制度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我镇社会和谐、平安建设,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依据XX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为平台,实行镇党委书记负总责、镇综治牵头、司法所唱主角,强化镇、村两级组织职能作用,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一)镇、村两级调处中心要紧紧围绕镇党委中心工作。实行定期排查和重大节日活动时期集中排查调处制度。 (二)镇调处中心每周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要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做到滚动排查、连续化解,增强排查工作实效。 (三)集中排查工作重点为:可能导致突发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涉及人数较多,易引起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公共安全的矛盾纠纷等。 (四)集中排查的重点纠纷为:征地拆迁矛盾纠纷,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劳动纠纷,军转人员安置遗留问题,环境污染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医患纠纷,家庭邻里纠纷等。 (五)调处中心要认真抓好重点区域、重点群体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要逐村、逐单位进行摸排梳理,确保摸清已经发生和正在酝酿的矛盾纠纷底数。 (六)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中的重点人员、重大问题和不稳定因素,要密切注意动态,加大调处和稳控工作力度,及时制定预案,

明确责任,规定调处期限。 (七)排查要有完整的记录,归类梳理、归档备查。 二、受理登记制度 (一)镇、村两级调处中心要设立纠纷受理接待窗口,行政执法部门和有关组织、各类人民调解组织,都应设有专门的纠纷受理接待场所,指定专人负责。 (二)镇调处中心内设纠纷受理室、纠纷调处室。纠纷受理室负责受理纠纷和接待群众来访,纠纷调处室负责调解调解纠纷。调解工作在工作上和人员上尽可能与信访、司法、综治部门衔接。属于信访的纠纷应分流给信访部门处理。 (三)对受理和排查出来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汇总梳理。 三、交办制度 (一)建立健全的矛盾纠纷交办制度。镇调解委员会和两级调处中心,要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类别,或直接调解,或按照“属地”、“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分流指派到有关部门、村和单位。 (二)调处中心对每月未调解成功的各类矛盾纠纷在要进行研究分析,摸清症结所在,及时研究纠纷调处的对策。 (三)镇调处中心审查后认为矛盾纠纷应交办给有关单位调处的,根据不同的矛盾纠纷提出交办处理的意见,责成相关单位予以处理。调处中心对交办出去的矛盾纠纷,应当规定处理期限。 (四)接受交办矛盾纠纷的单位在接到镇调处中心分流交办的

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方案

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方 案 Final revision by standardization team on December 10, 2020.

玛曲县城关九年制学校2018—2019学年度 第一学期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 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市上工作交流会议精神,推进我县特殊教育的发展, 我校将本着“为了每一个残障孩子,为了残障孩子一切”的原则,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让每个残疾孩子享受教育的权利。专门成立残疾儿童班级是残疾儿童平等受教育的权利。 二、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营造残疾儿童受教育的良好的社会环境。 1.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对于促进社会文明,加快小康建设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校将按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实施特殊教育。通过深入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全国助残日”、“志愿者助残”、“手拉手”等活动,弘扬人道主义,宣传现代文

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儿童少年的新风尚。 2.学校将特殊教育工作纳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规划,成立残疾儿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朱胜利(校长) 副组长: 王国华敏晓良 组员: 唐致平常学智各班班主任 为加强特殊教育工作,同时建立由校长室牵头,教导处、政教处、班主任、任课教师等参加的学校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并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管理,深化改革,保证特教班工作的实效性。 1.规范鉴定程序,建立残疾生学生档案学籍 学校将严格执行原国家教委《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和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四类《残疾标准》,加强对三类 (视力、听力、智力) 残疾儿童少年的筛查和鉴定,鉴定结论不予公开. 仅由有关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和任课教师掌握,不在学生中扩散。对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为其健全教育档案. 2.依法治校,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学校将增强依法治校意识,不拒收区域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招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入学年龄与普通儿童相同; 并安排适当的时间与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一起学习、活动,补偿生理和心理缺陷。

关于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和化解机制的实施方案

关于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和化解机制的实施 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全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进一步认清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性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建设“平安马鞍山”、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于维护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市的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社会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现实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相互交织,信访总量仍在高位徘徊,越级上访和突发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内部矛盾解决仍然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当前解决社会矛盾,特别是信访、维稳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在大趋势、新起点上严肃对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提高对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努力增强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真正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按照集中决策、分散处理的方针,通过强化领导责任,整合基层力量,健全工作网络,加强制度建设,做到人性化和规范化,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矛盾纠纷调处不出村(社居委)、单位,一般矛盾纠纷调处不出乡镇(街道)、系统,重大矛盾纠纷调处不出县(区)”的工作目标要求,为加速改革发展步伐,加快实现“两个率先”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强化基层基础,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 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必须把着力点放在基层,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健全排查调处工作网络,确保层层有人负责、有人抓、有人干,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网络。 (一)健全市、县(区)、大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综治委组织协调。市、县(区)要建立由党政领导挂帅,综治委牵头协调,信访、司法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组织协调本辖区有关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解决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各企事业单位、市直各部门也要确定相关工作机构或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确立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 (二)健全乡镇(街道)、单位、系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维稳、综治组织协调,以司法所为依托,纪检、综治、信访、土地、妇联、共青团、武装、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参加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统一负责受理、调处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各大单位、大系统要结合实际,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三)健全基层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队伍。村(社居委)、基层厂矿、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集区、居民小区等基层单位要依托各类基层群防群治组织,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站(小组)和信息员(调解员)队伍,努力把工作触角延伸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切实提高全社会矛盾纠纷信息预警和调处化解能力。 三、坚持防控并举,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委领导、齐抓共管的原则。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综治委牵头,建立起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原则。把工作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调处上来,努力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 (四)坚持依法、及时、就地处理的原则。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过程中,要依照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妥善处理,切实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坚持“小矛盾不出村(社区)、单位,一般矛盾不出乡镇(街道)、系统,重大矛盾不出县的要求,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对发生在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及群体性事件,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快速反应,依法果断处置。 (五)坚持教育疏导、防止激化的原则。要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手段,加强对群众的说服教育,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二、领导职责 (一)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确保政策措施切合实际,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避免因决策不当或失误而侵害群众利益,从源头上预防导致矛盾和纠纷发生。 (二)强化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有关部门正确有效地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避免因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不落实或执行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而侵害群众利益,引发矛盾。 (三)对矛盾较大的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指定责任部门预先落实有关措施,提前化解矛盾。 (四)对已经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统一组织领导现场处置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决定处置措施。 (五)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维护社会稳定重要工作,当作份内一项重要职责,实行“一岗双责”,分级负责,切实抓好。加强对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情况分析研究及其规律的探讨,健全机制,落实责任,拟定预案,依法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六)县、乡(镇)和单位,要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

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的汇报(完整版)

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的汇报 首先,对国家七部门检查组各位领导检查指导我市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表示诚挚的欢迎!按照专项督查的通知精神,我们认真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就***市有关工作情况简要作以汇报。 一、我市基础教育的基本情况 我市行政区划现为8区10县。截至201X年末,我市共有基础教育中小学2175所,其中: 小学校1592所,初中学校430所,高中学校133所,特殊教育学校19所,工读学校1所。在校学生90 3,616人。共有教职工86973人。此外,有幼儿园867所,在园幼儿13 2,345人,教职工9902人。 二、落实政府责任情况 1.***市201X年教育拨款69 3,038万元,较上一年的64 2,562万元,增长了 7.86%。201X年起,我市取消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杂费;201X年起,取消了城市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杂费。从201X年起,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高到小学400元、初中600元,并对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教学点按100人补助公用经费。

201X年,我市新建4所中小学校,改造城区8所薄弱学校,投入资金约 1亿元,经费来源为教育费附加和校舍加固资金。201X年,我市足额下拨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2694 1万元;下拨中职助学金263 6.3万元,受助人数约 3.5万人;下拨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补助资金4670万元。所有各项经费均足额下发使用,未发生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截留、挪用、挤占教育经费行为。 3.对城区1000名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在校生发放助学金,对盲生购置教具补助;为 1.3万名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进城务工就业子女发放助学金;对 5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 4.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未发生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越权制定教育收费标准等行为。 三、规范办学行为及收费情况 1.经市政府同意,***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地税局联合制发了《***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禁止公办幼儿园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等另行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幼儿园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园费、助费、支教费等。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应酌情减免有关费用。各级公办幼儿园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幼儿英语口语训练等必要的服务性代收费,要本着资源、公开、公示的原则,按实际发生、多退少补。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方案

大滩乡党委 关于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大滩乡党委换届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完成大滩乡党委换届试点工作,切实解决影响和干扰乡党委换届试点工作的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全面深入摸排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乡党委换届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的换届氛围。结合我乡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增加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感。 1、成立专门工作组 为乡党委换届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以人大主席黄立清为组长,综治办、司法所等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组。 2、明确责任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行动,全面了解掌握我乡影响或干扰乡党委换届试点工作的各类矛盾纠纷的总体情况,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在为期一周的时限内全部解决。 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扎实做好矛盾纠纷的摸排工作

1、确定摸排范围 排查的范围是有可能影响和干扰本次党委换届试点工作的各类矛盾纠纷,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尤其是以设施农业建设、水权管理、惠农政策的落实等引发的一些关系民生的各类问题。 2、深入调查研究,化解矛盾纠纷 工作小组要走村入户,加大各类矛盾纠纷的摸排力度,全面了解掌握影响干扰乡镇党委换届试点工作的各类矛盾纠纷的总体情况,扎实做好矛盾纠纷的摸排工作,力争做到问题发现的早,控制的了,解决的好,妥善处理问题,有效化解矛盾,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结果,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确保党委换届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3、建立台账 对摸排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制,调处一起,销号一起,化解一起,销号一起。 三、建立依法行政机制,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保障服务 1、建立健全制度,突出工作重点 逐村开展摸排工作,对摸排出的矛盾纠纷要逐件按诱因、涉案人数、事态发展预测、时限等要素登记处理,并进行跟踪管理。

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史口镇中学矛盾纠纷调处解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建立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分析机制,并及时调处、化解学校各类矛盾,全力维护校园的安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领导小组: 组长:张俊福 副组长:商曰武 成员:郭荣厂李光兴李增勇王建华李兴国 二、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组长:主抓学校各类矛盾排查、预防、处理的全面工作。 副组长:主抓各类矛盾排查、预防、处理的具体实施,并承担各部 门的协调工作和家长与学校之间的协调工作。 成员:协调教学人员之间矛盾;学校人员与校外人员之间的矛盾;协调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矛盾。 三、工作制度: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学校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到位,责任到人,定期排查,限期解决。学校各部门负责人是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

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亲自协调,督促解决;对可能引发群众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千方百计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因排查工作不细致,调处工作不到位导致矛盾激化,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 (二)、信息畅通、加强矛盾预测、预防工作 为了把各种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学校广开信息来源,拓宽信息渠道,及时发现“萌芽”。通过谈心、交流及情报信息报送制度和节假日各部门领导值班制度等形式广泛获取有关内幕性和预警性信息,切实做到上下联络畅通,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此外,学校各部门要注意掌握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通过定期召开有关的座谈会、分析会,了解各种动向,研究应对措施;通过领导深入各班级和校长信箱、学生座谈会、家长意见二十四小时回复等制度,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要求,认真解决问题。对于反映出来的各类矛盾和纠纷落实化解责任,做好疏导工作。 (三)、抓好经常性与重要时期的排查调处 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加强预测、预防、化解工作。 坚持集中排查调处和经常性排查调处相结合,突出抓好重大节庆和敏感时期前的集中排查调处。对涉及面广、问题复杂、影响重大的矛盾纠纷,学校领导亲自协调,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针对性地解

学生健康促进行动计划

---------------------------------------------------------------最新资料推荐------------------------------------------------------ 学生健康促进行动计划 普陀区学生健康促进行动计划(20112015年)根据《普陀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普陀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进一步促进普陀区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健康第一思想为指导,以体教结合、医教结合为突破口,以提高学生身体、心理、社会适应能力为重点,以实施三大健康项目为抓手,提升每一位学生的身心健康水平。 二、行动目标1、建立健全适合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的健康促进工作体系。 2、加强体教结合、医教结合,提高学校健康保障水平。 3、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健康心理与公共卫生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养成有益于健康的学习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 三、主要任务(一)健康课程进课堂1、一人多技,体育项目人人有一强建设富有普陀地域文化内涵的足球、龙舟等特色课程,做强区域体育特色品牌。 推进体育和健康教育示范课程建设,形成区域体育课程框架体系。 为学生提供自主选择的技能类、体能类套餐式项目。 推进阳光体育运动深入开展,将每天1小时的阳光体育活动时间列入课表,确保每位学生每天体育锻炼1小时。 1 / 10

创设快乐活动日制度,掌握多项运动技能,逐步形成人人有项目、班班有团队、校校有特色的校园群体活动格局,并做到体育项目人人有一强。 2、编制健康手册,开发心理课程制定实施《普陀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完善区青少年心理辅导中心和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室。 开发理性情绪辅导课程,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跟踪调查,加强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畅通心理危机转介渠道,有效预防学生心理障碍和精神疾病的发生。 深化温馨教室建设,打造温馨教室班级优秀教师团队,到2015年,建设30个温馨教室示范点。 完成《普陀区学生健康知识普及读本》、《学生健康食谱指南》、《学生预防近视指导手册》等具有普及性和针对性的区域健康教育教材,以积极有效的宣传、干预手段,逐年控制我区中小学生肥胖和近视等疾病的发生率。 3、关注个性差异,完善特殊教育根据每一个特殊儿童的不同特征,制定个性化教育方案,建设个性化的康复训练课程,做到定人、定课时。 到2012年,为特殊教育学校一至三年级的学生开设个性化康复训练课程,为10%的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学生设计个性化的课程。 到2015年,为特殊教育学校四至九年级的学生开设个性化

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实施方案

小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2012-2013学年度的稳定工作,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小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实施方案》,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维护学校稳定大局出发,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充分认识做好学校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确保学校和谐稳定。 二、加强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重点工作 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以学校党支部、工会调解为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抓源头,守住基层“第一道防线”,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2、从维护师生根本利益出发,加强多发性、常见性、群体性、突发性、易激化的矛盾排查调处。 3、动态掌握校情,建立情报信息网络和预警机制,及时调处随发性矛盾纠纷,防止事态扩大。 4、建立并形成定期排查、集中排查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按照边排查边调处,重在解决问题的工作要求,着力解决敏感、热点时期易引发的矛盾纠纷。 5、严格履行报送制度。对排查出来的事关师生切身利益的重点矛盾纠纷,可能引发重大治安案件的隐患或群体性事件苗头筛选后逐件上报,正常情况下实行零报告制

6、学校领导对涉及学校全局性的政策问题,影响较大的事端,专项研究,专题解决。 7、建立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责任人制。学校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分工,认真研究调处对策,周密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到人。根据矛盾纠纷问题的实际情况,确定解决对策。定责任部门、定人员、定时间完成。 8、建立长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做到: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9、通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化解全年出现的不稳定问题,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努力实现“五个”不发生:(1)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2)不发生大规模群体访和造成严重影响的上访;(3)不发生校园安全事故;(4)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5)不发生邪教聚集闹事事件。 三、措施和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学校要把这次排查调处活动当作首要的政治任务,以更高的认识,有力的措施和昂扬的精神状态,切实把这次活动搞扎实,搞出成效。我校成立矛盾纠纷排查查调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对此项活动的组织、调协。充分发挥我校领导和党员的作用。要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当作一项重要任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反应快。特别是对矛盾多发的要加大工作力度,及时排查调处矛盾纠纷。 (二)畅通信息,及时反馈。要建立经常性的情况报告和信息反馈制度。我校上报情况,信息要准确,如实反应的问题的起因、态势和后果,不扩大、不缩小、不隐瞒,为教育局准确把握,超前应对、

公司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公司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原则: 属地管理、归口管理、预防为主、依法调处、综合治理。 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总体目标: 尽最大努力预防、减少矛盾纠纷; 尽最大努力化解、缓解矛盾纠纷; 尽最大努力防止激化矛盾纠纷。 ㈢排查方式: ⑴日常排查。结合日常工作,随时发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 ⑵定期排查。按照规定每半月开展一次排查。 ⑶专项排查。针对本公司带倾向性的矛盾纠纷开展排查。 ⑷重点排查。在临近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日、社会敏感期,集中力量组织开展重点排查。㈣矛盾纠纷调处: ⑴实行部门责任制和经理包干负责制;

⑵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的要求限期调处; ⑶落实防范矛盾纠纷激化的工作措施,协调有关单位依法妥善解决问题,消除隐患;㈤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受理、交办、承办、督办、销帐制度: ⑴受理。公司有关科室负责对矛盾纠纷进行受理。 ⑵交办。公司除直接进行调处工作外,可向公司有关科室下发交办通知书,将矛盾纠纷交公司有关科室调处。 ⑶承办、督办。各责任主体对公司交办调处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调处、合法、合理解决,并向公司书面报告办理情况和结果,公司根据掌握的情况,对突出的矛盾纠纷实行挂牌督办,限期解决。 ⑷销帐。矛盾纠纷解决后,受理科室应及时销帐并向公司书面报告情况。 ㈥责任主体:

⑴各科室负责人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首要负责人,分管综治工作的的公司经理为具体负责人。 ⑵公司综治办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按照驻地综治委的要求,具体组织、指导、督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并实施检查考核。 ⑶对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不力,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等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房山区中小学融合教育行动计划

房山区中小学融合教育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尊重并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拥有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权利,使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推进区域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促进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建设,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学融合教育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政办函〔2013〕24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原则和建设目标 (一)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把握“十二五”时期教育发展趋势,尊重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和特殊需求,尊重特殊教育规律,坚持以人为本、促进融合,落实责任、政策倾斜,项目带动、分步实施的原则,实现我区特殊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1.以人为本,实现融合。积极创造条件满足残疾学生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实现组织管理常态化、教育教学个性化、支持保障社会化。推进融合教育,努力实现医教结合、康教结合、社教结合、普特结合。 2.落实责任,政策倾斜。明确政府在特殊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在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特殊教育师资保障、特殊教育资金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保障和救济等政策制定和落实过程中,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实现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特别扶助和支持。

3.项目带动,分步实施。制定明确目标,抓住重点和关键环节,以项目为引领,分年度实施,集中财力精力办大事。重点是保障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关键是促进残疾学生融入主流、融入社会,享有快乐童年、幸福生活。 (二)建设目标 到2015年,进一步完善以特殊支持教育中心为指导,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全面提升我区特殊教育工作水平。 1.加强特殊教育硬件建设。建成一所建设标准达标的寄宿制特殊教育学校,加强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和通用无障碍环境建设。 2.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机会。各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9%以上;对义务教育阶段不能入校就读的重度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全面实施送教上门,进一步完善落实对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管理的实施办法,力争做到零拒绝、全覆盖;通过学校教育、社区教育和社会教育为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人提供教育服务。 3.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教育质量。以融合教育为指导,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的综合素质为目标,提高特殊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探索残疾学生医疗、康复和教育结合工作。 二、重点工作 (一)特殊支持教育中心引领工程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的性质: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是: ,一, 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 ,二, 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 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 生, ,三, 向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所在单位和基层人 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人民调解的原则: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守下列原则: ,一,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 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主义道德进 行调解, ,二, 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三, 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行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 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调解委员会受案范围: 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受理调解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 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得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人民调解的法律效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

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法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 调解中当事人的权利: 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 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 ,二, 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 ,三, 不受压制强迫~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 ,四, 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中当事人的义务: 人民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承提下列义务: ,一, 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二, 遵守调解规则, ,三, 不得加剧纠纷、激化矛盾, ,四, 自觉履行人民调解协议。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及工作制度 工作职责: 1、组织领导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2、根据本单位社会稳定状况,研究提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大措施。 3、对一个时期本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出部署。 4、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本单位发生的矛盾纠纷,明确排查调处责任,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抓好调处。对本单位发生的矛盾纠纷,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调处。 5、抓好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6、议定对本单位因排查调处不力而引发重大案(事)件的责任人的责任查究。 工作制度 一、定期排查制度 (1)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组,在规定的期限内,认真妥善地处置化解职责范围内的各种矛盾纠纷。 (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组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会。(3)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报表制度。

(4)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如因涉及社会治安引发的问题,婚姻、家庭邻里等民间纠纷,要求做到及时上报。 (5)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组每季度至少要写两份信息,及时落实排查情况。 (6)经过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对于排查出的主要问题要以督办的形式交有关部门办理。 二、台账制度 (1)对排查出的影响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全部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2)定责任单位、责任人,定处置措施,定处置期限。(3)问题已经解决的要及时销账,到期未能解决的要跟踪督办。 三.工作协调制度 (1)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收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认真分析,梳理分类。 (2)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处置”的原则,落实到有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并提出处置期限。每次协调会议必须形成会议纪要。 (3)对群众反映强烈,处置难度大,有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提交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组研究,提出具体的处置意见,并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及时调查处理。 四、情况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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