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主题讲座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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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 .
?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 (一)患者或其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 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 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 (三)限wk.baidu.com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要尊重 病人知情同意权,落实谈话签字制度。包括 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特殊检查和治疗 同意书、有创伤性诊疗同意书、输血同意书、 诊疗及手术计划变更、病情转归及其它意外 情况等。
医疗法律风险防控对策
? 医疗法律风险特性 ? 医疗法律风险发生原因的法定性 ? 医疗法律风险发生结果的强制性 ? 医疗法律风险发生领域的广泛性 ? 医疗法律风险发生后果的可预见性
医疗法律风险防控原则
? 全方位管理原则 ? 事先防范的原则 ? 事中控制的原则 ? 事后补救的原则
医疗法律风险防控组织保障
?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 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 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 盖章生效。
? 医疗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 ? 医院法律顾问办公室 ? 科室医疗风险质控员 ? 广泛收集医疗风险信息
医疗事故及纠纷处理
? 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及纠纷处理
? 当前的医患关系及主要矛盾 ? 医疗保险 ? 既懂法律又懂医学的特殊法律人才
医疗事故
? 1、医疗事故? ? 2、医疗事故是如何分级?
《条例》第四条规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 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劳动者的保密义务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 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 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 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 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 约金。
劳动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
? 单位为劳动者进行培训 ? 劳动者的保密义务 ? 劳动者的竞业限制 ? 发生劳动纠纷的解决途径
劳动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主要内容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 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 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 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 实习期或试用期护理人员书写的护理文书,仅有其 本人签名就可以了吗?应该怎样? 答:实习期或试用期护理人员书写的护理文书,必
? 须经过本科室具有执业资格并经注册的护理人员审 阅,双签名。
? 具有执业资格并经注册的进修护士书写护理文书能 单独签名吗? 答:不能。要先经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 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经认定后方能单独签名。
单位为劳动者进行培训
?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 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 约定服务期。
?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 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 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 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 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涉及的主要方面
? 常用法律法规 ? 医疗法律风险防控对策 ? 医疗事故及纠纷处理 ? 部分案例 ? 常用劳动合同法
医疗法律关系
? 医疗法律关系的主体 ? 医疗法律关系中的医方 ? 医疗法律关系中的患者方 ? 医疗法律关系的客体 ? 医疗行为的概念 ? 医疗行为即诊疗护理服务行为
医患双方权利义务 ? 医生的权利义务 ? 患者的权利义务
劳动者的竞业限制
?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 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 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 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 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 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发生医疗时,患者可能要求的方式
?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 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 见、病程记录不可给患者复印,应当在医患双 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 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十一号主席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
发生劳动纠纷的解决途径
? 首先应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处理; ? 第二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第三不服仲裁裁决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性命相托 医患一家
张孝骞说:“病 人以性命相托, 我们怎能不诚惶 诚恐,如临深渊, 如履薄冰。”
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7月 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9年12月26日
医疗损害责任
? 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
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 ; 2.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
一. 是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 二. 是如果双方协商解决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的,或协商不成患方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的,前一种情况可以由双方共同向市级医学会申请医 疗事故技术鉴定,后一种情况患方可以单方面向卫生 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申请; 三. 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医疗事故争议民事诉讼。
?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 (一)患者或其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 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 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 (三)限wk.baidu.com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要尊重 病人知情同意权,落实谈话签字制度。包括 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特殊检查和治疗 同意书、有创伤性诊疗同意书、输血同意书、 诊疗及手术计划变更、病情转归及其它意外 情况等。
医疗法律风险防控对策
? 医疗法律风险特性 ? 医疗法律风险发生原因的法定性 ? 医疗法律风险发生结果的强制性 ? 医疗法律风险发生领域的广泛性 ? 医疗法律风险发生后果的可预见性
医疗法律风险防控原则
? 全方位管理原则 ? 事先防范的原则 ? 事中控制的原则 ? 事后补救的原则
医疗法律风险防控组织保障
?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 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 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 盖章生效。
? 医疗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 ? 医院法律顾问办公室 ? 科室医疗风险质控员 ? 广泛收集医疗风险信息
医疗事故及纠纷处理
? 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及纠纷处理
? 当前的医患关系及主要矛盾 ? 医疗保险 ? 既懂法律又懂医学的特殊法律人才
医疗事故
? 1、医疗事故? ? 2、医疗事故是如何分级?
《条例》第四条规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 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劳动者的保密义务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 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 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 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 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 约金。
劳动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
? 单位为劳动者进行培训 ? 劳动者的保密义务 ? 劳动者的竞业限制 ? 发生劳动纠纷的解决途径
劳动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主要内容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 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 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 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 实习期或试用期护理人员书写的护理文书,仅有其 本人签名就可以了吗?应该怎样? 答:实习期或试用期护理人员书写的护理文书,必
? 须经过本科室具有执业资格并经注册的护理人员审 阅,双签名。
? 具有执业资格并经注册的进修护士书写护理文书能 单独签名吗? 答:不能。要先经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 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经认定后方能单独签名。
单位为劳动者进行培训
?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 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 约定服务期。
?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 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 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 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 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涉及的主要方面
? 常用法律法规 ? 医疗法律风险防控对策 ? 医疗事故及纠纷处理 ? 部分案例 ? 常用劳动合同法
医疗法律关系
? 医疗法律关系的主体 ? 医疗法律关系中的医方 ? 医疗法律关系中的患者方 ? 医疗法律关系的客体 ? 医疗行为的概念 ? 医疗行为即诊疗护理服务行为
医患双方权利义务 ? 医生的权利义务 ? 患者的权利义务
劳动者的竞业限制
?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 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 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 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 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 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发生医疗时,患者可能要求的方式
?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 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 见、病程记录不可给患者复印,应当在医患双 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 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十一号主席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
发生劳动纠纷的解决途径
? 首先应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处理; ? 第二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第三不服仲裁裁决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性命相托 医患一家
张孝骞说:“病 人以性命相托, 我们怎能不诚惶 诚恐,如临深渊, 如履薄冰。”
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7月 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9年12月26日
医疗损害责任
? 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
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 ; 2.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
一. 是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 二. 是如果双方协商解决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的,或协商不成患方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的,前一种情况可以由双方共同向市级医学会申请医 疗事故技术鉴定,后一种情况患方可以单方面向卫生 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申请; 三. 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医疗事故争议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