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畅:新闻界的丑如何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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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畅:新闻界的丑如何揭
“新闻界的丑能揭吗?”20世纪80年代,一位率先在国内揭发有偿新闻问题的知名记者曾经
这样问自己。

新闻机构收些版面费、宣传费,记者个人收点车马费,并在地方享受免费接待,这在当时被认为是“有偿新闻”,引起了具有知识分子良知、责任和情怀的新闻人抵制和反思。

其后,反有偿新闻之风不时吹来,静静燃烧的新闻理想之火伴随着市场意识、专业精神、自
律态度的萌芽,映照着新闻人一路走来的心路历程。

如今,“丑能不能揭”已经不再是问题。

只是,新闻时时更新,社会沧桑巨变,“丑”已经不再
仅仅是“有偿新闻”。

收取一方的钱去批判揭露另一方,这是“有偿监督”。

抓住地方部门和企
事业单位的“短处”,将其写成态度鲜明、性质严重的“批评稿”,再以“核实”的名义给被监督
对象“送审”,等到对方吓出一身冷汗、急于上门说情时,再以“不卑不亢”、“公事公办”、“铁
面柔情”的态度,暗示或者直接要挟对方支付订报费、广告费、宣传费、好处费等名义大笔资金,这就是屡禁不绝、名声渐大的“新闻敲诈”。

其实,新闻敲诈不是新生事物,近代报纸兴起以来,“收买舆论”并不鲜见,而“经营压力”之
下以刊发负面新闻要挟进而获取“广告费”也是若隐若现。

近年来,一些计划色彩浓厚、没能
取得市场成功的媒体,在经营困难、举步维艰的现实面前,将采编部门、记者站乃至版面“对外承包”,下达经营指标,要求上交管理费、版面费。

而取得“承包资格”的人员进一步“扩大”
队伍,以查找问题、新闻曝光为借口,向一些地方部门和社会单位收取费用,形成了新闻敲
诈的利益链。

据央视报道,曾有《中国特产报》记者找到陕西彬县某镇政府,出示了“中央媒体发稿告知函”,对镇领导表示:“看你很为难,也不反面报道了”,要求对方“买版面”,最低4万元。


了钱之后,镇领导“发现情况不对”,“立即向警方报案”,随后,以舆论监督之名涉嫌敲诈勒
索的记者被抓获。

据了解,此事发生在2013年8月,而早在2013年4月,《中国特产报》就因为“违规行为”
被停刊整顿。

尚在“整顿”,依然发生新的涉嫌“敲诈”行为。

2013年12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吊销《中国特产报》出版许可证,涉案记者同时被吊销新闻记者证。

近年来,互联网舆论蓬勃兴起,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是报道者,到处都是“公民记者”,监督
或者批评的话语权不再被传统媒体垄断,而利用网络发布负面新闻或者捕风捉影的消息更加
便利。

由此,也催生了利用网络监督谋利的新方式。

有人认为,新闻敲诈之所以成功,个中隐情和根本原因在于被敲诈者。

比如,部门工作中存
在较大问题,或者“当官的”自身不干净,还有的企业家行为不检点和为富不仁。

正所谓“苍蝇
不盯无缝的蛋”,比记者真假、敲诈与否还重要的是,这些问题部门、问题个人应该受到追究和惩处。

即便是“假记者敲诈”,也一定要追究他们碰到的“真问题”。

近日,中央9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行动。

其实,这并非首
次进行相关行动。

2012年5月,新闻出版部门就开展过“打击新闻敲诈和有偿新闻”行动。


此次行动波及面明显更广,而且,明确提出“痛下决心、动真碰硬”。

但如何能依靠“有效的社
会监督提高行业自律水平”,依然是一个沉重话题。

从自律角度来说,真正的新闻检查者,是新闻工作者内心的希望和敬畏。

(原标题:新闻界的丑如何揭)
编辑:si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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