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读书笔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学读书笔记

阅读版本:[美]哈罗德·J·伯尔曼(1918—2007):《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法律出版社2008年4月第1版(与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9月第一版相比并无重大变动)。

基本介绍:作者自称写作于1938年,至1983年出版。写作动机:鉴往知来,寻根溯源、探索摆脱危机的出路。立场取向:口号——“超越马克思、超越韦伯”。基本概念:解释的“革命”模式。

正文:2007年11月13日,哈罗德·伯尔曼 (Harold J. Berman) 教授去世了,享年89岁。世界少了一位法学大师。把法律思想和制度史写的这样好的人,国内还没有出现。很早以前,我就得知了一句必引的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也恰恰是出自此位大师之口。伯尔曼是在全球法学界有很大影响力的资深法学家。他曾在哈佛大学法学院执教达40年之久,其学术观点尖锐而深刻,对当今一些主流观念提出了挑战。著有《法律与革命》《法律与宗教》等法学专著25部,学术论文多达300多篇。《法律与革命》就是较早被翻译成中文,并且享誉学界的著作。

作者在序言中写道:这是一部关于“根源”的历史,也是一部关于“路线”即我们借以达到今天的路径的历史。怀疑论者们可能带着怀旧的情绪阅读本书,他回忆着使他逐渐

异化的过程。相信论者们可能希冀从中发现某些对于未来的知道路线。我是一个折中派。我从此书中,看到的你个老者,用智慧的双手,擦去历史的尘埃,将一个个古老的故事和难解的谜题娓娓的道来。

这是一本叙述和论证同样深刻的巨著,是历史的,宗教的,也是法学的。作者从历史中发现真理,从实践中捕捉真-相。伯尔曼在书中,用老道的语言,一项的描述着古老的故事。本书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名为“教皇革命与教会法”,第二部分名为“世俗法律体系的形成”,两部分互相映衬,相得益彰。上半部的部落法,基-督教,王权,苦行赎罪法,民俗法,教会法,这些因素从其笔端缓缓流出,如同一条河流,给你一种历史蔓延过来的真实感觉。下半部的封建法,庄园法,商法,城市法,王室法,都相互独立又相互纠缠着走近你的眼前,让你知道这些法律传统的前世今生。

一般认为,把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期定位于11世纪末至13世纪末这两百年中,并且将教皇革命及其所引发的教会与世俗两方面的一系列重大变革作为西方法律传统得以产生的基本因素,师伯尔曼的贡献所在。这并不是说伯尔曼的揭示就是真理所在,因为对于历史的理解,自来就有无数的视角和方法。但纵观全书,作者广博的知识储备,开阔的想象力,客观的立场,都使得本书有着浑厚的力量,使得其

结论坚不可摧。

作者力图打破法律概念主义对法律视野的束缚,始终对狭隘的法律视野,包括“排他的政治的和分析道法学”和“孤傲的哲理的和道德的法学”以及“唯我独尊的历史的和社会—经济的法学”(第3页)都持着一种批判精神。这让我们这些涉世未深的学子大开眼界,大开心界。作者倡导一种复合的历史观。这与我们过去接受的被极端化了的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历史观有所不同。他指出,“包括马克思主义在内的19世纪所有意识形态,都不期然而然的致力于贬低、否认和无视近代西方的制度和价值在前新教时代、前人文主义时代、前民族主义时代、前个人主义时代和前资本主义时代的深厚根基;他们全都试图掩盖发生于11世纪晚期和12世纪的西方历史的断裂。”(第40页)。他指出这种过去研究者的缺陷,并用自己的论证加以说明,这种历史负责主义的精神尤其值得我们学习。

“每次革命都标志着整个社会体制中的:一次基本变化,一次迅速的变化,一次剧烈的变化,一次持久的变化。每次革命都在以下方面寻求合法性:一种基本的法律,一个遥远的过去,一种预示世界最终命运的未来。每次革命都历经不止一代人的时间才牢固确立。每次革命最终产生了:一种新的法律体系,它体现了革命的某些主要目的,他改变了西方的法律传统,但最终他仍保持在该传统之内。”(第19

页)作者这种对于革命的深刻理解,和对于传统的同样深刻的理解,使得他的态度更容易让人接受。这恰好折射了我们民族在对待历史问题上的种种极端的错误做法。他以自己的知识和觉察,像一个预言家一样,深刻的指出了他的结论:西方法律传统产生了严重的危机,这种危机是空前的。作者认为这并非危言耸听,而是实实在在存在着的现实。这从西方法律传统的十个特征只有四个还能成立这点上可以看出。法律的相对自治,法律职业化,法律培训中心的兴旺,超法律的因素仍然可以评估和解释法律规则和制度,以上是四个仍然成立的传统。但是下面六个已经受到严重的削弱,法律作为一个整体,法律向前发展的趋势,法律内在有机的逻辑性,法律超越政治性,法律之上的根源,法律的超越革命性。由此,作者认为:法律传统的危机不仅仅是法哲学的危机,而且是法律体系本身的危机,在20世纪,法律传统的历史土壤正在受到侵蚀,这种传统本身正在面临崩溃的威胁。

伯尔曼还有一部名作《法律与宗教》的著作,“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僵死的教条,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的名言就是出自此书。如此宏大的视野,如此悲天悯人的情怀,是在是让人震惊。这不禁让我联想到黄仁宇的大著《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作者以其“大历史”的宏观视野,涉足欧美等国的近代历史,讲解世界现代化发展的历史路径。书中侧重分析资本主义的技术性格,将资本主义

综合为一种组织和一种运动,揭示了资本主义兴起的原因。正是也让我联想到了马克斯·韦伯的著作《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此书著述了资本主义的起源和本质,以及宗教信仰与日常经济行为的关系问题。近代资本主义的发展正以这种精神作支撑,它是欧洲理性主义长期发展的产物。作者得出了近代资本主义的产生与新教伦理有着一种内在的亲和关系的结论。虽然这些书针对的不同的重点,但殊途同归,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结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