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卫生城市组织管理制度

创建卫生城市组织管理制度
创建卫生城市组织管理制度

组织管理

目录

1、创卫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责

2、创卫领导小组会议纪录

3、创卫会议纪要

4、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责分工

5、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会议纪录

6、病霉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责分工

7、病霉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录

8、西安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

9、建筑工地创卫工作责任书(以木工班组为例)

创卫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责分工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

职责分工如下:

组长×××负责全面安排、协调工作。

副组长×××负责食堂、厕所卫生,除四害工作。

副组长×××负责检查督促创卫工地措施的落实及创卫宣传工作。

组员×××负责施工现场道路硬化,垃圾台、洗车台建设工作。

组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卫生清扫、洒水除尘等工作。

组员×××负责垃圾堆放、当日清运作。

创卫领导小组会议纪录项目名称:

创卫会议纪要

时间: 200×年×月×日

地点:

参加人员: 全体施工人员

主持人: ×××

记录: ×××

内容:

创卫是为大家创建一个美好、健康的居住环境,是一项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活动。

为了配合西安市政府的创卫及提高普及文明工地,提出创建卫生工地。其中具体要求:

1.卫生管理方面的组织、网络、责任、制度。

2.围档干净整洁。

3.出入口有洗车台。

4.无裸露黄土。

5.食堂有许可证,从业人员有健康证,有卫生设施。

6.要有环境保护监督栏。

7.健康教育、创卫教育、健康教育专栏。

8.道路硬化。

9.厕所有专人负责保洁,排水畅通,无臭味。

10.除四害。

11.设有生活垃圾收集箱。

12.食堂用清洁燃料,厕所废水经过化粪池后排放。

针对以上具体要求做好分工,各人搞好自己的工作。各工长、管理人员下去以后组织各自班组人员进行创卫的教育及宣传,要达到人人知晓、人人行动。

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

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会议纪录项目名称:

病霉防治暨除四害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为了加强我项目部的爱国卫生工作,把创卫工作落到实处,降低我项目部病霉及“四害”密度,使病霉及除“四害”工作进入一个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化的程序。我项目部决定成立病霉防治暨除四害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

二、职责

(一)项目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除四害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除四害工作人员技术培训;

4、负责除四害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5、负责灭鼠、杀灭病媒生物药品的管理。

(二)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落实国家、省、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政策内容要求达到的工作;

2、具体负责开展四害相关工作,参与四害工作的检查,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工作;

3、负责传染病疫区、疫点内除四害工作;

4、负责"四害"密度监测工作;

5、负责除四害工作宣传;

(三)组长职责:

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创卫工作,确保各项创卫工作全面达标。

(四)副组长职责

协助组长进行除四害工作,坚持以治理为主的科学防治措施,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及公司相关要求,负责落实各项创卫工作,督促、指导各成员执行相关规定,配合公司及主管部门的相关检查,定期向公司上报创卫工作进展情况。

(五)成员职责

在小组领导下,负责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组织人员、合理安排各项工作,必须对工地各个地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蚊蝇、蟑螂采用无污染的喷药剂,办公室、宿舍、仓库等,每天必须喷药两次,彻底消灭蚊蝇对人体的危害,每天对放置在鼠药的地方进行检查,随时发现随时清理、消毒,在潮湿隐藏的角落定期抛洒白灰进行消毒。

病霉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录项目名称:

西安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

及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

为了加强我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及扬尘

治理工作,提高我市建筑工程管理水平,营造优美,整洁、和谐的城乡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西安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文件要求和安全文

明工地标准,结合我市建筑工程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建筑工地环境管理

(一)现场围栏

有规范的隔离栏,实施封闭施工;并按要求设有建筑工地“文化墙”。

(二)工地容貌

1、施工现场干净,主要道路实施硬化;

2、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保证施工场地周边以及出入口无垃圾、无污水等,做到施工现场周边安全、整洁、畅通;

3、工地出入口内侧路面全部水泥硬化,安装有用于冲洗车辆的高压冲洗设备和建有相应的排水和泥浆沉淀设施;

4、施工现场的各类建筑材料堆放整齐,并有明确标识。

5、施工场区内无乱搭乱建。

(三)工地卫生管理

1、宿舍管理:

(1)按要求设有施工人员宿舍,并有相应的管理制度;

(2)无通铺现象、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超过16人;

(3)宿舍内干净整洁、各种生活物品摆放整齐;

2、食堂管理

(1)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距离厕所、垃圾点等污染源不得小于30米。炊事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食堂各类设置健全、分类明确。

3、厕所管理

厕所设置合理;均为水厕或移动式厕所,且保持清洁。

4、其它卫生管理

(1)淋浴建筑符合标准,设施齐全;

(2)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

(四)其它

1、施工现场各种创卫及其它管理制度健全;

2、安全教育和措施能够较好落实;

3、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健全;

4、无黄、赌、毒等非法活动。

二、建筑工地防治噪音、扬尘污染管理

(一)噪音控制

1、施工现场要采取有效降噪措施;

2、无非法夜间施工和夜间施工扰民现象。

(二)扬尘污染管理

1、施工运输车辆、挖掘土方设备驶出工地前必须作除尘处理(如对车辆进行冲洗等),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2、运输沙、石、水泥、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车辆,必须封闭,车辆装载不得超载冒尖,严禁撒漏。

3、工地现场的土方或易扬尘物料要进行覆盖。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停止土方施工,严禁出现二次扬尘现象;

4、建筑主体、装饰装修施工时应从建筑物底层开始搭设防尘密目网,同时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5、严禁高空抛洒建筑垃圾,清扫场地和楼层必须采用湿法作业;

6、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废弃物和有毒有气味的物质;

(三)污水处理和垃圾管理

1、按要求建有排水系统,做到排水通畅;

2、施工产生的泥浆未经过沉淀不得排入市政排水管网;

3、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要分开堆放。并实行密闭运输,不冒尖、无抛洒。

凡不按规定施工,对城市道路及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的单位,将依法给予停工整顿,曝光,罚款,降低或取消企业资质、项目管理人员资格,取消参加各级文明工地及各种先进

称号评比资格,暂停企业招投标资格,外地企业限制进入西安市场,停止办理或吊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签名﹑盖章)(签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监理单位西安市工程建设执法监察队(签名﹑盖章)(签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注:此责任书一式四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市工程建设执法监察队各存一份备案。

建筑工地创卫工作责任书

为了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及西安市创卫目标,按照“四化”发展理念,改变工地面貌,提高施工人员整体素质,根据《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46-2004)和西安市创建卫生城市领导小组提出的要求,结合本工地实际情况,与各班组签订本工作责任书。

一、工作任务

1、班组主要负责人对本班组的创卫工作全面负责,对本包干区域的卫生,要注意清洁、保持,做到落手清。

2、在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以班组为单位切实搞好班组落手清工作,根据项目部的统一规划,将建筑垃圾在指定的现场分类堆放,并标示指示牌,落地灰等含砂较高的垃圾应及时过筛回用,无法再用的垃圾在指定的地点堆放,并由项目部统一安排,及时运出工地,垃圾清运出场必须到批准的场所倾倒,不得乱倒乱卸。

二、木工班组:

1、木工加工现场所配制的成品料要挂产品标识牌,标明使用部位,要整齐堆放,下脚料,施工垃圾要及时清理(清理主要分二个阶段:中午下班,下午下班)。施工机械要保持清洁,下班前用抹布擦净。做好防雨工作,其它设施要自觉保护,现场卫生要有值班,值班责任人要挂牌明示。

2、木工材料堆放现场要整齐摆放,取料要有序,不可乱拉,乱伦过后随时摆放整齐。

3、木工支模现场的材料堆放要井然有序,不可堆放过高或斜乱堆放,保持现场施工通道畅通。现场运输材料不可破坏安全防护措施。钉子、铁丝不可到处乱放,要使用工具箱工具袋。

4、木工拆模现场,拆除模板要保持现场通道畅通,方木、竹胶板上的钉子必须及时拔掉,木模扣件、拉杆、螺丝以及方木、竹胶板必须按照指定地点整齐摆放,以备下次使用。现场的拆除垃圾要及时清理运出。

三、奖罚

1、未完成工作责任和工作要求的,进行通报批评,检查中倒数第一名,项目部给以200元处罚。

2、完成工作责任和工作要求的,进行通报表扬,检查中第一名项目部给以200元奖励。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责任班组(木工班组):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某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某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第一节环境卫生 第一条凡是村内大街小巷不准在墙上乱贴、乱刻、乱写、乱画,做到清洁卫生,整洁优美,创文明新风。 第二条爱护村内一切公共设施,讲文明、懂礼貌,树新风、讲公德,爱护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养路护路,不堵塞交通,不损坏公共设施,开展文明监督管理,损坏公物者照价赔偿。 第三条人人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意乱堆、乱倒垃圾,乱泼脏水,不准乱扔果皮纸屑,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做到净化、香化、美化。 第四条加强社会公德教育,互相监督,倡导文明新风,养成良好的公德习惯,争做文明人,为村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第五条以村划区,以巷划段,以街划片,责任到人,执行办公场所干部扫、公共场所专人扫、房前屋后自己扫的传统制度。 第六条定期粉刷墙壁,按时对所有的树木、花草、进行修剪、喷水、浇灌。严禁向水道乱扔杂物,做好防洪、防汛措施。 第七条对环境卫生实行半月一检查、一月一评比、一季一小结,年终总评比的奖惩兑现。 第二节办公场所卫生 第八条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果皮纸屑,严禁抽烟,严禁高声喧哗。

第九条做到室内清洁、整齐卫生、开窗通风,保证空气流通,窗明几净。 第十条办公人员每天要打扫室内卫生,清扫环境卫生,做到一扫二拖三抹,室内办公用品要摆放整齐,定期消毒。 第十一条爱护公物,遵守制度,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和工作环境。 第三节家庭卫生 第十二条每个家庭经常开窗通风,用具摆放整齐,做到无蝇、无蚊、空气清鲜。 第十三条厨房要经常消毒,通风换气,注意安全,餐饮灶具、厨柜摆放适当,水池经常冲洗,杜绝病从口入。 第十四条家庭院户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无乱堆、乱放现象,养花、种花、美化庭院。 第十五条卧室要做到整洁大方,被褥勤洗、勤换、勤晒、勤通风.,营造一个舒适的休息环境。 第十六条室内卫生间和庭院厕所要经常消毒,勤洗勤拖,保持清洁卫生,无异味,洗漱用品摆放整齐,经常更换。

单位爱国卫生管理制度

爱国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做好爱国卫生工作,确保给辖区居民以清洁、健康、文明、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进而推进我镇爱卫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第一条爱国卫生机构。镇设立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镇长任组长,由分管环保的领导为副组长,党政办、三创办、卫生院、中心小学、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单位和各村(居)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下设镇爱卫办,三创办主任为爱卫办主任,全面负责落实《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上级爱卫组织分配的相关工作,以及各村(居)和镇属各单位的爱卫创建检查、督促、考核工作。 第二条爱国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活动,建立综合考评机制,实施爱卫长效管理,加强农村改水改厕,开展除四害综合防治。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健康教育阵地建设。 第三条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根据国家、省、市、县的有关规定,领导全镇的爱国卫生运动,制定卫生工作相关制度,部署检查、落实卫生工作任务,使全镇卫生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第四条镇环境卫生划分责任区。由镇爱卫办牵头,相关村(居)委会配合。做到“五无”,即无暴露垃圾、无滥贴广告、无杂草枯叶、无污水积存、无蚊蝇滋生地。 第五条单位内各办公室做到整洁、美观、文明。 第六条由镇爱卫办加强对清扫人员的督促和管理,做到任务落实、分工明确、清扫彻底。 第七条加强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卫生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增强体质,提高健康水平。 第八条镇爱卫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领导全镇爱国卫生运动,贯彻国家、省、市、县的有关卫生法规,按上级要求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全镇的爱卫工作。 (二)坚持做好定期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创造一个清洁、健康、文明、和谐的生产生活、学习工作环境。 (三)配合上级防疫部门,做好灾后消毒、除“四害”、灭鼠工作,确保“四害”、鼠密度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九条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一)检查标准: 1、镇村卫生:每日一小扫,每周一中扫,每月一大扫; 2、环卫人员做到每天清扫,垃圾日产日清。 3、临街门店无出店经营现象。 4、交通工具停放整齐,无乱停乱放现象。 (二)检查制度:由镇爱卫办进行检查,定期对镇属各单位、各村(居)卫生状况打分排名,对卫生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卫生差的进行通报批评。 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1、履行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责任,建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 制订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计划,明确领导分管,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工作。 2、设立固定性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安排卫生报刊阅览室或卫生 宣传与健康教育画廊,订阅卫生报刊等健康教育资料,定期对员工进行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 3、开展控制吸烟宣传教育活动,单位内工作场所、会议室张贴 禁烟标志,明确专兼职人员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劝阻吸烟。 4、对新干部职工进行岗前健康教育和环保教育;对接触有毒有 害物体的工人进行的职业卫生教育;对女职工进行妇女保健教 育。三种教育普及率分别达95%以上。 4、单位干部职工健康教育全员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培训率10 0%(含上列三种方式进行的教育)。职工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90%和85%以上。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1994年5月29日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1994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建清洁、优美、文明的现代化城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城市内,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制定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区负责、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福建省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各市、县(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第五条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当协同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享有良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权利,负有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义务,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劝阻和控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科学知识宣传工作,提高公民的城市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城市环境卫生习惯。 第二章城市市容管理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的完好、整洁、美观。新建、扩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 第八条户外广告、画廊、牌匾、报栏、公共广告栏、橱窗、路牌、门牌、汽车站牌、交通标志、路灯电杆、消防栓、交通护栏、落水管、电话亭、废物箱、城市雕塑等设施应保持整洁。破损陈旧的,设置或使用管理单位应及时维修、更新或拆除。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其它设施和树干上涂写、刻画、张贴。不得擅自占道摆摊设点、堆放物料或从事其它生产、经营活动。 饮食单位和其他单位或居民的炉口、烟囱等排污口不得朝向街面。 第十条建设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作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批准用地范围内作业; (二)按规定设置临时围墙,临街建筑工程应封闭施工; (三)破路施工应围遮,设置安全标志,并按规定时间和标准修复; (四)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必须按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卸放,建筑废水须经处理后排放; (五)工程竣工时必须拆除临时设施、清除物料并平整场地。 第十一条进入城市内运行的各种水陆交通工具应当保持外观整洁,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客运列车和航运船只应关闭车船内卫生间,车船上废弃物交车站码头妥当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二)客运车辆应自设废弃物容器,不得沿街抛撒废票等废弃物。

卫生应急管理制度

卫生应急管理制度 1. 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包括部门职责、监测、预警、报告、程序、应急处理等。 2. 定期对全员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并组织演练。 3. 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物资储备,并进行动态管理。 4. 疫情报告。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发生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应听从政府统一指令,服从统一指挥。 6. 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书写完整病历记录,协助转送病人。 7. 采取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传染病管理制度

1.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在法定报告时限内,以最快速度向本辖区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简称疾控中心,下同)报告。 2. 实行传染病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转入传染病定点收治医疗机构。 3. 建立传染病个案登记卡,按照卡片登记项目填写齐全,不得漏项。掌握其动态情况,做好追踪随访。 4. 做好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应急救治、转院治疗等。必要时对病人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进行预防性消毒;对病人接触者,实行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预防性用药。 5. 协助疾控中心开展传染病症候群(如发热、腹泻、因病缺勤、缺课等)监测工作。建立监测资料档案,开展监测分析。 6. 加强对结核病传染源的发现与报告,配合疾控中心做好辖区内恢复期结核病病人的送药和访视工作。 7. 建立健全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制度,开展防治知识宣传,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咨询、检测、转诊服务;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医学随访、医疗救助;妥善保管工作档案,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8.对传染病预防、治疗管理中,发生传染病疫情缓报、漏报、谎报、隐瞒不报,造成疫情扩大或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部门和责任人,应严格追究责任。

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规定

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 规定 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建设长效管理制度,是确保农村环境长治久洁的关键,也是解决农村环境工作治难巩固更难的关键。根据我村实际情况创建环境卫生考核标准要求,现将村庄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制度规范如下: 一、村庄环境建设长效管理制度的四项基本原则 1.以着眼长远,注重长效为原则。 2.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思想,切实把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抓紧抓好的原 则。 3.以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建设与管理相结合、专业队伍与群众运动 相结合原则。 4.能有效改善村庄环境面貌和保护生态为原则。 二、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制度 1.道路保洁制度。(1)成立道路保洁小组,增加道路保洁人员, 主要负责本村区域内进村路段,自然村路段及村内居民区、公共活动区及场所的卫生清扫、垃圾收集、清运工作。(2)道路地面要做到无垃圾、无杂草、无堆积物、无积水。村主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道路保洁标准执行。(3)实行8小时巡回动态保洁制度。 2.河道保洁制度。(1)成立河道保洁小组,增加河道保洁人员, 对河面、两岸实行全方位保洁。(2)河道保洁做到:河面无杂

草、无漂浮物,河中无各类垃圾、无堆积物。(3)加强对河道的日常管理,要消灭各类污染源,制止群众乱倒垃圾行为。 (4)加强河道两岸绿化的维护和管理,改善生态环境。(5)加强河道水质的管理,制止乱清洗等不文明行为。 3.公厕保洁制度。(1)公厕保洁员,要严格按照下列保洁标准, 对公厕实行全方位保洁。(2)每天清扫不少于两次,实行8小时动态巡回保洁。(3)用药物开展不定期的灭蚊蝇活动。(4)定期做好抽粪工作。 三、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制度 本村区域内的住宅、各类活动场所及企事业单位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 1.包卫生:对于随地吐痰,乱倒生活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果壳、 乱张贴、乱涂乱画等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制止;禁止各类运输车辆沿途抛撒各类垃圾和建筑材料,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管理,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监督;负责清扫自家门前路面,清除各类污物,对阳台和庭院及时整理,保持房前屋后整齐、清洁、有序。 2.包秩序:积极参与管理保护公共设施工作,对于门前乱搭建、乱 设摊点、乱停车辆、乱堆杂物,以及打架斗殴、影响村容环境和扰乱社会秩序等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举报。3.包绿化:按村里有关要求完成各自的绿化任务,并管理维护好自 家的花草树木,禁止毁坏、攀折花草树木的行为。

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管理工作,增强各类卫生应急预案的实效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卫生应急预案编制、审批、发布、备案、修订、宣教培训和演练等相关管理工作。本制度所称卫生应急预案,是指为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各类紧急应对活动预先制定的方案。 二、基本原则 卫生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归口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国家、省相关法规、标准的规定;体现“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专业处置、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工作指导方针;保持与上级和同级卫生应急预案的紧密衔接,保持与相邻行政区域相关卫生应急预案的衔接;适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状况和具备的应急能力;应对措施具体,操作性强;内容完整,简洁规范;通俗易懂,好记管用。 三、卫生应急预案体系 全镇卫生应急预案体系由澧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总体 预案、专项卫生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卫生应急预案、重大活动

保障卫生应急预案等4大类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总体预案由镇人民政府制定;专项卫生应急预案卫生院组织制定;企事业单位卫生应急预案由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重大活动保障卫生应急预案由参与活动的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学校、村(居)委会等可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制定落实上一级总体卫生应急预案、专项卫生应急预案、部门卫生应急预案和其他类型卫生应急预案的行动方案。 四、职责分工 镇政府负责总体卫生应急预案、专项卫生应急预案和部门卫生应急预案的监督和协调工作。并承担全镇卫生应急预案管理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镇卫生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总体卫生应急预案、专项卫生应急预案的协调和监督工作,其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负责相关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他类型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其制定单位负责。 五、基本内容 1、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 2、卫生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地方机构或现场指挥机构、专家组等; 3、预防与预警机制,包括卫生应急准备措施、预警分级指标、预警发布或解除的程序和预警响应措施等; 4、应急处置,包括应急预案启动条件、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指挥与协调、信息发布、应急终止等; 5、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等;

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之令狐文艳创作

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令狐文艳 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建设长效管理制度,是确保农村环境长治久洁的关键,也是解决农村环境工作治难巩固更难的关键。根据我村实际情况创建环境卫生考核标准要求,现将村庄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制度规范如下: 一、村庄环境建设长效管理制度的四项基本原则 1.以着眼长远,注重长效为原则。 2.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思想,切实把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抓紧抓好 的原则。 3.以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建设与管理相结合、专业队伍与群众 运动相结合原则。 4.能有效改善村庄环境面貌和保护生态为原则。 二、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制度 1.道路保洁制度。(1)成立道路保洁小组,增加道路保洁人 员,主要负责本村区域内进村路段,自然村路段及村内居民区、公共活动区及场所的卫生清扫、垃圾收集、清运工作。 (2)道路地面要做到无垃圾、无杂草、无堆积物、无积水。村主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道路保洁标准执行。(3)实行8小时巡回动态保洁制度。 2.河道保洁制度。(1)成立河道保洁小组,增加河道保洁人 员,对河面、两岸实行全方位保洁。(2)河道保洁做到:

河面无杂草、无漂浮物,河中无各类垃圾、无堆积物。 (3)加强对河道的日常管理,要消灭各类污染源,制止群众乱倒垃圾行为。(4)加强河道两岸绿化的维护和管理,改善生态环境。(5)加强河道水质的管理,制止乱清洗等不文明行为。 3.公厕保洁制度。(1)公厕保洁员,要严格按照下列保洁标 准,对公厕实行全方位保洁。(2)每天清扫不少于两次,实行8小时动态巡回保洁。(3)用药物开展不定期的灭蚊蝇活动。(4)定期做好抽粪工作。 三、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制度 本村区域内的住宅、各类活动场所及企事业单位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 1.包卫生:对于随地吐痰,乱倒生活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果 壳、乱张贴、乱涂乱画等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制止;禁止各类运输车辆沿途抛撒各类垃圾和建筑材料,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管理,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监督;负责清扫自家门前路面,清除各类污物,对阳台和庭院及时整理,保持房前屋后整齐、清洁、有序。 2.包秩序:积极参与管理保护公共设施工作,对于门前乱搭 建、乱设摊点、乱停车辆、乱堆杂物,以及打架斗殴、影响村容环境和扰乱社会秩序等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3.包绿化:按村里有关要求完成各自的绿化任务,并管理维护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范标准

1 总则 1.0.1 为了加强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提高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整体水平,满足城镇环境卫生设施发展和完善的需要,促进城镇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 1.0.3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功能要求,布局合理、整洁卫生、方便适用、有利于环境卫生作业等要求,并应与旧区改造、新区开发和建设同时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 1.0.4 重大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设置宜做到联建共享、区域共享、城乡共享,实现环境卫生重大基础设施的优化配置。 1.0.5 环境卫生设施专业规划应作为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的一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中,一并批准实施。 1.0.6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 2.0.1 城镇环境卫生所需的各类设施,必须统一规划和设置。其规模与型式应根据生活废弃物产量、收集方式和处理工艺等确定。 2.0.2 城市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简称垃圾)和居民排出的粪便(简称粪便)。 2. 0.3 城市生活废弃物应进行资源化回收及利用,加快垃圾分类收集,以利于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分类收集的垃圾应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垃圾分类方式与分类处理方式应相互协调。 2.0.4 垃圾处理设施设置中,必须具有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生活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功能。 2.0.5 城镇粪便污水处理设施不宜单独建设,应采取必要措施后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 2. 0.6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应列入城镇建设计划。各单位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和设置由各单位负责,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2.0.7 原有环境卫生设施需改建或迁建时,必须制定并落实改建或迁建的计划后,方可改建或迁建。 3 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 一、组织管理制度 (1)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处理辖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建立应急专业队伍。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应急管理办公室统一协调开展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各类人员相对固定,如有调动,应及时补充。 (3)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包括采样器材、检测试剂、消杀药品、个人防护装备等,以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需要。 (4)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工作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 (5)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卫生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技术方案的制(修)订、队伍装备采购等方面,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6)针对不同种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特征,组织制订调查、处置不同种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技术方案。 (7)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培训与演练。 (8)严格按照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和相关规范开展工作,遵守组织纪律和保密制度。 (9)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技术指导,服从上级行政部门的统一协调和指挥。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1)疾控机构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工作人员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或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信息。 (2)疾控机构具体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报告工作的网络直报、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任务。 (3)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信息的报告管理工作,网络直报用户密码要定期更换,不能泄露和转让。 (4)设置专门的举报热线电话,接受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举报、

咨询和监督。对公众举报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经调查核实确认,按规定程序上报和网络直报。 (5)报告范围:传染病暴发流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和群体性药物反应、医源性感染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核事故和放射事故、有害生物与化学毒品播散,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信息。 (6)报告程序: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后,应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区卫生局和区疾控中心报告,同时进行网络直报。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及时做出事件进程和结案网络报告。 (7)报告内容:首次报告应尽可能说明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波及范围、受累人数、主要症状和体征、可能的原因、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发展变化及控制情况及时进行事件的进程报告及结案报告,包括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或存在的隐患、控制措施及效果等内容。 (8)疾控机构逐级及时对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进行审核,及时订正,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及时了解和掌握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每日对网络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动态监控,并做好记录。 (9)定期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和分析,根据需要随时做好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题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要做好事件动态与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的追踪。及时向上级疾控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上报。 (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有关原始记录和表格、调查分析报告、汇总分析总结等文档应定期整理归档,有关电子文档和数据要硬件备份异地保存。 (11)未经批准和授权不得泄露和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关键信息,以及事件受累者的个人信息。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置工作制度 (1)针对疾病暴发或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或卫生学调查,以尽快明确病因(包括传染源或危害源、传播途径或危害途径、高危

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建设长效管理制度,是确保农村环境长治久洁的关键,也是解决农村环境工作治难巩固更难的关键。根据我村实际情况创建环境卫生考核标准要求,现将村庄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制度规范如下: 一、村庄环境建设长效管理制度的四项基本原则 1.以着眼长远,注重长效为原则。 2.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思想,切实把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抓紧抓好的原 则。 3.以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建设与管理相结合、专业队伍与群众运动 相结合原则。 4.能有效改善村庄环境面貌和保护生态为原则。 二、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制度 1.道路保洁制度。(1)成立道路保洁小组,增加道路保洁人员,主 要负责本村区域内进村路段,自然村路段及村内居民区、公共活动区及场所的卫生清扫、垃圾收集、清运工作。(2)道路地面要做到无垃圾、无杂草、无堆积物、无积水。村主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道路保洁标准执行。(3)实行8小时巡回动态保洁制度。 2.河道保洁制度。(1)成立河道保洁小组,增加河道保洁人员,对 河面、两岸实行全方位保洁。(2)河道保洁做到:河面无杂草、无漂浮物,河中无各类垃圾、无堆积物。(3)加强对河道的日常

管理,要消灭各类污染源,制止群众乱倒垃圾行为。(4)加强河道两岸绿化的维护和管理,改善生态环境。(5)加强河道水质的管理,制止乱清洗等不文明行为。 3.公厕保洁制度。(1)公厕保洁员,要严格按照下列保洁标准,对 公厕实行全方位保洁。(2)每天清扫不少于两次,实行8小时动态巡回保洁。(3)用药物开展不定期的灭蚊蝇活动。(4)定期做好抽粪工作。 三、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制度 本村区域内的住宅、各类活动场所及企事业单位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 1.包卫生:对于随地吐痰,乱倒生活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果壳、 乱张贴、乱涂乱画等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制止;禁止各类运输车辆沿途抛撒各类垃圾和建筑材料,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管理,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监督;负责清扫自家门前路面,清除各类污物,对阳台和庭院及时整理,保持房前屋后整齐、清洁、有序。 2.包秩序:积极参与管理保护公共设施工作,对于门前乱搭建、乱 设摊点、乱停车辆、乱堆杂物,以及打架斗殴、影响村容环境和扰乱社会秩序等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3.包绿化:按村里有关要求完成各自的绿化任务,并管理维护好自 家的花草树木,禁止毁坏、攀折花草树木的行为。 4.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各家各户、各单位都要自觉履行义务, 保持门前整洁。村将“门前三包”工作纳入今年镇、村开展的“最

爱国卫生工作制度最新版

爱国卫生工作制度 在院爱卫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本单位爱国卫生各项工作的管理。 1.认真,熟悉掌握有关爱国卫生的业务知识,,做好爱国卫生的各项 工作。 2.遵照创建文明卫生城市的要求,积极、主动做好组织、发动、协调、 督办和检查工作。 3.积极宣传健康教育有关的卫生知识,遵守市民文明守则,“十不” 规范,充分利用宣传工具,提高干部职工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4.积极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做好“除四害”、消杀工作,并开 展禁烟劝烟活动。 5.实行室内外卫生包干制度,保持室内外卫生、门前三包的整洁、美 化。 6.坚持开展卫生自查、评比活动,做好年初年终计划和总结工作。 7.努力完成上级交代的各项爱国卫生工作。

卫生制度 按照全国城市卫生、省文明卫生城市中机关单位卫生的要求,实行科(办)卫生包干保洁制度;搞好“门前三包、门内达标”。 1.保持院内环境清新整洁,无蚊、蝇孳生地和不卫生死角,物品、车 辆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 2.保持室内环境整洁、窗明几净,四壁和顶棚无灰尘、无蛛网,地面 无痰迹、无烟蒂、无纸屑、无果壳。办公室用品堆放整齐。 3.室内应合理养殖盆花,美化室内环境。 4.公共场所要有明显的禁烟控烟标语。 5.厕所经常保持清洁,每天有专人清扫,定期消杀,做到无蛆、无蝇、 便后无垢。 6.坚持室内外卫生每日一小扫,周末一大扫。 7.工作人员讲文明、爱卫生、穿着整洁、仪表庄重。 8.坚持开展经常性除四害消杀活动。

厕所卫生制度 1.厕所由清洁工负责,做好清扫和四害消杀工作。 2.洗手槽、便槽做到每日一次清洗,保持壁净地洁。 3.冬春季节每半月一次消毒杀虫,夏秋季节每周二次喷药消杀,做到 无蛆无蝇无蚊。 4.任何解手人员及时做好便后冲洗,做到无异臭味、无尿垢。 5.凡用厕人员应遵守本制度规定,做到节约用水,反对浪费,随手关 闭水阀。

洛阳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洛阳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有效性】有效 【法规名称】洛阳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颁布部门】河南省人大常委会 【颁布日期】1989年03月03日 【实施日期】1989年07月01日 【正文】 洛阳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1988年12月15日洛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经过1989年3月3日河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规划与设施 第三章清理保洁 第四章垃圾管理 第五章厕所与粪便管理 第六章城乡结合部的卫生管理 第七章奖惩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和《河南省城市建设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专群结合、社会监督。 第三条城市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应纳入城市规划和城市发展计划。 城市环境卫生事业所需经费,由市人民政府按城市环境卫生专业队伍应承担的任务量划拨。 城市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和处理以及单位、个人环境卫生责任区的清理保洁,实行有偿服务制度。 第四条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所有单位以及居民和农民,都有依法使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权利,有爱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遵守城市环境卫生各项规定的义务,都应尊重环境卫生管理职工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其工作。 第五条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各城市区的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城市区的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本办事处职责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对所辖区域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检查、监督、协调、指导。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积极宣传城市环境卫生的法规和科学

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石井镇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为加强环境卫生整治长效管理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广大群众形成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的社会氛围,巩固村庄环境卫生整治成果,不断改善公共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加强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切实抓好环境卫生整治和除害防病工作,提高我村环境卫生质量,努力把我村建设成干净卫生、环境优美、生活舒适的美好家园,加快我村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我村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健全环境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行村两委组织、分级负责、群众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方针,实行目标管理和分工负责制。村两委要切实加强对整治考评工作的领导,形成村主要干部亲自抓,分管干部具体抓,全民参与,人人动手,确保各项组织、人员、经费、任务、措施“五落实”。 2、村“家园清洁行动”领导小组要在村两委的领导下组织开展本村内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对本村内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组织开展村内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督导、检查和评比,做到有规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责任明确,措施有力,工作到位。 3、各村民小组成立2至3人组成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机构,负责对本村民小组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管理及指导。 二、村两委实行分工负责制,建立综合管理保障机制 1、村两委要加强对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领导,把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纳入村两委社会发展计划,不断提高卫生管理水平。 2、建立联系制度。建立村级卫生监督指导员挂钩联系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对各村民小组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洛阳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有效性】有效 【法规名称】洛阳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颁布部门】河南省人大常委会 【颁布日期】1989年03月03日 【实施日期】1989年07月01日 【正文】 洛阳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1 9 8 8年12月15日洛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1 9 8 9年3月3日河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八次会议批准)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规划与设施 第三章清理保洁 第四章垃圾管理 第五章厕所与粪便管理 第六章城乡结合部的卫生管理 第七章奖惩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 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和《河南省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专群结合、社会监督。 第三条城市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应纳入城市规划和城市发展计划。 城市环境卫生事业所需经费,由市人民政府按城市环境卫生专业队伍应承担的任务量 划拨。 城市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和处理以及单位、个人环境卫生责任区的清理保洁,实行有 偿服务制度。 第四条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所有单位以及居民和农民,都有依法使用城市环境卫生设 施的权利,有爱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遵守城市环境卫生各项规定的义务,都应尊重环境卫生管理职工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其工作。 第五条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各城市区的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城市区的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本办事处职责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对所辖区域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检查、监督、协调、指导。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积极宣传城市环境卫生的法规和科学知识,教育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公共卫生道德和环境卫生意识。 第二章规划与设施 第八条城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订环境卫生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 按规划组织实施。城市规划部门应统一安排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和环境卫生工作场所用地,并在审核批准新建和改建工程的设计时,同时审核环境卫生设施的设计。 第九条城市新区建设或旧区改造,必须配套建设对生活废弃物的清扫、收集、堆存、运输、处理和处置的设施,所需资金应纳入工程预算。 第十条在城市规划区内,要按居住人口密度和流动人口数量,规划和修建相适应的公共厕所,内部设备要适用、卫生,外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新建公用、民用建筑,应当按设计标准附设厕所,并配建化粪池。 第十一条城市生活居住区,应设置封闭式垃圾收集容器。高层建筑应设置封闭式垃圾 道或垃圾贮存设施,繁华地区、人流集中地和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应设置果皮箱等设施。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拆除、挪动、损坏或者侵占环境卫生设施。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的,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先建后拆的原则,按管理权限报经市或区环境卫生行 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章清理保洁 第十三条城市主、次干道的车行道,由城市环境卫生专业队分段承包到人,负责清理保洁。主干道每日两次清扫,两次保洁;次干道每日一次清扫,两次保洁。 城市主、次干道的人行道及其余道路、街巷,按自保门前洁的原则,由所在地段的单 位和居民负责清理保洁。无力自行清理保洁者,由街道办事处组织民办清扫队有偿服务。 生活居住区,由街道办事处或企事业单位负责组织专人清理保洁。 第十四条飞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公共电车和汽车始末站、影剧院、公园、游 览点等公共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设置相适应的卫生设施,负责清理保洁。 近郊公路,由管理单位负责清理保洁。 第十五条城市集贸市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设垃圾容器、果皮箱、厕所等环境卫生设施, 组织环境卫生清理人员,负责清理保洁。 各种零散的摊点、售货车等周围四至六米场地的环境卫生,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清理保洁

卫生应急处置管理制度1

卫生应急处置管理制度、工作职责 一、工作制度 1.卫生应急组织管理制度 (1)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处理辖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成立应急管理部门(办公室),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开展卫生应急的日常管理工作。 (3)建立应急专业队伍。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应急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开展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各类人员相对固定,如有调动,应及时补充。 (4)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包括采样器材、检测试剂、消杀药品、个人防护装备等,以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需要。 (5)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工作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 (6)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卫生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技术方案的制(修)订、队伍装备采购等方面,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7)针对不同种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特征,组织制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调查、处置不同种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技术方案。 (8)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培训与演练。 (9)严格按照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和相关规范开展工作,遵守组织纪律和保密制度。 (10)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技术指导,服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协调和指挥。2.应急队伍管理制度 (1)根据事件的不同类型,组建卫生应急专业队伍,确保专业结构合理。 (2)健全应急队伍成员库,建立基本资料档案,并及时更新信息。 (3)应急队伍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应急处置情况对队员及时进行调整。 (4)每年开展专题应急培训与演练,以提高应急队伍实战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3.应急队伍装备制度 (1)根据应急队伍的职能,制定本级应急队伍的装备标准和目录。 (2)各专业小组根据耗损和需求上报本年度装备采购申请,由应急管理办公室汇并形成年度采购计划,按有关程序采购。 (3)应急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验收应急装备,做好装备的仓储管理、维护保养及训练使用等工作,定期监督检查应急队伍的应急装备使用管理。 (4)凡属于个人生活用品的装备由队员自行保管,必须做到在使用期间能正常使用。其它装备由单位统一由专人保管。 (5)专业人员要熟悉使用各类装备的程序,在应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相关物品交专人维护保养后入库。 (6)在应急工作中所耗损的物品要及时上报随时采购补充入库。 (7)对装备的物品应有专人定期维护和保养。 4.应急物资储备制度 (1)根据各类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置的需要,编制“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和“应急物资配置方案”。 (2)每年底由物资保管员清点储备物资,及时清理过期失效物品,做好“储备物资清单”的登记工作。 (3)每年初根据上年度“储备物资清单”编制当年采购计划,上报有关部门购置。 (4)对药品、疫苗、医疗卫生设备、快速检验检测器材和试剂、传染病隔离、放

环境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2710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环境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标准版本

环境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实现公司环境方针和目标,对公司环境、安全管理运行的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规范指导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厂区路面平整、无积水,厂区应当绿化;垃圾池及其周围须定期清理外运,垃圾应分类处置。 2)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废料应搞好排放和清除,不应对厂区造成污染。 3)厂区应当建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产品及包装物料的贮存仓库。 4)存放硫酸(盐酸、成品油)的危险化学品的区域,应当配置必要的应急物资及防护设施,进行必要

的防腐处理,以防泄漏造成环境污染及安全事故。 5)对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粉尘的岗位,采取配置隔音装置、除尘器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及安全事故。 6)对污水处理站配备污水在线检测装置,以防不合格污水排放对环境造成污染。 4、特别作业区卫生要求 1)特别作业区内的操作应当在无菌状态下进行。 2)定期对特别作业区进行杀菌消毒处理。 3)特别作业人员,必须穿着无菌的工作服、鞋、帽、口罩等。 4)非特别作业区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特别作业区。 5、清洁作业区要求

1)产成品烘干包装岗位及化验室地面应铺设瓷砖或其它卫生材料。 2)车间内墙壁应保持清洁,车间内门窗必须封闭完好。 3)包装间必须设缓冲间、更衣间,进入的车辆等必须清洁、无尘。 4)各生产设备必须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设备要保持清洁。 6、控制实施 1)安环处根据厂区环境现状,制定《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并进行监督检查,做好《检查记录表》。 2)安环处按《废弃物管理规定》定期对厂区废弃物分类处置,以防发生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并做

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制度66190

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院爱国卫生工作,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提高公共卫生水平,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爱国卫生工作,是指以消除危害健康因素,改善医院卫生环境,提高员工卫生素质和健康水平为目的,由政府组织,全员参与的社会卫生活动。 第二条、爱国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属地管理、群众参与、

科学管理、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三条、设立医院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负责医院爱国卫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规划,组织和协调医院的爱国卫生工作; (三)组织动员全体员工参加健康教育、环境清理、除害防病、创建卫生单位等爱国卫生运动。 第四条、认真履行社会卫生工作职责: (一)把各类卫生设施纳入医院建设规划,有计划地建设污水、粪便、垃圾等生活废弃物的处理设施; (二)加强对废弃物收集、清运的监督和管理; (三)加强对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督,预防食物中毒、防止各种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四)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科学卫生保健知识宣传。 第五条、实行爱国卫生月制度,每年四月份为爱卫月,重点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卫生问题。 第六条、医院员工养成良好的社会卫生规范: (一)不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杂物、乱倒垃圾; (二)不破坏绿地、树木; (三)不破坏环卫设施;

(四)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五)不携宠物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六)不从事其他有碍社会卫生的活动。 第七条、各类公共场所应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室内外卫生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第八条、医院道路两侧、食堂周边设立垃圾容器和供排水设施,配备保洁人员,建立卫生保洁制度,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九条、采取综合措施,改善环境卫生,消除老鼠、苍蝇、蚊子、蟑螂等病媒生物及其孳生条件,具体管理办法按《赤峰市除四害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条、积极开展吸烟有害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具体管理办法按《赤峰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执行。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城市环境卫生 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陵府办[2009]125号 【发布部门】陵水黎族自治县政府 【发布日期】2009.09.11 【实施日期】2009.09.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陵府办〔2009〕1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2009年县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将《陵水黎族自治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一日 陵水黎族自治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整治,创建清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人居环境,根据《海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城市区范围内所有单位、居民和一切在县城市区范围内各种活动人员。乡镇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县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县城市管理部门是本县环境卫生工作的主管部门。卫生站是本县市区环境卫生工作的实施单位,负责本县市区的环境卫生工作。各单位、个人必须服从县城市管理部门对环境卫生工作的管理,搞好本单位和个人的环境卫生工作。县公安、工商、建设、卫生、旅游、商务、交通、国土环境资源、公路、文明办、电视台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助管理城市环境卫生。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维护环境卫生,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阻碍环卫工作人员履行公务。 第六条对城市环境卫生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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