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顾问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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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按本合同约定收取甲方支付的财务顾问费。
第七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7.1乙方促成有融资意向的投资方(含与投资方有关联的并参与该项目投资行为的公司或 个人,投资方为《投资方联系确认函》中予以确认的投资方)与甲方签署融资合同,该出 资方借款资金到位后,甲方应在日内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期融资到位
金额的%乍为乙方融资顾问报酬,以后每促成一笔支付均以此类推;如果 出资方在与甲方签订融资借款合同后委托乙方代为办理向甲方转款手续的,甲方同意乙方
(1)若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已收取的财务顾问费不退还给甲 方。
(2)如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报酬或费用的,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日,
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应付款项%的违约金。
(3)如因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完整或缺乏时效而造成融资失败,则视为乙 方已完成全部融资顾问服务,甲方应及时按照合同约定的融资总额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报 酬。
3.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声明与保证
1.1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甲方声明甲方具有完全的权利及能力订立本合同。
(2)甲方保证甲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均是全面、真实与有效的,且不会 构成误导。
1.2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1)乙方声明,乙方具有完全的权利及能力订立本合同。
6.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方案、分析意见、咨询、策划、建议等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 规、政策的规定和甲方的利益;
6.4积极为甲方物色投资人,洽谈委托事项。乙方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委托人, 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项目的相关情况,联系并筛选适合的投资者,并在每次引荐 不同的投资者与甲方洽谈之前,与甲方签订《投资方联系确认函》(见附件一);
融资顾问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居间方):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因项目资金需要,特委托乙方担任其融资顾问负责就该项目提供咨
询、寻求其他融资渠道、设计融资方案、物色符合要求的投资人以取得其项目发展所需资 金(以下简称“融资”)。
2.乙方作为专业融资咨询公司,长期从事资金筹措、股本募集、兼并收购等投资和财务顾 问服务,具有为甲方提供所需服务的融资顾问服务能力,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提供 融资顾问服务。
6.5乙方应不定期地向甲方沟通、报告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
6.6乙方向甲方提供融资顾问服务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6.7乙方作为甲方与出资方之间的桥梁,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融资借款合同或协 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促进甲方与出资方之间的沟通和谈判,直至融资的最终 达成与履行;
甲方委托乙方协助融资的数额为人民币(大写)(¥元);融资
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但最少
不得低于;融资利率在年利率%命利率%之间,具体由借贷双方 商议,以甲方与出资方最终签署的融资借款合同约定为准。
第四条Hale Waihona Puke Baidu托期限
4.1委托期限共,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若委托期限届满,乙方提供的融资机会的某一交易
9.2乙方违约
若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将此前所收取的融资顾问报酬全额退还给 甲方。
第十条排他性与不可跨越条款
10.1委托期间,甲方不应就本合同项下的委托事项委托其他任何第三方。
(2)乙方声明,乙方有足够的能力履行本合同。
(3)乙方保证,乙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资料、文件均是全面、真实与有效的,且不会构
成误导。
第二条 委托事项及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就“融资”提供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服务:
2.1应甲方要求确定融资渠道,寻找投资人,设计融资方案等;
2.2安排甲方与投资人见面、谈判;
5.3应对乙方推荐投资人的建议及时做出回应,并配合乙方与出资方谈判、签约,不得无 故推迟或拒绝;
5.4根据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用和报酬;
5.5甲方在每次与乙方引荐的不同的投资者洽谈之前,必须与乙方就不同的投资者分别签 订《投资方联系确认函》(见附件一);
5.6甲方应基于其独立判断做出融资决策,其融资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5.7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内容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取的目标 投资人的信息(属于公共领域的信息除外)向本合同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 因履行本合同而使用。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6.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职业精神尽力完成甲方的委 托事项;
6.2应甲方的要求,派员参加甲方组织的有关会议、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书面或口头意见;
仍在进行中,则本合同自动顺延直至该交易完成。
4.2委托期限内没有完成融资目标或者仍需要融资顾问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协议或以书 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5.1就乙方承办委托事项及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 法性;
5.2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如投资人有要求则甲方应提供合格的 资质及抵(质)押和担保条件;
有权直接按照该笔融资数额的%先行扣除融资顾问报酬,乙方的报酬涉及的有关税
款由甲方承担。
7.2如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与甲方签订融资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报酬,但可以要
求甲方支付其从事顾问活动花费的必要费用。必要费用为人民币元。
7.3除本条规定的顾问报酬和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酬金。
7.4乙方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7.5乙方要求甲方支付的每一笔款项时应出具相应的发票。
第八条终止条款
合同在下列情况下自动终止:
8.1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国家政策原因,使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
8.2甲方未付清顾问费;
8.3甲方有违法、违规或欺诈行为。
8.4乙方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成功引进投资者。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甲方违约
2.3协助甲方整理并向投资人提供有关资料;
2.4推荐并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工作;
2.5应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咨询;
2.6安排商务谈判并促成甲方与有关方面以借款、投资等合法方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融
资协议书或其他类似法律文件(以下简称“投资协议”)。
第三条融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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