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文化对本土文化影响的利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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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文化对本土文化影响的利与弊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我们探讨的是[b]文化与文化[/b]之间的影响关系,而不是[b]外来文化[/b]对我民族[b]物质文明发展[/b]带来的影响。文化是文化,[b]文化与文明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b]。混淆了这两个概念,则很容易把外来[b]物质文明、精神文明[/b]对我民族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看作是外来文化的功劳,这是大错而特错的观点。

为了更为明确的认识外来文化对民族文化的影响,我们应该先知道什么是文化。民族文化和外来文化包含在文化的概念中,从民族的属性上来划分文化概念,外来文化与传统文化无疑是[b]对立的[/b]两个文化组成部分,也就是说外来文化与民族文化是[b]相互矛盾的、文化内部的两个方面[/b]。因此,当民族文化占据矛盾的主要方面的时候,这个文化的属性就是属于民族的;当外来文化占据矛盾的主要方面的时候,这个文化的属性就是背离民族的,我们通常把外来文化试图占据矛盾主要方面的企图,叫做[b]文化侵略[/b]。

文化是什么?文化指的是“人类所创造的精神财富的总和”。从更高的角度来看待文化与文明,可以让我们更为清晰的看清楚民族文化与外来文化之间关系的脉络。一般我们谈及的主要是[b]外来文化[/b]对我们国家[b]文明进步[/b]的影响问题。其实在我们认识到文化和文明之间的分别之后,就很容易明白,更多的时候,[b]并不是外来文化起到的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而是外来物质文明、精神文明部分[/b](而不是外来文化)对我们社会生产力产生了推动作用,比如西方的科技、管理模式、管理思想等等。[b]混淆了文化和文明这两个概念,就会陷入外来文化的进入,对中国发展有利无害的歧途之中[/b]。其实是西方的物质文明和部分精神文明的引入确实对中国发展有利,但那指的不是外来文化,同时指的也不是对我中华民族文化的影响。事实上,外来文化对我民族文化的发展是弊大于利的。

就外来文化和民族文化的相对性和比较性而言,民族文化专指:一个民族或特定社群的精神财富和精神规范。因此民族文化或者外民族文化(外来文化),[b]具有明显的空间界限和历史时间界限[/b],而本民族的[b]文明[/b]和外来[b]文明则是跨越空间和时间[/b]的。好比电灯泡的发明、蒸气机的发明等等,可以迅速的被不同的国家和民族在不同的时间采用―――[b]文明的空间时间跨越性和扩散性[/b];又好比印第安文化,它的承载者则是印第安特定地域和种族群体(如特有的价值观、特有的行为模式、特有的思维模式、特有的行为规范等等),一旦这个种族被消灭,这个特定文化即告终结(然而印第安创造的文明还可能被外族采用,例如建筑科技等)。对于其被灭绝文化的考证,则只能在历史遗迹(等物质文明遗迹)和博物馆的陈列中才能得以再现―――[b]文化的明确空间界限性和历史界限性[/b]。就文明和文化的创造性而言,文明是发明和自造,文化则是真正的创造。文化的根本和核心部分是民族特有的文字符号以及认知体系。

对于某一个特定的民族来说,民族文化是指:“[b]本民族的特殊精神财富[/b]。如文学、艺术、教育、科学等。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伦理、习俗以及作为一个社会成员的人所习得的其他一切能力和习惯。”[b]特有的民族文化[/b],在每个民族的生存繁衍、自身发展的历史长河中的[b]基础性地位不容代替[/b]。[b]民族文化是一个特定民族的精神支柱[/b]。民族文化是[b]本民族区别于外民族的根本特质[/b],这个特质若是消失了或者被外族成功的入侵和改变了,那么这个民族的精神支柱即告消亡。比如:“古罗马帝国灭亡拜占庭”;“蒙古帝国对花剌子模的全民屠杀”;“西特勒屠杀犹太人”;“美国西进运动对土著的种族灭绝”等等历史事件不胜枚绝。这里的外来文化就是相对于本民族文化而言的异族文化。

消灭某种民族文化的方法,一个方式是直接入侵搞[b]种族灭绝[/b](直接有效),另一个方式是文化入侵([b]和平演变[/b])。当然后者所需要的时间很长,但非常隐蔽,通常也叫[b]没有硝烟的战争和争夺下一代的战争[/b]。在这里,我们有必要提及秦代的“焚书坑儒”事件,秦始皇采取了一种极端的方式消灭了各个国家的文化精神支柱,没有了这些民族文化(相对于当时的秦国)的[b]精神支柱[/b],[b]国家民族精神即告消亡,复国也再无望[/b]了。汉武帝也曾利用国家机器强制推行儒学,大力打击其他民族文化,从而确立了,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大汉民族文化立国基础。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民[b]族文化对于维护和颠覆政权的统治,发挥着置关重要的作用。一旦某个种族的民族文化遭到灭绝、篡改、或者被严重同化,就会直接的导致政权的更迭和社会政治制度的改变[/b]。

纵观我华夏种族四千多年的民族文化,曾经创造出举世闻名的中华灿烂文明,博大而精深,风风雨雨从未衰落。我们有本民族的“语言、文学、科学、艺术、哲学、宗教、风俗、节日和传统”;也有“饮食、衣着、住宅、生产工具”等等特殊的生产生活习惯。我们有老子的朴素辨证思想、孔子的人生观、世界观以及孙子兵法的战争观等思想性代表;也有有“仁、义、礼、智、信、忠、孝、节、义”等具体行为准则;我们更有“《诗经》、《离骚》,《史记》、《汉书》、《资治通鉴》、《黄帝内经》、《伤寒论》、《本草纲目》、《徐霞客游记》、《茶经》。。。。。。”浩如烟海的涉及文艺、教育、历史、伦理、医学、绘画、建筑、农业、冶金、旅游、宗教、体育等等各个领域无所不包的民族文化精髓。严格的来说,中华民族文化并不排斥科学,主导中华两千多年封建社会的儒学文化,并没有大力宣扬迷信思想。谈到这里,一定有人会想到外来的佛教文化对我们民族文化的影响,应该明确指出的是,佛教宗教文化在传入我国的漫长岁月中,虽然获得了很大的发展并被我民族融合,但[b]佛教文化[/b]一直处在主流民族文化之外([b]二流地位[/b]),也就是说佛教文化并不具备我华夏民族文化的代表性。从十九世纪末到本世纪初,我中华民族在近代、现代的近一百年中发生了沧桑巨变,在伟大地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华民族从一个积贫积弱的半封建半殖民地,一跃成为*立于世界之林的东方巨人。我们也在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方面,作出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然而在我们[b]应对外来文化挑战[/b]的时候,[b]不是不够开明,而是太没有自信[/b]!

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b]必然要服务于某个特定民族的生存与发展这一主题[/b]。因此民族文化具有[b]鲜明的爱国主义色彩和民族情绪[/b],通过民族语言,通过民族的文字充分的表现出来,并在艺术、宗教信仰以及社会生活中习俗和风尚中得以弘扬、传递和延续。因为[b]民族文化具有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的独立性特征[/b],所以决定了[b]民族文化必然是排他的[/b]。虽然在民族文化的发展过程中,族群(比如我们华夏子孙)会有意识、无意识的接受一些优秀的异族文化(比如胡服、西服等服饰、佛教解决了历史时间段的民间信仰问题等等),但多会将其改头换面、洋为中用,而不是照办照抄。这种优良的传统一直延续到1840年鸦片战争,东西方的大小列强,终用物质文明领先带来的国力(坚船利炮),轰开了中华满清帝国的国门。作为武力入侵和文化入侵的遗迹,我们现在仍可以在圆明园的废墟上,和北京、上海、哈尔滨等城市的老城区,找到西洋式建筑文化的历史身影。而第二次大规模的文化入侵,则是从上世纪80年代(我们改革开放以后)开始的。

随着第二次大规模的开放国门(主动),西方的先进经济和经济的附属物(外来经济文化,主要是管理思想、贸易模式等)也随之而来,与此同时,由于经济变革对社会生活的巨大冲击,以及外来文化的大规模涌入(“语言、文学、科学、艺术、哲学、宗教、风俗、节日和传统、饮食、衣着、住宅、生产工具等等异族文化”),人们的观念也随之发生了相当大的转变。与第一次被迫接受殖民文化统治不同的是,对于第一次遭到侵略而被迫接受的异族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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