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外流与西南民族婚姻习俗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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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外流与西南民族婚姻习俗的变迁
杨筑慧
【内容提要】妇女流动是缔结婚姻关系的重要方式,也是构建社会关系网络的基本途径和社会结构运行的基础。在我国西南民族地区,许多民族的通婚范围基本在一个既定空间中进行,由此也使其社会结构的运行相对稳定,从而保证了诸多传统文化的接续。然而,随着国家政策的变化以及外界拉力的作用,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南民族地区大量的民族妇女流出传统居住区域,向中、东部地区迁移,且多以婚嫁的方式流动。其结果是:一方面流入地民族成分不断增多,另一方面流出地则出现了婚姻拥挤等现象,并导致传统的婚姻家庭及社会关系发生了极大变化。
【关键词】妇女外流/婚姻习俗/变迁
对一些传统社会来说,婚姻是性别分工的一个载体,不仅表现在生产劳动中,也表现在生儿育女方面,同时,它还起到限制性竞争、规范社会秩序、扩大生存资源等功能,可以说,是一定社会结构存在和运行的基础。也正因为如此,许多民族社会对婚姻的缔结与承续都极为关注,并形成了许多约定俗成的规约。此外,与婚姻相关联的一系列文化事象还体现了其承载者的价值取向、习俗风尚、传统技艺等方面的内涵。婚姻习俗的变动毫无疑问会牵连与之关联的诸多社会文化事象。
我国西南地区是少数民族分布较为集中的区域,根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来看,主体分布在该区域的少数民族达25个,且多为世居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这些民族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文化,尤其是在婚姻家庭习俗方面,更是各具特色。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生活在这一区域的许多民族仍然保持着传统的缔结婚姻机制。所谓“传统”是流于过去、现在与未来的一个概念,对它的
定义也处于动态中。本文所言之传统,是指相对稳定的社会文化因子,并在一定的群体中获得共识与认同,同时对于人们的行为起到某种规范或指导作用,甚至是社会建构的基础。但由于传统变动不居的特性,当其在某种内因或外力的诱导下而发生较大的改变,并且成为一种社会价值取向时,必然会引发与之关联的其他社会文化事象发生变迁。20世纪80年代中期后西南民族妇女的大量外流就是这样一个能够引发某一族群社会文化发生变迁的重要因素。[1]对于西南许多民族社会而言,传统上,妇女流动是一个有序的过程,它所涉及的不仅仅是流动者本身,还关联着她的家庭、家族与社区,其中的逻辑远非“嫁”与“娶”的行为过程所能包含。妇女外流既是内外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又是一定社会文化变迁之因。
一、通婚圈的扩大
通婚圈是因婚姻关系的缔结而形成的一定社会圈子,既可是地理范围的概念,也可以是人员流动的机制。一些学者认为,“通婚圈是影响通婚市场的主要因素之一,也是各区域之间进行交流的网络。通婚圈也称为择偶范围。一般来讲,通婚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等级通婚圈,即指一些人把自己的择偶范围限定在一定的阶层、种族、宗教和教育标准之内,以此为范围进行择偶;另一个类别是指地理通婚圈,即人们常说的婚域,它指的是通婚的地域范围。”在人类学界,通婚圈是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在许多学者看来,婚姻关系是民族社会建构的基础,而通婚圈又是这种建构的重要机制。不同的通婚圈,既是族群认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又是获取社会资源的一个途径,还是民族文化得以传承的载体。在交通不便、对外交流较少的情形下,许多民族社会都形成了相对固定的通婚圈。对于许多西南民族来说,其通婚圈主要表现为:民族内婚、村落内婚、支系内婚、相邻村落之间的通婚等。从中可看出,择偶范围既表现为族群意识、层级观念,也表现为空间地理要求。
民族内婚即以同一民族为优先择偶对象,只有在这一要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才会考虑其他民族。同时,在一些民族内部通婚的范围内,还保留着交表婚(姑舅表婚)的习俗,即异性同胞兄妹子女之间的优先婚,如彝族、侗族、苗族、拉祜族、佤族、哈尼族、纳西族、傈僳族、景颇族、独龙族等。他们往往视为之为“亲上加亲、雪上加凌”的好姻缘。水族民谣说:“表哥表妹正好恋,表妹不要表哥钱。牛圈起在田埂上,肥水不流外人田”。苗族俗话把姑舅表优先婚叫“姑姑女,伸手娶”,史书中将之称为“还娘头”。村落内婚是指村落内部不同家族的异性之间的通婚。村落是个自然空间,也是一个社会空间,人群的互动使这一空间充满生机,而婚姻在其中则起到连接不同家族人的作用。西南不少民族有“好姑娘不嫁寨外”之说,如哈尼族奕车支系女子外嫁,在当地人看来,多是那些有缺陷之人,传统观念认为,如与外族人通婚,死后都不得安宁。
西南许多民族产生上述婚姻观念的主要原因是:村落之间等级制的存在、与外界的隔阂、扩大群体势力的需要、相互间的支持、帮助和心理需求等。如对外界不了解,怕引入根骨不正者进寨,会给村落带来不吉,影响后代延续;村落等级方面,规定不同等级村落之间不通婚。过去一些侗族村寨有所谓“婚姻各分寨类,若小寨私与大寨结婚,谓之犯上,各大寨知之,则聚党类尽夺其产或伤命”。支系内婚是指一些民族的亚群体内部的通婚。如居住在贵州省册亨县巧马镇纳贤行政村的三家寨白苗,通婚圈“几乎全部局限于本支系以内。本支系的无论居住多远也相互通婚,非本民族本支系的离得再近也不通婚。”再如,广西田林县潞城乡各烟屯的蓝靛瑶也实行支系内婚,其支系内通婚率达95%以上。通婚圈局限在一定的范围内,形成联络皆为亲的关系,成为黏合不同社区或村落的纽带,相互间提供了精神、物质等方面的支持,也成为认同的基础或表现形式。而造成上述通婚圈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经济差异、民族间的文化差异、地理区位差异、历史上民族纷争、心理慰藉、亲属间的相互支持等,使民族间产生隔阂而导致通婚渠道不畅。由于传统文化长期以来对女子外嫁有一定的约束机制,故人
们多不愿违此之大讳而失去社会资源,故而更多的是遵从。
然而,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西南地区许多少数民族妇女的大量外流,这些民族传统的通婚圈被打破,族际通婚、远距离通婚成为司空见惯的现象,传统的婚姻网络也由此遭到破坏。往昔因通婚圈外的通婚而产生的心理压力、社会压力不复存在,有的甚至还以此为荣耀。如贵州榕江车江一带的侗族,长期实行族内、村内通婚,现在60多岁的老人大多为此类婚配。但20世纪90年代后,这种情形逐渐发生变化,不仅与外族通婚现象越来越多,而且许多女孩还远嫁安徽、江苏、山东、广东等省的汉族,同类选择不再成为出嫁女子考虑的条件,村民对此也从最初的不齿到默许,再到习以为常,甚至主动应从。族际通婚的扩大必然带来原有亲属关系的重组,村落内部的社会关系从原来的联络皆有亲和盘根错节也变得明晰,依亲属网络而建构起来的社会结构由此也出现裂变。
二、择偶标准的变迁
作为社会两种生产方式(物质资料的生产与人自身的再生产)之一的人口再生产,既是物质资料生产的承担者,也是物质资料生产的享用者。在世界许多民族社会中,人口的再生产往往是以婚姻为基础的家庭的主要功能之一,而择偶又是这种生产得以有序进行的重要先决条件。择偶是婚姻进行的第一步,选择谁为配偶,既关系到物质资料生产能否较好开展,又关系到人口再生产是否能顺利繁衍,同时,还牵涉到社会关系能否有序展开。故而,在许多民族社会形成了自己的择偶观和择偶标准,它们是该民族社会秩序正常运转的重要条件之一。“相夫看犁田,择妻看纺织”,“男人看田边,女人看花边”,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一些西南民族的择偶观。以耕田种地、纺纱织布为重要内涵的农耕生计方式是许多西南民族生存和延续的基础,亦是其构建文化体系的基本要素,配偶的选择不能置此不顾。此外,由于文化的趋同性,在选择配偶时,许多民族在遵循“同类匹配”的标准时,同样要顾及“价值交换”。具体来说,择偶标准多从家庭或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