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税务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篇一:XX年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工作总结XX年,我局在市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按照的文件精神,加强领导,及时部署,认真落实,深入开展了行政调解工作,为深入推进“363”工作计划,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将我局行政调解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主要做法及成效(一)领导高度重视,全力推进行政调解工作为全力推进行政调解工作,把知识产权管理职能同行政调解工作,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工作同维护社会稳定有机结合起来,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知识产权纠纷专业行政调解工作,,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成立了知识产权纠纷专业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措施保障。设立了知识产权纠纷专业调解工作办公室,并明确了专人负责,紧紧围绕行政调解工作中心,不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同时,把行政调解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二)建立健全制度,确保行政调解工作有章可循制定了等,以制度建设促进行政调解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

篇二:XX人民调解半年工作总结

资中县司法局

XX年人民调解半年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司法局、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的业务指导下,在全

县各级人民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我县人民调解工作认真按照省、市、县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要求,坚持夯实基层、打牢基础、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狠抓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健全完善调解络,强化工作指导监督,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积极排查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取得了较好工作成绩。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注重强化保障,切实加强领导,夯实基层基础

1、落实领导责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领导人民调解,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新一轮平安建设工作目标督查重要内容,县目标督查办、县综治办制定了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实施意见,为调解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了组织保障。

2、健全组织络。按照《人民调解法》和《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的规定,我县进一步健全了镇(乡)、村(社区)和行业的调解组织,吸收了一批有威望、有能力、懂法律、身体好、群众信任的同志充实人民调解队伍。目前,全县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503个,其中镇(乡)调委会33个,村调委会392个,社区调委会58个,企业调委会17个,行业调委会3个,基本达到了应建则建。目前,全县人民调解员备案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将在今年7

月底之前结束.形成了以块为主,以条为辅的县、镇、村三级调解络体系。

3、强化经费保障。为了确保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县政府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个案补贴经费33万元列入财政预算。进一步保障了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注重创新方法,切实完善措施,构建工作新机制

1、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坚持预警在先、教育在先、控制在先、调解在先的原则,建立了村(社区)每半月一次、镇(乡)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在经常性排查的同时,还根据矛盾纠纷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围绕重点人、重点事、重点时期开展集中排查,确保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

2、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建立台帐,落实了牵头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明确调处要求和调结时限,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挂牌督办。加大对特殊纠纷和重大疑难纠纷的专题调处力度,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确定开展专题调处,防止因纠纷调处不及时而引发的不稳定事件发生,XX年上半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01件,调处401件,调解成功389件,各级人民调委会调解纠纷3604件,调处成功3593件、调解成功率达%,履行3593件,履行率达100%,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4件6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8件61人,防止群体性械斗2件49人。

3、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注重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结合起来,完善多渠道解决争端的机制,采取多种手段、多方参与、互相配合、协同作战的方法,对纠纷进行综合治理,形成“大调解”格局。构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同公安、计生、民政、国土、税务、法庭等相关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领导重视、建立络、上下联动、多方配合,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如为推动医疗纠纷案件得到及时解决,聘请了10名具有较高法律知识水平和丰富调解经验的人员,成立了资中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4、建立矛盾纠纷信息反馈机制。按照市、县综治工作要求,制发了《资中县县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月报表》,镇乡、部门定期报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规范报送内容,重要时期实行“零报告”制度。由县司法局牵头,组织群工局、综治办、维稳办定期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重要时期天天报告、天天研判。

5、建立调解队伍教育培训机制。建立调解员学习制度,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交流、经验演讲、以会代训、现场观摩等形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分批分级培训两次,重点学习《人民调解法》、《侵权责任法》和调解工作常用法律法规、现行方针政策,不断提高依法调解水平。今年由县司法局部牵头,对各级调委会主任进行了为期一天的业务培训,有效

提高了基层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履职尽则的能力。

三、开展“五进”活动,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全县大局

今年5月来,我局认真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和通知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大调解体系人民调解“五进工程”活动。此项活动开展以来,我县各级人民调解员积极以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和“人民调解化解矛盾攻坚行动”为载体,按照市、县的工作要求,使人民调解窗口走进最基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的疑难纠纷,有效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多年积累的、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以及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四、正视不足,再鼓干劲,再树新功

我县的人民调解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调解资源的配置不尽合理。调解组织络体系不够严密,调解组织之间没有形成合力,存在多头管理、重复管理或相互推诿现象,工作中缺乏有效的协调和沟通机制。

二是行业、企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滞后,尚未形成规模。

三是规范化、制度化程度不高。调解程序不规范,调解协议不统一,存在重结果、重口头,轻程序、轻文书等问题。

四是队伍素质需提高。部分调解员由干部兼任,法律专业知识欠缺,专业技能匮乏,调解方法简单粗糙,依法调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