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 员 告 知 书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船员告知书
船员朋友:
为加强对进入理文码头船泊的停泊、生产作业管理,充分发挥港口的作业功能,确保船舶和人身安全,使港口生产有序进行,请遵守以下规定:
一、接到调度进港装卸通知后,请在指定地点停泊,按次序作业。船舶
到港后应立即到海事处进行签证,如在装卸一半后未取得报港作业单
的,码头将会停工,直到有报港单为止。在未接到作业部通知情况下严
禁进港靠泊。违者视情节轻重收取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违约金。
二、生产现场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中间如需调整泊位的在确
认安全的情况下,请船方无条件配合移船。
三、作业时只允许一个上岸,在港方指定的地点进行理货交接,同时请
正确戴好安全帽,按安全路线行走。不得穿凉鞋、拖鞋上岸,严禁酒后
上岸。
四、不得在港口作业机械周围停留,码头现场严禁吸烟。
五、上下岸必须从安全专用通道上下,船员出码头须从引桥出并且在保
安岗亭进行登记。船方买菜车辆或添换设备车辆必须向码头办公室申
请,经批准后码头会通知保安放行。
六、驳船装卸结束后,请及时让档,离开码头。
七、严格动用、碰撞港方设施。船方如需加水或其它服务的,通知值班
调度人员进行确认后,方可进行加水等其它服务。
八、因紧急避险而要求进入港口的船舶,必须征得港方同意后方可进
入,险情排除后应立即离开港口。
九、在半、卸船过程中,禁止驳船人员在没有配备安全措施及未经港方
允许的情况下参与作业,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将由船方承
担,码头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所有的在港人员必须遵守以上规定。若有违反并造成安全事故,码
头方不负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处罚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