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医保水平低补充医疗保险可发展

“新农合”医保水平低补充医疗保险可发展
“新农合”医保水平低补充医疗保险可发展

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融合的路径分析

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融合的路径分析 摘要现如今我国是以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保三大医疗保障制度并存构成了基本的医疗保险的框架,但在管理机构碎片化和管理机制多元化的矛盾中,这种单一的保险制度已无法满足广大群众的医疗消费需求。并且在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轨过程中,逐渐显现出制度分设、单独运行和分块管理等板块中存在的问题,使得医疗制度的融合和改革遇到了阻碍。本文基于两种医疗保险的现状,对融合原因以及针对融合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融合路径 在我国逐渐改革医疗保险制度以便适应我国基本国情的情况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职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居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已在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中占领了主要地位。然而,体系多元分割和制度碎片化以及户籍限制等问题的存在,使现有的三大制度虽说基本完成全面覆盖,可对于全民医保的目标来说还相差甚远[1]。基于种种问题的暴露,全国各统筹地区对医疗制度展开了更加深入地探索和研究。其中,城居医保和新农合并轨是大多统筹地区的首选,本文将重点分析新农合与城居医保相融合的紧迫性,以及如何使两者更好地融合。 1 新农合和城居医保融合的紧迫性 从参保人群看,相对城职医保覆盖的人群,新农合和城居医保的参保人多为流动性较明显、缴费能力不强的非正规就业人员。参保人群的相同特性使得两种制度融合的更加完美,也能更快地融入医保体系之中。 从筹资机制看,两者均无个人账户、终生缴费的筹资机制,反而是以国家补贴和个人(家庭)筹资做资金后盾。 从保障水平看,两种医保制度充分考虑到城乡经济发展和承受能力的不同,形成了不同的城镇和农村缴费额度以及财政补助力度,使两者保障水平差距减少,融合阻碍减少。 从统筹层次看,新农合多以县(市)为单位,特殊情况下,也以乡(镇)为基础,随后过渡到县(市);城居医保明确表明“提高统筹层次,积极推进地级统筹”(人社部[2009] 35号)。 经以上分析可看出,两种制度的并轨,加大了城乡人民的收益程度,使得城乡医疗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 2 新农合与城居医保融合过程中存在的矛盾

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指南

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指南 一、参合对象和筹资标准: 凡是启东市居民,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居民外,其余居民均可参加户口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凡是在每年规定筹资时间结束后出生的婴儿,在该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年度内,如其父母双方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享受住院医药费补偿,否则不可。凡是在每年规定筹资时间结束后从部队回乡的复员退伍军人和转业士官及其他外出人员,如要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在规定筹资时间内代为交纳。 XX年度的筹资标准为人均600元,其中参合者自缴120元,政府补助480元。 二、筹资时间: 参合者在XX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上午11点30分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主动缴纳参合资金,每人交纳120元,逾期作自动放弃,不再办理。参合年度为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中途不得参加或退出。 三、门诊医药费补偿标准及结报程序: 普通门诊医药费补偿:符合补偿范围的门诊医药费用,按55%予以补偿,每人每日封顶40元。每人每年累计补偿限额为100元,年度补偿金额不足 100元的,结余部分结转下年累计使用。参合者在全市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就诊时必须主动出示

身份证与合医卡,进行网络刷卡实时结报。 大额门诊医药费用:参合者在使用完普通门诊年度补偿金额100元后,全年发生的未结报门诊医药费,起付线为XX元,超过起付线的门诊医药费按25%予以补偿,全年累计补偿限额为1500元。由各镇乡年终统一办理结报。 四、住院医药费结报程序及时限: 在本市定点医院就诊入院时,参合者必须带上本人身份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由所在医院按补偿有关规定给予实时结报。在市外一级以上医院发生的住院医药费用,参合者出院后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身份证、转院转诊单、务工或探亲证明和所住医院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医药费发票原件等材料交镇乡财政所初审,由市合管办审核结报。补偿时限:下年度1月30日之前。逾期作自动放弃,不予报销。跨年度的医药费转下年度结报。 五、住院医药费补偿标准: 起付线。每次符合补偿范围的医药费用,启东市外医院600元,启东市区二甲医院(人民医院、中医院)400元,启东市内其它定点医院100元。每次住院符合补偿范围的医药费用不超过起付线的不予补偿。 补偿比例。符合补偿范围在起付线以上的医药费用,启东市区二甲医院按75%补偿,启东市内其它定点医院按90%补偿。经转院到启东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按启东市区二甲医院补偿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统筹补偿方案(最新)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统筹补偿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完善我县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着力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有效减轻大病患者经济负担,切实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根据省卫计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xx新农合大病保险指导方案(xx版)的通知》(卫基层秘〔xx〕64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本着“以人为本、保障大病、政府主导、专业承办、政策联动”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筹集 xx年,我县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按当年筹资基金总额的5%予以安排,从xx年的新农合基金中切块列支,不再额外向参合个人收取。 二、基金管理 新农合大病保险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资金由县财政部门按照承办合同规定约定拨付给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新农合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设立收入账户和赔付支出账户。大病保险基金实行专账管理、单独核算,封闭运行。 xx年新农合大病保险盈利率确定为2.5%。按大病保险筹集资金总额提取盈利部分后的专项基金数额作为盈亏结算的基数。 原则上,承办新农合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应在参合年度的次年3月底之前完成合同年度大病保险赔付,4月底之前与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完成大病保险基金盈亏结算。

商业保险公司赔付合同年度大病保险补偿后的结余部分,全部返还新农合基金财政专户;如出现亏损,非政策性亏损部分全部由商业保险机构承担;因政策性调整、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导致的大病保险基金亏损,由新农合基金与商业保险公司按亏损总额的70%、30%分担。 三、基金用途 支付新农合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支付大病保险合同约定的商业保险机构合理盈利。 新农合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范围。参合年度已享受新农合住院补偿或者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偿,新农合补偿后的住院医药费用个人自付部分及特殊慢性病门诊新农合补偿后自付费用列入合规费用范围。 下列费用不列入新农合大病保险合规费用范围: 1.在非医疗机构、非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Ⅴ类医疗机构、预警医院、发生的医药费用。 2.门、急诊(不含特殊慢性病门诊)发生的医药费用。 3.《xx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规定的单味或复方均不支付的中药饮片及药材费用;单味使用不予支付的中药饮片及药材费用。 4.各类器官、组织移植的器官源和组织源。 5.单价超过0.5万元的新农合基金不予支付以及支付部分费用的检查、治疗类项目,超过0.5万元以上部分的费用(系统设置最高限价)。即:该类项目按照(0.5万元*数量)计入合规费用。

推动新农合与居民医保二险合一 构建城乡居民一体化医疗保险体系

推动新农合与居民医保二险合一构建城乡居民一体化医疗保险体系 吴伟平福建省宁化县医疗保险中心 摘要随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试点的全面推开,全民医疗保险体系框架初步建立,探讨新农合与居民医保的整合问题,已成为推进和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的关键。本文结合宁化县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建设情况,对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险合一进行了探讨,旨在抛砖引玉,以供商榷。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二险合一 随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相继实施,全民医疗保险体系框架初步建立,医疗保险体系发展进入制度完善阶段。在继续巩固和完善各项医疗保障制度的同时,探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二险合一,建立打破城乡界限、实行城乡统筹的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现由城乡二元医疗保障制度向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制度转变已势在必行。本文结合宁化县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建设情况,对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险合一进行了探讨,旨在抛砖引玉,以供商榷。

一、全民医保体系框架的初步建立 宁化县是地处福建闽西北的山区农业县,全县总人口数34.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9.7万人,非农人口4.9万人。宁化县于2001年7月1日启动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目前参保人员已达15808人,其中:在职12181人,退休3627人。2007年7月1日作为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第二批试点县,启动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参合农民达261008人,参合率达87.9%;2008年7月1日根据省政府部署启动实施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目前已参保人员达12508人,其中成年人6902人,未成人5606人。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标志着全民医疗保险体系框架初步建立,总覆盖人数达289324人,占总人口数的83.6%。职工医疗保险启动历年来已为参保住院患者7486人次核报统筹住院医疗费用2226.5万元,人均核报2675元,为门诊患者681339人次核报门诊医疗费用2116.6万元,人均核报31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启动一年来已为住院参合农民17071人核报住院医疗费用1183.1万元,人均核报693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启动一个月也已为12人次核报住院医疗费用2.7万元,人均核报2250元;可以说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建设为构建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无优势可言 2008年7月在全省全面展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试点工作,这是推进全面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全局性、战略性举措,

大病医疗保险与商业大病保险的区别

大病医疗保险与商业大病保险的区别在我国,重大疾病呈现“三高一低”的趋势:发病率越来越高、治疗费用越来越高、治愈率越来越高、发病年龄越来越低。国家为了让高额的医疗费用不再成为阻挡居民治疗的障碍,制定了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相应的费用。但是单单是大病医疗保险还是很难满足人们在重大疾病方面的医疗费用的,所以在完善大病医疗保险的保障外,增加一份商业大病保险是无可厚非的。 大病医疗保险与商业大病保险的区别 大病医疗保险与商业大病保险主要有以下区别: 1、属性不同 (1)大病医疗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

目的是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具有保障性,带有一定的福利性质,所以通常保费较为实惠,所提供的保障往往也是最为基础性的 (2)商业大病保险需要被保险人自愿投保,费用完全由投保人自己承担,并且商业大病保险的费用往往与其所提供的重疾保障范围成正比。 2、保障范围不同 (1)大病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基础上,大病医疗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2)商业大病保险是按照商业保险公司条款约定,被保险人罹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病种后即可申请赔付,所以相对于大病医保而言,商业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更加的灵活,选择空间较大。 3、缴费方式不同 (1)大病医疗保险所需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拨,原则上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所以通常情况下,只要参加社会医保的民众就可以不用另外缴纳大病医保的费用。 (2)需要被保险人自愿投保,费用完全由投保人自己承担,并且商业大病保险的费用往往与其所提供的重疾保障范围成正比。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2020年,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40元,并适当提高人人缴费标准,具体缴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2、实行大病统筹的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主要保障参保人员由于患病而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费用,切实解决了农民面临患病风险。 3、实行县(市)级统筹。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一般采取以县(市)为单位的统筹级别。 4、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再分配功能增强。新型合作医疗制层(县)级统筹的基础上,允许一些不具备县级统筹条件的地区先进行乡一级统筹,逐步向县级统筹过渡。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与新农合报销比例与政策 关于新农合的报销制度,全国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有不同的规定。 以北京市海淀区为例看一下相关规定。 (一)普通参合人员医疗费用报销政策。年度内多次住院,首次住院医疗费用超出起付线者,再次住院发生费用累计计算,按规定进行补偿。因病住院经批准转院连续住院治疗的,其住院的医药费用累计计算,按规定进行报销,每月结报一次。恶性肿瘤进行放、化疗、肾透析,肝、肾移植(或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服用抗排异药及儿童再生障碍性贫血和血友病所发生的特殊病种门诊费用,每月结报

一次。年度内多次门诊,门诊累积医疗费用超出起付线者,按规定进行报销,具体报销时限由各乡镇自行制定。 镇(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每月的1日至20日内向海淀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申请复审结算。对于当年12月份发生的医疗费用单据应最迟在次年1月20日前向海淀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进行申请复审结算。跨年度连续住院的费用,当年12月31日以前含(31日)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自下一年起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分别进行结算。根据各年度实际缴费情况予以补偿。对于跨年度结算的一次住院费用只计算一次起起付线。 (二)两类特殊人群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政策和流程。(1)参合农民参加其他商业医疗保险,如先由商业医疗保险按照其标准支付补偿款的,参合患者须向镇(乡)合管办提供商业保险分割单和住院医疗费用全部票据复印件进行报销。若先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由新农合出具费用分割单,再到商业医疗保险公司报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款和商业医疗保险补偿款总额不应超过所发生住院医疗总费用。(2)参加新农合的优抚对象,首先由民政局按照有关政策进行报销,参合患者须向镇(乡)合管办提供民政局出具的优抚对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介绍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优抚对象经民政局报销后的剩余金额部门按照新农合标准进行报销。

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2012年08月31日03:16新京报张轶骁我要评论(1582) 字号:T|T 新京报讯(记者蒋彦鑫)针对一些特别贵的大病,我国将建立补充医保报销制度,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 昨日,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6部门公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不额外增加个人缴费负担 据了解,当前,我国有50多种疾病可能造成一些家庭因病致贫和返贫。国家发改委昨日表示,开展大病保险,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所需要的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 经测算,各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可作为当地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的标准。当参保患者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超过这个标准时,很可能使家庭在经济上陷入困境。大病保险对这小部分人群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已经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 这里的合规医疗费用不局限于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但为避免浪费和过度负担,不是基本治疗所必须的项目不列入报销范围。 商业机构承办大病保险 按照文件规定,大病保险的基金来源于原有的医保基金的结余,而且交给商业保险机构来管理,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 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5 年以上;具备完善的服务网络和较强的医疗保险专业能力;配备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职服务人员;能够实现大病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等等。 同时,要合理控制商业保险机构盈利率,并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确保群众方便、及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 北京情况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解读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解读(二) 1.问:城乡居民医保零星缴费怎么缴? (一)原新农合单个零星缴费时间:2018年1月2日-2018年3月30日,到各乡镇(或街道)人社中心参保缴费,逾期不再受理参保续保手续。 (二)原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需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银行(农商行或建行)网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 (三)年中参保的特殊人群到市人社局社保中心缴费。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出生证、退伍证或毕业证) 2.问:在校学生怎么缴费? 在校学生到居住地村、居委会缴费,但必须先取得社保卡,如果还没办社保卡的,要尽快去镇(街道)人社中心(劳动所)登记信息,否则影响正常缴费。 3.问:原城镇居民医保并轨城乡居民医保后怎么缴费? 是否全部不用缴? 原城镇居民医保缴费年限保持原口径不变。参保人到退休年龄,连续缴费年限满20年后不再缴费,个人缴费与补充保险金都不用缴,免费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5.问:医保卡今后还有吗? 社会保障卡既有医保卡功能,又有银行卡功能。医保卡将被社会保障卡替换。今年缴费请直接使用社保卡。从2018年1月1日起,市民在就诊时请尽量使用社保卡,一经使用,原医保卡自动停用。到医保中心报销时要求带社保卡结算,以便结算资金直接打入社保卡。 6.问:原城镇居民医保并轨城乡居民医保后,待遇是否变化?报销比例怎样? 原城镇居民医保在并轨城乡医保后基本待遇不变。 并新增待遇:⑴特殊重大疾病门诊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补充保险报销后,纳入大病保险计算范围。 ⑵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管癌、胃癌、急性心肌梗塞、Ⅰ型糖尿病、甲亢、结肠癌、直肠癌、脑梗死、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等22类重大疾病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基金支付达到病种付费标准的70%。 7.原城镇居民医保待遇是不是和新农合一样?区别在哪里?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合并为城乡居民医保后,一并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原城镇居民另参加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时比原新农合参保人多缴一个补充保险金,在参保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除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外,同时享受城乡居民补充保险待遇,刷卡结算时按规定待遇一并直接结算。 8.原城镇居民医保门诊费用未设定限额,整合后为什么要设定门诊限额?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相关政策指导意见》省人社发【2017】341号文件要求“合理设置门诊统筹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我市整合后原城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状况调查与解析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状况调查及分析 改进和完善农村医疗保险,既是我国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又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为加快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进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协调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署,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广大农村群众积极参与,初步确立了“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 今年清明期间,本人对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县小务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现状进行调研,采取访谈调查方式,对农

民、政府工作人员等进行深入调查,努力探寻现行农村医疗保险模式存在的不足及可行的解决对策,希望对完善农村医疗保险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调查时间: 2012年4月1日——2012年4月7日 调查地点: 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县小务村 调查对象: 农村居民、政府工作人员、医疗工作者 调查方法: 访谈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发展宏观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三农”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性的根本问题。而不解决好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就无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的目标,也谈不上现代化社会的完全建立。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也已表明,在农村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势在必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把我国农村的合作医疗称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典范”。合作医疗在将近50年的发展历程中,先后经历了20世纪40年代的萌芽阶段、50年代的初创阶段、60~70年代的发展

农村医疗保险20种大病包括哪些

农村医疗保险20种大病包括哪些 昨天,卫生部介绍,2013年,我国农村医疗保障重点将向大病转移。肺癌、胃癌等20种疾病全部纳入大病保障范畴,大病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最高可达到90%。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将达到340元左右,新农合资金总额增加到2700亿,一些农村地区的大病患者已经成为受益者。 20种疾病入农村大病保障,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心病、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 2013年,新农合的重点工作,是扩大重大疾病保障的覆盖面,提高补偿比例,避免农民因(大)病返贫。 61岁的河南周口农民马继彪得了胰头癌、肺癌等好几种病,刚在郑州市人民医院做完手术,一共花了7万多元,这笔费用相当于他们一家两年的纯收入。 按照之前的政策,合作医疗8000元以上可以报销65%。而从今年开始,报销比例有了很大提升,8000元到5万可以报销65%,5到8万报销80%,8万以上可以报销90%。 数字上的变化,到了农民手里是实实在在的钱。这一场大病,马继彪的医药费报了5万多元,自己只花了不到两万元。 卫生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将以省为单位全面推开肺癌等20种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在已开展大病保险试点的地区,要优先将20种重大疾病纳入大病保险范围,先由新农合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进行补偿;补偿后个人负担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补偿标准的部分,再由大病保险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补偿。二次补偿后,困难农民还将额外得到15%的民政医疗救助基金,这样加起来,总报销比例可达到90%。 此外,卫生部对20种重大疾病制定了临床路径,遴选基本药物,并以省为单位,实施集中采购,确保农民重大疾病用药安全。同时,卫生部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选择诊疗条件良好,费用控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参合农民重大疾病的定点救治机构。一般大病原则上尽可能在县级医疗机构诊治;复杂疑难病例,由接诊医院负责转诊到三级医疗机构。 卫生部已下发要求,各级新农合经办机构须简化并规范重大疾病的结算报销流程,积极推行定点医疗机构的及时结报和异地结报,结合实际推进新农合与医疗救助“一站式”服

职工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情况调研报告

职工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情况调研报告 XX年5月,人保健康承保了浙江省XX市本级补充医疗保险。经过一年的运行,XX市人均住院费用由XX年的13314元降低到XX年的11994元,减少了1320元,市本级和三区的479人次得到1043多万元补偿,XX市政府建立起708万元的重大疾病风险基金,人保健康也实现盈利485万元,收到了政府和市场双赢的初步成效。XX年,XX市政府决定将全市80%的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业务交由该公司,原保费收入达4450万元。 一、XX市补充医疗保险的基本情况 (一)有关背景 XX—XX年,太平洋寿险在经营XX市补充医疗业务期间,受诸多因素影响,累计亏损600余万元。XX年,XX医保中心自行运作,经营效果也不理想。XX年5月,在总结新农合商业化运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XX市政府决定将该业务交由专业的商业健康险公司——人保健康浙江省分公司以“契约型”模式运作。根据协议,医保部门每月向职工征收基本医疗和补充医疗保费后,将补充医疗的保费划转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负责提供相关保险服务。保险公司可将赔付与保费收入的差额部分留作公司利润,但不得超过当年保费收入的15%,即若赔付率低于85%,差额部分提留为重大疾病风

险基金。XX年,该公司承保18.63万人,原保费收入2236万元。 (二)主要做法 在与医保部门的合作中,人保健康改变了以往被动进行风险控制的管理模式,更加注重事中管理,充分利用两者资源,建立起优势互补的合作机制。 一是建立合署办公制度。针对医保中心经费不足、人手短缺的情况,在人保健康的建议下,保险公司和医保中心实行合署办公的新模式。人保健康在医保中心配备专业人员审核医疗费用,配合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并聘请医学资深人士提供医疗费用审核咨询。 二是建立信息平台和动态预警制度。通过参与医保中心信息系统建设,人保健康进一步完善了自身信息系统,实现对治疗情况的全程监控。同时,设立动态预警名单制度,及时提醒重特大病情、超标准医疗费用等,加强了重点环节的风险控制。 三是建立授权巡查住院制度。经医保中心授权,人保健康获得了对病患住院情况的巡查权利,取得第一手医疗资料,及时发现问题并干预不合理诊疗,从源头上控制了造假行为。 四是建立医疗费用先审核后支付制度。将风险控制关口前置,对不合理费用及时与医疗机构沟通,确认审核结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范本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范本 第一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近些年,随着人口老龄化不断加速,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缓慢以及农村疾病人口数量激增,在农民收入依旧比较低条件下,疾病成为农民最为关心的问题,“辛苦奋斗年,一病又回到从前”成为许多农 30 民真实的生活写照。许多农村地区,由于贫困,缺医少药,有了 病,却看不起的现象很普遍,许多农民只得无奈的忍受疾病的折磨。 “因病致贫 “因病返贫”的问题己开始困扰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20世纪50、60年代起,党和国家着手努力改善农村的医疗卫生条件,以传统农村合作医疗为主要形式的医疗保健制度在保障农民的健康、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方面曾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传统农村合作医疗甚至得到了国际上的认可。八十年代初,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都曾派专家来我国考察农村卫生工作,考察组在报告中特别强调指出,中国农村实行的“合作医疗制度,是发展中国家群众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范例”。世界卫生组织还在另一份考察报告中指 出:“初级卫生工作人员的提出主要来自中国的启发,中国在占80% 人口的农村地区发展了一个成功的基层卫保健系 统,向人民提供低费用和适宜的医疗保健技术服务,满足大多数人的基本卫生需求,这种模型很适合发展中国家的需要”。但随着我国改革开

放的深入,随着社会大环境的变迁,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在六十年代兴起,七十年代达到高峰,八十年代衰落,走过了一个倒“ v”型的不平凡路程。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削弱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群众对管理粗放“大锅饭”式的合作医疗信任度降低,卫生需求的提高和医药费用的大幅上涨,传统农村合作医疗迅速在大多数农村地区崩溃。伴随着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衰落,自1990年起部分贫困地区的婴儿死亡率开始上升,全国各项主要健康指标的改善速度也远低于80年代。20世纪90年代,国家提出要恢复和重建合作医疗制度,由于种种原因,虽然农村合作医疗有了一定程度的恢复,但覆盖率较低。90%的农民失去了基本医疗保障,成为自费医疗群体,而医疗费用的上涨远远高于农民收入的增长,因病致贫、返贫现象严重,对农村人力资本造成了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是富裕小康生活的重要指标,没有农民的健康,就没有农村的小康,也就没有中国全面的小康。农村的医疗卫生状况和农民的健康水平,在一定意义上决定着我国的医疗卫生状况和全民的健康水平。鉴于农民医疗保健的现状,XXXX年10月 29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要求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XXXX年起,这一工作在全国开始试点。从全国试点情况来看,新农合制度在保障农民有病能治,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从易县东西水村来看,自国家推广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后,该村村民在疾病医疗费用压力上减轻,村民看病吃药的心态相对放

新农合、医保品种、基药这三者之间的区别

新农合、医保品种、基药这三者之间的 区别 一、基本释义、前景 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构成。 医疗保险起源于西欧,可追溯到中世纪。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功,家庭作坊被大工业所取代,出现了近代产业队伍。由于工作环境的恶劣,流行疾病、工伤事故的发生使工人要求相应的医疗照顾。可是他们的工资较低,个人难以支付医疗费用。于是许多地方的工人便自发地组织起来,筹集一部分资金,用于生病时的开支。但这种形式并不是很稳定,而且是小范围的,抵御风险的能力很低。18世纪末1 9世纪初,民间保险在西欧发展起来,并成为国家筹集医疗经费的重要途径。 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部署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要求1999年内全国基本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 这里的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在与病人看病时,医生经常会考虑到病人的医保情况。这里转贴一下社会医疗保险的基本知识。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社会统筹医疗保险组成:缴费基数为M:员工工资性收入+津贴。单位每年交纳8%M;员工个人每年交纳2%M; 单位缴费8%---6.6%至7%进入统筹账户(1%至1.4%进入个人账户)---住院费用; 个人缴费2%---2%进入个人账户(加上单位缴费1%至1.4%)---门诊费用。 假设:某单位一位30岁的员工年收入为2万元,办理社会医疗保险后,单位每年缴纳1600元;员工自己每年交纳400元。 个人账户由两部分组成:个人交纳的400元+单位交纳的160元(按规定35岁以下为1%;35以上为1.4%)其余的1440元全部进入统筹账户。 注:住院费用从统筹账户中报销,金额每人都一样;门诊费用从个人账户(即医保卡)中扣除,每人不一样。 特点:具有"低水平,广覆盖"的特点,缴费以低水平的绝大多数单位和个人能承受的费用为准,广泛覆盖城镇所有单位和职工,不同性质单位的职工都能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参保人员完成缴费年限后可以终身享受。其次基本医疗保险具有"双方负担,统账结合"的特点;以"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为原则。

关于印发《医保新农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11

***医院 关于印发《医保新农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医保管理工作,根据《***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医保新农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科室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附:医保新农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医院 医保新农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政策规定及上级相关部门的要求,确保基金使用效率和诊疗规范有序,根据《***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医保管理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围绕病人做工作,为参保人员(包括新农合参合人员,下同)就医提供安全、有效、合理、便捷的医疗服务。 (二)因病施治,科学诊疗,坚持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三)在保障参保人员利益、确保医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保全医院依法合理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医院健康、快速发展。 三、医保管理机构及职能医院医保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医保管理工作。医保科为医院职能管理部门。在分管院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医保管理的具体事务。医保科主要职责是依据医保政策、相关规定和上级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建议和措施;针对医保管理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会同相关管理部门拿出办法和对策;对各临床科室及兼职医保员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并综合提供管理情况,特别重视抓好点上的问题解剖、经验总结和趋势分析的工作,以及其他方面的沟通协调事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规违纪处罚办法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规违纪处罚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确保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在我县顺利实施,根据**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乡两级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各相关部门和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 第三条违反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单位或个人除要以通报批评、罚款等方式处理外,还要按照党纪政纪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给子通报批评,暂停合作医疗待遇;造成基金流失的要全部追回;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将本人《合作医疗证》转借给他人就诊的; (二)开虚假医药费收据、处方,冒领合作医疗补助基金的; (三)因本人不遵守农村合作医疗办事程序、造成医药费不能补助而无理取闹的 (四)私目涂改医药费收据、病历,自行开方取药、违规检查、授意医护人员合弄虚作假的; (五)利用双好合作系户定点医疗机构,非法谋利的; (六)其他违反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 第五条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力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给子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无效的取消医疗机构定点资格;对有关医务人员取消其合作医疗处方权并建议单位对其做出相应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基金流失的单位或个人,除如数赔

偿外,处以3一5倍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对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措施不到位,宣传工作深入,有违规行为,影响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正常进行的; (二)不严格执行诊疗规范,不坚持首诊医师负责制,推倭病人,随意放宽入院标准,滥用大型物理检查设备、重复检查的; (三)工作人员不验证、不登记,故意隐瞒冒名就医者或为其提供方便的; (四)不严格执行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规定,造成合作医疗基金损失或发生合作医疗医患纠纷的; (五)不严格执行农村合作医疗《住院病种目录》、《基本用药目录》和《入、出院判定标准》等相关规定,分解收费、乱收费,不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的; (六)违反农村合作医疗用药规定.不按规定限量用药,开过时或超前日期处方的, (七)利用工作之便,搭车开药。或与患者联弓合造假用处方药品调换成自费药品、保健药品等其它用品的; (八)自费药品、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超基本范围的诊疗服务项目未征得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签名而发生的医疗费用的; (九)私自编造假病历、出具假诊断证明、转院证明或以各种方式套取合作医疗补助基金的; (十)其他违反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六条各级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业务工作人员及财务管理人员有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一、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农民个人和集体多方筹资形成新农合基金,农民看病就医得到费用报销报偿的医疗保障制度。 二、为什么要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中国有13亿人口,其中多数生活在农村,农民的医疗卫生问题一直受到政府的关注。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政府曾经在全国推行农民与乡村集体共同出资、农民之间互助共济的合作医疗制度,较好地解决了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受到世界卫生组织和很多发展中国家的推崇。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合作医疗赖以生存的集体经济逐渐解体,加上制度本身固有的缺陷,传统合作医疗开始出现大面积滑坡,大部分农民成为自费医疗群体,疾病经济负担日益沉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十分突出。 为了减轻农民的疾病经济负担,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到2010年,这一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新农合制度是中国政府为提高农民的健康和医疗保障水平而进行的积极探索,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的约束性指标,受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农民有什么好处?

这是必须向农民讲清楚的问题。“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这是中国的一句老话。人难免不得病。据专家研究,农民医疗费用如达到个人年收入的70%,就可能因病致贫。农民中有一句话:“不怕穷,就怕病”。如果一个家庭有一人得了大病,就可能拖累全家,对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因此,必须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农民参加合作医疗,首先是个人得益。从最低标准看,一年交20元钱,如果一旦得病,最高补偿可达到几万元,如果仍有较大困难,还可以申请医疗救助。其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政府扶持,政府支持的资金超过农民个人的出资,如果农民不参加,也是一种损失。再次,即使自己不得病,也等于帮助了乡亲,做了一件善事,今后自己有病,还有机会补偿。如果一生不得病也不吃亏,这是最大的福气,是最合算的。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资金筹集 新农合制度实行农民个人缴纳、集体扶持、地方财政和中央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试点初期新农合人均筹资30元,其中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20元,农民个人缴纳10元。2006年,新农合人均筹资额从30元提高到50元,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提高到40元。中国政府决定,2008年进一步提高新农合筹资水平,用一到两年的时间从人均50元提高到100元,其中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提高到80,个人缴纳参合费用由人均10元提高到20元。 五、为什么要农民出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这是合作医疗互助共济的性质决定的。享受合作医疗保障是要承担相应义务的,农民必须自己要参加。只有承担相应的义务,才能享有得到政府资助的权利来。但是,确定合作医疗筹资标准一定要考虑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有人提出,为什么不由政府设立一个基金解决群众就医问题?实际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经体现了政府和集体的资金扶持,但政府和集体的资金是有限的,只有让大

大病保险包括什么疾病

大病保险包括什么疾病 大病保险主要是国家面对城乡提出的一项新的保险,能有效解决城乡居民看病高昂医疗费用、报销医疗费用的一种手段,特别针对家庭经济相对困难无法支付高额医疗费用的家庭。那么,大病保险包括什么呢?下面大家就随着本文一起去了解下吧! 大病保险包括什么类型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出现发病率越来越高、治疗费用也越来越高、发病有低龄化的一种趋势,因此,大病保险的出现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那么,大病保险包括什么类型呢? 1、独立保险类型:此类型包括生病和死亡两种,两者分别独立。如果家中成员出现重大疾病者,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医疗保险,从而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如果家中成员没有出现重大疾病者,则此类保险可以给与家庭死亡保险金。

2、比例给付型:此类保险主要针对于家中出现长期患有重病的患者,家庭需要长时间支付高额医药费用的情况。如做一台肿瘤手术,可能需要10万左右,则可以根据80%来进行给予保险金。 3、提前预付型:此类保险只要适用于家中出现患有重病患者急需用钱的情况,可以将死亡保险金提前用于重病治疗、手术、医药等方面。如果患者死亡,那剩余保险金将会归家庭成员所拥有。 大病保险包括什么疾病 商业重大疾病保险,它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为保险对象,当被保人患有上述疾病时,由保险公司对所花医疗费用给予适当补偿的商业保险行为,具体的病种各保险公司也有不同。那么,大病保险包括什么疾病? 有些城市大病医疗保险所保障的大病,不是按照病种,而是按照居民个人花费界定的。比如北京,只有“符合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高额费用,才纳入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行“二次报销”。无论是按病种,还是按费用,都指向了一点,那就是“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大病保险包括什么疾病?而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将农村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20类重大疾病纳入保障范围。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新农合保障内容 1、统筹层次:以县统筹或镇统筹形式筹集、管理、使用合作医疗基金。 2、参加原则:农村人口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 3、筹资标准:合作医疗筹资额一般要达到人均30元以上的标准,包括农民个人出资、集体扶持和政府支持的资金。 4、运作时间:每年实行一次性筹资,一般每年的第四季度为收费时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年度合作医疗的起止时间。参加人在本年度内发生章程规定的大病住院情况,可按规定补助。 5、保障水平:以保大病住院为主。规定报销范围、支付比例、起付线、封顶线。 6、报销方式:当事人出院后,持有关凭证到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出俱证明,由本人到镇合作医疗办公室办理报销手续,也可由村代办,镇规定每周办理报销的日期。由银行支付的,凭镇合作医疗开出取款凭证,到银行或信用社支取。 7、医疗救助:资助特困农户和贫困户参加合作医疗;特困农户患大病,在获合作医疗补助后仍有较大困难的,可申请医疗救助。 8、管理监督:登记造册、统计、审计、帐目公开、年终报告及其它监督事项。实行县统筹或资金统一由县管理的,县与镇每月结算一次。

一、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提高筹资水平 2012年起,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个人筹资水平提高后,各地要加大医疗救助工作力度,资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参合。 二、提高保障水平,减轻群众经济负担 将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5%左右,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且不低于6万元。全面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工作,进一步提高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人均门诊统筹基金达到50元左右。要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范围,引导参合农民在村卫生室就医,使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用于村卫生室的比例达到50%左右。 三、全面推进大病保障试点工作 2012年,要继续巩固推进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的保障工作,推开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和耐多药肺结核等6种(类)大病的保障工作。同时,优先将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1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12个病种纳入大病保障试点范围。 四、加快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工作 积极探索以地市或省(区、市)为统筹单位利用新农合基金开展重特大疾病保障试点工作或为参合农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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