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保险规定

大病医疗保险规定
大病医疗保险规定

大病医疗保险规定

所谓大病医疗保险是为保障城镇职工重大疾病医疗需求而建立的专项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年度内累计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其中不含应自付费用)。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所需要的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

大病医疗保险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中国城市低碳经济网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首位,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等的协同互补作用,加强制度之间的衔接,形成合力。

(二)坚持政府主导,专业运作。政府负责基本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筹资管理,并加强监管指导。利用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优势,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大病保险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坚持责任共担,持续发展。大病保险保障水平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医疗消费水平及承受能力相适应。强化社会互助共济的意识和作用,形成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的机制。强化当年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测算、稳妥起步,规范运作,保障资金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坚持因地制宜,机制创新。在国家确定的原则下,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开展大病保险的具体方案。鼓励地方不断探索创新,完善大病保险的制度,引导合理诊疗,建立大病保险能够长期稳健运行的有效机制。

大病医疗保险有什么规定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对大病保险又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重点的医改任务更进一步的提出了要求,所以今年主要强化几个举措:

一、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大病保险的效能,使大病保险基金进一步发挥其应有效能,力争做到能够享受大病保险的人群、符合条件享受的尽量让他享受到。同时提高大病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

二、大病保险基金上要增加。今年财政对于基本医保的政府补助标准人均提高40元,40元中有10元用于大病保险基金。同时要求各地当地的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尽量地扩大覆盖范围,提高受益水平。

政府是希望能够力争做到人们都能够享受大病保险,符合条件享受的尽量能让其享受到。

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2012年08月31日03:16新京报张轶骁我要评论(1582) 字号:T|T 新京报讯(记者蒋彦鑫)针对一些特别贵的大病,我国将建立补充医保报销制度,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 昨日,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6部门公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不额外增加个人缴费负担 据了解,当前,我国有50多种疾病可能造成一些家庭因病致贫和返贫。国家发改委昨日表示,开展大病保险,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所需要的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 经测算,各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可作为当地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的标准。当参保患者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超过这个标准时,很可能使家庭在经济上陷入困境。大病保险对这小部分人群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已经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 这里的合规医疗费用不局限于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但为避免浪费和过度负担,不是基本治疗所必须的项目不列入报销范围。 商业机构承办大病保险 按照文件规定,大病保险的基金来源于原有的医保基金的结余,而且交给商业保险机构来管理,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 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5 年以上;具备完善的服务网络和较强的医疗保险专业能力;配备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职服务人员;能够实现大病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等等。 同时,要合理控制商业保险机构盈利率,并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确保群众方便、及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 北京情况

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新)

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 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 一、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 所有的城镇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暂不包括铁路运输系统、电力系统职工和用人单位派往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本市范围内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医疗保险费的缴纳 (一)城镇职工医保费的缴纳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有关规定共同缴纳。 1、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为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8%,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上年度职工本人工资收入的2%;城镇小微企业可以单建统筹、不建个人账户形式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6%,职工个人不缴费。 用人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总额300%以上的部分不作缴费基数,低于60%的以60%作为缴费基数。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并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缴纳医疗保险费,个人不缴费。具体规定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3、灵活就业人员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5%,由个人全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建立个人医疗账户。 4、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须男满30年、女满25年,参保地的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其中,2003年1月1 日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退役军人的军龄不受上述时间限制,均可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不足的,应当以市当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缴费比例一次性缴纳不足年限(按月计算)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享受退休人员医疗待遇;未一次性补足的,可继续按在职人员政策缴费并享受待遇至最低缴费年限。

上海市大病医保新政策

上海市大病医保新政策 大家都知道,有些疾病是久治不愈,而且花费是正常家庭无法承受的。接下来就和一起去看看上海大病医保政策吧。 上海大病医保新政策: 2015年上海大病医保新政策:再报销比例50% 2015年上海市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4种大病可以再报销50%。凡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还可享受居民大病医保,不需要额外缴费。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报销形式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四种大病可再报销50%: 这四种大病指的是:重症尿毒症、肾移植、恶性肿瘤、部分精神病。因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治疗、部分精神病病种治疗,所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个人自负费用,由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资金再报销50%。 此外,上海市高校在校学生因患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也可纳入居民大病保险范围。 参保居民罹患上述大病,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个人自负部分(以下简称“自负费用”),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由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其中,参保居民中已参加本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

基金的,应先扣除互助基金支付部分,剩余的自负费用,再由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 如何报销: 参保居民今年1月30日后发生的符合居民大病保险范围的自负费用,应在医疗费用收据开具之日起的6个月内,自愿选择上述商业保险机构中的一家办理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参保居民首次申请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时选定的商业保险机构,作为当年本人办理居民大病保险报销的定点经办机构;一旦选定,年度内原则上不要更改。 上海大病医保政策问答: 1、哪些人适用于居民大病保险? 答:居民大病保险适用于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居民”)。参保居民个人无需另行缴费,所发生的符合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自负费用,可通过报销形式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2、提供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服务的经办机构有哪些? 答:本市居民大病保险报销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具体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参保居民首次申请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时选定的商业保险机构,作为当年本人办理居民大病保险报销的定点经办机构;一旦选定,年度内原则上不要更改。

大病医疗救助政策

大病医疗救助政策 一、什么是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 答: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是对患有重大疾病并造成医疗和家庭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给予限额资金救助,享受医疗优惠政策;对特殊困难群体(包括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特困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给予医前救助,并资助其分别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二、什么条件能够申请大病医疗救助 答: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患有指定病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城乡居民,均可申请大病医疗救助:(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持有《德州市特困职工证》的特困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三)按照有关规定报销、减免、补助有关医疗费用后,个人实际承担的本年度住院医疗费用超过家庭年收入的居民。 三、什么条件不属于大病医疗救助承担范围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大病医疗救助承担范围:(一)未经定点医院批准,在非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二)在河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规定的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以外发生的医疗费用;(三)不能提供定点医院的诊断病历、诊断证明、住院凭证,以及应提供而不提供有关医疗费用报销、减免、补助凭证的;(四)隔

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五)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六)因赌博、吸毒、酗酒、打架斗殴、自杀自残、交通肇事、医疗事故等不属于本办法规定救助范围发生的医疗费用;(七)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大范围急、危、病人抢救治疗及疫情和大规模传染病所导致的医疗费用;(八)市、县(市、区)政府确定的其他不予救助的情形。 四、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都有哪些申请和审批程序 答: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的申请、审批程序为:(一)救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有关材料: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德州市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3.定点医院对规定救助病种的诊断病历、住院凭证、住院医疗费凭证、医疗费优惠减免凭证;4.有关医疗保险机构报销凭证;5.有关部门、单位及社会帮困资助情况证明材料。(二)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应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意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三)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提出民主评议意见,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四)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他材料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五)乡(镇)

2020年国家大病报销的相关政策

2020年国家大病报销的相关政策 解读一大病界定:从看病情到按费用 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介绍,原卫生部新农合重大医疗保障是从病种起步的,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22种疾病。这次意见明确要求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大病的界定标准。当个人自付部分超过一定额度,就可能导致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这个病就是大病。 这意味着,根据发生医疗费用的高低程度来界定大病的标准,相对以病情定义大病,覆盖面更广,受益人群更多,按费用高低分段确定保险支付比例,将有效发挥医疗保障体系的托底功能。 解读二保障对象:主要是城镇居民和新农合 按照规定,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据有关人员介绍,目前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比较高,最高支付限额也较高,而城镇居民和新农合的报销比例相对较低,自己支付的费用较多,因此保障对象主要是这两类参保者。 大病保险个人不用再缴费用,资金从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筹资时新增的政府资金中提取,也可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结余基金,或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划拨一定比例(或额度)。 解读三报销比例:最多提高20% 由于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居民住院医疗费用的实际报销比例大体能达到50%以上,加上大病保险,未来城乡居民的大病医疗费用总体实际报销比例能超过70%。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认为,大病保险的全面实施能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江西省自2013年在新余等地试点大病保险制度。新农合患者在 统筹区域内定点医院就诊,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合规医药费 用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部分,均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以新 余市为例,2013年,享受大病保险补偿的城乡居民实际结报率提高 了15%。 解读四保险资金:从国家到多元 目前,我国大病保障覆盖人群已达7亿人左右,而到年底前大病保险将实现全覆盖,也就是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可是 钱从哪里来呢?仅靠国家肯定是不行的,意见给出的办法就是引入商 业保险。 为鼓励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大病保险服务,意见明确,原则上通过政府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对商业保险机 构承办大病保险的保费收入,按现行规定免征营业税,免征保险业 务监管费。 解读五保障方式:多种制度打起组合拳 当然,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只是托底保障并非保险箱,所以无法完全确保每一位大病患者都不发生灾难性支出。对此,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不同保障制度衔接。比如,做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 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 对经大病保险支付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患者,民政等部门要及时落实相关救助政策。华南师范大学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马斌认为,这种组合拳,将更有效地构建起一个全方位的,厚实的医疗保障网。 4月26日,市社保局表示,东莞此次调整大病险经办工作,探 索运用大病险基金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可行性,是对国家新政策 精神的执行,也是为了继续维护参保人大病保障权益。 日前,东莞市社保局公布了《东莞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办法(征 求意见稿)》(下简称意见稿),在大病医保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 支付限额等方面与现行政策相比没有变化。最大的不同是,意见稿

大病医保的利弊分析

大病医保的利弊分析 凤凰网财知道 1天下没有免费午餐。看起来是政府变慷慨了,但政府是不从事生产,不进行财富创造的 2大病医保实施开来有激励效应。像失业保险制造失业一样,大病医保也会制造大病 3福利项目的迷惑性就在于短期看起来很美,但长期来看,它绚烂的泡沫一定会破裂的 4医疗市场得真正放开,公立医院行政垄断要坚决打破,让各种医疗服务真正竞争起来 天下没有免费午餐政府一手补贴一手要钱 经济学第一条就是天下没有免费午餐。现在看起来是政府变慷慨了,但实际上政府是不从事生产,不进行财富创造的。政府所有的钱都得从老百姓来,你让他伸出那只慈善的手,他另一只手就得朝你多拿钱财知道:近日国家出台大病医保政策,就说在基本医疗报销基础上给城乡居民患大病的高额医疗费用进行再次报销,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你怎么看待这个措施? 胡释之:这个听起来肯定是好事,报销谁不喜欢?现在是说二次报销最低50%,其实更好就是别最低了,全都100%报销,也就是完全免费,而且最好就是国家另外再给每个病人发点营养费或是误工费啥的,彻底防范因病致贫。所以从我们主观意愿来讲,肯定会觉得这是一个大好事,是政府提供了一个大福利,给老百姓做了一件大实事、

大善事。你甚至还会有点小抱怨,这么简单的事,为什么不早点这么做? 这事真这么简单?真是一个政府小气还是慷慨的问题?或者像有些评论说的,是个政府决心的问题?天下真有免费午餐?显然没有,经济学第一条就是天下没有免费午餐。现在看起来是政府变慷慨了,但实际上政府是不从事生产,不进行财富创造的。也就是说,政府所有的钱都得从老百姓来,你让他伸出那只慈善的手,他另一只手就得朝你多拿钱,慈善的手背后一定有相应的一只无情的手为他提供资金来源,不然他怎么去给你报销?总不能像我经常说的公务员自己下班以后去打工,去刷盘子赚钱给你来报吧?所以最后你会发现羊毛还是出在羊身上。 从财政幻觉中清醒过来,你就不会对政府的慷慨轻易叫好了,甚至目光都会变得犀利起来。你想,医保相当于从每个人的收入里扣除一部分,汇总到一块,然后进行分配,谁生病了就给谁报销。谁都不想多交,不想被分配,也就是说,盘子就那么大,那你看见谁生个大病老在那治老在那花钱,会不会想到你以后生病能报销的钱就少了?会不会恨得咬牙?甚至恨不得人家早点死掉?同样,别人看你生病花钱也会这样想。所以强制医保一定程度上是制造利益冲突的,保障的力度越深,制造的利益冲突就会越大。并且正常的同情心也会减弱,想着反正会有国家去救助,想着反正自己也被强制参与救助了。 大病医保制造大病造成医疗资源巨大浪费

2017年医保新政策_2017年医保最新规定

2017年医保新政策_2017年医保最新规定 医疗保险就是当劳动者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不过医疗保险新政策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就跟着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2017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政策 一是个人缴费标准将作适度调整。随着医疗消费水平提高,国家逐年增加了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资金,2017年的个人缴费标准也将适当提高。缴费标准为学生和少年儿童60元、年满60岁的老年居民100元、其他未就业城镇居民300元,分别提高10元、30元和100元。低保对象、残疾人员、“三无”人员个人仍不用缴费。 二是新生儿医疗费实现“追溯”报销。新政策规定,新生儿自出生之日算起,90天内(含90天)缴费参加居民医保,其自出生之日起发生疾病住院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由医保基金给予支付。 三是门诊约定机构不可“擅自绑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参保居民只需在首次门诊就诊时持《医疗证》到选定的门诊约定机构办理约定手续,就可以按规定享受门诊统筹待遇。不用事先办理约定手续,门诊约定机构也不得违背参保居民意志进行“擅自绑定”操作。 2017医保报销 一、2017年大病医保报销范围 1. 恶性肿瘤治疗:包括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以及中医药抗肿瘤治疗。 2. 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治疗。 3. 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4. 精神类大病治疗: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种情况不在大病医保的报销范围内: 1.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 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3. 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4. 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5. 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

2017年医保新政策

2017年医保新政策 篇一:2017医保政策解释 2016级学生参加医保的有关政策解释 政策:根据国办发[2008]119号、河南省教育厅教办体卫艺〔2009〕198号等文件精神,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对参保大学生实行属地管理;(新、老学生首选在我院参加2017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文件还规定“坚持自愿参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新、老学生自愿参加2017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新乡市医保局新的文件内容:1、不再一次性缴纳医保费(学生饭卡中预交的270元或450元),采取按年收取(参保学生每人每年90元);2、保险年度: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今年参保的学生保险期是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学生提供的参保证明复印件说明是2016年的参保情况,不代表2017年度参保的情况。现在统计参保人数的表格是统计参加2017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 不愿意参加2017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新、老学生填写一份“承诺书”,内容:“本人在原居住地参加新农合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放弃参加新乡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度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17年新版医保学生模板”填写完整后,表格和参保费以院系为单位交到学院医保办(医务所111室)。 承诺书 系16级班(专业)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年月日 承诺书 系16级班(专业)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年月日 篇二:2017年大病医保报销新政策 2017年大病医保报销新政策 31个省份均已开展试点相关工作,大病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提高了10-15个百分点,有效缓解了群众因大病致贫和返贫的问题。 那么,相比之前,这次大病保险新政将给我们带来哪些实际的变化呢?解读一大病界定:从看病情到按费用 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介绍,原卫生部新农合重大医疗保障是从病种起步的,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22种疾病。这次意见明确要求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大病的界定标准。当个人自付部分超过一定额度,就可能导致

2020年医保报销政策

2020年医保报销政策 1.恶性肿瘤治疗:包括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以及中医药抗肿瘤治疗。 2.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治疗。 3.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4.精神类大病治疗: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种情况不在大病医保的报销范围内: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3.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4.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5.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 6.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7.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2017年大病医疗保险比例 1.起付线:2万元。超过2万元,可经由大病医保报销。 2.起付线以上,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为: 1)2万元—5万元:大病医保按照50%报销; 2)5万元—10万元:大病医保按照60%报销;

3)10万以上的:大病医保按照70%报销。 3.年度报销封顶线:30万。 三、2017年大病医保报销流程 1.大病医保报销所需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 2)参保人医保证或医保卡; 3)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2.大病医保报销流程 1)参保人员需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当地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 2)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3)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大病医保报销款。 四、2017年大病医保报销年限 恶性肿瘤的首次确诊或复发之日起最多两年,其中恶性肿瘤中草药治疗可享受5年。 对比往年,2017年大病医保新政策有哪些变化呢?其变化主要体 现在以下几方面:1.降低起付标准:起付标准由2万元降低到1.8 万元。 2.提高报销比例:其中参加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支付比例由60%提高到65%;参加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支付比例 由50%提高到55%。 3.超限补贴提高:职工医保参保人按90%报销;居民医保参保人,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按80%报销,二档缴费的 成年居民按70%报销。

大病医保二次报销标准是什么-

大病医保二次报销标准是什么? 1、起付标准为0~2万元(含2万元)的,其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为50%; 2、2~4万元(含4万元)的,其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为60%; 3、4~6万元(含6万元)的,其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为70%; 4、6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达80%。 一、大病医保二次报销标准是什么? 合规医疗费用指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即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家庭病床)和一类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符合医保“三个目录”范围除自费费用(含超标的服务设施)以外的个人承担的 医疗费用。 职工大病补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按费用高低分段确定报销 比例,并实行累加补偿,报销起付标准暂定为1.5万元,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具体为:1.5万元—6万元(含6万元)报销55%,6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60%,10万元—15万元(含15万元)报销65%,

15万元以上报销70%。恶性肿瘤、血透、血友病、肝肾器官移植等患者15万元以上合规医疗费用,经审核同意后报销70%。需转外治疗的,经批准办理转外手续,报销比例统一为50%。城镇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万元,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为6000元。 大病保险的目标是避免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因此,实行的是分段报销,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起付线在0~2万元(含2万元)的,报销比例为50%,2~4万元(含4万元)的,报销比例为60%,4~6万元(含6万元)的,报销比例为70%,6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达80%。据悉,全市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一个年度内的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均不低于53%,具体的筹资标准、起付线、分段报销范围及比例等具体指标,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筹资水平和医疗费用增长水平逐年调整,最大限度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此外,需要转到区外治疗的,按转外就医管理办法,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并办理转院手续的,超出大病起付线部分合理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50%。 上述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编辑的有关新农合的医疗保险 方面的内容,近年来国家对农村合作医疗更加重视,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实质性问题,对于那些患有大病的农民也出台了一个新的政策,就是大病二次报销,上文中小编解决了大家对的

大病医保二次报销流程

大病医保二次报销流程 参合患者先办理新农合报销,如住院费用在新农合报补后自付费用超过起付线再办理大病保险报销。未享受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待 遇的,不得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待遇。 按照必要与简便原则,办理大病保险报销的参保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参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2.参合证(卡)原件; 3.新农合补偿结算单; 4.费用清单,或加盖原件收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出院小结,或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慢病证,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诊断证明、门诊病历; 7.医疗机构费用发票,或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8.患者本人或能够提供与患者有关系证明的关系人银行汇款帐号。 合规医疗费用指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即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家庭病床)和一类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符合医保“三个目录”范围除自费费用(含超标的服务设施)以外的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职工大病补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按费用高低分段确定报销比例,并实行累加补偿,报销起付标准暂定为1.5万元,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具体为:1.5万元—6万元(含6万元)报销55%,6万元—10万 元(含10万元)报销60%,10万元—15万元(含15万元)报销65%, 15万元以上报销70%。

大病保险试点保障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今后大病保险工作原则上以自然年度进行资金筹集和待遇支付结算。 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万元,新农合大病保 险起付线为6000元。大病保险的目标是避免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 疗支出,因此,实行的是分段报销,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起付线在0~2万元(含2万元)的,报销比例为50%,2~4万元(含4 万元)的,报销比例为60%,4~6万元(含6万元)的,报销比例为70%,6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达80%。 据悉,全市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一个年度内的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均不低于53%,具体的筹资标准、起付线、分段报销范围及 比例等具体指标,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筹资水平和医疗费用 增长水平逐年调整,最大限度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此外,需要转到区外治疗的,按转外就医管理办法,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并办理转院手续的,超出大病起付线部分合理医疗 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50%。

重大消息!2017年上海大病医疗保险最新政策出台啦

重大消息!2017年上海大病医疗保险最新政 策出台啦 据上海大病医保新政规定,凡参加上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可在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因医保范围内大病产生的个人自负费用,还可再报销50%。关于2017年上海市大病医疗保险的保障待遇是什么呢?居民大病应该如何报销?报销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2017年上海大病医疗保险最新政策 居民购买大病保险有助于他们在罹患重大疾病的时候减轻经济负担,为生活提供保障。各省市为了减轻居民的因为看病带来的经济负担,都纷纷出台各项政策。关于2017年上海大病医疗保险最新政策又是怎么样的呢? 一、上海大病医疗保险适用范围 凡是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都适用。 二、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待遇 凡是参保居民患有《试行办法》的规定居民大病保险包括的疾病保障,在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个人自付部分,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其中,参

保居民中已参加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的,应先扣除互助基金支付部分。2015年9月1日起,上海市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患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纳入居民大病保险范围。居民大病保险的支付范围、审核管理等参照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的有关规定。 三、居民大病保险的报销材料 1.参保居民需要准备的报销材料是:身份证、符合上海市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收据或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结算单;门急诊病历、出院小结、费用明细清单等有关资料;年度首次申请时需提供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家庭医生建立签约服务关系的协议书;如果委托他人办理报销事宜,被委托人在提供上述资料的同时,还应当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 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报销需要准备的材料是:身份证、学生证;医疗保障住院结算凭证;符合上海市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收据或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结算单;门急诊病历、出院小结、费用明细清单等有关资料;如果委托他人办理报销事宜,被委托人在提供上述资料的同时,还必须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四、居民大病保险的报销流程 1.参保居民需要报销医疗费用时,应在医疗费用收据开

大病医保新政如何申请办理_大病医保办理流程

大病医保新政如何申请办理_大病医保办理流程申请大病医疗救助的申请、审批程序宿州为例 1、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 凭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开展即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应由医疗 救助资金支付的,由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先行垫付,救助对象只需支付自付部分。上述救助 对象的每次即时结算的医疗救助金额,由当地民政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和承受能力及时支付。 2、城乡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以及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在申请医疗救 助时,须持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民政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本 年度的诊断病历和必要的病史证明材料;街道乡镇在接到申请后派人入户调查、审核;县级 民政部门接到申报材料后及时审批。 县级财政部门接到同级民政部门的审批表后及时将救助资金打入其指定金融机构,实 行社会化发放。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要书面说明理由,通知申请人。 据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姬磊介绍,需要大病医保救助的病人,出院时要带着就诊 医院开据的出院小结、病例手术记录、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等材料到市医保中心一 楼大厅办理。超过5万元的医疗费用属于大病保险,交由保险公司赔付。经过医疗审核、 费用结算、财务支付的流程后,需要15个工作日报销费用会打到本人银行卡上。“如因病 情需要办理转院手续去外地就医的,报销的时间会稍微慢些。” 另外,参保人员可于每年10月份申报长期慢性病补助,在职人员一年可补助700元诊 疗费用,退休职工可补助800元。对于当年审批确认的慢性病职工,一律从次年享受慢性病 待遇。有门诊特殊病补助就诊需要的参保人员可以随时来市医保中心一楼大厅办理,根据 审批的病种不同所补助的费用不等。 当下,随着全民医保时代的到来,百姓看病难、看病贵有所缓解。但是也要看到,一人 生病、全家贫困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在一些地方一些家庭,如果有 人生了癌症之类的大病,这些人这些家庭首先想到的不是治病,而是患者一死了之不再拖累 家庭。实现大病医保全覆盖,这对患大病者及其家庭无疑是一大福音。 根据保监会披露的数据,截至2021年年底,大病医保已在27个省开展了392个统筹项目,覆盖人口7亿人。年内实现全覆盖,标志着大病医保不再有真空,标志着患大病者都有 了希望,标志着患大病首先想到一死了之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 尽管如此,在推进大病医保全覆盖的进程中,依然存在着不少障碍。其中,至少有三大 障碍需要跨越:一是资金筹措压力;二是医疗费用的增长控制;三是患者的过度医疗。

2020年国家大病医保新政策报销

2020年国家大病医保新政策报销 农村医保新政策1:统一筹资政策困难人群减免 统一筹资政策,全省统一制定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财政补助标准。2017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按人均年不低于150元筹集。 农村医保新政策2:统一全市住院费用起付标准 各市区将统一全市住院费用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及封顶线,稳定住院保障水平。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保持 在75%左右。统一门诊统筹限额标准和报销比例,建立统筹区域内 统一的门诊特殊病种保障机制。 设立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 上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在统筹区内,一级定点医院(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报销 比例85%左右,但不得超过90%;二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70% 左右;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50%。 参保居民在统筹区外定点医院住院,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不低于7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不低于6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不低于50%。 农村医保新政策3:社区卫生站报销比例力争70%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累加,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当地城乡居民上年度可支配 收入的6倍。 建立门诊统筹保障制度。城乡居民医保依托乡镇卫生院(含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含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定点签约、限额 管理。

参保居民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按照以下标准支付:村卫生室(含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生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力争达到70%;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发生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50%。 农村医保新政策4: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定点机构 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目录,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 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定点机构,实现市域内各类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互认,统一实行协议管理,对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实 行同等政策。 农村医保新政策5:农村大病医疗保险报销 2.除上述22类重大疾病外,当年度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费用, 经报销后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2万元以上(含2万元)部分和政策 范围外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4万元以上(含4万元)部分。 新华网北京8月30日电(记者孙铁翔)记者从国务院医改办获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30日正式公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 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近 年来,随着全民医保体系的初步建立,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有了基本 保障,但人民群众对大病医疗费用负担重反映仍较强烈。开展城乡 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 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目的是要切实 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 《意见》指出,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坚持政府主导,专业运作;坚持责任共担,持续发展;坚持因 地制宜,机制创新的基本原则。政府负责基本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筹资管理,并加强监管指导。商业保险机构利用其专业优势,支持 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大病保险的 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同时,强化社会互助共济的意识和作用,形成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的机制。

我国明确大病医保标准

我国明确大病医保标准:发生高额医疗费就是大病 2015年07月25日 07:21 来源: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7月24日电(记者白剑峰)国务院新闻办24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介绍了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相关政策。 7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到2015年底前,大病保险要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所有参保人群。到2017年,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 梁万年说,要有效缓解群众因大病致贫和返贫的问题,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提高保障水平。从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者额度,作为大病保险的资金,确保2015年大病保险的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并进一步提高支付比例。 二是加强不同保障制度的衔接,做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在政策制定、待遇支付、管理服务等方面做好衔接,努力实现大病患者应保尽保。 三是规范大病保险的承办服务。原则上通过政府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在正常招标不能确立承办机构的情况下,由地方政府明确承办机构的产生办法,要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合理控制商业保险机构的盈利率。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强化大病保险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偿付能力,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和质量的监管,强化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同时,商业保险机构要将签订协议情况以及筹资标准、待遇水平、支付流程、结算效率和大病保险年度收支等情况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梁万年指出,国际上有一个通用概念——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就是将一个家庭的总收入减去家庭必需的食品等生活支出作为分母,这个家庭一个年度内累计的医疗支出作为分子,其比值如果大于或等于40%,也就意味着这个家庭发生了灾难性的医疗支出。具体换算到中国,报销比例为什么要达到50%以上?因为如果报销比例过低,可能就不能解决问题,导致发生家庭灾难性支出的可能性加

2019年北京医疗保险新政策互助医疗保险新政策有哪些

2019年北京医疗保险新政策互助医疗保险新政策有哪些 北京医疗保险新政策 1、大病医保”可以二次报销了 所谓的大病医保”,即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就是由政府从医保基金划拨资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对参保人患高额医疗费大病、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土次报销”。 也就是说,参保人员年度内累计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也可以部分或全部通过大病医保来支付。 举个例子,度北京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起付线为20226元,在起付线以内, 可以享受50%—75%的报销比例,超过起付线,除了享受新农合报销外,还能享受大病医疗保险50%—60%的报销比例。 2、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大病界定标准 大病”有不同的界定标准。但这次明确要求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界定标准,当个人白付部分超过一定额度,就可能导致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了,就认为这个病是大病了。 同样,北京市大病医疗保险所保障的大病,只有符合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高额费用,才纳入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行土次报销”。 3、大病”医保不会增加居民缴费负担,资金来源有保障 从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底前使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对参保大病患者需个

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今年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今后还要逐步提高, 有效减轻大病患者就医负担。至叭建立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 4、大病医保”覆盖哪些人群 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具体来说,主要 是四大类人员: 1、学生儿童 2、城镇老年人 3、无业居民 4、残疾人 此外,有工作的、有正式职业的则不属于这个范围。 5、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什么区别 大病医保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很大的区别。他们执行两套不同的保障体 系。首先,缴费年限不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达到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费,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必须每年缴费,不缴费不享受待遇。 其次,户籍要求不同。 另外,缴费标准及保费来源也大有不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会给予适当补贴;城镇职工医保不享受政府补贴。 6、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参保人员享受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个人白付医疗费用(已享 受民政部门医疗救助金额做相应扣减)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

大病医保政策解读及分析

大病医保政策解读及分析

大病医保政策解读及分析 8月30日,由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人保部、民政部和保监会六部委共同发布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将在我国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其核心在于:通过开展大病保险,在基本医保已报销基础上,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再次报销,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意见》中明确大病保险将由商业保险机构来承办无疑是健康险业务的一次巨大变革,蕴含巨大商机。 一、政策解读 政策出台背景 随着新医改的持续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初步建立。截至2011年底,城乡居民参加三项基本医保人数超过13亿人,覆盖率达到了95%以上。但人民群众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仍比较重。大病医疗保障是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当中的一块“短板”。同时,基本医保基金存有不少结余,累计结余规模较大。因此,有必要设计专门针对大病的保险制度,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使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大病保障。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可以进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医疗保障功能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 大病保险保障人群 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我国参加了基本医保的城乡居民,包括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参保人。 从基本医保层面来讲目前我国主要有三种保险制度,一是职工医保,二是新农合,三是城镇居民医保。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城乡居民参加三项基本医保人数超过13亿人,覆盖率达到了95%以上。其中,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数达到10.32亿人,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意见》并未提及城镇职工的保障情况。目前城镇职工这一块的报销比例大概能达到80%~90%,而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报销比例相比起城镇职工医保是比较低的。因此,此次医保新政的意义就是将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较低的报销比例,尽量与报销比例较高的职工医保拉近一些。目的是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这部分人群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 相关数据:来自江苏省劳动保障厅的统计显示,截至今年7月底,以老人和儿童为参保主体的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已近1200万人,覆盖率达97%。新农合参保人数约4300万人。南京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已达150多万,南京市8个涉农区县2010年数据将共有近200万人参加合作医疗。 大病保险操作模式 通过政府招标选定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政府将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在参保患者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其基本医保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大病支出报销。 对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要求 《意见》对商业保险机构的要求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制定了商业保险机构的基本准入条件。即:“符合保监会规定的经营健康保险的必备条件;在中国境内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5年以上,具有良好市场信誉;具备完善的服务网络和较强的医疗保险专业能力;配备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职工作人员;商业保险机构

大病医疗救助政策 大病救助范围有哪些

大病医疗救助政策大病救助范围有哪些 下面为大家带来的健康知识是:大病医疗救助政策。详情请看下面介绍。 大病医疗救助 大病医疗救助是指依托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资金投入稳定、服务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结算支付同步、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服务、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 大病医疗救助对象: (一)农村五保对象; (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五)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六)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七)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大病医疗救助形式:以“资助参合参保、基本诊疗费用减免、特殊门诊定额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重病慈善救助”五位一体作为大病医疗救助方式,救助对象无需再实行个人申请、审核、审批,可直接纳入城乡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数据库,全面实行基本诊疗费减免、医疗保险补偿、医疗救助、个人自负“一单清”的同步结算服务。 大病救助申请 个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1)医疗救助申请书;(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6) 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村(居)委会应当:(1)调查核实;(2)组织村(居)民代表评议;(3)符合条件的村(居)公示;(4)对不符合条件的返回申请人。镇社会救助办应当:(1)调查核实;(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3)不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并书面告知不符合条件的原因。区民政局(1)复核审批;(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公示;(3)不符合条件的逐级返回。经核实审查通过之后,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对象发放救助金。 以上就是大病医疗救助政策的全部内容介绍,相信你已经有所了解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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