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医保新政策_2017年医保最新规定
2017年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2017年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2017年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旨在保障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帮助居民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和大病保险缴费标准两部分。
首先,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指居民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居住地区确定的缴
费标准。
一般来说,城镇居民的缴费标准和农村居民的缴费标准有所不同。
根据国家规定,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一般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共同构成,个人缴费部分根据居民家庭人口、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政府补贴部分由财政提供。
而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则由农村居民个人缴费和中央财政补贴构成,个人缴费标准也是根据家庭人口、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
其次,大病保险缴费标准是指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的大病保险缴费标准。
大病保险是指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了保障居民在罕见病、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下的医疗费用支出而设立的保险制度。
大病保险的缴费标准一般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部分根据居民家庭人口、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政府补贴部分由财政提供。
总的来说,2017年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是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结合居民的经济状况和居住地区等因素确定的。
通过合理的缴费标准,可以更好地保障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实现全民共享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
希望通过政府的不断完善和改进,居民医保制度能够更加完善,为广大居民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
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哪些新政策
60Information医保园地(信息台)2016年第6期本栏目由宝坻区中医医院协办序号1718192021 医疗机构名称天津市蓟县人民医院天津市静海县医院天津市西青医院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医疗机构级别三级三级三级三级三级人次121517255264次均费用(元)3527734993342693214931072医院按患者全自费收取金额(元)18371599188512172222居民医保的参保范围(一)学生、儿童,包括在本市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就读的全日制非在职学生、儿童;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天津市居住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天津市居住证受理回执》等有效证明的未入学、入托的儿童(含新生婴儿);本市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学生、儿童。
(二)城乡未就业居民,包括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未就业居民、农村居民和持有《天津市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公安部门出具的其他有效证明的未就业人员。
(三)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领取失业金期满三个月内(含)的人员。
特殊身份人员的筹资标准(一)低保和低收入家庭救助人员中的重度残疾人员、单亲家庭成员、失独家庭成员、农村五保供养人员和城市“三无”人员,以及优抚对象、离休老干部配偶或遗孀,按照成年居民高档缴费标准由政府全额补助。
(二)低保和低收入家庭救助人员按照成年居民中档缴费标准由政府全额补助。
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哪些新政策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确保政策宣传精准到位,市人力社保局编写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政策,本期选取部分进行刊登。
61Information医保园地(信息台)2016年第6期本栏目由宝坻区中医医院协办(三)重度残疾和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年人,按照成年居民低档缴费标准由政府全额补助。
17年医保缴费标准
17年医保缴费标准医保是指医疗保险,是指国家为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医保缴费标准是指参加医疗保险的个人和单位应按规定缴纳的费用标准。
2017年的医保缴费标准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将对这一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首先,我们来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2017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8%,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2%。
具体来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每个月需要缴纳工资的2%作为医疗保险费用。
其次,我们来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一般情况下,缴费比例为6%至8%,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2%至4%不等。
具体的缴费标准需要参保人根据当地的规定进行缴费。
再次,我们来看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2017年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10%,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2%。
具体来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每个月需要缴纳工资的2%作为医疗保险费用。
最后,我们来看大病保险的缴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2017年大病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1%。
具体来说,参加大病保险的个人每个月需要缴纳工资的1%作为大病保险费用。
总的来说,2017年的医保缴费标准主要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
这些缴费标准是根据国家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的,参保人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以保障自己的健康权益。
希望本文能够对大家了解2017年医保缴费标准有所帮助。
2017河南城镇职工医保政策最新
2017河南城镇职工医保政策最新2017年在河南,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是大家很关注的焦点,河南城镇的职工医保有什么政策呢?河南城镇职工医保政策有哪些内容?河南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这个问题由店铺来为您解答!2017河南省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解读城镇职工医保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也有简称为城镇医保的)。
城镇职工医保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下面我们就关于城镇职工医保政策为大家做详细介绍,希望大家多多关注。
为了保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以下简称国务院《决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任务和原则1999年底前,在我省建立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即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建立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我省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负担;基本医疗基金实行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二、政策规定(一)覆盖范围。
全省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及其职工、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上述用人单位的退休退职人员,也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也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乡镇企业及其职工暂缓参加。
新建单位要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制度,从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等有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注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二)统筹层次。
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市地为统筹地区。
行政区域较大、经济发展水平有一定差异的市地,也可以县(市)为统筹地区。
设区的市,原则上在全市区范围内实行统筹,不以区为统筹地区。
2017陕西省医疗保险政策
2017陕西省医疗保险政策从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了解到,从2017年1月起,陕西将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
陕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按人均年不低于150元筹集,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5%左右。
陕西发布的《关于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要求,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
除按政策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外,其他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大中专院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参保。
陕西全省将统一制定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财政补助标准。
2017年陕西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按人均年不低于150元筹集。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计生特殊困难家庭、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三无”人员、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及未成年人等参保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减免个人缴费。
陕西省卫计委要求,各市区要统一全市住院费用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及封顶线。
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5%左右。
其中,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在统筹区内,一级定点医院(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报销比例85%左右,但不得超过90%;二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70%左右;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50%。
参保居民在统筹区外定点医院住院,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不低于7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不低于6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不低于50%。
关于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陕卫体改发〔2016〕135号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局(委)、人社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人社局、财政局,韩城市卫生计生局、人社局、财政局,神木县、府谷县卫生计生局、人社局、财政局: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16〕26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升服务效能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79号)精神,为积极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建设,现就统一城乡医保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7年医保新政策:2017年医保最新规定
2017年医保新政策:2017年医保最新规定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将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这份意见中提到了哪些实用信息?小编为你梳理了诸多干货,赶紧来看看吧!1、覆盖哪些人群?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2、将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的地区,可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利用2—3年时间逐步过渡。
整合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
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
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3、如何筹资?坚持多渠道筹资,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
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4、筹资标准如何确定?各地要统筹考虑城乡居民医保与大病保险保障需求,按照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
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的地区,可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利用2—3年时间逐步过渡。
整合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
5、保障待遇如何均衡?遵循保障适度、收支平衡的原则,均衡城乡保障待遇,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药费用。
稳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
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
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
6、住院后,医保可以支付多少?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药费用。
2017医保政策解读
转院过程中,起付线实行就高不就低的标准
全日制大学生住院起付标准减半,报销比例提高10%,最高不超过 95%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生育医疗待遇
顺产包干1500元 剖宫产包干:乡级1800元,县级2400元,市级3000元(定额) 病理性流产包干:小于4月,800元/例; 4月至7月,1200元/例; 大于7月,按顺产报销,有规定并发症的,按住院提 高10%比例报销,最高不超过95%。
2017年医保政策
普洱新区医院培训讲义
邹洪才
2017年1月6日
政策变化
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城乡居民医保
2017年为过渡年,实行双轨并行制,居民医保使用原来的系统
城镇职工医保结合本院情况是否开通接口
参保相关
缴费时限为2月28日以前,自缴费之日起30天后享受保险待遇
不区分城镇和农村,均可参保,但不能重复参保
特殊病(12种):3种不设起付金,支付比例90%;其余起付金1200 元,支付比例70%
住院报销比例
普通住院:乡级起付线150,支付比例90% 县级起付线400,支付比例80% 市级起付线800,支付比例55% 省级及省外起付线1200,支付比例50%
在市级、省级及省外医疗机构就诊的,不符合转诊规定的下调10%
不予支付范围
药品目录:包含新农合和居民医保目录,现在还没有拿到
非病理性的流产、引产、保胎费
有第三方责任人的意外伤害 狐臭
门诊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乡、村级50%,中医70% 县级25%,中医60% 市级25%,中医50% 门诊支付限额:乡村每日最高25元,中医40元 县级每日最高15元,中医50元 市级每日最高25元,中医60元 急诊抢救:72小时内发生的抢救费,按照普通住院待遇报销,不受区 域及定点机构限制 慢性病(13种:每年起付金为150元,乡级70%,县级60%,市级50%
2017年最新医疗保险缴费多少?
2017年最新医疗保险缴费多少?医疗保险作为我们最常用的一种保险,动态也时刻被人关注,这不,刚过了元旦,就已经出炉了2017年医疗保险缴费的新标准了,那么这一年你应该缴费多少呢?别着急,和小编一起来看下关于2017年医疗保险缴费的新政策。
2017年最新医疗保险缴费多少?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发布通知,公布了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缴费标准。
此前,10月12日,重庆市政府网发布了“关于调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重庆全面启用新的政策。
1、哪些人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保?除在职职工,三类人群可以个人身份参加(接续)城镇职工医保:一是:具有重庆市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且无用人单位的城乡居民;二是:具有本市以外户籍的以下人员:年满16周岁以上,且男未年满60周岁、女未年满55周岁,在重庆市灵活就业的人员;三是:具有本市以外户籍的以下人员:已在重庆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无用人单位退休人员2、以个人身份参加医保缴费标准:一档全年缴费2328.6元,二档全年缴费5122.92元。
比2016年分别多缴196.2元、431.64元。
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按年度缴费的缴费基数及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基数46572元(3881元/月)。
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在2017年度办理一次性趸缴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及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基数为62091元。
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期满人员,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大额医保费年度缴费金额为465.72元。
3、医保待遇等待期,减少为6个月,以个人身份首次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参保后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续保缴费的,医保待遇等待期由12个月调整为6个月。
4、参加医保时间节点变化由原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统一调整为“办理完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相关手续”参保人员请注意:1、市人力社保局提醒:个人身份参保人员在2017年1月10日前,及时到代扣代缴银行足额存款,以便于银行代扣代缴。
2017年大病医保新政策相关内容
2017年大病医保新政策相关内容大病医疗统筹报销范围职工和退休人员患病、非因工负伤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或者30日内累计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的,属于大病医疗费统筹范围。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年大病医保新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大病医保新政策汇总大病医保新政策1: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医保将“二合一”“大病医保”是指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人在治疗重大疾病时,对于所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予以报销。
目前广州大病保险主要分两类,一是职工医保中的“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二是城乡居民医保的“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这是完全不同的两大体系。
对于广州市的两类医保参保人来说,享受大病医保都不用另行缴费,但报销限额的水平存在较大的差异。
《征求意见稿》要求,在2016年底前,广东各地进一步调整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到2017年,建立完善覆盖全体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大病医保制度。
也就是说,要将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政策“二合一”,“整合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统一筹资标准、待遇水平、招标承办、服务管理和信息系统”。
同时,大病保险政策实行市级统筹,由各地级以上市统一制定政策、统一组织实施。
此外,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处了解到,将来医保改革的目标是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这意味着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也将进行整合。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广东还在测算相关的数据,具体的政策出台要报省政府批准,暂时没有时间表。
”能否建立全面覆盖全体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大病医保制度,还要看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整合情况,因此,《征求意见稿》中的相关条文可能要修改。
大病医保新政策2:大病医保报销上限将大幅提高大病医保的筹资标准方面,《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原则上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的5%左右,并随基金收入和医疗费用变化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在待遇水平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各地要合理设定起付标准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2017医保缴费标准
2017医保缴费标准医保是指国家为了保障人民健康、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医保缴费标准则是指参加医保的个人或单位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缴纳医保费用。
2017年,医保缴费标准有哪些变化呢?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一下。
首先,2017年医保缴费标准在个人缴费方面进行了一些调整。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10%,合计18%。
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600元。
此外,对于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其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300元。
这些调整旨在更好地保障个人的医疗权益,促进全民健康。
其次,2017年医保缴费标准在单位缴费方面也有所变化。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规定的比例对职工进行医保缴费。
对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10%,而对于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用人单位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450元。
这些调整旨在减轻用人单位的医保负担,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另外,2017年医保缴费标准在政府财政补助方面也有所调整。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医保基金进行适当的补助,以保障医保基金的充足。
这些调整旨在保障医保基金的健康运行,确保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2017年医保缴费标准在个人缴费、单位缴费和政府财政补助方面都有所调整,旨在更好地保障人民的医疗权益,促进全民健康。
我们应该密切关注医保政策的变化,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医保费用,共同维护健康中国的伟大事业。
希望本文的介绍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2017年医保缴费标准,为大家的生活和工作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浙江医保新政策
浙江医保新政策2017年浙江医保新政策 2017年浙江医保新政策出台了,下⾯带来了《浙江省关于进⼀步调整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医疗康复项⽬的通知》,欢迎阅览! 浙江省关于进⼀步调整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医疗康复项⽬的通知 浙⼈社发〔2017〕33号各市、县(市、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和《⼈⼒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新增部分医疗康复项⽬纳⼊基本医疗保障⽀付范围的通知》(⼈社部发〔2016〕23号)要求,进⼀步提⾼我省参保⼈员医疗康复保障⽔平,结合我省实际,决定调整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医疗康复项⽬。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将徒⼿平衡功能检查等13项医疗康复项⽬列⼊基本医疗保险⽀付范围,对基本医疗保险⽀付的⾔语能⼒评定(⼀般失语症检查)等9项医疗康复项⽬限定⽀付范围进⾏调整(见附件)。
⼆、⼀个疾病过程的康复治疗⽀付原则上不超过90天(精神障碍康复治疗每年不超过90天,脑瘫按该项⽬限定⽀付规定执⾏)。
对超过规定⽀付期限的患者,由具有康复医学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评估,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付期限,延长⽀付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个⽉(脑瘫按规定⽀付期限执⾏)。
三、各级⼈⼒社保部门要⾼度重视,切实做好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医疗康复项⽬的调整完善⼯作,及时更新医保信息系统,确保参保⼈员医疗费⽤按时结算。
本通知⾃2017年4⽉1⽇起执⾏。
附件:调整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医疗康复项⽬表 浙江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3⽉1⽇ 如何⼀次性补缴医保? “在每⽉的1⽇-25⽇期间,到原购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续。
”据社保部门介绍,办理⼿续时需带上本⼈⾝份证及其复印件、户⼝本及其本⼈页复印件,到社保局填写《⼀次性补⾜医疗保险差额年限缴费核定表》,最后到地税分局缴费即可继续享受医保待遇。
2017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医保缴费年限怎么计算
2017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医保缴
费年限怎么计算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医保缴费年限怎么计算
实际缴费年限的计算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据实记载职工的缴费年限。
其中,用人单位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停记载其职工缴费年限,原缴费年限予以保留;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职工缴费年限前后合并计算
职工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停记载其缴费年限,但职工原缴费年限予以保留;个人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重新就业后用人单位和职工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其缴费年限前后合并计算;《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己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不计算个人实际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的计算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由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的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工作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和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1993年12月31日以前的连续工龄以及1994年1月1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1995年6月30日以前的连续工龄以及1995年7月1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私营企业职工、城镇个体经济从业人员1996年7月1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职工原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及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期间的连续工龄或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或原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由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工作期间的工作年限,可以按照上述有关规定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2017年赤峰执行医保新政策
2017年赤峰执行医保新政策2017年赤峰执行医保新政策是什么?以下是店铺为您整理2017年赤峰执行医保新政策,希望对您有帮助2017年赤峰执行医保新政策近日,赤峰市人民政府召开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根据《赤峰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积极组织落实,切实做好各项重点工作,助推赤峰市“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整合新政策顺利出台,确保于2017年1月1日正式执行。
7月22日,记者在赤峰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获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指示精神,赤峰市于日前出台、审议并通过了《赤峰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对赤峰市“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整合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和部署。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将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打破城乡二元结化结构,实现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身份公平统一。
届时,赤峰市广大参保居民将得到更多实惠:新农合参保人员用药范围扩大;有效消除居民城乡流动的制度障碍,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更加方便快捷;医院也不需要设置几套不同的结算系统对应不同的医疗保险制度,方便患者就医和医院管理;统一主管部门,规范服务流程,有助于增强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监控能力,尤其是对农村医疗机构的监管能力大幅提升,流动就业人员看病就医更加方便,参保患者不用再东奔西跑,避免找错门,真正享受到一站式服务。
据介绍,赤峰市将在8月底前出台《赤峰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同时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部分信息网络的整合工作;10月底前,完成对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的审计工作;2017年1月1日起,启动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拓展阅读赤峰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字〔2016〕105号)精神,为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医疗保险事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最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2017年版)
最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2017年版〕2017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一、门诊报销比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到医院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举例来说,如果您是在职职工,在门诊看病的花费是2500元,那么500元的部分可以报销50%,就是25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
而第二次以与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
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三、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含三级以上医院: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
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400元、300元、200元。
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300元、200元、100元。
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甲类与普通诊疗费在职职工支付为85%退休人员支付:90%。
乙类药品支付75%高精尖支付70%。
职工医疗保险慢病和特殊疾病、重大疾病,年度内起付标准为700元。
甲类与普通诊疗支付80%,乙类为75%高精尖为70%。
[温馨提示]因为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目前统筹层次为地市级。
不同的省市,因为经济水平的不同。
给予报销的比例也不同。
具体报销比例可拨打当地社保局 12333进行免费咨询。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一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1、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2、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3、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4 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2017年医保缴费标准
2017年医保缴费标准医保是指由政府建立的用于保障公民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
医保缴费标准是指参加医保的个人或单位按照规定应当缴纳的医保费用金额。
2017年,我国医保缴费标准有了一些调整和变化,下面将就这一问题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2017年医保缴费标准的调整主要是针对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两大群体。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城镇职工医保缴费标准由原来的工资总额的8%调整为工资总额的10%,而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则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300元。
这一调整旨在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提高医保保障水平。
其次,对于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的调整也是2017年医保缴费标准的重要内容之一。
根据国家政策,2017年开始,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将有所调整。
具体来说,城镇职工医保的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将分别由原来的7%和2%调整为8%和2%,而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比例则维持不变,仍为5%和5%。
这一调整旨在更好地分担医保费用,促进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2017年医保缴费标准还对医保费用的支付方式做出了一些调整。
根据国家政策,医保费用的支付方式将更加便利化和多样化,可以通过网上银行、自助终端、支付宝等多种方式进行缴费,方便参保人员进行医保费用的支付。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参加医保的个人和单位在缴费时一定要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标准和时间进行缴费,避免因拖欠医保费用而导致医保权益受损。
同时,也要注意及时了解医保政策的变化,做好相关缴费准备工作,以免影响自身的医疗保障权益。
综上所述,2017年医保缴费标准的调整主要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提高医保保障水平,促进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参保人员和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医保缴费,避免因拖欠医保费用而导致医保权益受损。
希望各位参保人员和单位能够加强对医保政策的了解,做好相关缴费准备工作,共同维护好自身的医疗保障权益。
2017大病医保新政策 2017医保报销新政策
2017大病医保新政策2017医保报销新政策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医疗保险会对参保人员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的合规医疗费用补助补偿,那么2017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2017医保报销额度多少?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医保报销新政策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您。
2017医保报销新政策一、城镇医保报销比例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
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1、学生、儿童。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年满70周岁及以上。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其他城镇居民。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一般来说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有所不同,因此报销比例也有所差异,以下就北京职工医疗保险保险比例情况进行说明。
上了医保后,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2017医保待遇有何新规定
2017医保待遇有何新规定
曲言
【期刊名称】《天津社会保险》
【年(卷),期】2017(000)001
【摘要】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即可享受医保门诊起付线调整、住院报销起付线调整和门诊医保额度跨年度积累三项利好政策。
近期,针对读者关心的问题,我们为大家做详细解读。
【总页数】3页(P55-57)
【作者】曲言
【作者单位】天津社保中心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
【相关文献】
1.基金支撑力度强医保待遇实惠多——广元市大幅提高城镇参保人员医保待遇水平[J], 崔发金
2.2015年农籍人员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有何新规定? [J], 薛思媛;
3.新生儿在参保缴费期出生城乡居民医保及享受待遇有何规定? [J], 薛思媛;
4.国家医保局: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取消不会降低医保待遇 [J], 无;
5.当年未参加居民医保的新入学儿童可否在学校参保,待遇享受期是如何规定的? [J], 薛思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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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大病医保报销新政策
2017年大病医保报销新政策31个省份均已开展试点相关工作,大病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提高了10-15个百分点,有效缓解了群众因大病致贫和返贫的问题。
那么,相比之前,这次大病保险新政将给我们带来哪些实际的变化呢?解读一大病界定:从看病情到按费用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介绍,原卫生部新农合重大医疗保障是从病种起步的,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22种疾病。
这次意见明确要求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大病的界定标准。
当个人自付部分超过一定额度,就可能导致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这个病就是大病。
这意味着,根据发生医疗费用的高低程度来界定大病的标准,相对以病情定义大病,覆盖面更广,受益人群更多,按费用高低分段确定保险支付比例,将有效发挥医疗保障体系的托底功能。
解读二保障对象:主要是城镇居民和新农合按照规定,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
据有关人员介绍,目前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比较高,最高支付限额也较高,而城镇居民和新农合的报销比例相对较低,自己支付的费用较多,因此保障对象主要是这两类参保者。
大病保险个人不用再缴费用,资金从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筹资时新增的政府资金中提取,也可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结余基金,或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划拨一定比例(或额度)。
解读三报销比例:最多提高20%由于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居民住院医疗费用的实际报销比例大体能达到50%以上,加上大病保险,未来城乡居民的大病医疗费用总体实际报销比例能超过70%。
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认为,大病保险的全面实施能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江西省自2013年在新余等地试点大病保险制度。
新农合患者在统筹区域内定点医院就诊,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合规医药费用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部分,均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以新余市为例,2013年,享受大病保险补偿的城乡居民实际结报率提高了15%。
2017年陕西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策解读
2017年陕西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策解读陕西《关于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显示,自2017年1月起,全省将实行筹资、待遇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
2017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按人均年不低于150元筹集,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5%左右。
一、统一筹资个人年缴费不低于150元根据《通知》,全省统一制定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财政补助标准。
2017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按人均年不低于150元筹集,筹资时间从文件下发之日至12月31日。
对城乡居民个人缴费差距较大的市(区),力争用两年时间完成过渡。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计生特殊困难家庭、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三无”人员、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及未成年人等参保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减免个人缴费,减免部分由各市政府确定的相关部门缴纳。
二、起付标准、报销比例《通知》规定,各市区将统一全市住院费用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及封顶线。
1、起付标准: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具体标准由各市确定。
2、报销比例住院: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5%左右。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在统筹区内,一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85%左右,但不得超过90%;二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70%左右;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50%。
参保居民在统筹区外定点医院住院,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不低于7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不低于6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不低于50%。
普通门诊:参保居民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按照以下标准支付:村卫生室(含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生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力争达到70%;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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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医保新政策_2017年医保最新规定
医疗保险就是当劳动者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不过医疗保险新政策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就跟着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2017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政策
一是个人缴费标准将作适度调整。
随着医疗消费水平提高,国家逐年增加了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资金,2017年的个人缴费标准也将适当提高。
缴费标准为学生和少年儿童60元、年满60岁的老年居民100元、其他未就业城镇居民300元,分别提高10元、30元和100元。
低保对象、残疾人员、“三无”人员个人仍不用缴费。
二是新生儿医疗费实现“追溯”报销。
新政策规定,新生儿自出生之日算起,90天内(含90天)缴费参加居民医保,其自出生之日起发生疾病住院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由医保基金给予支付。
三是门诊约定机构不可“擅自绑定”。
从2017年1月1日起,参保居民只需在首次门诊就诊时持《医疗证》到选定的门诊约定机构办理约定手续,就可以按规定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不用事先办理约定手续,门诊约定机构也不得违背参保居民意志进行“擅自绑定”操作。
2017医保报销
一、2017年大病医保报销范围
1. 恶性肿瘤治疗:包括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以及中医药抗肿瘤治疗。
2. 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治疗。
3. 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4. 精神类大病治疗: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种情况不在大病医保的报销范围内:
1.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 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3. 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4. 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5. 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
6. 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7. 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二、2017年大病医疗保险比例
1.起付线:2万元。
超过2万元,可经由大病医保报销。
2.起付线以上,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为:
1) 2万元—5万元:大病医保按照50%报销;
2) 5万元—10万元:大病医保按照60%报销;
3) 10万以上的:大病医保按照70%报销。
3.年度报销封顶线:30万。
三、2017年大病医保报销流程
1.大病医保报销所需材料
1) 参保人身份证;
2) 参保人医保证或医保卡;
3) 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2.大病医保报销流程
1) 参保人员需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当地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 2) 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3) 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大病医保报销款。
四、2017年大病医保报销年限
恶性肿瘤的首次确诊或复发之日起最多两年,其中恶性肿瘤中草药治疗可享受5年。
对比往年,2017年大病医保新政策有哪些变化呢?其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 降低起付标准:起付标准由2万元降低到1.8万元。
2. 提高报销比例:其中参加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支付比例由60% 提高到65%;参加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支付比例由50% 提高到55%。
3. 超限补贴提高:职工医保参保人按90%报销;居民医保参保人,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按80%报销,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按70%报销。
4. 大额补贴提高:职工医保参保人按75%报销;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按60%报销;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按50%报销。
5. 儿童免费接种疫苗:满4周岁儿童免费接种第二剂次水痘疫苗。
医疗保险的职能
一、商业医疗保险
报销型医疗保险和赔偿型医疗保险。
报销型:医疗保险是指患者在医院里所花费的医疗费由保险公司来报销,一般分门诊医疗保险与住院医疗保险。
赔偿型:医疗保险是指患者明确被医院诊断为患了某种在合同上列明的疾病,由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金额来给付给患者治疗及护理。
一般分单项疾病保险与重大疾病保险。
上述两类医疗险有相同点但又有不同点,相同点是患病才能获得保险给付,不同点主要是:普通医疗险属全类型即各类疾病都能获得保险给付。
专项医疗保险属专项类即某项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列明的疾病或手术才能获得保险给付。
保险公司推出的医疗保险常常会综合上述两大类保险的一部分来组合成。
二、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
简而言之,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是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的补贴标准,向被保险人按次、按日或按项目支付保险金的医疗保险。
理赔与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无关,无须提供发票。
无论得了什么病,在治疗中花了多少钱,赔付标准不变。
如果在多家公司投保,就能从多家公司得到理赔金,不管投保多少份都进行给付。
这部分津贴可以对因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之外的其他损失进行补偿,如因病假所产生的收入损失、交通费用等。
“锦上添花”的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通常来说,如果已经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则比较适合选择重大疾病保险搭配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
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与社会保险没有直接联系,只要住院或者手术,保险公司就必须赔偿。
投保案例陈女士,家庭主妇,30岁。
为自己先生在三家保险公司各投保1份某保险公司的住院医疗保险(津贴型,200元/天,疾病住院,免赔3天)。
陈先生因病住院60天。
出院后,陈先生不仅从社会保险机构获得医疗费用的部分赔付,而且三家保险公司共计赔付杨女士34200元【200元/天*(60天-3天)*3)的住院医疗津贴。
解析:杨女士为其先生选择的是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
津贴型医疗保险最大的特点是只与住院的天数相关,不跟医疗费用产生任何关系。
医疗保险投保建议购买医疗保险首先要考虑的是报销医疗费用的问题,其次才能考虑到因为住院所产生的损失补偿问题,只有将基础的保障夯实,在此基础上作补充才能锦上添花。
有充足社会保险保障的人士,选择医疗保险可以优先选择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
保险原理在保险学中,有一个关于“健康保险是否适用补偿原则”的问题。
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
补偿原则是指“被保险人获得的补偿不能高于其实际损失”。
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则不适用,其保险金的给付与实际损失无关。
其设计原理实际是考虑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因病假导致的工资损失,因此合同约定按住院天数给付补贴费用,它不考虑实际住院发生的费用,和实际经济损失无关,属于“定值保险”的一种。
三、费用型医疗保险
费用型医疗保险则是根据客户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按保单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目的是补偿客户的医疗费,理赔时需要客户出具门诊或住院发票,理赔范围与“社保”基本一致。
无医保如何购买:首先投保费用型医疗保险因为根据医疗水平,一般的疾病住院治疗时间为10天左右即可,投保费用型产品,合理住院医疗费用若按80%的比例报销,就可以报销大部分医疗费用。
若投保津贴型医疗保险产品,通常只能在第4天获得理赔,如果住院天数是10天的话,按每日津贴250元,可赔付1500元,相对而言,理赔的金额较少,而被保险人在住院10天内的开支应该远远大于这个数字,所以建议首先投保费用型,之后考虑购买津贴型。
一是门急诊费用,二是住院费用。
一般来说,门急诊费用约有80%由自己承担。
一笔万元左右的住院费用,一般自己承担比例约为30%,而一笔10万元左右的大病住院费用,20%由自己承担。
此外,社会医疗保险还有严格的限制。
新药、进口药、贵药都不在社会医保报销范围之内。
对于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医疗费用,社会医保是不报销的。
除此之外,在疾病期间经常发生的费用,比如营养费、护工费、误工费等更不在报销范围之内。
所以,有医保的人投保住院医疗保险,可考虑购买费用型和津贴型互补,选择费用型住院医疗保险也是有益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