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大学教务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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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大学教务处文件

佳大教字[2010]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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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学能手竞赛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及相关教学单位:

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课堂教学质量是保证教学质量的核心,为进一步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和教学技能,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投入教学的积极性,激发教师在教学中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学校决定开展教学能手竞赛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及基本要求

1.评选依据《佳木斯大学教学能手评选办法》进行;

2.各学院(系部)及相关教学单位应依照文件要求,加强领导,按程序认真组织院级教学能手竞赛活动,并择优推荐参加校级教学能手竞赛;

3.各教学单位在5月16日前,由教科办统一将申报表(一式三份)及相关材料上报教务处教务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兴福;联系电话:8618215

二、名额分配

按各单位在岗专任教师数5%比例申报。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附件1:佳木斯大学教学能手评选办法

附件2:佳木斯大学教学能手申报表

附件3:佳木斯大学教学能手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4:佳木斯大学教学能手汇总表

教务处

2010年4月26日

主题词:教学能手竞赛通知

校对:徐晓杰打字:张兴福份数:50份

附件1

佳木斯大学教学能手评选办法

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课堂教学质量是保证教学质量的核心,为进一步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和教学技能,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投入教学的积极性,激发教师在教学中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学校决定开展教学能手竞赛活动。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高教师业务技能为核心,本着严格评选、普遍认可、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教学能手竞赛活动,表彰奖励一批教学思想先进、教学基本功过硬、教学方法灵活得当、教学成绩突出的典型,促进教师业务素质与整体教学水平的提高。

二、评选对象

担任本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教学任务,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

三、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模范履行工作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师德风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教学准备充分,教学方法得当,并积极采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教学效果得到师生公认,在教学中起到示范作用。

3.积极承担并完成教学任务,服从安排,连续两年教学平均工作量高于基本工作量。

4.近三年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论为优秀(4个A以上),其中学生评价教师的测评分在70分(满分80分)以上。

5.坚持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近两年主持(负责)或参加过校级及以上的“质量工程”项目(前5名),如教研教改项目、精品课程、重点专业等,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过教研论文(第一作者)。

6.无教学责任事故。

四、评选办法及程序

1.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系部)提出申请,由学院(系

部)组织院级教学能手竞赛,确定推荐人选,并将“佳木斯大学教学能手申报表”、相关佐证材料报送教务处。

2.教务处通过组织专家随堂进行教学观摩打分,分值为60分;查阅申报材料打分,分值为40分;通过会议评议形式确定教学能手名单,并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后,由学校颁发证书和奖金。

3.教学能手竞赛活动每年进行一次,教学能手是教学标兵、教学名师评选的必要条件。

五、奖励办法

1.学校对荣获教学能手称号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奖励现金1000元。

2.在校内媒体上公布获奖名单,介绍其教学经验。

3.获奖材料存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教师晋升职称、职务的依据之一。

教务处

2010年4月26日

附件2

编号:

佳木斯大学教学能手

申报表

申请人

主讲课程

学院(系部)

申报时间

佳木斯大学教务处制

一、申报人基本情况

二、申报人教学、科研工作情况

1、本学年主讲课程情况

附件3:佳木斯大学教学能手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4

佳木斯大学教学能手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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