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
100以下
100-500
500-1000
1000-5000
5000-10000
10000-10000
1000000
上以货物招标
1.5%
1.1%
0.8%
0.5%
0.25%
0.05%服务招标工程招标
1.5%
0.8%
0.45%
0.25%
0.1%
0.05%1.0%
0.7%
0.55%
0.35%
0.2%
0.05%
0.01%0.01%0.01%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1万元
(500-100)×0.7%=2.8万元
(1000-500)×0.55%=2.75万元
(5000-1000)×0.35%=14万元
(6000-5000)×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
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2002年10月,我委以计价格[2002]1980号文印发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有关方面的意见,为有利于《办法》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删去计价格[2002]1980号文第二自然段的内容。
二、将《办法》第十条中‚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修改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三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