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的文化产业政策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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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的文化产业政策概述
一、主体文化产业概况:
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标准,
澳大利亚政府将文化产业分为十大类:自然类;文学、图书类;音乐类;表演艺术类;美术类;电影录像类;广播电视类;艺术教育和群众文化类;娱乐健身类;体育类。
这十类之中发展规模最大、经济效益最显著、构成澳大利亚文化产业主体部分的是表演艺术、影视业、图书出版业和商业性艺术展览。
二、文化产业纲领政策
1994年,澳大利亚政府颁布名为“创造之国度”的文化总政策,
将文化产业尤其是艺术产业正式定义为一种经济性质的产业,
澳大利亚的文化产业由此起步,
同时,澳大利亚的文化贸易也步入了高速发展的轨道。
三、政策预期目标及其任务
目标:为更好地开展对外文化工作,“在国际上推广澳大利亚文化”。
任务:
●集中力量在国际上宣传澳大利亚文化和艺术,包括确定重点地区
和优先项目。
●通过协调各方资源,向海外推出高质量的艺术展演和合作项目,
以提高澳大利亚正面和鲜明的国家形象。
●推动政府、文艺机构和企业界的合作与协调,共同促进国际文化
交流。
●积极改进服务工作,向国际和澳大利亚文化界提供有关澳大利亚
文化艺术产品的信息。
●通过贸易促进和贸易发展项目,扩大澳大利亚文化艺术产品在海
外的市场。
●促进与潜在的赞助者、海外承办机构、有影响的艺术评论家和作
家的经常性联系,疏通联络渠道。
四、具体的战略措施
●调整文化贸易商品结构,细分文化产业类别及其各自市场。
●对表演艺术、影视业、图书出版业和商业性艺术展览支柱行业进
行更大力度地推广宣传,以强项带动其他弱项行业成长。
●鼓励和支持文化产品出口、制订鼓励政策和文化产品出口。
●为文化产品出口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用政府资金扶植文化产
业,政府有关机构为文化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服务。
●更有效地利用有限资源做好对外文化宣传工作,为文化企业开拓
国际市场提供服务。
●特别集中力量在西欧、北美、东北亚和东南亚地区开展活动。
●在国际上宣传澳大利亚的现代形象;促进澳文化产品出口。
五、关于澳大利亚文化产业政策的总结
在创造之国度这项文化产业政策的执行下,澳大利亚的经济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和提升,首先,文化产业的核心是创意。如果只靠一些无创意的、程式化的、商业炒作的方式,这个产业只能是虚热,只会制造大量泡沫。而创意的产生遵循的是文化规律,而非单纯的经济规律。不可一味迎合市场只能让文化产业失去魅力,这样才能健康有序地发展下去。
总之,澳大利亚政府已把文化产品出口提高到树立国家形象的高度,既重视它的经济效益,更重视它的社会效益。澳大利亚政府认为通过文化宣传、文化交流和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出口,树立了一个现代化、多元化和充满活力的国家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