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规范化创建实施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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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规范化创建实施方案1 附件1
档案管理规范化创建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小学档案管理标准,全面提高中小学档案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档案管理意识,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深入开展档案管理规范化创建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规范全市中小学档案管理为目标,以强化学校管理为重点,以开展档案管理规范化创建活动为载体,坚持“总体规划、分布实施,校校创建、分类达标,加强管理、严格考评”的原则,使全市广大中小学逐步达到规范化创建标准,全面推进教育发展。

二、目标任务
1、2010年达到校校建档,3年时间全市市级合格档案室达30%以上。

2、每年申报市级合格档案室数量按标准执行。

各中心校所辖中小学每年争创1—2所市级合格档案室;市直初中、高中于3年之内达到市级合格档案室标准。

省级档案室申报数量不限。

三、创建要求
开展档案管理规范化创建活动,是档案工作与时俱进,适应教育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

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申报“合
格档案室”,有条件的还要积极争创“省级档案室”。

为保持创建活动的连续性,局机关每年要针对各中心校、市直单位下达的具体创建目标任务进行检查、验收。

对已取得“合格档案室”、“省级档案室”的单位,实行年检制度,对工作滑坡、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撤消其荣誉称号。

四、创建活动申报、评审及管理办法
1、档案管理创优活动实行逐级申报。

申报时间为每年的6月20日前,申报单位将申报表、请示一式三份报送市教育局办公室(东区218房间)。

评审验收时间为每年的9—11月份。

“合格档案室”评审工作由市教育局、市档案局联合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认定。

2、市教育局将档案管理规范化创建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凡没有完成年初下达目标任务的单位,原则上此项不得分。

对于档案管理规范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市教育局予以表彰,对于规范化学校创建工作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五、组织领导
开展档案管理规范化创建活动,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得力措施,加强过程督导,有效地指导创建活动的开展。

要注意发现和培养典型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各单位要结合本方案精神和《济源市中小学档案管理标准(试行)》,制定出切合本单位创建的实施方案和创建规划,积极开展本辖内的档案管理规范化创建活动。

附件2
济源市合格档案室考评标准附件3
中心校档案工作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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