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详细解读PPT资料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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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新监管指标解读
国际银行业审慎监管规则的最新发展
从单家银行的资产方扩展到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要 素
提高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权重,关注银行规模,引入杠 杆率指标
引入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率,对资产负债表 双方期限匹配提出明确要求,要求有高质量流动性资 产,降低对短期批发性融资的依赖性
提高资本充足率标准和资本质量要求,提升银行资金 来源的稳定性
《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申请和审批指引》 《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指引》
《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指引》
《专业贷款监管资本计量指引》
《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验证指引》
《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计量指引》
《银行账户信用风险暴露分类指引》 《资本充足率计算指引》(征求意见)
《信用风险缓释监管资本计量指引》 《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
从金融体系的稳健性过渡到金融体系与实体 经济之间的内在联系
明确将逆周期因子引入资本和流动性监管框架, 以维护银行体系信贷供给能力的长期稳定,支 持实体经济平稳增长
中国银监会对实施新监管指标的要求
增强实施新监管标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积极推动业务转型,加快转变方式 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打造银行业稳健运行的
+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不 本-扣减项)/风险加权资产
得低于4%;
×100%;
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 资本包括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
风险加权资产主要指信用风险加权
资本和二级资本;
资产。
风险加权资产包括信用风险、市场
风险和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新办法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
第一层次:最低资本要求。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 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分别不得低于5%、6%、8%。
正文、附件侧重点变化
正文 总体上符合三大支柱的资本监管框架,突出总体性、原则性和
制度性要求,明确资本和风险加权资产的计算规则,并对风险 评估、监督检查和信息披露进行了规定。其中,第一支柱内容 转为侧重资本充足率的计算。
附件 包括支持正文的具体技术性要求,包括风险暴露分类、信用风
险内部评级法的监管要求、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监管要求、操 作风险高级计量法监管要求,以及专业贷款、交易对手信用风 险和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等。
100%
2019年底
2.5%
非系统性重要银行
达标期限 达标水平
2019年底
10.5%
2019年底
4%
2019年底
100%
2019年底
100%
2019年底
2.5%
一、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与资本充足率
2019年第2号令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颁布实施。
2019年第11号 令
颁布《关于修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决 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老办法》根据此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款顺序 作相应调整后,重新公布实施。
Leabharlann Baidu2019年
中国银监会在老办法基础上,整合了2019-2019年间银 监会发布的11个新资本协议实施监管指引,起草了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 简称《新办法》),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整合的文件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2019)
十二个新资本协议实施监管指引:
第一支柱
第二支柱 第三支柱
《办法》的框架结构
附件1 资本工具合格标准 附件2 信用风险权重法表内资产
风险权重、表外项目信用转换 系数及合格信用缓释工具 附件3 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风险 暴露分类标准 附件4 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 管要求 附件5 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风险 缓释监管要求 附件6 专业贷款风险加权资产计 量规则 附件7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 产计量规则
第二层次: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要求。储备资本要求 为风险加权资产的2.5%,逆周期资本要求为风险加权资 产的0-2.5%,均由核心一级资本满足。
第三层次:附加资本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计提附加资 本,为风险加权资产的1%,由核心一级资本满足。
第四层次:第二支柱资本要求,对可能产生系统性风险 的项目或经营风险较大的单家银行机构追加资本要求。 目前明确的是政府融资平台,前期征求意见稿曾涉及房 地产开发贷款和中长期贷款。
资本充足率计算公式
老办法
新办法
资本充足率=(资本-扣除项)/(风 资本充足率=(总资本-扣减项)/风
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 险加权资产×100%;
资本),不得低于8%;
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扣减
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核心
项)/风险加权资产×100%;
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
微观基础
新四大监管工具
新资本定义 杠杆率 贷款拨备比率 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率指标
新四大监管工具实施时间表
新四大监管工具
资本充足率 杠杆率
流动性覆盖率 净稳定资金比率 贷款拨备比率
系统性重要银行
达标期限 达标水平
2019年底
11.5%
2019年底
4%
2019年底
100%
2019年底
《市场风险资本计量内部模型法监管指引》
《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监管资本计量指引》
涉及资本充足率管理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共11个
三大支柱同时运用
正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资本充足率计算和监管要求 第三章 资本定义 第四章 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第五章 市场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第六章 操作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第七章 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 第八章 监督检查 第九章 信息披露 第十章 附则
国际银行业审慎监管规则的最新发展
从单家银行稳健性扩展到整个金融体系的稳 定性
调整结构,制定和实施中长期信贷发展战略, 降低信贷业务的资本占用
强化管理,完善风险战略和风险偏好的框架设 计,提高风险管理的精细化和前瞻性
创新服务,为资产业务提供稳定的资金保障, 降低经营成本
国际银行业审慎监管规则的最新发展
附件8 资产证券化风险加权资产计 量规则
附件9 市场风险标准法计量规则 附件10 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监管要
求 附件11 操作风险资本计量监管要求 附件12 外部评级使用规范 附件13 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验证要求 附件14 商业银行风险评估标准 附件15 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监督检查 附件16 信息披露要求
国际银行业审慎监管规则的最新发展
从单家银行的资产方扩展到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要 素
提高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权重,关注银行规模,引入杠 杆率指标
引入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率,对资产负债表 双方期限匹配提出明确要求,要求有高质量流动性资 产,降低对短期批发性融资的依赖性
提高资本充足率标准和资本质量要求,提升银行资金 来源的稳定性
《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申请和审批指引》 《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指引》
《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指引》
《专业贷款监管资本计量指引》
《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验证指引》
《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计量指引》
《银行账户信用风险暴露分类指引》 《资本充足率计算指引》(征求意见)
《信用风险缓释监管资本计量指引》 《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
从金融体系的稳健性过渡到金融体系与实体 经济之间的内在联系
明确将逆周期因子引入资本和流动性监管框架, 以维护银行体系信贷供给能力的长期稳定,支 持实体经济平稳增长
中国银监会对实施新监管指标的要求
增强实施新监管标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积极推动业务转型,加快转变方式 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打造银行业稳健运行的
+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不 本-扣减项)/风险加权资产
得低于4%;
×100%;
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 资本包括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
风险加权资产主要指信用风险加权
资本和二级资本;
资产。
风险加权资产包括信用风险、市场
风险和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新办法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
第一层次:最低资本要求。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 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分别不得低于5%、6%、8%。
正文、附件侧重点变化
正文 总体上符合三大支柱的资本监管框架,突出总体性、原则性和
制度性要求,明确资本和风险加权资产的计算规则,并对风险 评估、监督检查和信息披露进行了规定。其中,第一支柱内容 转为侧重资本充足率的计算。
附件 包括支持正文的具体技术性要求,包括风险暴露分类、信用风
险内部评级法的监管要求、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监管要求、操 作风险高级计量法监管要求,以及专业贷款、交易对手信用风 险和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等。
100%
2019年底
2.5%
非系统性重要银行
达标期限 达标水平
2019年底
10.5%
2019年底
4%
2019年底
100%
2019年底
100%
2019年底
2.5%
一、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与资本充足率
2019年第2号令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颁布实施。
2019年第11号 令
颁布《关于修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决 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老办法》根据此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款顺序 作相应调整后,重新公布实施。
Leabharlann Baidu2019年
中国银监会在老办法基础上,整合了2019-2019年间银 监会发布的11个新资本协议实施监管指引,起草了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 简称《新办法》),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整合的文件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2019)
十二个新资本协议实施监管指引:
第一支柱
第二支柱 第三支柱
《办法》的框架结构
附件1 资本工具合格标准 附件2 信用风险权重法表内资产
风险权重、表外项目信用转换 系数及合格信用缓释工具 附件3 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风险 暴露分类标准 附件4 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 管要求 附件5 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风险 缓释监管要求 附件6 专业贷款风险加权资产计 量规则 附件7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 产计量规则
第二层次: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要求。储备资本要求 为风险加权资产的2.5%,逆周期资本要求为风险加权资 产的0-2.5%,均由核心一级资本满足。
第三层次:附加资本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计提附加资 本,为风险加权资产的1%,由核心一级资本满足。
第四层次:第二支柱资本要求,对可能产生系统性风险 的项目或经营风险较大的单家银行机构追加资本要求。 目前明确的是政府融资平台,前期征求意见稿曾涉及房 地产开发贷款和中长期贷款。
资本充足率计算公式
老办法
新办法
资本充足率=(资本-扣除项)/(风 资本充足率=(总资本-扣减项)/风
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 险加权资产×100%;
资本),不得低于8%;
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扣减
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核心
项)/风险加权资产×100%;
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
微观基础
新四大监管工具
新资本定义 杠杆率 贷款拨备比率 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率指标
新四大监管工具实施时间表
新四大监管工具
资本充足率 杠杆率
流动性覆盖率 净稳定资金比率 贷款拨备比率
系统性重要银行
达标期限 达标水平
2019年底
11.5%
2019年底
4%
2019年底
100%
2019年底
《市场风险资本计量内部模型法监管指引》
《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监管资本计量指引》
涉及资本充足率管理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共11个
三大支柱同时运用
正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资本充足率计算和监管要求 第三章 资本定义 第四章 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第五章 市场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第六章 操作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第七章 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 第八章 监督检查 第九章 信息披露 第十章 附则
国际银行业审慎监管规则的最新发展
从单家银行稳健性扩展到整个金融体系的稳 定性
调整结构,制定和实施中长期信贷发展战略, 降低信贷业务的资本占用
强化管理,完善风险战略和风险偏好的框架设 计,提高风险管理的精细化和前瞻性
创新服务,为资产业务提供稳定的资金保障, 降低经营成本
国际银行业审慎监管规则的最新发展
附件8 资产证券化风险加权资产计 量规则
附件9 市场风险标准法计量规则 附件10 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监管要
求 附件11 操作风险资本计量监管要求 附件12 外部评级使用规范 附件13 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验证要求 附件14 商业银行风险评估标准 附件15 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监督检查 附件16 信息披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