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用防爆高压交流变频器通用安全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
煤矿用防爆高压交流变频器通用安全要求
(征求意见稿)
1 产品名称型号
名称: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高压交流变频器。
型号:
补充特征,能量回馈电网功能用“K”,电阻能
量消耗用“R”
额定功率(kW)/额定电压(kV)
储能方式,电流源型用“A”,电压源型用“V”
防爆型式,隔爆型用“B”,隔爆兼本安型用“J”
产品类型,变频器
2 主要技术指标
至少应包括以下技术指标:
(1)额定输入电压、额定输入电流;
(2)额定输出电压、额定输出电流;
(3)额定功率;
(4)工作频率范围。
3 基本组成
由隔爆外壳、功率部件及控制单元、辅助电源、滤波装置、冷却系统等组成。
4 主要安全技术要求
4.1 防爆要求
4.1.1 防爆性能应符合GB3836.1~4-2010的基本要求。当具有远程控制、数据通信功能时,控制、通信信号应符合本质安全要求。
4.1.2 采用水冷方式降温时,冷却水管应视为防爆结构的一部分,与隔爆外壳一并进行内部点燃不传爆试验。
4.1.3 应具有储能元件强制放电功能和放电电路自检功能,并明确断电后允许滞后开盖时间,且安全系数不低于2。
4.2 电气性能要求
4.2.1 介电性能
介电性能(包括额定冲击耐受电压、工频耐压和绝缘电阻)应符合MT/T661-2011中的规定。
4.2.2 温升
各个关键部件温升应符合GB/T12668.4-2006、GB3836.1-2010、GB/T11022-1999、GB14048.1-2006、MT/T661-2011等标准的规定。
4.2.3 轻载能力
在轻载条件下应能连续运行2h及以上,同时其辅助控制、辅助设备应工作正常。
4.2.4 效率
工作效率应在产品企业标准中规定,功率损耗容差应符合GB12668.4-2006第6.1.4条的要求。
4.2.5 电源电压波动
输入电源在85%~110%额定电压范围内波动时,应能正常工作。
4.2.6 过载能力
1.2倍额定负载可正常工作30min;1.5倍额定负载可正常工作1min。
4.2.7 保护性能
4.2.7.1 过电压保护
当输入电压高于110%额定电压时,保护动作,并有故障显示。
4.2.7.2 欠电压保护
当输入电压低于85%额定电压时,保护动作,并有故障显示。
4.2.7.3 断相保护
当输入或输出侧有断相情况发生时,保护动作,并有故障显示。
4.2.7.4 过载保护
加载至1.2倍额定负载,在20min内保护动作,并有故障显示;加载至1.5倍额定负载,1min内保护动作,并有故障显示。
4.2.7.5 瞬时断电保护
加载至额定负载,电源突然断电又恢复供电时,不能自起动。4.2.7.6 主电路漏电闭锁
3.3kV变频器主电路对地绝缘电阻值降低到表1给出的动作值以下时,应实现主电路漏电闭锁,当绝缘电阻值大于动作值的1.5倍时,应解除主电路闭锁。6kV、10kV变频器主电路对地绝缘电阻值待定。
应具有对地绝缘监视功能,并满足MT/T661-2011规定。
4.2.7.8 接地故障保护
接地线出现故障时,保护动作,并有故障显示。
4.2.7.9 短路保护
当输出任意两相短路时,保护动作,并有故障显示。
4.2.7.10 内水冷散热保护
采用内水冷却散热时,应具有温度保护和离子水离子浓度保护。当出现温度或离子水浓度超限时,保护动作,并有故障显示。
4.2.7.11 水电联锁保护
采用外水水冷散热时,应具有水电联锁功能。当无外循环水时,保护动作,并有故障显示。
4.2.7.12 辅助电源故障保护
辅助电源系统出现故障时,保护动作,并有故障显示。
4.2.7.13 过程控制通信故障保护
过程控制通信出现故障情况时,保护动作,并有故障显示。
4.2.8 额定输出性能
4.2.8.1 具有恒转矩(或恒功率)特性时,在设计工作频率的范围内,输出转矩(或功率)不低于额定转矩(功率)。
4.2.8.2 具有其他输出特性的,应在产品技术文件中规定其特性曲线。
4.2.8.3 具有四象限运行的,应在产品技术文件中明确二、四象限的特征曲线。
4.2.9 转速变化率
在规定的调速范围内输出额定转矩时,转速变化率应不大于1%。
4.2.10 输出频率连续可调
输出频率具有连续可调功能,其分辨率应不低于0.1Hz。
4.2.11 加减速时间连续可调
加减速时间应连续可调,其上限值不低于60s。
4.2.12 正反相序控制
应具有正反相序控制功能。
4.3 电磁兼容要求
4.3.1 电磁干扰(EMI)的要求
4.3.1.1 传播电磁骚扰
传播电磁骚扰的极限值应符合IEC61800-3(2004)中6.4.2.4条的规定,极限值见表2。
如果环境噪声或其他原因不能在10m处进行测试,则可在较近距离处如3m处进行测试,对于特定距离测量数据的归一化,应修正加20dB。
4.3.1.2 传导骚扰电压
传导骚扰电压的极限值应符合IEC61800-3(2004)中6.4.2.2条的规定,极限值见表3。
4.3.1.3 辅助电源端口的电磁辐射骚扰
对于辅助电源端口的电磁辐射骚扰的极限值应符合IEC61800-3(2004)中6.4.1.3条的规定,极限值见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