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开立保函合同 (2)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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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立保函合同
合同编号:xx 开保字第号□非额度内
□额度内额度合同名称:
额度合同编号:xx 字第号
甲方: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电话:
乙方(保函申请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保证金出质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向甲方申请开立保函,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函
1.1 保函内容见本合同附表《开立保函清单》,《开立保函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2 保函付款条件详见保函正本。
第二条保函的反担保与保函开立费用
2.1 乙方或保证金出质人同意将(币种)(小写)(大写)作为保函的保证金交存甲方,保证金账户账号:,保证金交存甲方后转移给甲方占有,保证金本息作为对甲方所开保函的反担保,专项用于保函项下的支付,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不得转出保证金账户或用于其他用途。乙方或保证金出质人授权甲方可从乙方或保证金出质人在甲方开立的结算账户中直接划转本合同约定金额的保证金。
保证金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交存甲方。
保证金计息:
□1、保证金不计利息;
□2、自交存之日起,保证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当日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中的以下利率计付利息:
□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保证金交存期限对应的同期同档次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3、保证金按以下方式计息:。
具体计结息方式依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存款计结息的相关规定执行。
2.2本合同保证金条款不因其他条款的无效而无效。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乙方追加保证金的,视为对本合同保证金条款的自动修改,无需双方另行确认,不影响保证金的质押担保效力。
2.3 因汇率变化导致保证金贬值,乙方或保证金出质人须按甲方通知要求在三个工作日内补交保证金。
2.4在甲方开立保函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如下反担保(在选择项内打“√”,可多选):
□由作为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签妥相关担保合同。
□由作为抵押人/出质人,以其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财产)提供抵押/质押,并签妥相关担保合同,办妥相应的担保手续。
□
2.5 保证费
□甲方在开立保函时向乙方或保证金出质人收取保证费为(币种)(小写)(大写)。
□保证费按年计收,年费率为%,不足1年的,按1年计收。年保证费的计算公式为:年保证费=保函金额×费率。每笔保函收费不足100元的,按100元收取。保函有效期在1年(含)之内的,保证费由乙方在甲方出具保函前一次性支付。保函有效期在1年以上的,第1年的保证费由乙方在甲方出具保函前支付,以后每年度的保证费由乙方在保函每满1年前即时支付。
第三条保函索赔与付款
3.1 保函有效期内,甲方收到保函受益人提交的符合保函正本要求的索赔文件后,无需征得乙方或保证金出质人同意即可向受益人付款,乙方或保证金出质人无条件承认甲方代为偿付引起的债务。
乙方不可撤销的授权甲方从乙方在xx银行所有营业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收保证费、垫款本息、和其他有关费用。扣收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乙方全部债务的情况下,垫款逾期90天以内的(含90天),垫款本息的偿还顺序为:(1)费用;(2)利息(含罚息、复
利);(3)本金。垫款逾期90天以上的,垫款本息的偿还顺序为:(1)费用;(2)本金;(3)利息(含罚息、复利)。
3.2 甲方有权从保函保证金中直接划付3.1条所指款项和费用,保证金不足以偿付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在xx银行所有营业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划付。
3.3 保证金、乙方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保函项下债务时,不足部分由甲方垫付,甲方垫付的款项自垫付当日起按照以下标准计收罚息: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六个月期贷款基准利率加50%计收罚息。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加50%计收罚息。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加50%计收罚息。
罚息未及时支付的,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罚息和复利按实际垫款天数计收,日利率=年利率/360(英镑和港元日利率=年利率/365)。甲方出具的垫款会计凭证为乙方所欠债务的有效凭证,乙方对此无异议。
3.4 本合同项下保函属无条件见索即付保函。受益人索赔时,甲方只对保函索赔文件进行书面审查,只要索赔文件的表面形式与保函正本要求一致,无论该文件所表明的事实是否确实存在,也无论该保函项下的主合同是否有效,是否履行,有无违约事实,甲方都将按受益人提出的索赔金额(不超过保函担保最高金额)予以赔付。因受益人的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经审查认为索赔文件不符合保函正本要求的,应予拒付。
第四条保函的修改
4.1在保函有效期内,乙方要求修改保函的,须向甲方提交经受益人确认的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原保函退还甲方,在增加保函金额及/或延长保函有效期的情况下,乙方提供反担保的义务也须相应增加或延长。
4.2甲方就原保函已收取的费用不再退还。保函的修改增加保函金额或延长保函有效期的,增加部分按双方协商结果计收保证费。
4.3 乙方和保证金出质人确认:乙方与保函受益人经甲方同意后对保函项下主合同的任何变更,都不能减轻或免除乙方或保证金出质人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乙方与保函受益人发生的任何纠纷概与甲方无关,也不能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或保证金出质人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
第五条乙方声明与保证
5.1 乙方确认本合同项下保函正本内容已经乙方认可。
5.2 乙方保证:所申请保函依据的含主合同在内的基础文件真实、合法、有效,乙方具有充分的履行能力。
5.3 乙方是其所在的司法辖区内合法设立、有效存续及拥有良好声誉的公司,拥有全部的公司权利及政府许可和批准其从事目前所从事的业务。
5.4乙方已完成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权和审批,签署本合同是乙方真实意思表示,不会导致违反其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协议或承诺。乙方签署本合同时未违反任何有关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