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赤峰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赤峰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三月

目录

1 总则 (1)

1.1 编制目的 (1)

1.2 编制依据 (1)

1.3 适用范围 (1)

1.4 工作原则 (1)

2 组织体系及其职责 (2)

2.1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

2.2 日常管理机构及职责 (3)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4)

3.1 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4)

3.2 预防预警行动 (5)

3.3 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6)

4 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7)

4.1 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7)

4.2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7)

4.3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8)

4.4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 (8)

5 应急响应 (8)

5.1 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Ⅰ级) (8)

5.2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Ⅱ级) (10)

5.3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Ⅲ级) (10)

5.4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Ⅳ级) (11)

5.5 应急响应结束 (12)

6 部门职责 (12)

6.1 紧急抢险救灾 (12)

6.2 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 (13)

6.3 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 (14)

6.4 治安、交通和通讯 (14)

6.5 基本生活保障 (15)

6.6 信息报送和处理 (15)

6.7 应急资金保障 (15)

7 应急保障 (15)

7.1 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 (15)

7.2 通信与信息传递 (16)

7.3 应急技术保障 (16)

7.4 宣传与培训 (17)

7.5 信息发布 (17)

7.6 监督检查 (17)

8 预案管理与修订 (17)

8.1 预案管理 (17)

8.2 预案修订 (18)

9 责任与奖惩 (18)

9.1 奖励 (18)

9.2 责任追究 (18)

10 附则 (18)

10.1 名词术语 (18)

10.2 预案解释部门 (19)

10.3 预案的实施 (19)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赤峰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1.4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

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3)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2 组织体系及其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赤峰市国土资源局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并根据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向市政府提出成立赤峰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建议。

赤峰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市中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并协助自治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做好对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

赤峰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组成如下:

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

副指挥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宣传部、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广电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建设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铁路部门、交通局、水利局、农牧业局、林业局、商务局、卫生局、气象局、环境保护局、煤监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旅游局、地震局、赤峰军区后勤部、消防支队、

森警支队、武警支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协调武警、消防、森警大队迅速组织指挥部队参加抢险救灾;指导旗县区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处理其他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2.2 日常管理机构及职责

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地质环境工作的副局长担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组织协调有关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制定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的新闻发布;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相关旗县区人民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