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做好基建项目财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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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基建项目财务管理工作

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建设单位要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做好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基本建设活动中的材料、设备采购、存货、各项财产物资及时做好原始记录;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基建财务报表。唐山项目中冶天元大厦年底即将开工,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就如何贯彻执行上述规定,提出个人的看法,与大家探讨。

一、领导重视是做好基建项目财务管理工作的前提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对节约建设资金、减少损失浪费、控制投资成本、提高投资效益具有重要作用,但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与领导的重视密不可分。建设单位的各级领导应高度重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合理设置财务管理机构,安排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经验的财会人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赋予财务管理人员相应的职权,如与项目有关的各项会议均需财务管理人员参加、不合规的付款申请拒绝支付、参与合同签订等方面的重要权力。只有领导重视,才能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发言权,才能充分发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重要作用。

二、严格要求基建财务人员是做好基建项目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

(一)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

基建财务人员不仅要熟练掌握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及补充规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解释;了解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基本建设管理制度以及相关的工程知识,还应当认真学习招投标法、合同法、建筑法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法制观念,提高责任心。

基本建设项目一般投资额较大,需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较多,如果基建财务人

员责任心不强、法制观念淡漠,将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加强对基建财务人

员的责任心、法制教育极其重要。

(三)加强与工程人员的工作沟通。

项目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项目建设过程管理、投资控制、工程结算价款支付、费用报销等方面,都需要财务管理人员与工程人员的协调配合,因此,加强彼此的联系与沟通有利于项目建设合法合规。财务人员参与工程例会也有利于了解工程进度及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有利于彼此的联系与沟通。

三、加强制度建设是做好基建项目财务管理工作的保障

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保证项目建设规范运行,各项投资支出真实、合法。具体内容应当包括:

(一)严格工程款支付审核程序,保证按合同及进度付款。

可按以下流程进行:

施工单位进度款申请表T建设单位项目部审核签字T监理审核签字盖章T跟踪审核的中介机构审核签字盖章T建设单位分管领导签字T财务审核T付款(均使用转帐支付)。

(二)规范二类费用的报销审批,保证各项费用支出真实、合法。

(三)切实做好实物资产管理,保证帐实相符。

明确材料、固定资产、设备采购、存货等实物资产入库、领用及移交手续。到货应有验收记录,领用及移交应有多方签字记录。建立实物资产统计台帐,详细记录各项实物资产的品名、规格型号、采购数量及金额等内容,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保证帐实相符。

四、科学合理地设置帐务,正确进行会计核算

严格按基本建设有关规定,对每个基本建设项目都必须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同一个建设项目,不论其建设资金来源性质,原则上必须在同一账户核算和管理。这有利于对建设资金使用的管理,也有利于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正确使用会计科目,特别是明细科目的设置要科学、合理,一方面要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中会计科目的设置要求;另一方面要与批复概算明细相稳合,有利于随时分析概算执行情况;同时,也要考虑编制竣工决算报表时计算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需要。建立

辅助帐薄,便于管理。如实物登记台帐,工程结算款支付及发票开具情况台帐等。

五、做好财务分析总结

(一)分析投资完成情况。

定期统计各项费用支出的累计发生金额,并与批准概算进行比较,分析是否可能存在超概算的情况,是否存在概算外投资;是否存在超规模、超标准的问题;各项费用支出是否属于规定的开支范围,是否超过控制标准。如果存在上述情况,建议领导层及时办理报批手续,或提出其他的整改建议,以保证项目建设程序合法合规。

(二)及时总结各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

及时对内控制度进行分析总结,评价现有制度是否存在缺陷,是否需要完善,内控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三)定期编报财务分析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

项目进度、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分项投资完成情况及投资总额、概算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等。财务人员应与工程人员协同配合,重点应从以下方面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分别提出整改建议:

1. 在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各方在项目进度、质量、投资控制等方面的责任履行方面是否尽职尽责;

2. 基本建设程序方面是否履行了各项报批手续;

3. 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

4. 各项资金的到位情况是否与工程建设进度相适应,是否存在资金缺口;

5. 资金使用管理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是否存在不合规支出等方面的问题。

六、及时准确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 3 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组织领导,组织专门人员,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一)认真做好财产及帐务清理等编制准备工作,保证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前帐、表、证、实表相符。 1.财产物资清理。具体包括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帐务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点核实,各种材料、设备、工具、器具等,要逐项盘点核实,填列清单。对应变价处理的库存设备、材料以及应处理的自用固定资产进行公开变价处理。

2. 债权债务清理。对工程费用及按实结算的二类费用,应催促工程人员牵头尽快办理工程结算,形成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均签字认可的定案表。财务根据定案表进行帐务处理,真实反映各项负债。对各项应收、应付款项及时收回或清偿。支付工程尾款时应按规定留取质保金;结清个人欠款。

3. 催促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以便按实列支竣工验收费用,对相关人员未报销的其他各项费用催促尽快报销,以真实、完整地反映工程投资支出。

4. 对管理费或业务招待费超支、单项工程报废损失等需要事前报上级财务部门审核批准的事项,及时形成上报文件,以取得帐务处理依据。

(二)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要求。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是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建设单位应认真执行

有关的财务核算办法,实事求是地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做到编报及时,数字准确,内容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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