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08修改)

深圳市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08修改)
深圳市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08修改)

深圳市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08修改)

【法规类别】特种行业和危险品管理污染防治

【发文字号】深环规[2008]5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08.11.19

【实施日期】2008.11.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重新发布《深圳市绿色社区达标考评管理办法》等13件规范性文

件的决定

(深环规〔2008〕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部分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7〕70号)的要求,我局对2001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修改。现决定将《深圳市绿色社区达标考评管理办法》等13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本次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自重新发布之日起有效期5年,到期自动失效。我局2001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

深圳市环境保护局

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深圳市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深环〔1999〕196号1999年8月9日)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防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范围内从事危险废物转移活动(含进、出本市)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深圳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市环保局)负责对全市的危险废物转移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注1。

第四条本市对危险废物转移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注2。

第五条本市有条件利用或处置的危险废物,应交本市有资格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利用或处置。

市外不能用做原料或不能综合利用的危险废物,本市不予接纳。

第六条危险废物产生者及其它需要转移危险废物的单位(以下简称危险废物移出者)在市内转移危险废物之前,必须如实填报《深圳市危险废物转移备案表》,并提供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接收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到环保部门备案。经备案后方可领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注3。

第七条市内转移危险废物的,市环保局监管的企业,由市环保局负责备案和实行联单管理;依照分工由龙岗区、宝安区环境保护部门(以下简称区环保局)监管的区属企业,由所在地的区环保局参照本办法负责备案和实行联单管理,监督管理情况由区环保局定期报市环保局备案注4。

第八条(此条废止)注5

第九条危险废物移出者向市外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向市环保局提出申请。市环保局商经接受地设区的市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跨市转移危险废物。批准转移的,市环保局应函告途经地市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未经批准的,不得转

2017年最全版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2017年最全版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签发人 签发日期 公章

目录 一、总则 (3) 二、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 (4) 三、危险废物标识管理制度 (7) 四、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11) 六、危险废物分类管理制度 (12) 七、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13) 八、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 (15) 九、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16) 十、危险废物分析管理制度 (7) 十一、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 (7) 十二、危险废物利用设施管理制度 (7) 十三、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 (20) 十四、危险废物人员培训制度 (22) 十五、危险废物岗位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23) 十六、危险废物内部监督管理措施和制度 (24) 十七、危险废物环境监测制度 (25)

一、总则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 、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四)《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五)《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号)(六)《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GB15562.2-1995)(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7年第48号)(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的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转移、综合利用等活动。

危险废物及其常见处理方法

编号:SM-ZD-61790 危险废物及其常见处理方 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危险废物及其常见处理方法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 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 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 读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定义危险废物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危险废物的这种越境转移量有多少尚难统计,但显然是正在增长。据绿色和平组织的调查报告,发达国家正在以每年5000万吨的规模向发展中国家转运危险废物,从1986年到1992年,发达国家已向发展中国家和东欧国家转移总量为1.63亿吨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给发展中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保 护环境和公民身体健康,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 染环境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的 产生、收集、储存、运送、转移、处置及其他经营活动和 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 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 特性的废物。公司的危险废物名录由公司主管部门在每年 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中进行公布。 第四条部门职责 (一)安全环保部是公司危险废物的归口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为:制订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负责审查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资质并组织处理;负责向当地环保部门及时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并组织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订公司危险废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负责监督检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标识等情况;负责定期对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污染物排放进行环境监测;负责危险废物出门证的管理。 (二)财务部负责核算处置危险废物发生的费用。 (三)保卫部负责监管危险废物按规定程序出厂。 (四)物流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对公司废油进行处置。 (五)能源中心负责组织对公司含锌除尘灰进行处置。 (六)销售部负责组织对公司废机油进行处置。 第五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职责

危险废弃物管理规定

危险废弃物管理规定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危险废物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危险废物转移,是指以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危险废物为目的,将危险废物从移出者的厂区或者场所移出、交付运输并移入接受者的厂区或场所的过程。 出口危险废物及其在境内的转移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申领、填写、移送、保存和报送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鼓励采用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 危险废物移出者、运输者和接受者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方案和批准转移决定的要求转移危险废物。

第四条环境保护部对全国的危险废物转移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危险废物转移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危险废物转移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移出者责任]危险废物移出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一)(包装责任)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成份、形态及污染防治和安全防护要求,选择安全的包装材料并进行分类包装; (二)(告知责任)向危险废物运输者和接受者说明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污染防治和安全防护的要求,应对突发事故的措施,以及应当配备的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三)(标识责任)在所有待运危险废物的容器或储罐的醒目处清晰地粘贴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标识和标签; (四)(交付和装载责任)负责将包装完好的危险废物连同转移联单交付运输者,并负责装载待转移的危险废物,避免性质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混装,避免因装载活动造成对环境的危害。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天津新高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一、为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国家环保总局《危险废弃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特制定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在本公司实施。 二、本公司可能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废机油、润滑油;废油棉纱;废油桶/油漆桶;废铅蓄电池/普通电池;废墨盒、废硒鼓、废萤光灯管、废电子产品等(详见附后的“危险废物清单”)。以上废弃物分别产生于车辆/设备的维修活动和办公活动中。 三、严禁把危险废物同一般的可回收/不可回收废弃物混放。在办公区、设备/车辆维修场所和工期半年以上的服务作业施工场所分别由行政管理部和项目部负责建造/配置盛装危险废弃物的桶、箱等供存放危险废物之用。专用桶、箱应给出明显标识。 四、盛装危险废物的桶、箱不能露天放置,其所在地表应予硬化,防止渗漏、遗撒造成对土地的污染。 五、产生危险废物的活动/工序的相关作业人员应在产生废弃物后及时收集并向专用桶、箱存放;在服务作业施工现场若产生以上危险废物应由作业人员用塑料袋收集送交所在客户单位,请他们代为统一处置。 六、收集的废机油、废电池、废墨盒、废硒鼓可定期送交相关经销单位回收处理;其他危险废物在收存到一定数量后由行政管理部送交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单位集中处理。 七、相关部门对收集和送交处理的危险废物的品名、数量应保存相关记录。 八、本办法的实施情况及有效性由生产技术部和行政管理部组织进行检查。 编制:批准:日期: 附:危险废物清单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对照排查,本公司在服务作业施工、设备维修、办公活动中可能产生的危险废物有: 1、编号HW08 废机油、柴油、汽油、润滑油(带这些油类的废棉纱、揩布、手套等); ⒉编号HW09设备清洗用废乳化液 ⒊编号HW10电力设备用绝缘油、冷却油等(含多氯联苯废物) 4、编号HW11 盛装过焦油状残余物的包装和容器(废油桶等); 5、编号HW12 含有油墨、油漆残余物的废弃包装物(废墨盒、废漆桶等) ⒍; 编号HW13 用溶剂、酸碱清洗容器、设备剥离下来的树脂状稠杂物 7、编号HW16 感光材料废物(废光盘、废胶片、显影液、定影液等); 8、编号HW25 含硒废物(废硒鼓等); 9、编号HW26 含镉废物(废镉电池等); 10、编号HW29 含汞废物(废萤光屏、废萤光灯管等); 11、编号HW31 含铅废物(废铅蓄电池等); 12、编号HW35 废碱:管道、设备清洗、出光、碱蚀、除锈(油)时产生 13、编号HW36 石棉废物(废车辆制动器衬片、废石棉绳/纤维等 14、废电子产品

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应急预案(煤业公司)

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应急预案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处置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切实提升我矿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速度和应急抢险能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确保一旦发生危险货物运输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全中心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综合能力,编写此方案。 一、应急演练领导小组成员: 总指挥:XX 副总指挥(现场指挥):XX 成员:XX 二、应急演练时间: 2020年9月19日上午9时15分 三、应急演练地点: XX煤业公司副斜井井口 四、应急演练内容:

XX煤矿危险废物集中运输出井的废机油在处置危险废物时,发生泄漏并燃烧,运送危废的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泄漏事故。 假设XX煤矿危险废物集中运输出井时在处置危险废物时,桶装废机油发生泄漏并引发燃烧,产生大量有毒烟雾,如不及时控制,烟雾进入井下威胁井下职工的生命安全,后果不堪设想,矿部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减小风量,打开井下联络风门,控制风流,矿救护队与工人及时积极灭火,使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同时上报有关上级主管部门;环保部门接报后及时组织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和环境应急专家赶赴现场,开展环境应急事故技术指导工作,在中心的配合下对危险废物进行快速、安全处置。 假设在紧急处理矿环境污染事故的同时,又有一辆运送危险废物(废乳化液)的车辆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大量的废乳化液泄漏,影响道路,同时事故地靠近河,如果处置不及时,大量废乳化液极有可能流入河中,污染河道。现场指挥部接报后,及时调整力量进行快速处置。 五、应急演练器材保障及注意事项: (一)演练车辆: 危险废物运输车一辆,救援车一辆,消防水车一辆,救援物质运输车一辆,统一停放在车库待命。

危险废物的处置方法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2844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危险废物的处置方法标 准版本

危险废物的处置方法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操作规程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危险废物的处置,是指将危险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其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危险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危险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场所或者设施并不再回取的活动。 处置危险废物的办法主要有地质处置和海洋处置两大类。海洋处置包括深海投弃和海上焚烧。陆地处置包括土地耕作、永久贮存或贮留地贮存、土地填埋、深井灌注和深地层处置等几种,其中应用最多的是土地填埋处置技术。海洋处置现已被国际公约禁

止,但地质处置至今仍是世界各国最常采用的一种废物处置方法。 1.填埋法 土地填埋是最终处置危险废物的一种方法。此方法包括场地选择、填埋场设计、施工填埋操作、环境保护及监测、场地利用等几方面。其实质是将危险废物铺成一定厚度的薄层,加以压实,并覆盖土壤。这种处理技术在国内外得到普遍应用。土地填埋法通常又分为卫生土地填埋和安全土地填埋。 (1) 卫生土地填埋 卫生土地填埋是处置一般固体废物,而不会对公众健康及环境安全造成危害的一种方法。主要用来处置城市垃圾。 (2) 安全土地填埋 安全土地填埋是一种改进的卫生填埋方法,也称

为安全化学土地填埋。安全土地填埋主要用来处置危险废物。因此,对场地的建造技术要求更为严格。如衬里的渗透系数要小于10-8 cm/s,浸出液要加以收集和处理,地面迳流要加以控制,还要考虑对产生的气体的控制和处理等。 此外,还有一种土地填埋处理方法,即浅地层埋藏法。这种方法主要用来处置低放射性废物。 土地填埋法与其他处置方法相比,其主要优点是:此法为一种完全的、最终的处置方法,若有合适的土地可供利用,此法最为经济;它不受废物的种类限制,且适合于处理大量的废物;填埋后的土地可重新用作停车场、游乐场、高尔夫球场等。缺点是:填埋场必须远离居民区;回复的填埋场将因沉降而需要不断地维修;填埋在地下的危险废物,通过分解可能会产生易燃、易爆或毒性气体,需加以控制和处理

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规

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主要内容 一、危险废物概念与基本管理理念 二、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三、危险废物相关企业的责任和义务 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 五、危险废物典型违法案例

一、危险废物的概念及其基本管理理念 法律定义: 危险废物是指列家危险废物, 入国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第八十八条第四款) 一般定义: 危险废物是指对人类、动植物和环境的现在和将来会构成一定危害的, 没有特殊的预防措施不能进行处理或处置的废弃物。 危险废物的特征 危险废物的特征是指它所表现出来的对人、动植物可能造成致病性或致命性的, 或对环境造成危害的性质。 通常表现为: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毒害性、传染性、生物毒性、生物蓄积性、三致性等等。 危险废物管理是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的手段解决危险废物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危险废物管理包括国家和地方各级行政部门对危险废物问题制定的法规、政策以及实施这些法规的政策。 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理是指对危险废物的避免和减量, 产生后的收集、运输、贮存、循环、利用、无害处理以及最终无害化处置的管理, 其优先序列为最小量化、废物回收利用、废物的环境无害化处置。 通过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证、行政代执行等制度, 切实做到对危险废物从产生到最终处置的“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环境监管。

二、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国际公约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1992年5月5日生效)关于就某些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采取国际行动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多氯联苯、滴滴涕、多氯二苯-P -二噁英)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化学品的进出口) 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法》 国家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 《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 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和经济政策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 《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 《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交环保局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管理部门:生产部

河南省****股份有限公司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效预防环境污染的发生,更好的保障公司职工的人体健康,公司特制订本办法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 一、公司危险废物目录 二、危险废物包装规定 危险废物在运往公司指定暂放位置和运往处置、处理之前,为预防危险废物因洒落、撞击和反应发生危险,公司要求对其进行包装。其包装规定如下: 1.对于液体的危险废物必须用包装容器进行装盛,固体危险废物可用包装容器或包装袋进行装盛。 2.同以包装容器、包装袋不能同时装盛两种以上不同性质或类别的危险废物。 3.包装容器必须完好无损,没有腐蚀、污染、损毁或其他能导致包装效能减弱的缺陷。

4.对于已经装有危险废物的容器应妥善保管或密封,容器表面应保持清洁,不应粘附任何危险废物。 5.包装容器和包装袋应选用与装盛物不起反应的材料制成,包装物必须不易碎,防渗性能良好。 6.危险废物的包装容器不可转作它用,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处理并检查认定后装其他危险废物。 三、危险废物标识规定 为了清晰、准确的辨别危险废物,提高警示性,本公司严格按照国标标准,对危险废标识进行规定,其规定如下: 1.所有包装容器、包装袋必须贴上危险废物标签,危险废物标签上文字字体为黑体、底色为醒目的黄色。 2.危险废物标签必须妥善的贴在包装容器或包装袋的适当位置,并不被遮盖或污染使其上的信息清晰易读。 3.如适用旧的容器或包装袋装盛危险废物,应确保容器或包装袋上的旧标签全部被去除或有效遮盖。 4. 危险废物标签要提供下列说明“危险废物”字样、主要化学成分、危险类别、安全措施等。 四、贮存仓库的规定 为了预防危险废物造成再次污染和危害,公司对贮存仓库制定了明确的规定: 1.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 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 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5454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Hazardous waste transfer coupon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199条、国家环保总局《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环保部门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本单位危险废物的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的落实 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和依法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通过“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登记转移计划和电子转移联单。 2、危险废物转移规定和要求 ⑴、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

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⑵、每转移一车、船(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每车、船(次)有多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每一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联单。 ⑶、如实填写联单中利用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经交付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单第一联正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 ⑷、危险废物接受单位应当按照联单填写的内容对危险废物核实验收,如实填写联单中接受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接受单位应当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十日内交付利用单位,联单第一联由利用单位自留存档,联单保存期限为五年;联单第二联副联由利用单位在二日内报送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3、危险废物转移负责人的职责 统筹本单位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组织实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方式的选择与应用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方式的选择与应用 一、危险废物处理方法概述 对于某种废物选择哪种最佳的、实用的方法与诸多因素有关,如废物的组成、性质、状态、气候条件、安全标准、处理成本、操作及维修等条件。虽然有许多方法都能成功地用于处理危险废物,但常用的处理方法仍归纳为物理处理、化学处理、生物处理、热处理和固化处理。 1、物理处理:物理处理是通过浓缩或相变化改变固体废物的结构,使之成为便于运输、贮存、利用或处置的形态,包括压实、破碎、分选、增稠、吸附、萃取等方法。 2、化学处理:化学处理是采用化学方法破坏固体废物中的有害成分,从而达到无害化,或将其转变成为适于进一步处理、处置的形态。其目的在于改变处理物质的化学性质,从而减少它的危害性。这是危险废物最终处置前常用的预处理措施,其处理设备为常规的化工设备。 3、生物处理:生物处理是利用微生物分解固体废物中可降解的有机物,从而达到无害化或综合利用。生物处理方法包括好氧处理、厌氧处理和兼性厌氧处理。与化学处理方法相比,生物处理在经济上一般比较便宜,应用普遍,但处理过程所需时间长,处理效率不够稳定。 4、热处理:热处理是通过高温破坏和改变固体废物组成和结构,同时达到减容、无害化或综合利用的目的。其方法包括焚化、热解、湿式氧化以及焙烧、烧结等。热值较高或毒性较大的废物采用焚烧处理工艺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回收焚烧余热用于综合利用和物/化处理以及职工洗浴、生活等,减少处理成本和能源的浪费。 5、固化处理:固化处理是采用固化基材将废物固定或包覆,以降低其对环境的危害,是一种较安全地运输和处置废物的处理过程,主要用于有害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固化体的容积远比原废物的容积大。 6、各种处理方法都有其优缺点和对不同废物的适用性,由于各危险废物所含组分、性质不同,很难有统一模式。针对各废物的特性,可选用适用性强的处理方法 二、危险废物最终处置方法 固体废物的最终处置方法有堆存法、填埋法、土地耕作法、深井灌注法和海洋处置法。堆存法和土地耕作法对废物成分有一定要求,一般用于处置不溶解、不扬尘、不腐烂变质、不含重金属等不危害周围环境的固体废物,对有毒、有害物质不可施用,以防其进入生物循环系统;深井灌注方法需要将固体废物液化,形成真溶液或乳浊液,主要用于处置难于破坏、难于转化、不能采用其它方法处置或采用其它方法费用昂贵的废物。目前土地填埋法已成为固体废物最终处置的一种重要方法,也是危险废物最终处置常用且行之有效的方法。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危险废物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出口危险废物在境内的转移按照《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不适用本办法。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关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危险废物收集、转移环节实行豁免管理的危险废物,其转移过程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危险废物移出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包含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在内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报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后,按照本办法规定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收集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可以免于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但应当将收集、转移情况记入危险废物收集者的收集信息管理系统或者台账中。 第四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危险废物,未经批准,不得转移。 第五条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转移活动 的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危险废物运输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相关方责任 第七条危险废物移出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一)(合规委托责任)选择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运输单位和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二)(分类包装责任)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成分、形态及污染防治和安全防护要求,选择安全的包装材料并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包装; (三)(告知责任)向危险废物运输者和接受者说明危险废物的种类、准确重量(数量)、危险特性,转移过程中污染防治和安全防护的要求,应对突发事故的措施,以及应当配备的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煤矿环保管理制度汇编

贞丰县岔河联营煤矿环保管理制度 编制日期:2017年1月1日

岔河联营煤矿 环保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认真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建设和谐矿区,造福矿区人民群众”的环境方针,搞好本煤矿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煤矿环境保护管理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进本企业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矿区生活环境,使煤矿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 3、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煤矿企业员工、领导都要认真、自觉学习、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煤矿安全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尽量消灭污染物,尽量避免“谁污染、谁治理”的情况。从一开始就做好周围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把“建设和矿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局面。 4、煤矿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把节能减排工作当作硬任务,搞好清洁生产,做好三废排放综合治理,引进和利用先进技术,综合回收利用资源。

5、煤矿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环保的法规、制度和标准。 二、环保管理职责 我矿成立管理部门机构、由科、班组成环保管理网,开展全面、全员、全过程的环保管理和环保技术监督工作。 1、根据《环境保护法》要求,矿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部门和专职人员,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煤矿生产场所周围的环境状况,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煤矿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2、建立煤矿企业环境保护网,由矿领导和企业环保员组成,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3、企业环保管理部门应配备必须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设置一名矿级领导来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并指定若干名专职环保技术员,协助领导工作。环保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4、环保管理部门职责: ⑴在我矿分管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本煤矿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测试等。 ⑵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年度总结报告。 ⑶监督检查本公司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⑷组织煤矿企业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

几种常见危废的处理方法

几种常见危废的处理方法 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带有大量的病菌,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还可能引起疾病流行,医疗废物主要包括手术过程中产生的人体组织器官、血制品残余物、动物试验与生物培养余物、一次性的医疗用品及敷料、废水处理的污泥等、过期药品、废显(定)影液等,严格来说包括病人接触过的、来自病人身上的各种废物,以及医院办公室、医院食堂等地产生的生活垃圾。按卫生部的规定,手术中产生的组织器官、传染科病人的生活垃圾以及试验用的动物尸体等均须经过焚烧处理但这些医用焚烧炉为小型焚烧炉,无二次燃烧室,炉温低,没有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尾气中含有的二恶英会对空气造成二次污染;又因为许多医院位于人口密集的市区,产生的不良气体给周围的居民造成一定的影响。 按照有关规定,医疗单位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如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等有市医疗卫生用品无害化处理站回收利用。由于缺少专门的运输工具,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污染扩散,处理站消毒后的废水也会造成二次污染。关于一次性用品是否可以回收利用现在在国内也存在着争议,按照国际临床废物处理的惯例,一次性医疗用品应该彻底销毁,是不能够回收利用的。国外对医疗垃圾的问题非常重视,1995~2001年欧盟投资了5000万欧元用于医疗垃圾处理的研究。目前国际上处理医疗垃圾的主要方法仍然是焚烧法、等离子体等处理技术。结合我国的国情,以建设高焚烧炉、区域性集中处理方式处理医疗废物,达到彻底破坏有害物质的目的。 焚烧法是一种高温热处理技术,即以一定的过剩空气量与被处理的有机废物在焚烧炉内进行氧化燃烧反应。废物中的有害有毒物质在高温下氧化、热解而被破坏,是一种可同时实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处理技术。焚烧法处理危险废物是目前世界上应用广泛最成熟的一种热处理技术。 除了用于医疗废物的处理之外,高浓度有机废液、废油渣、有机污泥多氯联苯类废物等一般采用也采用焚烧法处理。 等离子体处理危险废物是采用等离子火炬或弧将废物加热至超高温(一般控制在3000~5000℃,最高可超过10,000℃),此时基本粒子的活动能量远大于任何分子间化学键的作用,物质的微观运动以原子热运动为主,原有的物质被打破为原子状态,使其丧失活力,从而将复杂的物质转化为简单的无害物质。该方法在美国经过10余年的研究,已经开始工业化运行,效果十分显著。微波处理技术是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危险废物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出口危险废物在境内的转移按照《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不适用本办法。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关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危险废物收集、转移环节实行豁免管理的危险废物,其转移过程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危险废物移出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包含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在内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报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后,按照本办法规定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收集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可以免于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但应当将收集、转移情况记入危险废物收集者的收集信息管理系统或者台账中。

第四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危险废物,未经批准,不得转移。 第五条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危险废物运输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相关方责任 第七条危险废物移出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一)(合规委托责任)选择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运输单位和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二)(分类包装责任)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成分、形态及污染防治和安全防护要求,选择安全的包装材料并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包装; (三)(告知责任)向危险废物运输者和接受者说明危险废物的种类、准确重量(数量)、危险特性,转移过程中污染防治和安全防护的要求,应对突发事故的措施,以及应当配备的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四)(标识责任)在所有待转移危险废物的容器或包装物的醒目处清晰粘贴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标签; (五)(核对及交付责任)核对运输者、运输工具及收运人员的信息与转移联单是否相符,将包装完好的危险废物连同联单一并交付运输者;

厂内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厂内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运营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转移和处置等活动。 3. 定义 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4. 厂内危险废物的辨别

厂内危险废物名录每年1月份各部门提交的废物清单辨别确认后进行更新。 5. 职责 5.1 危险废物产生部门:设置危险废物兼职管理人(各部门安全员兼任)和部门 危险废物临时存放点及其责任管理人;负责本部门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分类、标示、称重及转移;建立危险废物台帐,并如实记录和汇总危险废物产生、贮 存和转移情况;制定本部门危险废物泄漏应急处理方案和应急演练;按月向安 全部报送危险废物贮存和转移台帐;并协助危险废物出厂现场监装。 5.2仓储部:设置危险废物专属存储仓库及其责任管理人;每年年初负责根据上 年的危险废物入库情况,向采购部和安全部提供向外出售或转移的危废物清单; 负责危险废物的储存、转移、出入库台账登记、储存仓巡检、应急管理,定期 办理危险废物出厂转移申请,现场监装,制定危险废物泄漏应急处置方案;按 月向安全部报送危险废物存储情况和出入库台帐。 5.3采购部:接到仓库书面或邮件确认出售的危废物申请清单后,负责与有资质 的危险废物转移公司签订转移协议,按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委托协议公司办理 处置事宜,与仓储部协商装卸时间,联系供应商到厂装卸危险废物,并跟踪危 险废物转移费用、外销价格和危险转移联单的事宜;向安全部提交最新签订的 危险转移合同、供应商相关资质和每次危废物转移的联单。 5.4安全部:负责协助采购部审查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资质;根据危险废物处置协 议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现场监督供应商危险废物装卸,组 织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负责监督和考核各部门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标 识、转移及台帐等情况。

危险废物转移环境管理办法2021修订版

危险废物转移环境管理办法2021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污染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危险废物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符合豁免条件的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及危险货物运输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总体原则】危险废物转移实行就近原则。危险废物利用以市场化为主,不得对以利用为目的的危险废物转移设置限制性行政壁垒。鼓励危险废物移出地和相邻移入地开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区域合作,建立补偿机制,共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 除针对全国统筹布局的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开展区域合作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以及企业集团内部共享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外,原则上不鼓励跨省转移处置危险废物。

第四条【转移联单制度】除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另有规定外,转移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运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 生态环境部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建设、运行和维护信息系统。 第五条【出口转移】出口危险废物在境内的转移,按照《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越境转移—转移单据》,无需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第六条【部门职责】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对危险废物转移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对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运行实施监督管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危险废物运输相关活动及危险废物运输污染环境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联合监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共享危险废物转移数据和信息;建立完善危险废物运输工具在城市中的通行路线,实现危险废物运输车辆等规范有序、安全便捷通行;加强联合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章相关方责任 第八条【一般责任】危险废物移出人、承运人、接受人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必须遵守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并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治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对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依法承担责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矿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矿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标识、处臵、运输等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根据我矿生产经营状况,存在的危险废物主要有: 废矿物油:包括废机油、废齿轮油、废液压油、废黄油和废柴油等。 含油固废:包括含油废旧棉纱、含油废旧滤芯、含油废旧钢丝绳。 废旧电池:包括镍电池、高频电池、镍铬电池、酸铅电池。 废油漆、废稀料。 废荧光灯管、废色带(墨盒、硒鼓)、石棉、废旧电路板等。 第二章部门职责的划分 第四条物资供应科职责:负责制订危险废物管理办

法,做好有毒有害物资的管理,防止在储存、发放和运输时逸散泄露污染环境;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并由专人妥善保管。制订本单位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危险废物应急演练。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转运、处臵危险废物。 第五条基建后勤科职责:负责全矿危险废物的综合管理,制定年度危废管理计划及总结。监督检查物资供应科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分类贮存的执行。负责办理转移联单手续,安全、合法处臵危险废物。 第六条人事劳资科职责:组织从事危险废物工作人员的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的培训。 第七条保卫科职责:负责做好出入矿危险废物车辆的检查、登记与管理工作,使其符合环保及相关要求。 第八条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危险废物的收集清运工作。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 第九条各单位参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本办法识别产生的危险废物。如果不能准确识别某危险废物,可咨询物资供应科、基建后勤科。 第十条对需要交旧领新的危险废物,如:电池、乳化液、机油、灯管、棉纱等。全矿各单位需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同时办理废旧收料单方可领用新料。

煤矿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煤矿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积极应对日益严峻的环保形势,进一步提升集团公司环境管理水平,确保各项环保任务全面完成,按照《XXXX集团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考核评价办法》要求,结合公司环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环保工作绩效考核,是指以科学的办法、标准和程序,对各相关环保目标责任单位履行环境保护职责、落实环境保护任务和效果进行考核和综合评价。 第三条为推动环保绩效考核工作顺利实施,集团公司成立环保绩效考核领导组,总体负责环保绩效考核管理工作,包括审批考核办法及考核结果、协调解决考核中遇到的问题等。 组长:总经理 常务副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生产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成员:相关副总工程师、企管处、计划处、财务处、地质处、总调度室、安监局、焦化管理部、基建处等部门负责人。 环保绩效考核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处,办公室主任由环保处处长担任。 环保绩效考核领导组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家及地方环保要求,制定集团生态环境保 1

护年度总目标,并以目标责任制形式下达至公司各层级。 (二)审定集团环保绩效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 (三)定期评估绩效考核成果,不断完善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四)督促相关部门全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为考核目标顺利完成提供技术和服务支撑。 (五)按考核周期对环保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兑现,并纳入评估集团公司绩效考核范畴。 第四条考核对象 环保绩效考核对象为XXXX集团经营业绩考核评价范围内涉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生产经营单位。 一、重点考核单位 (一)矿井及选煤厂 (二)电力、焦化、水泥等企业 二、一般考核单位 除集团公司重点考核单位外的其它有关环保工作的单位。 第五条考核依据 (一)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国家及地方政府环保法律法规; (三)集团公司下发的各类环保规章制度; (四)目标责任状各类污染物浓度和总量指标; (五)政府及上级部门环境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最新、最全版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签发人 签发日期 公章

目录 一、总则 (3) 二、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 (4) 三、危险废物标识管理制度 (7) 四、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11) 六、危险废物分类管理制度 (12) 七、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13) 八、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 (15) 九、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16) 十、危险废物分析管理制度 (7) 十一、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 (7) 十二、危险废物利用设施管理制度 (7) 十三、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 (20) 十四、危险废物人员培训制度 (22) 十五、危险废物岗位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23) 十六、危险废物内部监督管理措施和制度 (24) 十七、危险废物环境监测制度 (25)

一、总则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 、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四)《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五)《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号)(六)《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GB15562.2-1995)(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7年第 48号)(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的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转移、综合利用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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