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学实验实训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大学实验实训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实验实训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校园环境,保证教学、科研等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xx大学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管理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凡购买、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危险化学品包括:

1.列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剧毒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中的335种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确定和公布的其他剧毒化学品;

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45 号令)规定的三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国家确定和公布的其他易制毒化学品;

3.《麻醉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中包括的药品品种。

— 1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