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知识之关于广宣费税前扣除问题

税法知识之关于广宣费税前扣除问题

税法知识之关于广宣费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下面是yjbys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广宣费税前扣除问题的税法知识,欢迎阅读。

一、一般企业的扣除规定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在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收入应该包括视同销售收入。

二、特殊行业的特殊规定

(一)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扣除限额比例给予提高到30%。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的适用范围:1.化妆品企业的包括制造企业和销售企业,即俗称在生产、销售环节均可以按此执行。2.医药和饮料企业只能是生产制造企业,与化妆品不同,销售企业按照一般规定执行。

3.酒类生产制造企业不可以按照特殊政策执行,只能按照一般规定执行。

(二)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关联企业签订分摊协议的可以转移扣除

(一)适用于关联企业,不是关联企业不可以转移扣除。

(二)双方之间必须是签订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

(三)对于拟转出的一方企业,只能对实际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释义-总则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总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释义」本条是关于制定本实施条例的法律依据的规定。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于2007年3月16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结束了内资、外资企业适用不同税法的历史,统一了有关纳税人的规定,统一并适当降低了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并规范了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了税收优惠政策。为了保证这部重要法律在2008年1月1日以后能够顺利实施,使这部重要法律的有关规定能够真正得以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国务院及时发布了本实施条例,对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必要的细化,并与企业所得税法同时于2008年1月1日起生效。因此,本条明确规定,本实施条例,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制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国务院为执行法律的规定,可以制定行政法规。本实施条例就属于这一类行政法规,通常冠以“XXX法实施条例”等名称。本实施条例作为企业所得税法的下位法,目的是将企业所得税法的内容进行细化,对企业所得税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作出具体规定,以增强企业所得税法的可操作性,便于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理解和执行。因此,本实施条例的规定必须与企业所得税法保持一致,不得与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相抵触,也不得违背企业所得税法的精神和基本原则,否则将被视为无效。第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所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释义」本条是关于对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进行界定的规定。 本条是对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所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具体解释。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但是,到底哪些企业属于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呢?企业所得税法并没有具体 明确,这正是本条规定要解决的问题。 本条的规定主要包含以下两层含义: 一、排除在境外依据外国法律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依照本条的规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包括依照外国法律法规在境外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境外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可能会成为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我国非居民企业纳税人(比如在中国境内取得收入,也可能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取得收入),也可能会成为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我国居民企业纳税人(比如其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但是不论其为居民企业还是非居民企业,都必须严格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都适用企业所得税法,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本实施条例之所以要把外国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排除在外,主要是考虑到,企业所得税法的立法原意是为了解决重复征税问题,因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对外承担无限责任,企业的财产与出资人的财产密不可分,生产经营收入也即出资人个人的收入,并由出资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为避免重复征税,企业所得税法才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而依照外国法律法规在境外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其境外投资人没有在境内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而且,如不对这些企业

征管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没有规定的,依照其他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第四条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制定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与实施办法;各级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与实施办法,做好本地区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支持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并组织有关部门实现相关信息的共享。 第五条税收征管法第八条所称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保密的情

况,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应当制定税务人员行为准则和服务规范。上级税务机关发现下级税务机关的税收违法行为,应当及时予以纠正;下级税务机关应当按照上级税务机关的决定及时改正。 下级税务机关发现上级税务机关的税收违法行为,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税务机关根据检举人的贡献大小给予相应的奖励,奖励所需资金列入税务部门年度预算,单项核定。奖励资金具体使用办法以及奖励标准,由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制定。 第八条税务人员在核定应纳税额、调整税收定额、进行税务检查、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夫妻关系; (二)直系血亲关系; (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2020年个人所得税法知识竞赛培训试题及答案

2020年个人所得税法知识竞赛培训试题及答案 判断题(每题1分,答对得分,答错不得分) 1、钱先生有两处住房,2002年他将其中一处居住15年的房屋卖掉,取得收入20万元。这笔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2、某个人独资企业是查帐征收户,2003年其生产经营收入50万元,实现应纳税所得10万元,投资者以4万元捐赠给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用于社会公益事业,这笔捐赠额可以据实扣除。(√) 3、纳税人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应分别在各处收入来源地申报纳税。(×) 4、张某于98年11月分别购买了5年期国库券和中国铁路建设债券,2003年11月进行兑付,分别取得利息3000元和2000元。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张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00元。(√) 5、在我国境内居住满1年未满5年的外籍人员属于居民纳税人,应就来源于境内外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由谁支付都应向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6、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款的,应由扣缴义务人缴纳

应扣未扣的税款、滞纳金、罚款。(×) 7、一位中国公民同时在两个单位任职,从A单位每月取得工薪收入1100元,从B单位每月取得工薪收入900元。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其应纳个人所得税已由单位负责扣缴,个人不需申报缴纳。(×) 8、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股息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收入额减去20%的费用。(×) 9、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需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处地税机关自行申报纳税。(√) 10、布朗先生因公于2002年1月1日被其所在的英国公司派到中国工作1年。2001年布朗先生回国休假两次,共30天;去其他国家出差三次,共25天,则在计算布朗先生在华居住时间时可以扣除其五次离境的时间。(×) 11、个人取得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所得只包括现金和有价证券,而不包括实物。(×) 12、某歌星取得一次劳务报酬收入2.4万元,对此应实行加成征收办法计算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第八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第八十三条 2011-01-24 16:42 第八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条例释义】本条是关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享受免税优惠的“权益性投资收益”的具体范围的规定。 原《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也规定了这方面的免税优惠政策:即“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于其他企业,从接受投资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可以不计入本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但其上述投资所发生的费用和损失,不得冲减本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本条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不同,对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进行了细化。 一个企业对另一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时,投资企业要从被投资企业取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由于股息、红利是从被投资企业税后利润中分配的,如果将股息、红利全额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税收入中征收企业所得税,会出现对同一经济来源所得的重复征税。因此,消除企业间股息、红利的重复征税是防止税收政策扭曲、保持税收中性的必然要求,也是各国的普遍做法。为此,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企业的免税收入。第(三)项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的上述规定,有两个方面的内容需要实施条例予以明确:一是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到底需要符合什么条件?二是对非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需符合什么条件?本条从以下两个方面回答了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涉及的问题: 一、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的条件 依照本条规定,可以享受免税优惠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需要具备两个条件: 第一,仅限于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这一条件限制既排除了居民企业之间的非直接投资所取得的权益性收益,又排除了居民企业对非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收益。 直接投资一般是指投资者将货币资金直接投入投资项目,形成实物资产或者购买现有企业的投资。通过直接投资,投资者便可以拥有全部或一定数量的被投资企业的资产及经营所有权,直接进行或参与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包括:( l)投资者开办独资企业,并独自经营;( 2)与其他企业合

全国税法知识竞赛

全国税法知识竞赛”主要面向全社会,重点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高等院 校的大学生。大赛围绕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第 26 个税收宣传月主题“深化税收改革,助力企业发展”,本着“为国家税收服务,为纳税人服务”的思想,开展税法知识竞赛。 税收法规知识测试题 一、判断题 1、税务所可以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 错误《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条第二款“县以下税务机关及各级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直属机构和临时机构,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2、税收规范性文件可以使用“办法”、“规定”、“规程”、“规则”或“实施细则”、等名称。 ( )( 错误《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第七条“税收规范性文件可以使用“办法”、“规定”、“规程”、“规则”等名称,但不得称“条例”、“实施细则”、“通知”或“批复”) 3、税收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 日后施行。( )(正确《税收规范 30 日后施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税收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 行。“) 4、未经法规部门审核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办公厅 ( 室) 不予核稿,局领导不予签发。 ( ) ( 正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未经法规部门审核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办公厅 ( 室) 不予核稿,局领导不予签发。”) 5、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 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7 日内作出处理。 ( )解释:正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 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详解《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详解《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这部条例存在什么亮点呢,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解读,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悠悠十三载,漫漫合并路。自1994年的酝酿工作开始至2019年3月16日通过《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我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合并宣告完成,这是我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一项制度创新。新制度优越性的发挥有赖于有效地贯彻实施。日前,与新税法配套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在社会各界的殷殷企盼中出台了。为使广大纳税人与税务人员能够更好地理解与贯彻《实施条例》精神,本报记者就《实施条例》中的若干问题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条例》的起草,主要遵循了合法规范、结合实际、接轨国际、严谨具体、便于操作等原则。在符合税法规定原意的前提下,将现行有效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内容纳入《实施条例》,体现政策的连续性。《实施条例》还结合经济活动、经济制度发展的新情况,对税法条款进行细化,

体现政策的科学性。此外,《实施条例》的起草还借鉴了国际通行所得税政策的处理办法和国际税制改革的新经验,体现了国际惯例和政策的前瞻性。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条例》共有8章133条,主要细化了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对其中一些关键性政策的设计思路,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详细解答。 实际管理机构界定旨在保护税收权益 借鉴国际经验,新税法明确实行法人所得税制度,并采用了规范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概念。 法人所得税制下的纳税人认定的关键是着重把握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标准。新税法采用注册地和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的双重标准来判断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注册地较易理解和掌握,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的判断则较难理解。《实施条例》中对实际管理机构是如何界定的?相关的考虑是什么? 有关负责人表示,从国际上来看,特别近十几年的国际实践看,实际管理机构一般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实施日常管理的地点,但在法律层面,也包括作出重要经营决策的地点。在处理方式上,税法中一般只作出原则性规定或不规定,然后逐步通过案例判定形成具体标准。为维护国家税收主权,防止纳税人通过一些主观安排逃避纳税义务,《实施条例》采取了适当扩展实

个人所得税知识竞赛题及标准答案国家税务总局

个人所得税知识竞赛题及标准答案 一、判断题 1、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2、英国是世界上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 3、公民有依照法律规定纳税的义务是税收征管法规定的。(×) 4、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已经三次修订。(√) 5、年月日举行的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听证会,是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史上的第一次立法听证会。(√) 6、最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于年月日起实施。(√) 7、我国个人所得税为分类税制模式。(√) 8、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9、居民纳税人应就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10、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项目有个。(×) 11、某歌舞团歌唱演员某到外地“走穴”演出取得收入元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12、“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法定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月元。(√) 13、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附加减除费用的标准为元月。(√) 14、个人所得税区别不同所得项目分别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计算税款。(√) 15、“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八级超额累进税率。(×)

16、“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的比例税率。(×) 17、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年度是农历正月初一至腊月三十日止。(×) 18、单位向本单位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向外单位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不用扣缴个人所得税。(×) 19、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可享受一定的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照顾。(√) 20、农民进城销售自产农产品所取得的所得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21、个人购买国库券取得的利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22、个人教育储蓄利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23、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在次月7日缴入国库。(√) 24、个人将其应税所得全部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的,可不承担缴纳个人所得税义务。(×) 25、个人取得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所得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 26、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应当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27、英国人亨利先生因公于年月日被其所在的英国公司派到中国工作年。年亨利先生回国休假两次,共天;去其他国家出差三次,共天,则在计算布朗先生在华居住时间时可以扣除其五次离境的时间。(×) 28、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只包括现金和有价证券,而不包括实物。(×) 29、某歌星取得一次劳务报酬万元,对此应实行加成征收办法计算个人所得税。(×)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题库-案例分析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题库 第一部分 一、案例分析:(共50 题) 1案情:某税务所在2001年6月12日实施检查中,发现星星商店(个体)2001年5 月20日领取营业执照后,未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据此,该税务所于2001年6月13日作出 责令星星商店必须在2001 年6月20 日前办理税务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将按《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处以罚款的决定。 问:本处理决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本处理决定无效。根据《税收征管法》第15 条规定:"企业及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规定。" 星星商店自2001 年5月20 日领取营业执照到2001 年6月13 日还不到30日,尚未违反上述规定,因此,税务所对其做出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理决定是错误的。 2、案情:某税务所2001 年6月12日接到群众举报,辖区内为民服装厂(系个体)开 业近两个月尚未办理税务登记。6月14日,该税务所对为民服装厂进行税务检查。经查,该服装厂2001年4月24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4月26日正式投产,没有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检查情况,税务所于6月16日作出责令为民服装厂于6月23日前办理税务登记并处以500 元罚款的决定。 问:本处理决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本处理决定有效。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0 条的有关规定:"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 元以 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 元以上10000 元以下的罚款。" 3、案情:某基层税务所2001年8月15日在实施税务检查中发现,辖区内大众饭店(系私营企业)自2001 年5月10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以来,一直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证,也没有申报纳税。根据检查情况,该饭店应纳未纳税款1500 元,税务所于8 月18 日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责令大众饭店8月20日前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并处以500元罚款。 2、补缴税款、加收滞金,并处不缴税款1倍,即1500元的罚款。 问:本处理决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税法基础知识

第1章税法概论 税收的分类: (1)按税收缴纳形式分类:力役税、实物税、货币税 (2)按计税依据分类:从价税、从量税 (3)按税收收入的归属权分类: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4)按税负是否转嫁分类:直接税、间接税(可转嫁)。 (5)按税收与价格的组成关系划分:价内税、价外税 (6)按课税对象的不同性质分类: 流转税类:增值税、消费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所得税类: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资源所得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 财产税类:房产税、契税、车船税、遗产税(未开征) 行为税类: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 税法的构成要素: (1)纳税义务人:自然人、法人 (2)征税对象:从价税: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 从量税:资源税、车船税、消费税 复合税:烟、酒 (3)税目 (4)税率 比例税率:1)单一比例税率:增值税 2)差别比例税率:产品差别比例税率:消费税、关税; 行业差别比例税率:营业税; 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 3)幅度比例税率:营业税中的娱乐业税率 累进税率:1)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加成所得等 2)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 定额税率:资源税、消费税中的啤酒黄酒等。 (5)减免税:1)税基式减免 2)税率式减免 3)税额式减免 (6)纳税环节:1)一次课征制 2)两次课征制 3)多次课征制 (7)纳税期限 (8)纳税地点 (9)罚则 (10)附则 税法的分类: (1)按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分类:1)税收基本法 2)税收普通法 (2)按税收的职能作用分类:1)税收实体法 2)税收程序法 (3)按税收的征税对象分类:1)流转税税法 2)所得税税法 3)财产、行为税税法 4)资源税税法 (4)按税收收入归属和征收管理权限分类:1)中央税 2)地方税 3)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第4章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在商品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价外税)

税法知识竞赛试题

税法知识竞赛试题 “广德地税杯”税法有奖知识竞赛及答案 一、选择题(试题必须做答完整) 1、企业应当自月份或季度终了之日起()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预缴税款。自年度终了之日起(? )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A、10 、5 B、15 、5 C、7 、3 D、5、3 2.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时,应当依照()的规定计算。() A、按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 B、按有资质的中介机构 C、按上级机关的指示 D、按税收法律、法规 3、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下列表叙中不正确的是() A、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的部分准予扣除 B、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C、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规定标准内准予扣除 D、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4、某企业于2008年7月5日开业,该企业第一年的纳税年度时间为( ) A、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B、2008年7月5日至

2009年7月4日 C、2008年7月5日至2008年12月31日 D、以上三种由纳税人选择 5、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下列固定资产可以提取折旧的是() A、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B、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C、未使用的机器设备 D、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6、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 )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A、3% B、10% C、12% D、20% 7、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 )年内,进行纳税调整。 A、三 B、五 C、二 D、十 8、居民企业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 )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A.分别 B.汇总 C.独立 D、就地缴纳 9、居民企业取得下列各项收入中,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细则规定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所得税的是(? )。 A、国债利息收入 B、财政拨款 C、居民企业持有其他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10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D、300万元的技术转让所得

税收知识竞赛测试题与答案

税收知识竞赛测试题及答案 1.公民有纳税的义务,是由( )规定的。 A.宪法 B.民法 C.税收征收管理法 D.个人所得税法 2.2007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颁布实施( )。 A.10年 B.12年 C.15年 D.20年 3. 《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普及纳税知识,( )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A.无偿 B.有偿 C.全天候 D.全方位 4.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当依法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 )。 A.注销税务登记 B.变更税务登记 C.开业税务登记 D.注册税务登记 5.发票的主管机关是( ) A.财政部门B公安机关C.发票印刷部门D.税务机关 6.老李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一家公司做办公室,公司要求开

具发票,老李可以( )。 A.向公司说明自己没有发票,请公司谅解 B.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C.向有发票的亲戚借来使用 D.拒绝开具 7.成都市地税局是从( )实行即开型有奖发票。 A.2004年7月 B.2005年1月 C.2005年7月 D.2006年1月 8.成都市有奖发票二次开奖的一等奖金额是( ),如果上期有人未领奖,还可以滚入下期一等奖。 A.1万元 B.5万元 C.10万元 D.20 万元 9.商家拒开有奖发票,最高可罚款( )。 A.1万元 B.2万元 C.3万元 D.4万元 10.成都市以下行业除( )外已经实行了即开型有奖发票。 A.洗染 B.美容 C.交通运输 D.照相 11.有奖发票中奖者应自有奖发票开奖之日起,( )内到地税局兑奖。

A.15日 B.30日 C.60日 D.10日 12.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 )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滞纳金不得加收。 A.3年 B.4年 C.5年 D.10年 13.纳税人发现自己多缴了税款,在缴纳税款后( )年内,可以申请退还多缴税款。 A.3年 B.4年 C.5年 D.10年 14.对纳税人偷税、骗税、抗税的,税务机关可以( )追征。 A.在3年内 B.在5年内 C.在10年内 D.无限期 15.税务机关在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时( )不在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 A.高档消费品 B.易腐烂的商品 C.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 D.金银首饰 16.某县地方税务局依法对从事建材生产的个体业主黄某实

税收征管法等规定与行政强制法规定不相衔接的问题汇总

税收征管法等规定与《行政强制法》规定不相衔接的问题汇总 一、《税收征管法》与《行政强制法》规定不一致的问题 现行《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八条、《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三十三条均规定,税务行政相对人必须先缴纳或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提供纳税担保,然后才可以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金钱给付义务的滞纳金属行政强制执行措施,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对行政强制执行措施不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无需先申请行政复议,也不需要解缴滞纳金。 二、《征管法实施细则》与《行政强制法》规定不一致的问题 (一)关于执行费用。《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由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但是,《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九条等则规定,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和税收强制时,查封、扣押、拍卖、变卖等所发生的费用在查封、扣押的货物或其他财产拍卖、变卖的价款中予以扣除。二者规定存在冲突。 税务总局《抵税财务拍卖、变卖试行办法》(总局令第12号)第六条也有相应规定。 (二)关于新增“冻结存款、汇款的期限”规定。《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自冻结存款、汇款之日起三十日内,行政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决定或者作出解除冻结决定;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或者解除冻结决定的,金融机构应当自冻结期满之日起解除冻结”。《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重大案件需要延长的,应当报税务总局批准。二者规定存在冲突。 (三)关于行政强制执行开始的时间。《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实施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超过三十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税收征管法》第四十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批准可以强制执行。《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发出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责令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二者存在差异。 三、《行政强制法》有明确规定,《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未做规定的问题 (一)报告制度。《行政强制法》第十九条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行行政强制措施时,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没有此项规定。 (二)关于新增“制作现场笔录”规定。《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对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作出规定,其中第七项要求制作现场笔录。《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税务总局文件均没有规定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要制作现场笔录。 (三)关于新增“冻结存款、汇款的程序”规定。《行政强制法》第三十条规定,实施冻结存款、汇款的,应当遵守一定的程序,包括: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制作现场笔录。《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税务总局文件对此没有具体规定。 (四)关于新增“滞纳金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规定。《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规定”。《税收征管法》没有相应规定。

最新税法知识竞赛试题练习附答案

最新税法知识竞赛试题练习附答案最新税法知识竞赛试题练习附答案 一、单选题 1、纳税人享有的`权利中不包括下列哪一项?(B) A、税收监督权 B、自主选择申报时限权 C、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 D、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 2、纳税人应履行的义务中不包括下列哪一项?(A) A、提前缴纳税款的义务 B、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的义务 C、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 D、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 3、当税务人员滥用职位权多征税款或者故意刁难纳税人时,纳税人应当(C) A、按税务人员要求办理 B、打击报复税务人员 C、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及其他部门进行检举和控告 D、忍气吞声 4、延期缴纳税款的最长期限是多久(B) A、30天 B、三个月 C、6个月 D、一年 5、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D)年内发现多缴税款的,可以要求税务机关退还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A、五年 B、一年 C、十年 D、三年

6、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B)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A、10日 B、30日 C、50日 D、5日 7、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 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 款(C)的滞纳金。 A、万分之一 B、万分之三 C、万分之五 D、万分之七 8、在我国,制定税收行政法规的机关是(A) A、国务院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国务院各部、委、局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9、申请人可以在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D)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A.15 B.30 C.10 D.60 10、当事人申请听证应当在收到行政机关听证告之书后(A)日内 提出。 A.3 B.5 C.7 D.15 二、多选题 1、现行申报方式有哪几种(ABCD) A、上门申报 B、邮寄申报 C、数据电文申报 D、其他申报方式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初稿) 注:绿色标注为国税修改意见。红色兰色标注为各方争议讨论意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三条 除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税前扣除一般应同时符合以下原则:(建议不写“同时符合”,因为对某项扣除,无法满足每个扣除原则。且84号文件的原则也不是每一项扣除都同时符合的) 1、真实性原则。真实性原则是指企业发生的各项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 2、权责发生制原则。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属于当期的各项支出,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作为当期的扣除项目;不属于当期的各项支出,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支付,也不作为当期的扣除项目。 3、相关性原则。企业可扣除的各项支出必须与取得收入相关。 4、确定性原则。企业可扣除的各项支出不论何时支付,其金额必须是确定的。 5、合理性原则。企业可扣除的各项支出应当是必要和正常的,计算和分配方法应符合生产经营常规和会计惯例。 6、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划分原则。企业发生的各项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7、配比原则。企业发生的各项支出应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滞后。第四条企业应当按照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将发生的各项支出在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之间准确核算。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应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未明确规定的具体扣除项目,在不违反税前扣除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按国家财务、会计规定计算。 第五条企业申报扣除的各项支出,应当能够提供证明支出确属当期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第六条 企业发生的各项支出,因范围或标准等不符合税前扣除有关规定需要纳税调整的,应一次性调整该项支出发生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其中,对未计入或未全部计入当期损益的支出金额,企业能准确核算的,经企业专项申报,也可以分期据实调整。

第六届财税知识竞赛试题

第六届财税知识竞赛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认定是否属于“小金库”的关键是() A、看资金或资产是否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统一核算并体现在会计报表中 B、看资金或资产被用于何种用途 C、看资金或资产被何人使用 D、看套取资金的手段和方法 2、为解决单位内部非独立法人机构老龄委经费问题,A单位将办公楼部分空余房产的租赁费收入交由老龄委直接收取,形成A单位的“小金库”,该“小金库”的资金来源属于() A、财政拨款 B、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 C、罚没收入 D、行政事业型收费 3、学校签订经济合同的主体不包括() A、法人代表 B、事先取得校长的书面授权委托 C、校长 D、各院系、部门 4、下列关于采购控制中采购方式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大宗商品或服务等的采购应当采用招投标方式并签订合同协议 B、一般商品或服务等的采购应当采用招投标方式并签订合同协议 C、一般商品或服务等的采购可以采用询价或定向采购的方式并签订合同协议 D、小额零星商品或服务等的采购可以采用直接购买等方式 5、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合并计税,其纳税地点为() A、纳税人户籍所在地 B、收入来源地

C、税务部门指定的地点 D、纳税人选择一地申报纳税 6、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A、个人取得上市公司股息所得 B、个人取得的保险赔款 C、离退休人员从社保部门领取的养老金 D、被拆迁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 7、在计算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中可以抵扣的() A、个人罚款 B、延期纳税的滞纳金 C、个人医疗保险 D、个人水电费 8、中国公民刘某2012年8月从单位取得工薪收入5500元,取得加班工资1000元。则刘某8月应缴纳的应纳税所得额为()元 A、95 B、195 C、235 D、305 9、固定资产折旧中,电子设备折旧的最低年限是() A、6年 B、2年 C、4年 D、3年 10、各项有偿服务项目收入统一上缴学校哪一个部门核算管理() A、后勤处 B、资产处 C、财务处 D、保卫处 11、下列哪些不是校园卡挂失的内容() A、本人带身份证到校园卡中心办理电子钱包挂失 B、本人带身份证到图书馆办理借书卡挂失 C、本人带学生证到农行营业部办理银行卡挂失 D、本人带身份证到农行营业部办理银行卡挂失 12、财务处对报账信箱中的业务要在几个工作日给报账人答复() A、3个工作日 B、2个工作日 C、一个星期 D、4个工作日 13、从今年起,一般本科类新生一年学费为()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是对《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的细化,规定费用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解析」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费用,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费用是企业实际发生的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费用概念的进一步细化或者界定,有助于提高企业所得税法的可操作性。之所以允许费用予以税前扣除,是因为费用并非企业所获取的增值部分,费用的耗费的目的就在于获取经济利益,而企业所得税从实质上来说,是对企业增值或者利润所得部分征税,所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为获取收入而发生的费用支出,属于企业所取得收入的对价,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事先扣除。 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费用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本条基本沿袭了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关于费用概念的界定,只是增加规定了“已经计入成本的费用”不属于费用的内容。这主要是考虑到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于费用概念的界定较为科学、合理,能够全面反映不同性质、行业的企业为取得收入而发生的支出,但是由于最近企业会计准则的变化与调整,企业会计准则不再严格区分成本与费用的概念,而是采用了大“费用”的概念,即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

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而企业所得税法已经明确区分了成本与费用的概念,所以条例对此进一步做了细化,考虑到实践中,成本与费用的概念并非界限分明,而是存在较多的交叉地带,所以本条就增加规定了“已经计入成本的费用”不属于费用,以避免同一笔支出分别作为成本、费用,得到重复扣除。 本条规定的准予税前扣除的费用,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 一、必须是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企业所发生的费用必须是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支出或者耗费,在非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支出,不得作为企业的生产经营费用予以认定。也就是说,企业所发生的费用,必须是企业在生产产品、提供劳务、销售商品等过程中的支出和耗费。 二、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是企业为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企业所生产出来的产品,在出售前,其经济利益只能说是潜在的,而尚未得到正式的社会承认,只有等产品真正售出后,才能实现现实的经济利益,而企业为销售商品,必然将发生一定的支出,这部分支出是企业为获取收入而产生的必要与正常的支出,包括广告费、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展览费、保险费、销售佣金、代销手续费、经营性租赁费及销售部门发生的差旅费、工资、福利费等费用。从事商品流通业务的纳税人购入存货抵达仓库前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运输存储过程中的保险费、装卸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购货费用可直接计入销售费用。从事房地产开发

财税知识竞赛试题

财税知识竞赛试题 一、选择题 1、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工作准则是() A、诚实守信 B、提高技能 C、服务群众 D、奉献社会 2、()是职业道德的出发点和归宿 A、爱岗敬业 B、诚实守信 C、办事公道 D、奉献社会 3、下列()不属于应缴国库款核算的内容 A、事业单位代收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 B、事业单位代收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 C、行政性收费收入 D、无主财物变价收入 4、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控制方法不包括() A、财产保护控制 B、会计控制 C、财产公开控制 D、信息内部公开 5、填写票据金额时,¥600072元应写成( ) A、人民币陆拾万零七拾二元整 B、人民币陆拾万零零柒拾贰元整 C、人民币陆拾万零叁拾贰元整 D、人民币陆拾万零柒拾贰元整 6、不属于原始凭证审核内容的是( ) A、真实性、合法性 B、完整性 C、正确性 D、会计分录的正确性 7、因特殊情况其他单位需要使用原始凭证的不正确做法是( ) A、原始凭证不得借出 B、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 C、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借出 D、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复制 8、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方法是( ) A、每日汇总登记 B、定期汇总登记 C、逐日逐笔登 D、月末一次登记

9、出纳人员不得兼任( )工作 A、现金日记账的登记 B、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 C、应收账款的登记 D、固定资产明细账的登记 10、下列选项中属于实物资产清查范围的是( ) A、现金 B、应收账款 C、有价证券 D、存货 11、我校预算编制主要采用哪种方法() A、零基预算 B、滚动预算 C、固定预算 D、弹性预算 12、我校新生教材收费标准是()元 A、400 B、500 C、600 D、700 1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其申报地点一般应为( ) A、收入来源地 B、税务局指定地点 C、纳税人户籍所在地 D、纳税人选择一地申报纳税 14、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一定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该期限为( )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年 15、下列稿酬所得中,不应合并为一次所得征税的有( ) A、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分次取得的稿酬 B、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稿酬 C、同一作品出版社分3次支付的稿酬 D、同一作品出版后加印而追加的稿酬 16、某高校教师与民办大学签约,当年业余为其讲授大学语文、应用文基础、古诗赏析三门课程,则其讲课费应纳个人所得税( ) A、课程结束时按三门课程分别计算 B、合计全部收入一并计算 C、按每个月取得的收入计算 D、平均每个月收入计算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18个项目(最全整理)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18个项目(最全整理) 1、公益性捐赠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同时具备9个条件)、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2、工资薪金支出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1)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2)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3)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4)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5)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上述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

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社会保险支出 (1)基本保险: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2)补充医疗、补充养老: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3)其他保险:人身安全保险费、财产保险据实扣除 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强制险:如航空意外险)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4、借款费用 基本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1)企业间借款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