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考评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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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管理控制表
党建工作考评管理办法
一、目的
加强和改进公司党的建设,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切实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单位。考核期间为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考评原则
党建工作考评坚持注重实绩与群众公认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日常管理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统筹推进与分类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四、考评内容和标准
(一)按照《公司党建工作考评标准》(见附件1),党建考核由基础工作考核、重点活动考核、创新创效考核、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四个部分组成,满分为105分。
1.基础工作考核:包括推动企业发展、工作运行机制、党组织班子建设、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宣传思想工作、团青作用发挥、维稳工作、日常工作等八个方面,分值为70分;
2.重点活动考核:分值为10分;
3.创新创效考核: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4.党员群众民主评议:按照《公司党建工作满意度测评表》(附件2)进行民主测评,分值为20分。
(二)否决条件
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法案件;发生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产权交易、投融资等方面的重大经营违规责任问题;发生私设“小金库”、账外账等特大经营违规责任问题;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发生重大稳定事件。发生以上任一事项,取消评优资格。
五、考评方式
党建考核采用单位自查自评、公司考核检查组检查考核及党员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组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
六、考评程序
(一)公司系统各单位,根据《公司党建工作考评标准》进行自查,并将自查评分
表、自查报告于每年11月30日前报公司党委。
(二)公司组成考核检查组于12月底前对各单位进行集中检查考核。
(三)考核评价结果报公司党委审定后,由政治工作部负责向各单位进行反馈。
七、考评结果及运用
(一)党建考核评价结果实行百分制,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界定范围如下:
1.优秀:90分以上。
2.良好:80分到89分。
3.合格:70分到79分。
4.不合格:70分以下。。
(二)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作为党内评先的重要条件,参加文明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单位不能评选先进,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能参评先进个人。
(三)各单位应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建立科学合理、分层分级的党建工作考评管理办法,促进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层层落实。
八、支持性文件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建工作考评管理办法
九、附件
附件1 公司党建工作考评标准
附件2 公司党建工作满意度测评表
附件3 公司党建工作满意度测评结果汇总表
附件1:
公司党建工作考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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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公司党建工作满意率测评表
备注:此表由各基层单位妥善保管,公司党委适时进行检查。
附件3:
公司党建工作满意率测评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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