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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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科研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提高科研经费的投资效益,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科研人员所从事的科研工作属于公司经济发展中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的品牌和各项资源条件是科研人员承担科研项目和完成科研任务的基本前提,科研人员要充分认识公司的资源与条件在科研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增强法律意识,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规定,自觉规范科研行为。

第二条科研项目管理的内容是:科研项目的管理层次、职责、科研课题的申请、论证和立项,科研计划的编制,科研计划的实施,科研计划的检查,科研计划的总结和验收。

第三条项目管理层次及相关职责:

公司的项目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的管理模式。总经办代表公司实施归口管理,负责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协调和宏观管理,以及项目合同的签订、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鉴定及后续的申报奖励管理等;各部门配合总经办负责本部门项目的具体管理、进度检查;项目组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结题鉴定及成果转化以及专利、标准、技术工作总结等材料的提供。

1、公司设项目决策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所有投资项目的终审评估。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兼任,其他成员根据项目类型由公司研发中心、财务

部、行政部、销售部、业务拓展部等方面的人员及部门负责人组成。必要时可外聘专家参加。主要职责是:

(1)审定各项目科学性和可行性;

(2)组织项目评估或评审,提出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经费预算安排

建议,签订项目任务书;

(3)审定各项目的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项目间的任务与进度,

确保项目总体目标如期实现;负责项目经费的落实;

(4)主持并批准项目内部阶段成果的验收;

2、总经办为项目管理日常工作的具体责任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项目立项、实施、验收过程中应由项目主持的各项活动(会议、评审、验收、论文编选等)的组织与管理;

(2)负责各项目任务书、计划、总结、汇报与报表的搜集与汇总;

负责文档的建立与保管;

(3)组织项目实施进展的监督、检查,上报项目季、年度执行情况及有关信息报表,协调并处理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4)组织项目验收,按要求组织项目验收的有关文件资料准备。

3、科研项目的管理分为总经办、研发中心两级,总经办侧重重点项目的管理,研发中心从事一般项目的管理。

(1)公司重点计划项目

ⅰ、国家级、市部级、区级项目和课题;

ⅱ、国家级、市部级、区级各类基金项目;

ⅲ、产学研合作项目;

ⅳ、其它重大计划项目;

(2)一般项目

ⅰ、公司委托的研究项目;

ⅱ、根据市场需求,自行立项的研究项目;

ⅲ、原有产品质量提升、工艺改进项目。

第二章科研项目的申请、论证和立项

第四条凡申请列入上级科研计划的公司级重点计划项目,由总经办提出申请,并填写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项目申请书》及论证材料(填写内容要认真、详细,论据充分,经费预算合理,并由课题负责人和参加人员签名),由主管科研的公司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送上级科技主管部门。待上级部门批准后,列入公司科研计划的管理范畴。

第五条申报上级项目,采用成熟一个申报一个的方式,根据上级政府要求申请上报。

第六条一般计划项目,需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年度科研计划项目书》和《经费预算计划表》,经所在的部门领导批准,由项目审查委员会审查立项,在总经办登记、备案,列入公司科研计划的管理范畴。

第三章科研计划的编制

第七条公司科研计划编制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承担的国家、行业、市重点科研项目、各级政府部门下达的科技项目、产学研项目及研发中心内部研发项目等。

第八条公司科研计划每年编制一次。课题负责人按照原计划任务书或合同的要求及安排,将本课题下年度的研究计划、目标等内容填入《上海中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度科研计划表》(对新立项目,必须有可行性分析报告),经技术负责人及总经理批准后,于每年10月底前报总经办。总

经办对报送的科研计划进行整理、分析、组织评估,编入下年度的公司科研计划,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科研计划的实施

第九条科研计划项目确立后,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执行《计划任务书》的要求,做到研究内容、实施方案、研究人员、措施和条件及组织领导五落实,保证计划合同任务的完成。

第十条区级以上的科研项目和产学研合作项目由总经办负责管理,协调和解决计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研发中心要经常了解计划项目的进展情况,督促计划的执行,帮助解决计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章科研计划的检查

第十一条公司对所有科研项目每季度检查一次进度,项目结束后进行全面检查。项目承担部门要定期向总经办上报情况。

(一)检查内容:

1、计划执行情况

要求各课题组每季度对照科研计划实事求是地对研发情况做出评价,评价分四类:(1)按计划进度进行(2)进度超前(3)拖延(4)停顿(5)申请撤消;

2、取得的进展和阶段性成果

认真总结进展情况,对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要从专业技术的角度详叙其成果的内容和水平。

3、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对照计划要求,写明未完成任务的原因和阻碍工作开展的主要问题以及解决和拟解决的措施。

4、经费和人员情况

对照计划,报送本季度的经费使用情况和参加人员的工作情况及变动情况。

项目的实施实行定期小结汇报的制度,每一个项目应在每一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底前向技术中心办公室报送季度进展情况,在每年年底前向技术中心办公室报送年度执行情况总结。技术中心办公室应及时汇总各项目的季、年度进展,发布项目进展报告。

第六章科研项目的总结、验收和评价

第十二条各级科研计划项目完成后,应对照《项目申请表》或《技术合同书》的条款认真总结,整理出完整的工作总结、技术总结、专利、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企业标准、用户报告及其他技术资料报总经办,由总经办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及办法组织验收、鉴定和上报,并将完整资料送档案室存档。其成果的奖励、转让和专利申请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公司科研项目及其知识产权属公司所有,有关人员不得私自转让或泄密。如有违反,经查实后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其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理;对不听从劝阻或情节严重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对违反规定的科研人员在其职称晋升、岗位聘任、成果奖励和其所在部门的科研编制下达等方面给予一定限制。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七章项目经费及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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