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案件流程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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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案件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新发案件:

收到传票、诉状、应诉通知书后查找抄单、投保单、保单副本(扫描备存),1个工作日内上报《诉讼案件报告表》及扫描件至分公司zzcd00邮箱。

做好电子版《诉讼案件流转表》的登记。并逐案建立文件夹(显示诉讼案件编号-原告-被保险人)。

二、庭审准备材料:

1、庭审必备:盖章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注意:授权委托书填写时,无需填写的空格拉斜杠,不要留空白。)

2、部分县区开庭及省外开庭案件需递交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开庭条款(对应赔偿项目的条款)、投保单(特别是保险合同纠纷及涉及免责的案件)。

三、庭审:

1、认真核对证据材料,详细质证。证据材料复印件的,可不发表质证意见,请法院依法核实。

2、拍摄/复印案件证据材料。

四、判决/二审/调解案件:

1、收到一审判决书后,15日上诉期(从收到判决次日起)。如上诉,需3日内上报《诉讼案件审批单》、《案件情况说明》、《金额比对表》,上诉状应在15日上诉期内寄至一审法院。如不上诉,需3日内

上报《诉讼案件审批单》、《案件情况说明》、《金额比对表》,按照法院判决规定时效支付赔偿款。

2、调解案件需提前上报《诉讼案件审批单》、《案件情况说明》、《金额比对表》,经分公司同意后方可进行调解。

3、二审判决案件,不在上报《诉讼案件审批单》等,可在收到判决后转交理算。

4、完成上述上报后,经分公司同意,案件转交未决管理岗。诉讼案卷内留存上诉状、传票、抄单复印件即可。

五、结案:案件理算审批完毕后转交财务部门转账。结案完成后一个工作日内上报《诉讼案件结案报告表》及案件判决或者调解书至分公司理赔部zzcd00邮箱。

上报结案报告后,诉讼案件内打印案件报告表、结案报告表后朱安定归档。

六、注意事项:

1、原告有数人的,赔偿款项尽可能转给法院或者要求各被告来司确定转款账号。

2、上诉期:上诉期为15天,自收到判决次日算起。后即判决生效。

案件赔偿日期:判决生效后(过上诉期),依照法院判决期限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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