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及其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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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商务
系,防范和化解农村金融风险,使农村金融市场效率获得更大提高。
三、有约束条件下农村金融深化的前提条件
保持稳定的宏观经济运行环境。稳定的宏观经济运行环境主要是指经济稳定增长和低的通货膨胀率,它是实施有约束条件下的农村金融深化的必要条件,所以必须加强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投资政策的协调配合,在警惕通货膨胀的同时又要防止通货紧缩,以确保宏观经济环境的稳定。
渐进的利率体制市场化改革。必须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宽松的金融环境。随着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只有渐进推进金融市场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才能为推进农村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改革和实现有约束条件下的农村金融深化创造条件。
继续保持间接融资的主导地位。实行有约束条件下的农村金融深化,要求在重点发展农村间接融资的同时,逐步拓展直接融资渠道。应当继续保持间接融资的主导地位,稳定发展直接融资形式,这是提高融资效率、保持宏观经济环境稳定的需要。
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要发展农村经济,必要有足够的农村金融支持;要解除农村金融抑制,实行农村金融深化,也需要农村经济实现持续稳定增长作为坚实的基础。只有实现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才能提高农村经济的货币化和金融化程度,进一步推动农村金融改革。
四、有约束条件下农村金融深化的基本思路
农村经济主体对相关金融服务的需求,将通过有约束条件下的农村金融深化获得满足。因此,有约束条件下的农村金融深化的基本思路是:
实现利率在宏观调控下的市场化。只有利率由农村金融市场的资金供求决定,才能为金融机构提供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并通过经营活动调整使资金的供给与需求趋于平衡。然后,通过设置科学的信贷机制,将资金投放到最有效率的生产经营项目上。
放松民间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限制。适当放宽农村金融市场的限制,给予民间金融机构适度的生存空间,是有约束条件下农村金融深化的又一基本思路。农村民间金融的发展,有助于弥补、农村金融机构,有助于增强体制内金融组织与体制外金融组织的互补性和竞争性,从而大幅度提高农村资金的配置效率。
农村金融创新和农村金融监管的强化。金融监管是为保证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健运行、维护平等有序竞争、确保货币政策和金融宏观调控目标的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1]顾晓云,金融约束:实现金融深化的一种替代性政策框架,《经济学动态》,1999,1
[2]爱德华·S·肖:《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
[3]董杰,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研究,西南财经大学,2004,5
一、农村合作金融的理论
合作经济思想有两类渊源,一个是国际流行的合作经济思想和理论,另一个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经典合作思想和理论,它们应用范围乃至发展前途等方面不尽相同。我国在建国后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经典合作理论作为指导思想和实践的依据,推行和普及的合作经济实践主要。
马克思主义的合作经济理论发端于以罗伯特·欧文、傅立叶·沙利和圣西门为代表的空想社会主义者的合作经济思想,马克思恩格斯继承其合理成分,并形成了自己的合作化理论。
它主要强调的是关于农民联合起来实现农业合作化的必然性。小农经济“排斥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发展、劳动的社会形式、资本的社会积累、大规模的畜牧和科学的不断扩大的应用”要克服小私有制农业资本主义农业的弊端,只有联合起来。马克思和恩格斯还认为,合作社是小农经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中间环节,为了使小农参加到社会主义的建设中去,必须采取合作社这种过渡形式;社会主义是公有制,强调实现农业改造的原则应该是示范、帮助,要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和步骤,把土地私有制改造成为公有制;要根据农民的切身利益,用教育、示范和提供社会帮助的方法,引导他们自觉自愿地走社会主义道路;关于合作经济的具体形式,马克思和恩格斯主张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和群众的要求采取不同的形式,具有不同的发展层次。并主张以按劳分配为基本原则,也肯定了在其特定的发展阶段上可以保留股金分红,但需要对股金分红加以限制。
关于合作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关系问题,他们认为,合作制是一种直接分配产品的纯粹的生产组织。关于合作制的发展趋势。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合作制要走向生产资料的全国集中,这种模式其实就是后来的共耕制。马克思主义的经营合作思想和理论,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出发,阐述了关于经济合作的必要性、经济合作的实施原则和实现途径、经济合作过程中的利益实现等重要内容。
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的三个主要特征:一是社员自愿入股入社,合作社对所有能够利用合作社服务和愿意承担社员义
关于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及其采取的措施
诸少华
摘要: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分析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历程,并从中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金融实施策略,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
关键词:农村金融增长策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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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的个人或团体开放;二是实行社员民主管理,合作社的重大决策由社员参与决定;三是合作社主要为其入股社员提供服务,对非亏损的服务只有在基本满足了本社社员需要的前提下才能提供。这三个基本特征的金融组织,就是体现合作经济重要内涵的合作金融组织。
二、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历程及措施
我国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主要指农村信用社,即我们这里所说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仅指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是指由农村社区居民按照自愿互助原则入股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合作金融组织。对于建国后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不同阶级,应该立足于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经济条件和环境,根据相关制度措施所产生的政策绩效,科学合理地总结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历程。
我国的农村合作金融事业,是在列宁等革命导师关于农业合作化理论的正确指导下发展起来的。建国初期的土地改革激发了广大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但农业生产资金极为短缺。在第一次全国农村金融工作会议上确定了农村营业所,并试办了农村信用社合作组织,确定了信用社的合作性质、组织制度形式,大大促进了农村信用合作的推广。
农村合作信用事业的发展,在以下几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是限制和打击了高利贷剥削;二是发放贷款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提高;三是配合国家银行,稳定了农村金融市场。1955年3月,中国农业银行成立,提出大力整顿信用社的措施,以乡建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对信用社的领导监督等,更进一步强化了农信社自我管理。
1958年人民公社化以后,国家对农村财贸管理体制作了较大变更,实行“两放、三统、一包”,这种领导体制,削弱了国家银行对农村信用组织的领导和控制,也使信用组织失去了应有的独立性。“文化大革命”给农村信用合作带来巨大损失,直接导致了信用社民主管理组织形式的取消,而按国家银行基层机构模式进行管理。
1977年底,国务院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又作如下规定:“信用社既是集体金融组织,又是国家银行在农村的基层机构”。这样,农村信用社就成了具有双重性的金融机构。混淆了国家银行与合作金融的本质区别,使信用合作社所特有的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业务上的灵活性逐渐消失。
1978年,党的三中全会后,提出不能把农信社当做国家银行的基层机构,强调它是独立的经济实体,农业银行应依法进行管理,并运用经济方法实行领导。重申了信用社的群众合作性,业务经营上的独立自主性,以及农业银行对合作社的领导监督职能。
1984年至1996年,在方向上农信社真正办成集体所有制的合作金融组织。此后几年,围绕这一主题进行了全面改革,主要措施是:一、恢复和加强信用合作社的群众性和民主性,变“官办”为民办,实行民主管理;二、发挥信用社经营上的灵活性;三、改革劳动分配制度,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经营责任制;四、建立信用合作社县联社,理顺银行、信用社关系,改善农业银行对信用社的领导和管理。
开展了强化内部管理、整顿金融秩序的活动,并重点加强了信贷资金管理,加强了稽核和监察工作。使农信社主要取得了以下一些成就:一、初步改变了信用社“既是集体金融组织,又是国家银行基层机构”的组织管理体制,对于民主管理,理事会、监事会和社员代表大会的作用有所强化。二、经营管理体制有了明显的改善,内部经营机制逐步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方向转变。三、初步理顺农业银行、信用社之间的关系。改变了传统行政命令式的方法,转而实行依法管理和应用经济手段管理的方法。
1996年以来,我国的农村金融体制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农村经济形势的需要。农村信用社进入深化改革阶段。改革的核心是把农村信用社办成由社员入股、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服务的真正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改革的步骤是使农信社和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其业务管理和金融监管分别由农村信用社县联社和中国人民银行承担,然后按照合作制的原则进行规范。
近年来,围绕信用社深化改革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一、按合作制原则重新规范农村信用社,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其股份由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信用社职工入股组成。二、加强农村信用联社的建设,规定它或者由基层信用社交纳会费组成,或者由信用社投资入股组成。三、强化了中国人民银行对农信社的监管,监管重点放在机构设立、服务方向、利率制定、风险管理等方面。四、中国农业银行和农信社脱钩,不再领导管理信用社,其业务管理,由县联社负责;金融监管,由中国人民银行承担。五、开始建立农信社行业自律性组织,它是信用社实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反映和维护信用社合法权益的重要方面。
以上深化改革的重要措施,对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启动了以产权明晰为主旨的产权制度改革;着手清理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和中国人民银行、地方政府的关系初步形成了合作金融企业自求发展、自我约束、自主决策的经营机制;并开始建立以央行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为主导的金融监管新体制,并对一些城市进行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的试点,改革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完善法人治理,明晰产权关系,确定不同的产权组织形式;改革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将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交由地方政府负责。它是建立在以前历次改革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联系当前农村信用社发展实际,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而进行的,有利于农村信用社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和因地制宜地确定合适的组织形式,对我国农村信用社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1]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
[2]韩廷春:《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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