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选民事纠纷及其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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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由经济法调整的平等权利主体之间因经 济关系发生纠纷而引起的案件。
四是由劳动法调整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 劳动关系发生纠纷而引起的案件;
五是由海商法调整的海上运输关系和船舶关系 发生纠纷而引起的海事案件
六是法律规定由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解决的其 他案件
(三)空间效力
指民事诉讼法适用的地域范围
1.自力救济
自力救济是当事之间凭自己的力量来解 决纠纷。
它主要包括自决与和解。
2.社会救济(公断)
依靠第三者力量处理民事纠纷的机制。
社会力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调解(诉讼外) (1)人民调解 (2)其他社会团体组织的调解 (3)行政调解 一种是仲裁
3.公力救济(诉讼)
其实质是国家机关在纠纷主体参加下, 对特定的社会纠纷进行最终的处理。
二、多项选择
1.民事诉讼法的效力主要指( )。
A.对人的效力
B.对地域的效力
C.对法院的效力
D.对事的效力
2.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的哪些活动属于 民事诉讼活动?( )。
A.受理案件 B.合议庭向审判委员会汇报案情 C.作出判决 D.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
本讲重点
1.解决民事纠纷的机制 2.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法的概念 3.民事诉讼的特征 4.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
在下列案件中,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 院起诉的民事案件有:( )。 A.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达成有效仲裁协议的买 卖合同纠纷 B.王亮与其工作单位之间发生的分房纠纷 C.乡计划生育办公室与村民林一山之间的计划 生育纠纷 D.吴进与张航之间的侵害人格权纠纷
即我国人民法院主管民事诉讼的范围
民事诉讼法第3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 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 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 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法院主管民事案件的范围(对象)
一是由民法调整的平等权利主体之间因财产 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而引起的案件;
二是由婚姻法调整的平等权利主体之间因婚 姻家庭关系发生纠纷而引起的案件;
问题:孙女士和李某之间产生的是民 事纠纷?还是其他纠纷?
一、民事纠纷
又称民事争议或民事冲突,是指平等 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 内容的法律纠纷。
民事Biblioteka Baidu纷的特征
1.主体的平等性 2.内容的特定性 3.纠纷的可处分性
二、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途径)
1.自力救济(自决与和解 ) 2.社会救济(诉讼外调解和仲裁) 3.公力救济(诉讼)
优选民事纠纷及其解决机制
课程要求
本课程的考核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 试成绩构成,其中,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 20%,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
课程内容
第一讲 民事纠纷及其解决机制 第二讲 诉权与诉 第三讲 民事案件的管辖 第四讲 民事诉讼程序主体 第五讲 民事诉讼原则与制度 第六讲 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 第七讲 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 第八讲 执行程序
正义女神像
在西方国家,法院 的建筑物上或建筑物前, 经常能见到正义女神的 雕像。雕像的背后刻有 古罗马的法谚: “为了正义, 哪怕它天崩地裂” (Fiat justitia
ruat caelum)
女神的造型,一手持剑一手持天平。 天平表示“公平、公正”;宝剑表示 “正义、权威”;眼睛上蒙着布表示 “用心灵观察、裁判”,代表着一视同 仁。
民事诉讼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领 域(包括领土、领海、领空以及领土的自然 延伸)。
领土延伸原则 外交豁免原则 例外:港、澳、台
(四)时间效力
指民事诉讼法在什么时间范围内具有效力
包括:生效、失效、溯及力 民事诉讼法自1991年4月9日起产生法律上的
效力,在没有被全国人大明令禁止之前,该 法将一直有效。 新民事诉讼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
诉讼是实现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但诉
讼不是解决纠纷的唯一方式。
三、民事诉讼
(一)概念
人民法院、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 人,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民事实体法解 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 各种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
(二)民事诉讼的特点
1.当事人在诉讼上对抗的特殊性 2.具有严格的规范性 3.当事人处分权利的自由性 4.具有明显的阶段性
民事诉讼法的建立与完善
“诉”“讼” 有关民事诉讼最早记载 春秋战国 2010年 《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 1982年《民事诉讼法(试行)》 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07年《民事诉讼法》 修改
第一讲
民事纠纷及其解决机制
生活中的民事纠纷
案例
2010年1月10日,家住黑龙江省大庆市 东风新村的王某和李某一同喝酒,没想到 王某在次日清晨意外离开人世。李某承认 王某的死和他的劝酒有一定的关系,同意 拿出2万元钱作为王某的妻子孙女士的安慰 费,并承担全部安葬费用。孙女士想,一 个活人就这么没了,对方才赔偿2万元,这 哪里能行!于是双方 发生了争执。
(一)对人的效力
指民事诉讼法适用哪些人
1.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在我国境内居住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及
外国企业和组织; 3.不在我国境内居住或营业,但申请在我
国诉讼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 组织; 4.享有司法豁免权,但放弃司法豁免权、 因私务或被反诉的外国人除外。
(二)对事的效力
诉讼的全过程分为前后衔接、但任务 各不相同的若干阶段
民事诉讼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四、民事诉讼法
由国家制定的,规定人民法院、当事人 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和 执行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广义、 狭义)。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是指民事诉讼法在何时何地对何人何事 直接发生作用。
(一)对人的效力 (二)对事的效力 (三)对空间的效力 (四)对时间的效力
四是由劳动法调整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 劳动关系发生纠纷而引起的案件;
五是由海商法调整的海上运输关系和船舶关系 发生纠纷而引起的海事案件
六是法律规定由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解决的其 他案件
(三)空间效力
指民事诉讼法适用的地域范围
1.自力救济
自力救济是当事之间凭自己的力量来解 决纠纷。
它主要包括自决与和解。
2.社会救济(公断)
依靠第三者力量处理民事纠纷的机制。
社会力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调解(诉讼外) (1)人民调解 (2)其他社会团体组织的调解 (3)行政调解 一种是仲裁
3.公力救济(诉讼)
其实质是国家机关在纠纷主体参加下, 对特定的社会纠纷进行最终的处理。
二、多项选择
1.民事诉讼法的效力主要指( )。
A.对人的效力
B.对地域的效力
C.对法院的效力
D.对事的效力
2.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的哪些活动属于 民事诉讼活动?( )。
A.受理案件 B.合议庭向审判委员会汇报案情 C.作出判决 D.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
本讲重点
1.解决民事纠纷的机制 2.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法的概念 3.民事诉讼的特征 4.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
在下列案件中,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 院起诉的民事案件有:( )。 A.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达成有效仲裁协议的买 卖合同纠纷 B.王亮与其工作单位之间发生的分房纠纷 C.乡计划生育办公室与村民林一山之间的计划 生育纠纷 D.吴进与张航之间的侵害人格权纠纷
即我国人民法院主管民事诉讼的范围
民事诉讼法第3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 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 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 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法院主管民事案件的范围(对象)
一是由民法调整的平等权利主体之间因财产 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而引起的案件;
二是由婚姻法调整的平等权利主体之间因婚 姻家庭关系发生纠纷而引起的案件;
问题:孙女士和李某之间产生的是民 事纠纷?还是其他纠纷?
一、民事纠纷
又称民事争议或民事冲突,是指平等 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 内容的法律纠纷。
民事Biblioteka Baidu纷的特征
1.主体的平等性 2.内容的特定性 3.纠纷的可处分性
二、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途径)
1.自力救济(自决与和解 ) 2.社会救济(诉讼外调解和仲裁) 3.公力救济(诉讼)
优选民事纠纷及其解决机制
课程要求
本课程的考核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 试成绩构成,其中,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 20%,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
课程内容
第一讲 民事纠纷及其解决机制 第二讲 诉权与诉 第三讲 民事案件的管辖 第四讲 民事诉讼程序主体 第五讲 民事诉讼原则与制度 第六讲 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 第七讲 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 第八讲 执行程序
正义女神像
在西方国家,法院 的建筑物上或建筑物前, 经常能见到正义女神的 雕像。雕像的背后刻有 古罗马的法谚: “为了正义, 哪怕它天崩地裂” (Fiat justitia
ruat caelum)
女神的造型,一手持剑一手持天平。 天平表示“公平、公正”;宝剑表示 “正义、权威”;眼睛上蒙着布表示 “用心灵观察、裁判”,代表着一视同 仁。
民事诉讼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领 域(包括领土、领海、领空以及领土的自然 延伸)。
领土延伸原则 外交豁免原则 例外:港、澳、台
(四)时间效力
指民事诉讼法在什么时间范围内具有效力
包括:生效、失效、溯及力 民事诉讼法自1991年4月9日起产生法律上的
效力,在没有被全国人大明令禁止之前,该 法将一直有效。 新民事诉讼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
诉讼是实现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但诉
讼不是解决纠纷的唯一方式。
三、民事诉讼
(一)概念
人民法院、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 人,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民事实体法解 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 各种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
(二)民事诉讼的特点
1.当事人在诉讼上对抗的特殊性 2.具有严格的规范性 3.当事人处分权利的自由性 4.具有明显的阶段性
民事诉讼法的建立与完善
“诉”“讼” 有关民事诉讼最早记载 春秋战国 2010年 《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 1982年《民事诉讼法(试行)》 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07年《民事诉讼法》 修改
第一讲
民事纠纷及其解决机制
生活中的民事纠纷
案例
2010年1月10日,家住黑龙江省大庆市 东风新村的王某和李某一同喝酒,没想到 王某在次日清晨意外离开人世。李某承认 王某的死和他的劝酒有一定的关系,同意 拿出2万元钱作为王某的妻子孙女士的安慰 费,并承担全部安葬费用。孙女士想,一 个活人就这么没了,对方才赔偿2万元,这 哪里能行!于是双方 发生了争执。
(一)对人的效力
指民事诉讼法适用哪些人
1.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在我国境内居住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及
外国企业和组织; 3.不在我国境内居住或营业,但申请在我
国诉讼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 组织; 4.享有司法豁免权,但放弃司法豁免权、 因私务或被反诉的外国人除外。
(二)对事的效力
诉讼的全过程分为前后衔接、但任务 各不相同的若干阶段
民事诉讼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四、民事诉讼法
由国家制定的,规定人民法院、当事人 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和 执行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广义、 狭义)。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是指民事诉讼法在何时何地对何人何事 直接发生作用。
(一)对人的效力 (二)对事的效力 (三)对空间的效力 (四)对时间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