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能人才七年倍增计划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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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能人才七年倍增计划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省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1〕110号)和全省职业培训工作会议精神,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高技能人才七年倍增计划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党代会确定的江苏省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和南通建设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以及落实“八项工程”、实现“八个领先”的要求,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以提高企业竞争力、服务就业和经济发展为宗旨,按照加快培养、重在使用、优化结构、完善机制的原则,建立健全企业高技能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和保障机制,建设一支适应企业快速发展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需要、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二、工作目标
近年来,我市每年新增高技能人才约7000多人,新增技师、高级技师在全省名列前茅,预计到2011年底,我市技能人才总量为65万人,占全市职工总数的57%,其中高技能人才逾14万人,约占全市技能劳动者的比重为23%。省党代会提出江苏省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其中一项重要指标是到2020年每万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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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中高技能人员数达600人。根据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的要求,我市将在2018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前我市高技能人才数约14万,从业人数为463万人,每万劳动力中高技能人员数为302人,要达到省定目标,到2018年我市高技能人才数需达到28万人,七年间平均每年需完成2万人的新增高技能人才指标。综合考虑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人口数量、中级工存量等因素,将任务分解至各县(市)、区(具体见附件)。
三、具体措施
(一)层层落实目标任务。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财政、经信、科技、总工会等各相关单位以及各行业组织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新格局,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高技能人才工作。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纳入对各级政府的绩效考评体系。各县(市)、区要根据市里下达的目标任务再行分解,制定各自的工作计划,层层抓落实,确保目标实现。
(二)加强政策配套引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激励以及资金投入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特别是要足额征收职工教育培训统筹经费并制订激励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政策意见,尤其在技工教育校企合作、推动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赛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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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管理等方面细化激励政策,放大政策效应。围绕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大力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建设一支适应企业快速发展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需要、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高技能人才队伍。继续实施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充分发挥省补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企业、院校及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培养一批社会紧缺、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在蓝印花布、花木盆景、红木雕刻、风筝制作等行业或职业推动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进一步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技术创新、传授技艺、技术交流、技术会诊、技能攻关和实现绝技绝活的代际传承的重要作用。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技术先进、资源共享的原则,建成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目标,设施完善、特色鲜明的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及示范基地,推进市级公共实训鉴定基地建设,实施多形式、多层次、多对象的基地化培训。探索建立不同等级技能人才最低工资标准,科学合理地确定技能人才薪酬待遇。进一步落实企业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与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工资福利待遇。落实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班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待遇及定级工资,参照大专、本科学历毕业生待遇确定政策。
(三)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动企业将职工培训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和完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完善国家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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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制度,扩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覆盖面。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组织、引导各类行业和企业结合生产和技术发展需求,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知识技能培训,以及技术攻关、岗位练兵等活动,培养一批技能带头人,不断提高企业职工运用新知识解决新问题、运用新技术创造新财富的能力。根据我市产业发展状况,在船舶制造、装备制造、纺织服装、建筑、化工医药、电工电子等特色产业中,通过企业岗位培训、技工教育培养和个人岗位技能提高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培养高技能人才。同时,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产业部门)和行业组织的宏观管理作用,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做好高技能人才需求预测和培养规划,组织好行业内高技能人才的培训、交流和服务。
(四)做强做优技工院校。探索对沿海地区技工教育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加快形成以技师学院为龙头,高级技校为骨干,各级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基础,学制教育与短期技能培训并重,初、中、高级全覆盖的综合职业培训体系。提升技工院校办学层次,引导技工院校以职业技能标准为依据,强化职业特色,深化校企合作制度,创新发展模式,实现互利双赢。积极实施“校企双制”办学模式,深入开展“适龄青年进技校”工程。引导企业职工、社会人员借助技工院校平台实现职业生涯技能提升。推进“创示范专业、讲精品课程、做名牌教师”活动深入开展,打造技工教育品牌,引领学校高端发展,建设一批助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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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专业,形成一批企业欢迎的精品课程,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的名师。大力实施“百校千企”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推进“一体化”教学方式,为企业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技能人才。
(五)优化宣传舆论环境。积极支持企业、行业开展技能竞赛、技术创新、同业交流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和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激励广大技能劳动者钻研技术、提高技能、岗位成才,选拔和树立一批优秀高技能人才典型,使“劳动光荣、技能成长”的观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各县(市)、区新增高技能人才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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