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财务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街道财务管理制度

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街道各项事业进一步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区财政局的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财政预算管理

第一条街道财政部门将财政预算内资金收入和预算外资金收入统一管理,统筹安排支出,按照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的财政预算方案,根据工作进度及事业发展需要拨付财政资金。

第二条街道每年定期前向各部门传达上级财政部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草案的意见。

第三条街道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预算的原则编制预算草案,规定预算收支科目、报表格式和编制方法。

第四条各部门根据财政预算的具体要求,按“零基预算”的方法,结合单位的具体情况和事业发展需要,编制项目预算草案。项目支出金额在50,000元以上的需附上预算说明(资金使用流向及相关依据)。预算草案报本部门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街道财政部门。

第五条街道财政部门依据各部门预算,结合财政资金的具体情况,编制街道的综合财政预算草案,将预算草案报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

第六条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预算方案。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政策性因素或实际工作需要调整预算收支的,经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后,交街道财政部门执行。

第七条街道财政部门按照全年预算方案,每月做出详细财政资金收支计划,报街道办事处主任审批后执行。

第八条会计核算中心严格按照每月资金安排报账和核算。

第二章财政资金拨付管理

第九条街道财政部门负责财政资金的拨付管理,包括街道结算中心、对下属预算单位的资金拨付。

第十条街道财政部门负责执行部门预算并核定部门预算的支出用途拨款,拨付的款项必须通过银行账户结算。

第十一条街道财政部门拨款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一支笔审批,各类银行专用印章实行交叉保管。

第十二条街道财政部门原则上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款项的拨付,不得无故拖延。拨款人员对申请拨付资金的用途、相关附件及请款单据的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请款单据,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街道财政部门、审计办对各部门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定期跟踪检查。

第十四条街道财政部门执行财政资金拨付可根据受款方、金额大小等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支付方式,严格推行公务卡支付方式。

第十五条现金及支付管理

1、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和额度,合理使用现金。

2、收到的所有现金必须于当天存入银行,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坐支或挪作他用。库存现金应控制在一定的额度内。

3、应按月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检查,以保证库存现金的安全。

4、不得“公款私借”,公务借款按借款审批权限的规定执行,公务出差或会议借款,在事毕后七天内办理结算;其他公务借款的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十六条银行账户支付与管理

1、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开设银行帐户,并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取款和结算,结算可选择使用

实物结算指令与非实物结算指令的方式。

2、每月不定期核对银行对账单进行对账,出纳仍必须设置银行账,要及时登记日记帐,并详细记载票据相关信息,要做到日清月结,账帐相符。

3、银行账户只供本部门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账户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对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4、银行账户结算票据和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由一人统管使用,财务印鉴由主管会计保管,支票及个人印鉴由出纳保管,做到相互制约,保证安全。

5、出纳从银行购回空白支票、业务委托书,首先要按号码顺序在支票登记簿上登记后启用,未用的空白支票要当天入保险柜,妥善保管。

6、出纳支票签发完后,领用人在支票副联上签名,然后出纳将签好的支票交会计复核,盖上银行印鉴后,将有效的支票交领用人(通过银行用其它实物结算指令方法也按以上办法办理)。当月开错作废的支票要附在正确支票的后面,订入会计凭证。

7、采用非实物结算指令(网上银行)的方式支付的,采用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施,即:集中申请核准,制单与复核分离授权,保障网上银行系统正常运行和公司资金的安全。各操作员均可查询账户情况交易明细、时点余额等详细信息。采用网上银行方式进行结算操作,必须强调谨慎性原则,防止错付、重付。

8、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流程:网银密匙分级管理。出纳(配备具有基本权限的网银密匙)根据手续齐全的有效收付凭据办理提交网上银行结算操作指令。主办会计(复核权限的网银密匙)根据收付凭据对出纳网银结算指令进行有限额的复核。财务负责人(为网银管理员身份),可对网上银行帐户进行查询管理。

9、网银业务的维护与管理:安装了网上银行的计算机为专用计算机,非网银操作人员严禁使用;操作人员离岗时须退出网银系统,取出密匙,妥善保管;出纳、会计、财务负责人所持有网银密匙应视作财务印章进行分开保管,并适时更改密码。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收入是指政府非税收入,主要包括行政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费和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款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第十八条各收款必须使用浙江省财政印制的正规票据,并按“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将收入全部存入财政专户,不得中途截留或私设小金库。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九条各部门支出应遵循“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本部门年度预算中核定的资金用途、范围、金额及标准使用,不得擅自提高标准或巧立名目,甚至化整为零分散支出或变相支出。

第二十条各项经济业务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按规定填写清楚日期、项目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并由经手人和验收人签字,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手续齐全;如遇原始凭证丢失,当事人应写明原因,对方单位出具证明(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方可视作原始凭证。

第二十一条公务接待费管理。严格按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萧山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萧委办发〔2014〕58号)文件精神,建立公务接待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和完善财务核算;厉行节俭,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推行公务卡制度,建立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取消公务接待现金结算,提高公务卡使用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