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因素控制措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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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因素控制措施

一目的

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积极防治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企业发展及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与环境保护(环境因素)有关的所有办公、施工、生产经营活动,也适用参与公司承建项目工程施工的协作单位、协力队伍。

三环境因素

本公司办公、施工、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环境因素包括:噪声排放、废气(粉尘)排放、废水排放、废弃物排放、油品泄漏、辐射污染、资源和能源消耗。

其中,重要环境因素有:噪声排放、废气(粉尘)排放、废水排放、废弃物排放、油品泄露、辐射污染。

四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措施

1、噪声排放

噪声排放主要存在于打桩施工、混凝土搅拌和振捣、切割机操作、砂轮磨削、钢筋加工、木工电锯电刨操作、电钻操作、剪板机作业、发电机运行、施工机械使用、运输车辆使用等作业环节。

工地噪声排放要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1990)标准要求,公司本部办公生活区噪声排放应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要求。

主要控制措施:

⑴ 施工场界设置1.8m高封闭围挡,作为隔音墙;

⑵ 打桩施工噪声较大的施工尽量安排在昼间进行,如因工艺技术原因需要连续施工,应向当地主管部门申请后方可施工;

⑶ 对于能固定使用的强噪声设备,应将其安装在工作棚内;钢筋及钢板加工房、木工房等采取围护,不足时采用降噪围帘;

⑷ 定期对混凝土振动器进行保养和维修,振捣时注意不振钢筋或模板,防止振动器空转;用低噪声震动棒代替高噪声震动棒;

⑸ 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并采取降低噪声措施;尽量避免同时开启噪声较大的设备;

⑹ 机动车辆、空气动力机械设备等安装排气管消声器;在公司本部办公、生活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禁止鸣喇叭;夜间车辆进入工地时,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做到轻拿轻放;

⑺ 对空调、风机等噪声明显过大的设备进行检修或更换,降低噪声排放;

⑻ 购买和租用机械设备,应对其环保性能(如噪音大小等)进行评审,综合考虑性价比情况,避免购买和使用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设备;

⑼ 采用耳塞、耳罩、耳棉等个人防护用具。

2、废气(粉尘)排放

废气(粉尘)排放主要有土石方作业、混凝土搅拌、砂浆搅拌、物流运输产生的粉尘,木工房锯木末扬尘,水泥罐(库)水泥粉尘,混凝土切割、凿除产生粉尘,建筑拆除和装修产生粉尘,煤烟、油烟等,施工机械、车辆尾气,文印设备臭氧排放等废气(粉尘)排放排放应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要求。

主要控制措施:

⑴ 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土方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或者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现场洒水降尘和及时清理浮土;

⑵ 施工中尽量保留原生植被和树木,高大树木进行迁植或修剪高出部分的枝干,减少施工对地表原生植被的破坏;

⑶ 混凝土搅拌站、堆料场、材料加工场应设置在居民区的下风向;

⑷ 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采用隔离、洒水等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前采取先洒水等防止扬尘措施;

⑸ 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不得超量运载,装载物要低于槽帮0.15m;

⑹ 施工现场出入口处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

⑺ 在混凝土搅拌、砂浆搅拌施工处,设置彩带布进行围护,安装喷雾降尘设备,防止粉尘外泄;或在拌筒上方和地面料斗侧安装吸尘罩,在拌筒出料口安装挡尘用的活动胶皮护罩,每天对工作场所进行清扫;

⑻ 木工房附近未围护的,设置彩带布进行围护防止锯木末扬尘,每天进行清扫;

⑼ 水泥罐周围设置彩条布进行围护,水泥库袋装水泥进行覆盖,防止水泥粉尘外泄,定期清扫;

⑽ 爆破作业时采用水幕降尘,确保作业面粉尘浓度达标;

⑾ 锅炉使用优质煤,减少煤烟;使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安装油烟污染防治设施;

⑿ 施工机械、车辆安装排气净化装置,加强保养和维修;

⒀ 使用无毒或低毒的油漆、涂料及其他工程用化学品,用无毒或低毒物代替苯作稀释剂;

⒁ 做好空调、文印设备等的保养和检修,淘汰落后设备,空调禁止添加添加氟里昂制冷剂,使用环保产品替代;

⒂ 新购或租用机械设备应对其环保性能(如废气排放情况)进行评审,避免购买和使用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机械设备。

⒃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搞好环境卫生,防止各类恶臭气体排放。

3、废水排放

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和现场清洗污水、建筑施工废水。

废水排放应符合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主要控制措施:

⑴ 施工现场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排人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搅拌站、桩基施工等,设专用沉淀池,冲(钻)孔泥浆池采用砖、片石或砼砌成,其容积为一般为冲(钻)孔容积的2倍,泥浆池不能发生渗漏;

⑵ 油料和化学溶剂等易燃物品设专门的库房,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

⑶ 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实验室废液排放前经酸碱中和稀释等方法处理;

⑷ 食堂的污水设滤网,滤掉显见悬浮物,并经隔油池去油后排入污水管道,定期清理滤网和隔油池;食堂冲刷灶具、器皿使用无磷洗涤品;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设置过滤网,并与污水管线连接;

⑸ 工地厕所设化粪池,化粪池做抗渗处理。

4、废弃物排放

废弃物包括危险废弃物、一般废弃物、可回收废弃物。危险废弃物有废化学试剂稀料、废涂料、沥青渣、废油漆、废油漆桶、化学试剂包装物、石棉废物、废油棉纱、油手袋、油抹布、废电池、废油、废墨盒、矽鼓等;一般废弃物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砖渣、石渣、落地灰、淤泥等);可回收废弃物有废桶、废编织袋、废铁、废铁屑、废纸、更换后的水、暖、电器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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