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电子收费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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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电子收费系统

10.1 收费道路的资金政策

大规模建设高速公路是发达国家交通运输发展的一般规律。高速公路的运输强度已大大超过铁路,起到了重要的运输大动脉作用。20世纪80年代后,我国亦开始进入高速公路快速发展阶段。然而高速公路造价非常高,我国平均每公里造价高达2000万元~3000万元人民币,一些复杂地区,如云南大保高速公路,每公里造价高达5000万~6000万元人民币。更有甚者,每公里造价超过1亿元人民币。可见,高速公路如此巨大的投资,使得各国的财政无力承担。因此,拓展融资渠道,扩大投、融资规模,是世界各国高速公路发展的核心。

1、高速公路建设资金的构成

发展交通,投资是关键。众所周知公路作为国家主要的基础设施,具有较强的社会公益性,基本上属于公共产品,因此,政府投资应是建设资金的主渠道。国际和国内的情况都是如此。

但是另一方面,公路运输方式中有复杂的等级结构。高速公路是等级最高的,在某种程度上说又接近于私人产品,那么可以采取市场运作原理,从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然后通过收费方式进行补偿。

高速公路建设所需的资金,就其来源渠道和形式来看,主要包括一下方面:

●国家财政投资

就国家财政用于公路投资的资金来看,在公路发展的初期阶段,其主要来源为一般财政收入;在高速发展阶段,公路资金主要来源为一般税收和借贷款;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长,道路使用者税费逐渐成为公路资金的主要来源。

道路使用者税费也叫公路税收,包括燃油税和与车辆有关的各种税费。燃油税基本上反映车辆使用道路的情况,相对比较合理。与车辆有关的各种税费比较多,各国不尽相同,主要有:车辆登记税、车辆购置税、驾驶执照税、营业执照税、汽车零部件税、轮胎税、轴重税、重量距离税以及收费路桥等设施的通行费等等。

目前世界上一些国家如英国、法国、荷兰等国,与公路有关的税收收入已经大大超过了用于公路的开支。此时,公路不再是国家的一个“负担”,而成为国家收入的一个可靠“来源”。

●借贷集资

由于高速公路建成后所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总是大于借贷的利息,因此利用借贷集资,可以在相对较短的时期内完成巨大的基本建设投资,使高速公路设施的状况迅速达到适当的程度。

借贷集资最常见的形式使发行公路债券。美国采取发行公路债券的办法修建高速公路,占政府公路资金的7.1%。日本借贷集资占公路资金的比例高达51.5%。

●发行股票

即建立高速公路股份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直接融资,把社会闲散资金集中起来,转化为高速公路建设资金。

●征收土地增值税

土地开发和地产增值是高速公路产业带实现开发效益的形式,也是高速公路带动沿线经济发展的直接结果。因此,可以依据高速公路沿线地产增值的情况,对受益单位征收土地增值税。

●征收高速公路发展税

征收对象是高速公路影响范围内的受益企业。税率标准可依据产业布局、产业性质与高速公路的关联为原则来确定。

●土地拥有者或土地开发商捐赠土地,将来从高速公路建设中受益

●推行收费公路私有化

即出售现有收费公路的全部或部分经营权,以获得的收入再投入新路建设,滚动发展。

2、国外高速公路投资体制

1)传统投资体制

传统的投资体制主要是公路建设专项基金制(汽油税、柴油税、车辆购置税、轮胎税和配件税为基础的“公路信托基金”)和中央财政制(燃油税和车辆注册税)两种主要模式。

2)国外高速公路投资体制的改革

传统的投资体制主要依赖政府的财政拨款,资金稳定性差,使用效率低,其结果必然导致道路投资偏于保守,管理业绩不佳。

各国高速公路投资体制改革,主要围绕以下方面展开:

(1)拓宽融资渠道,扩大高速公路的投、融资规模。

(2)引入以项目融资、项目特许权合同为基础的特许制。

特许制或特许经营,是指由政府授权外商或国内企业,允许其建立特许经营公司,在一定时期(一般为30年)享有公路建设和经营管理的特许权。经营期内,公司通过收取车辆通行费和综合开发经营,回收投资获取效益。经营期满后,公路收归国家。

公路特许经营的方式主要有一下几种:

●BOT方式。BOT是建设(Build)、经营(Operate)、转让(Transfer)之意。政

府部门特许外商或国内企业建设公路基础设施,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独立从事这

个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权,经营期满后,公路经营项目无条件地转交给国

家。

● 经营权转让。国家将已建成的高速公路经营权转让给特许经营公司,国家一次

或分期收回投资,特许经营公司在经营期内通过收取车辆通行费和其他开发经

营活动获得效益。

● 租赁。国家将已建成的高速公路租赁给特许经营公司经营,国家以取租金的方

式收回投资。

● 有偿监管。国家将已建成的公路交给监管公司,监管公司负责收费、管理、维

修与保养,并获得一定的承包经营费,公司收取的车辆通行费交国家,国家负

责建设和承担全部经营风险。

3、 中国公路资金政策

我国建国以来,公路建设资金投资格局大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国防边防公路以国家投资为主;二是干线公路建设投资以养路费和车辆购置附加费为主;三是地方道路建设投资以民工建勤和民办公助为主。20世纪80年代以后,公路资金政策方面,我国着手改革过去那种只把公路看作公益事业,公路建设只有政府拨款的单一投资方式,积极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和多元化的投资、筹资、融资新体制,形成“国家投资、地方筹资、社会集资、利用外资”的投资格局。借鉴世界各国采用特许经营和BOT 方式发展高速公路的经验,对我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0.2 通行费征收的理论基础

1、高速公路的经济属性

● 高速公路级差效益明显,具有很强的商品性

高速公路由于修建标准高,造价高,因此比一般公路具有更高的级差效益:

● 高速公路是一种经营性资产,属经营性基础设施

目前我国对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的情况看,基础设施分为公益性和经营性两类。一方面,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具有社会性、公益性,因此,一般公路建设主要由国家投资,公路建成后,使用者“无偿”使用。虽然有养路费或燃油附加税等,但他们主要是用于公路的养护和改善。另一方面,高速公路由于具有较高的级差效益,公路建设投资渠道多元化,客观上决定了它是一种经营性资产,属经营性基础设施。因此高速公路需要收取车辆通行费。

● 高速公路是一种准公共产品

根据公共经济学的理论,社会产品可以划分为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建设资金来源渠道的多样化,

使得高速公路从作为纯公共产品的一般公路中分离出来,成为一种准公提高公路等级而使运输成本降低的效益 节约运行时间产生的效益 减少交通事故产生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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