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0井下落物打捞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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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75.020
E 14
SYBGF XXXXX
Q/SY DQ0530-2005
Q/SY DQ0530-2000
井下落物打捞操作规程
Operation rules for downhole salvage
2005-03-20 发布2005-04-01 实施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标准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前言
本标准代替Q/SY DQ0530-2000《井下落物打捞操作规程》。
本标准与Q/SY DQ0530-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删除了压井、起原井管柱等不相关项;
调整了相关的项目内容;
增加了安全环保控制措施;
便于实际操作。
本标准内有关信息是保密的,其版权属于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所有。未经油田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的许可,该标准的任何一部分均不得泄漏给第三方,或复制、或储存于可检索系统,也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或任何方法(电、机械复制、抄录)传播……。
标准使用的管理权属油田公司,用户分两类:
a) 油田公司和所属单位在其管理、科研、生产和经营活动中有权使用本标准;
b) 承包商/分包商、制造厂/供方,以上述第一类组织的名义,为达到下述目的也可被授权使用本
标准:
为项目做准备或被授权使用本标准;
确实为这些组织执行任务。
本标准的提供程序是在获得充分的保密保证后才予以提供,并且是永不更改的须知程序,被授权使用本标准的单位,有责任安全保管并保证标准不被用于油田公司之外的目的。油田公司将寻访这些组织,以确认他们是如何执行这些要求的。
本标准由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开发部提出。
本标准由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批准。
本标准由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采油采气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振有、李旭。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SY DQ0530-2000。
井下落物打捞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井下落物打捞的作业准备、作业程序、安全与质量控制和资料录取。
本标准适用于油水井套管内的常规落物(包含管类、杆类、小件、绳类等)的打捞。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SY DQ0481-2005 井下作业现场施工准备质量要求
Q/SY DQ0511-2005 井下作业通井、刮蜡、刮削作业规程
Q/SY DQ0512-2005 油水井探砂面、冲砂作业规程
3 作业准备
3.1 施工准备
施工准备执行Q/SY DQ0481-2005的规定。
3.2 工具准备
3.2.1打捞管类落物工具见表1。
3.2.2打捞杆类落物工具见表2。
3.2.3打捞小件及绳类落物工具见表3。
3.2.4自制特殊打捞工具要安全可靠,防止应力集中和退火,保证打捞工具强度,达到进可捞获,退可释放,不损坏套管,不导致卡钻的目的。
3.2.5新购工具必须检验,说明书、合格证应齐全。
4 验证鱼顶
4.1通井、刮蜡、冲砂执行Q/SY DQ0511-2005、Q/SY DQ0512-2005的规定。
4.2下印模前应认真检查印模质量,以保证其质量合格。
4.3打印时悬重下降不得超过10kN~20kN,不得两次下击。
4.4通过其他方法获得的鱼顶和套管情况应真实准确。
4.5鱼顶以上套管有问题时,修理套管后再打捞,以便工具能顺利下到鱼顶位置,并能正常作业。
4.6鱼顶破坏时,应先修整鱼顶,使其具备打捞条件。
4.7如鱼顶上部油层出砂,应将沉砂冲净,如出砂严重,应采取防砂措施后再打捞。
5 钻柱组合及工具选择
5.1根据需要选择钻具组合。
5.2根据印模情况选择合适打捞工具。
5.3检查工具是否合格,绘制示意图,并标明各部规范、扣型等。
5.4下井前,先进行地面试验,保证活动部件灵活可靠,能顺利完成打捞作业。
5.5最大外径一般应小于套管内径6mm。
5.6套管内径较大时,为防止工具插入鱼旁(如公锥、捞矛),应带筒式引鞋。
6 打捞
6.1第一次打捞前,应有印模资料,以便选择合适的打捞工具。
6.2当工具下至鱼顶上部1m~2m时,开泵冲洗,并逐步下放工具至鱼顶,观察泵压和悬重变化,判断打捞情况。捞上落物后,试提并上下活动管柱,必须有专人指挥。
6.3每次打捞过程中,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避免将鱼顶破坏,防止事故复杂化。
6.4每次打捞完成后,应检查工具是否完好,并详细记录.工具如有损坏,应分析原因,研究措施并更换工具。
6.5管柱遇卡需进行倒扣时,应测出卡点位置,根据卡点深度确定倒扣载荷。
6.6 如需震击解卡,下击时,上提管柱行程不超过1.5m,下放速度以钢丝绳不跳槽、吊卡不顿井口为原则,速度应快。上击时,以液压上击器调试后的震击力为基准确定上提载荷、行程,震击发生后,停2min~3min后下放钻具,重复上提震击。
6.7倒扣时,转盘补心固定牢靠,防止飞出伤人。
6.8禁止人工倒扣。
6.9捞取落物后起钻,其上提负荷必须控制在打捞工具安全负荷内,避免再次出现事故,不许用转盘卸扣。
6.10起下钻操作应平稳,防顶、防顿,不猛提、不猛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