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湖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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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湖泊:中国湖泊深陷治理之困
来源:中国经营报-中国经营网时间:2012-06-01 15:32 作者:熊学慧字体:大中小
如果说湖泊是地球蓝色的“眼泪”,那么消失的湖泊就是“眼泪”的干涸。
编者按/如果说湖泊是地球蓝色的“眼泪”,那么消失的湖泊就是“眼泪”的干涸。
在华北地区的河北省,由于过度抽取地下水导致的水位大幅下降,建国以来该省1052个湖泊已经消失969个。
在西北地区的新疆、内蒙古,数量超过120个、面积高达7000多平方公里的湖泊消失,目前还有100多个湖泊的面积正在萎缩。
在长江流域,“千湖之省”湖北省,758个百亩以上的天然湖泊已经消失。
水利部的统计数据显示,过去50年我国天然湖泊减少1000个左右。
在全国范围内,江苏、湖北等省份,武汉、南昌等城市,都已制定了湖泊保护条例。但据统计我国平均每年消失的天然湖泊多达20个。近年来,各地围垦、填湖现象十分严重,我国的湖泊陷入了治理难题。究竟什么原因造成我国湖泊治理越治越乱的现象?大面积填湖的背后到底隐藏着怎样的利益纠葛?是此,《中国经营报》记者奔赴江苏、江西、湖北、陕西等地调查中国湖泊消失真相。
中国湖泊深陷治理之困
本报记者熊学慧南昌报道
中国湖泊正在经历一场前所未有的灭顶之灾。
50年来,中国的内陆淡水湖从3000多个减少到2000多个,而在经济突飞猛进的近10年间,因人为因素造成的湖泊侵蚀现象进一步加剧。近日,《中国经营报》记者深入江西、湖北等地发现,在土地成为紧缺资源的背景之下,多地开始围湖造地,地方政府与房地产商纷纷成为最大利益既得者。
尽管一些湖泊大省开始意识到湖泊生态危机,但个别省份出台的地方保护性条例在诸多利益纠葛之下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在尚无全国性湖泊法规出台的背景下,这些地方性条例更是形同虚设。湖泊治理陷入到了越治理越乱的境地。
近日,国家发改委地区司官员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的湖泊治理须国家层面与地方政府相互推动才能见效,由此可见,一部全国性立法的“湖泊大法”的出台显得尤为急迫。
湖泊消亡速度三级跳
近年来,滨湖县市的填湖造城之举又为鄱阳湖增添新的伤痛。
5月28日,在江西省鄱阳湖流域,记者看到,由于连日的暴雨,一度干涸见底的鄱阳湖水位线迅速拉升到16米以上,水域面积超过3000平方公里。
不过,这是“早汛”之后的短暂现象。统计资料显示,受上游来水减少以及三峡电站运行等多种因素影响,鄱阳湖面积已经缩水99%——建国之初,鄱阳湖面积为5200平方公里;最近几年在极端枯水期,鄱阳湖面积仅剩50平方公里。
历年的围湖造田以及近年以来滨湖县市的围湖造城迅速挤占了鄱阳湖面积。资料显示,仅是1966年10万农民大军筑就的大约40公里的康山大堤,就圈走了45万亩区域,造就了一个20万亩之巨的“大湖”和17万亩之多的耕地。
类似的围垦一直在鄱阳湖区域盛行。一直到1998年洪灾后江西实施“退田还湖”计划,鄱阳湖水域面积有所恢复。然而,近年来,滨湖县市的填湖造城之举又为鄱阳湖增添新的伤痛。
记者在鄱阳湖环湖各县市调查发现,鄱阳湖周边的内湖以及湖汊都被大举侵占。在南昌,面积超过400公倾的青山湖被沿湖修筑的景观堤以及公园侵占,湖边的大型办公区和住宅区都是填湖而建,将近一千亩湖面因此消失。
建国以来,拥有上百个湖泊的南昌目前仅剩30余个,城区范围内的湖泊仅“内四湖、外五湖”;仅有的几个湖泊也面临急速缩水危机,比如昔日浩渺的面积超过2000亩的贤士湖如今变成一个小水塘,水面仅50.7亩。
与南昌相比,湖北武汉湖泊消失的脚步显然要更快一些——武汉中心城区的127个湖泊现在仅存38个,昔日的“百湖之城”已经名不副实。
就算仅余的38个湖泊也是不断被商业楼盘等建筑物蚕食,它们消失的时间已经不远。如不进行抢救性保护,百湖之城武汉市将要变成“无湖市”。
因为《洪湖水浪打浪》被人熟知的洪湖也面临同样的命运。近年来,由于围湖造田、过度捕捞导致水面缩小、水质下降,上世纪50年代面积达到760平方公里的洪湖如今已经锐减到315.34平方公里,缩水58.11%。
利益黑手难断
阻止违法填占湖泊已经成为群众的共识,但并未成为地方政府的共识。
“有一些湖泊我们几年前还能看见,现在已经找不到了。”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湖泊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吴敬禄说,气候和人类活动是造成湖泊消失的主要原因。
比如,新疆地区湖面面积在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有114个,面积在6400平方公里左右;在新疆消失的62个湖泊中,包括最为人熟知的罗布泊——罗布泊于1972年前消失,之前水面约660平方公里。
吴敬禄表示,人类活动对湖泊的影响充当了气候效应放大器的功能,使得湖泊的变化幅度加剧、频率增加。罗布泊的消失是干旱区气候变化的必然结果,但是人类在上游的开垦活动加剧了这一变化趋势。
中国科学院院士陈宜瑜说,大面湖泊面积锐减的“罪魁祸首”是大面积围垦,而围垦导致了调蓄能力的下降,加重了我国的洪涝灾害。
我国围垦的湖泊面积超过1.3万平方公里,相当于鄱阳湖、太湖等五大淡水湖面积
总和的1.3倍;损失湖泊容积约500亿立方米,相当于三峡水库运行前期调蓄库容的5.8倍。
围垦加剧了湖泊消失的速度,填湖则直接导致湖泊的消亡。南昌、武汉、乌鲁木齐等大中城市,将城区内的湖泊视为“我的地盘”,大举进行开发,许多湖泊由此消失。
比如太湖,根据中科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卫星遥感跟踪结果显示,从1988年至2003年间,太湖的总水面面积共减少1.35万亩,其中23.72%用于房地产开发。
位于武汉中心城区的东湖是我国最大的城中湖,总面积达82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33平方公里。由于商业楼盘不断蚕食,20年来减少了1094亩。
南昌青山湖也在锐减,当地曾经投资7.8亿元对其进行综合整治,但整治之后的湖面被围填,环湖10公里景观带包括南、东、北岸多个公园。因得填湖造景之利,青山湖北岸的“万科青山湖”的价格已经达到13000元每平方米,创南昌楼价之最。
阻止违法填占湖泊已经成为百姓的共识,但并未成为地方政府的共识。比如,武汉市水务部门每年都要处理少则十几起、多则数十起填湖事件,这其中,大多数都是来自于群众的举报,但这并没有“唤醒”商业利益者和有关官员。
武汉市水务局湖泊处处长黄天荣表示,湖泊数量减少,水域面积缩小,大量湖泊水质日趋恶化、功能退化,这一切都没有得到根本遏制。
处罚力度微不足道
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就是,多头管理使得填湖之举难以得到及时制止。
专家认为,填湖造楼、湖泊功能退化等现象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的一个根本原因是,湖泊保护无法可依、有法难依,或者违法成本可以忽略不计。
比如1999年底就开始实施的《南昌市青山湖保护条例》,对违法者最高的处罚仅为5000元。当市民举报省级机关的填湖之举时,由于违法者“位高权重”,管理者到达现场却又不得不面对“人轻言微”的尴尬。
为了加强对湖泊的保护,南昌市在2006年5月1日出台了更完善的《南昌市城市湖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填湖的处罚额度提升到5万元。
但这部在经历4年、照顾了各方利益的《条例》依然不能阻止填湖行为,湖泊消失的脚步没有停止。受到《条例》保护的艾溪湖、黄沙湖等仍成为商业开发者的“后院”以及工业企业的排污池。
更突出的问题是“湖泊规划滞后”。虽然《条例》已出台多年,但受各方利益牵制,南昌市的湖泊总体规划未能如期出台。这使得湖泊及其沿岸的保护、开发、建设仍处于各自为政状态,湖泊保护条例几成一纸空文。
也有一种情况是地方城市规划支持填湖的。譬如武汉《东湖、南湖、后湖居住新城总规划》,2004年实施的这份规划导致当地“湖景房”林立,房价飙升。
有一点是相同的,《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规定的“最高不超过20万元”罚款非但未能给填湖者威慑,反而起到助推填湖行为的反作用。因为在向有关部门缴纳罚款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