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6月20日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安全,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的要求,并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资金管理包括资金预算管理、银行账户管理、银行预留印鉴管理、日常运营资金管理(现金管理及核算、银行存款管理及核算、资金收支管理)、资金监督和资金报告,不包括资金筹集管理。

第二章资金预算管理

第三条资金预算包括资金来源(收入)预算和资金使用(支出)预算。资金来源包括经营活动收到现金、资本金投入和借入资金等;资金使用包括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借出资金等。

第四条为了合理安排资金,资金收支纳入公司全面预算管理范围。公司在编制年度经营预算的同时,在年度经营预算的基础上,编制并上报年度资金收支预算。

第五条年度资金预算编制的责任人为财务人员,参与人为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人员;年度资金收支预算经公司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严格按照经董事会批准的资金收支预算使用、支付资金。未在预算中列明的资金支出需按照相关审批权限经有权人审批同意后方能实施。

第七条年末,公司应就资金计划和预算与实际收支进行分析比较,对于预算与实际执行差异较大的,应分析原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第三章银行账户管理

第八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立、使用和管理银行账户。

第九条公司资金财务部为银行账户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和使用。

第十条银行基本账户只能开一个。一般账户的开立应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公司融资需要为目的。原则上不得在没有相关业务关系的银行开立一般银行账户。开立银行账户原则只限于商业银行,对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只有在有资金业务时才开立结算账户。严禁违反规定多头开户,原则上一家银行只能开一个银行账户,因贷款等特殊原因除外。

第十一条公司银行账户只供公司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之用,严禁出租、出借和转让账户。

第十二条银行账户的开立应采取谨慎原则,需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方能进行,不得随意开立公司银行账户。

第十三条银行账户的变更程序与银行账户的开立程序一致。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应定期对银行账户进行清理,对于清理出的长期未使用的闲置银行账户应及时注销。公司闲置银行账户指超过6个月未发生资金收支的账户。

第十五条银行账户核算内容:

1.基本账户主要用于核算公司的日常支出。

2.一般账户(收入账户)主要用于核算相关项目的收入。

3.专用账户只能用于规定的用途,不得存放或支付其他资金。

4.临时账户只能用于核算临时机构的支出。

第十六条除一般账户、临时账户、专用账户往银行基本账户转款外,一般账户间原则不能相互转款,如果确因业务需要而必须转款的,应履行审批程序。

第十七条银行账户间转款程序:

由需求人提出申请,并填写《银行转款申请表》,需求人所在部门经理提出意见,转交财务初审后,由风控部审核,再转交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财务根据批准的《银行转款申请表》办理转款事宜。

第十八条网上银行管理

1.网上银行功能的开通仅针对日常结算量较大的银行账户。

2.网上银行的开通需要按照银行账户开立的程序填制申请表,并经公司相关部门和领导审批,其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

3.办理网上银行业务需要设置操作员1名,复核及授权人员至少1名。

4.通过网上银行转账后,出纳人员应及时从银行取回回单,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5.U盾使用人员必须妥善保管U盾,不得随意存放。

6.网上银行的操作员、授权员应保证账户执行口令、密码和U盾的安全。

第四章银行预留印鉴管理

第十九条银行账户的预留印鉴应作为文书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

要及时更改印鉴片。

第二十条印鉴章的使用、保管应由专门人员分开保管。印签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和私章。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人员保管,法定代表人印章由行政部指定专人保管。印章的使用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一条印鉴章不得带出公司使用。确因业务的需要,要将全套印鉴章携带外出的,经有权人批准后,由印章保管者陪同前往。

第二十二条印鉴章应放入保险柜妥善保管,携章外出办理业务的,每日业务结束后,必须将章带回公司存入保险柜。携章外出和交回公司都必须登记在册,并标明携章办理事项。严禁携章外出办理与业务无关的事项。

第二十三条预留银行印鉴章因临时事件或人员替换需要进行交接的,应办理交接手续。

第五章现金管理及核算

第二十四条现金的使用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各种奖金。

4.劳保、福利等个人支出。

5.出差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1000元以上原则上应用支票结算)。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二十五条现金的核算

1.设置“现金”总账,由会计人员进行序时核算和总分类核算,通过

核算监督控制出纳的库存现金,做到现金管理的账实相符。

2.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会计凭证进行序时核算,根据会计凭证逐日逐笔按顺序登账。

3.月份终了,“现金日记账”余额必须与总账“现金”科目余额核对相符。

第二十六条现金的管理

1.必须严格按照现金的开支范围支付现金。

2.现金的收付必须取得合法真实的原始凭证,经办人员签证后才能办理。

3.必须要有会计人员出具的收付凭证,出纳人员方可办理收、付业务。

4.出纳人员在收、付现金后,必须在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章。

5.收入现金应按照会计填开的收据或发票进行清收,必须及时送存银行,并定期与会计人员核对。

6.出纳人员对经营的现金必须按顺序逐笔登记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

7.每日业务终了后,库存现金应由出纳人员进行盘点,并与现金日记账核对相符。出纳人员对现金盘点核实情况应作好记录。

8.严禁以各种形式的白条或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凭单充抵现金。

9.出纳人员在付款时,应审核原始单据金额和手续是否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应将相关凭据退还经办人,并不得办理支付;对于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一律退作银行转账结算,不准坐支。

10.严禁将单位现金、现金收入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不许私设小金

库。

11.出纳人员发现账款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向财务负责人反映,并按规定进行财务管理。

第二十七条备用金管理

1.备用金是为了便于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仅限于出差借支和临时性借支款项,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原则上不办理个人现金借支。

2.备用金采用“定额管理、先借后用,及时报销”的方法。

3.有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必须每年与财务部门结账一次,结账后重新申领,不允许只领不结、长年挂账。否则将采取停止其使用备用金以及从工资中扣回备用金等处罚措施。

第二十八条本公司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原则上不得超过20,000元。超过限额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

第二十九条使用现金不得有下列情况出现:

1.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的待遇。

2.拒收支票、汇票等银行结算票据。

3.用现金购置专控商品。

4.用白条充抵现金。

5.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

6.保留账外资金。

7.坐支现金。

第六章银行存款管理及核算

第三十条企业各项经济往来,除了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可以使用现金外,都必须办理转账结算。财务部门应随时掌握银行存款状况,

保证账户内有足够的资金周转。

第三十一条银行存款的核算

1.设置“银行存款”总账科目由会计进行序时和分类核算。

2.按在银行所开账户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根据会计凭证,分账户进行序时登账。

第三十二条银行结算的种类

按照国家规定,现行银行结算的种类有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信用证等结算方式。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一律按银行结算办法办理。

第三十三条银行存款的管理

1.出纳人员签发支票,必须审核原始凭证的经济内容与付款凭证的有关科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手续是否完备,金额是否相符,审核准确无误后方可填开支票,并及时登记入账。

2.出纳人员办理完毕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后,必须在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章。

3.经办人员应妥善保管各种银行结算凭证,不得遗失,因遗失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经办人员负责。

4.出纳人员应随时了解银行存款的情况,并按顺序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5.“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如有差额,应查明原因,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未达账两个月尚未解决,财务部应查清责任,采取处罚措施。

6.月份终了,各“银行存款日记账”的合计余额必须与总账“银行存款”科目的余额核对相符。

7.取得“银行对账单”时,至少每个季度末由非出纳人员到银行收取。

8.“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由会计编制。

第三十四条银行支票、结算凭证管理

1.各类支票等银行结算凭证,由出纳人员专人保管。

2.使用银行结算凭证必须严格实行登记管理。领取人必须在出纳的银行结算凭证登记簿上签名。业务往来单位亲自办理结算时,不能由外单位的人直接到财务上领取银行结算凭证,必须由本单位的经办人来办理。

3.原则上不得使用空白银行结算凭证,如因业务需要,必须经分管财务领导批准,经办人必须严格跟踪。使用空白银行结算凭证时,要填写日期、用途、最高限额等内容,并且必须从领取银行结算凭证之日起三天之内办理报账手续。

4.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起保存。

5.出纳人员应对银行支票、结算凭证建立台账管理。各项票据的购买、使用、作废等应详细记录于台账。

6.出纳人员应定期对银行票据进行盘点并与台账进行核对,对差异应查找原因。

第七章资金收支管理

第三十五条资金收取的管理

1.除公司员工个人还回借支备用金或其他款项外,公司其他收款原则上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

2.严禁业务人员从客户单位直接收取现金转交公司。若因客户的特殊原因必须交付现金的,应由客户单位人员到我公司直接办理付款等手续,或者由公司出纳前往办理收款手续。一次性收款金额较大的,应由公

司安排至少一名陪同出纳人员前往收款。

第三十六条资金支付的管理

1.公司应按照资金计划安排使用资金。

2.公司日常费用报销需要支付资金的按照《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3.公司对外付款,均需要履行审批手续。办理对外付款的程序如下:经办人填写《付款申请表》,经办人所在部门经理审核签字,交财务审核无误后,按授权审批权限,再分别交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审批,财务根据签字审批手续完善的《付款申请表》办理资金支付。经公司办公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资金支付项目及项目金额,凭公司办公会、董事会决议及财务审核合格后的付款凭证经总经理审批即办理资金支付。

4.涉及公司银行间资金支付、备付金支付及业务手续费支付相关的资金支付,由公司董事长授权财务分管领导审批执行。

5.资金支付的审批权限见附件。

第八章资金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部门内部自我监督约束。财务负责人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人员对资金的收支管理、银行账户管理、货币资金管理等情况进行自查,对自查出的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及时进行纠正。主要自查内容如下:1.检查是否按规定编制了资金预算,各项资金的支付是否在预算范围内开支,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2.检查银行账户的开立和注销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违规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的情况。

3.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核实,现金清查中发现现

金短缺,出纳人员应付赔偿责任;现金盈余,亦应查清原因,严明纪律。

4.检查银行存款是否定期与银行进行核对,银行未达账是否及时进行清理,银行票据管理台账是否完善。

第三十八条合规审计部门对公司资金预算与使用、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资金的支付、票据的管理等进行全面监督。

第三十九条对合规审计部门检查发现的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财务部门应及时纠正,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应追究责任人的相应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资金报告制度

第四十条为了规范管理,为管理层提供可靠的资金信息,财务和资金专员要对资金状况进行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

第四十一条资金分析报告分为月度资金分析报告和年度资金分析报告。资金分析报告责任人为财务人员,参与人为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资金分析报告可以单独出具,也可以在财务分析报告中单独说明。

第四十二条日常管理中临时报告公司资金状况(如资金日报表、周报表)由出纳进行。

第四十三条资金报告报送的范围:董事长、总经理、财务分管领导。

第四十四条资金报告报送的方式:采取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报送。

第四十五条资金报告报送的时间:月度资金分析报告报送时间为每月报送财务报表的时间;年度资金分析报告报告报送时间为每年报送财务决算报告的时间。

第四十六条资金报告的主要内容:

应详细说明本期资金的收入、使用情况;将本期的资金收支与预算、

计划进行对比,对差异分析原因;本期末资金余额、各银行账户的资金余额;本期银行账户的开立与注销情况;预计下期的资金收支情况;根据以上情况提出对公司经营的建议意见,以及领导认为需要反映的其他事项。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实施。

附件

资金支付审批权限表

△初核○复核◎核决

序号款项类别

/

单笔金额(万元)或其他条件

1 费用报销按费用报销审批权限执行

2 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采购

≤2 △△○○◎

>2 △△○○○◎

超预算金额>30

△△○○○◎超预算同类资产金额>30%

未预计资产购置金额>30

1<超预算金额≤30

△△○○○◎

10%<超预算同类资产金额

≤30%

1<未预计资产购置金额≤30

超预算金额≤1

△△○○○◎

超预算同类资产金额≤10%

未预计资产购置金额≤1

3 对外投资——△△△○○○◎

4 内部银行账

户间转账

因日常费用支付需要转账△△◎

因理财需要改变资金存放方式△△△○◎因融资原因需要存放存款转账△△△○○◎

5 其他

≤2 △△○○◎

>2 △△○○○◎

注:1、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和公司办公会决议批准的费用开支和资金支付,须附上相关决议文件。2、按国家法律法规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和项目,对外付款时还需要提交相关审批文件。

银监会年号令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10年第1号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72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 二○一○年二月十二日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贷款人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户信息,建立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建立各岗位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以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 第七条贷款人应将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并按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建立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八条贷款人应根据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规律和借款人的有效信贷需求等,合理确定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不得制订不合理的贷款规模指标,不得恶性竞争和突击放贷。 第九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用,贷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 第十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对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受理与调查 第十一条流动资金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依法设立; (二)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四)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贷款人应对流动资金贷款申请材料的方式和具体内容提出要求,并要求借款人恪守诚实守信原则,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第十三条贷款人应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形式履行尽职调查,形成书面报告,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借款人的组织架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管理团队的资信等情况;

经费开支管理规定

经费开支管理规定 经费开支管理办法经费开支管理办法为加强经费管理,使开支符合科学、合理、规范、节约的原则,待制定本经费管理办法。一、公司经费实行分块核定、管理和使用。主要包括: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等。二、公司经费审批权属公司总经理一支笔审批、核报。公司行政办公室和财务部负责办理具体业务。(一)办公费用管理、办公用品(纸张笔、墨水、复印、打印等)费用按部门定编元/人·月核定;、软皮记录本每人每月领取一本,钢笔自备;、办公用品由行政办公室主任统一管理登记造册,各部门根据办公计划和工作需要登记领取,费用实行度累计考核,每月汇总结算并予以公布,超出标准部分由各部门自行承担;、行政办管理人员原则上只配电脑,不配置打印机,打印工作由行政办公室统筹安排在商务中心进行打印、复印;、打字耗材在行政办公室主任处登记领取;、复印、打印费用由商务中心打字员进行统一登记,部门承办人员签字,每月汇总一次并予以公布;、文件材料复印、打印必须经行政办兼职人员登签发表格,由行政办主任批准;、行政办原则上不承担各部门的打字、复印业务,各部门如需打字、复印必须到商务中心进行。(二)业务招待费管理、公司因工作需要进行业务招待,实行公司总经理一支笔审批制度,由行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凭就餐申请单就晚,宴请定点为百花村快餐公司一楼快餐部和二楼美食广场;、招待标准:一般接待按元/人(含酒水)核定,重要接待按元/人(含酒水)核定;超支部分由宴请人员

自理,特殊情况接待申报部经理批准后另行核定;、公司所有宴请必须提前填报审批单,报公司部经理批准后交由行政办公室负责安排。就餐完毕后由宴请领导在结帐单上写明宴请人数并签名,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结帐,无就餐申请单的公司一律不予以结帐;、严格控制陪客人数,座陪人数最多不能超过宴请人数,无关人员禁止陪餐,严禁私人宴请,一经查出,加倍处罚;、公司工作人员因公加班(节假日或晚上),经部门主管领导申请、行政办主任批准发放就餐单,按每餐元/人标准可在公司快餐一、二楼就餐;、公司行政办会同财务部每月将公司招待费明细情况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上通报一次,务求严肃认真。(三)会议费管理、召开公司会议所需经费,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行政办公市办并负责费用把关;、召开各类业务性会议,由主办部门写出书面报告,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行政办负责安排实施。 三、严肃财务制度,加强经费管理公司行政办公室和财务部要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司各项经费管理规定,加强审查把关基础工作,对全各项费用要做出严格周密的预算,每月公布一次各项经费使用情况,各项费用支出,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不得擅自核销,对违反财务制度而造成公司损失的将追究个人责任。四、本办法从XX月日起执行。五、本办法解释权为公司行政办公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浅析我国的保险资金运作模式

浅析我国的保险资金运作模式 黄小梅1 (安徽财经大学,安徽蚌埠 233030) 摘要:国民经济的快速稳健发展,在客观上促进了我国的保险产业的更快更大的发展,一方面表现在保险企业资金的快速增长上,另一方面,还体现在保险资金的投资效益上。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我国保险资金的投资效益还比较低。站在保险资金运作模式的角度上,考虑了当前我国保险行业的实际,加上我国2012年出台的保险投资“13项新政”提出,除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外,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亦可列入保险资金的委托范围。我认为我国的保险公司应采用委托专业的投资机构运作模式。 关键字:保险资金;运作模;委托投资模式 1[作者简介] 黄小梅(1993-),女,贵州铜仁人,本科在校生,研究方向:保险投资。

Analysis of the mode of Operation of insurance funds Huang Xiaomei Anhu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Abstract:With the rapid and steady development of the national economy, On the objective to promote a faster and greater development of China's Insurance Industry, On the one hand the performance of the insurance business in the fast-growing capital, on the other hand, is also reflected in the investment benefits of insurance funds. Yet, it is undeniable that the investment benefits of insurance funds is still relatively low. Standing on the mode of operation of insurance funds perspective, considering the current reality of China's insurance industry, coupled with our 2012 introduction of insurance investment. "13 New Deal" proposed in addition to the insurance asset management companies, qualified securities companies, asset management companies and fund management companies may also be included in the authorized scope of insurance funds. I hold a firm view that our insurance company should be entrusted to professional investment institutions mode of operation. Keywords: insurance funds,,Mode of operation,,entrusted investment patterns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项目资金是指在投资项目总资本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投资者可按其出资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其出资,但 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对投资项目来说是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 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下文是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欢迎阅读!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资料,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一样专项资金的要 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状况,务必请示。 三、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资料和 文件要求为准。 四、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五、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六、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局《资金管理办法》及《预算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集中管理、统一使用、以收定支、加快周转、开源节流、提高效益。 第三条项目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即项目工程款回收后全额转入公司(本办法均指公司或分公司)帐户,项目各项 支出由公司按计划统一支付,零星支出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对远 离公司所在地单独开设银行帐户的项目,则由公司根据审定的资金 需用计划划拨给项目,由项目按计划支付。 第二章项目资金管理职责 第四条各级财务部门是本单位项目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项目资金回收及使用的日常工作,向本单位负责人负责,并接 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是项目资金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负责项目工程款回收与项目资金收支计划的编制。 (一)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款回收第一责任人,领导和管理项目资金工作,对项目资金回收、合理使用负责。 (二)项目内业技术员(或预算员、统计员)负责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对业主报量及工程进度款的申报,并催促业主在规定时间内审定,为项目回收工程款提供可靠依据。 (三)项目预算员负责编制和办理工程预结算、索赔、变更及签证等工作,协助项目内业技术员办理每月工程进度款和向业主报量的 核对工作。 (四)项目成本员负责按月编制资金收支计划,并办理收取工程款相关手续。 第六条公司预算部门应及时解决涉及工程合同条款的争议问题,协助项目办理工程预结算、索赔、变更签证、工程进度款申报工作。

项目办法资金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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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施 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四条:财务管理的实施策略是: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以资金管理为中心、以预算管理为手段,以成本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为重点,确保公司资产安全、真实、完整,最终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 第五条:所有项目必须纳入中太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录入、并按时报送报表。 第六条:所有工程项目均实行内部承包管理、项目负责人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第二部分财务审批制度 第一章财务业务审批规定 第一条:公司按照货币资金收支的金额、发生的频繁程度和重要性由不同层次的人员或机构来进行管理和控制。 第二条:公司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按授权权限进行审批。 第三条:财务业务审批权限,由公司总经理负责。 案。 第三条: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在使用资金时应收取、合法有效票据,对于不能收取、合法有效票据所发生的税费全部由项目部自行承担。 第二章公司资金管理 第四条:资金预算管理 1. 项目负责人与发包方沟通工程款支付事宜,四川太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开具税票,扣缴税收及办理外管证等事务。

2. 发包人拨付的工程款统一存入(汇入)集团公司为四川太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设立的账户,使用时应提供工程款使用计划表、合同、工资报表、应付账款报表等,报总经理批准后支付。工程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 每月22日向四川太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报当月财务报表 4. 按月支付员工工资,不得拖欠。 第三章罚则 第六条:以下行为属严重的资金管理违规行为,公司要予以重点查处追究责任和罚款: 1 2 3 4 5 6 7 种付款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二章外部采购应付款的管理 第三条:项目部应当建立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采购与付款人员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监督的管理体制。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人员进行阶段检查。 第四条:项目部组建时应将项目负责人、材料采购、仓库管理员、材料会计等人员名单报公司财务备案,并且留签字样本。

资金计划实施细则

资金计划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为了建立公司预算管理体制,加强公司资金管理,保证资金使用的高效率,为实现公司经营目标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公司及各部门 三、资金计划的范围 1、公司实施成本费用全面资金计划管理。项目开发的直接成本和间接开发费用,为组织与管理项目开发而发生的管理费用,为筹集项目开发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财务费用、为销售开发产品而发生的的销售费用,均需纳入资金计划的范畴。 2、以公司为资金计划的编制单位。 3、以公司及项目预算为编制基础。 (二)资金计划编制主体 公司财务部作为资金计划编制的牵头部门,以项目预算为编制基础,在成本控制部、营销策划部、工程部、行政部、法士达物业等部门分头编制各部门涉及的成本和费用基础上,公司财务部汇总编制月资金计划。营销策划部应报当月销售收入计划及资金回款计划。 (三)资金计划运行程序 1、公司各部每月25日向公司财务部报当月资金计划及年度计划,财务部每月28日汇总后报公司相关领导,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由财务部执行。 2、公司财务部所有付款、报销必须根据资金计划的内容、金额支付。 3、每月5日公司财务部报上月资金计划实际执行情况,当月计划中未执行和完成的部份,由各部门说明原因,如需重报的在下月资金计划中重新申报。 4、年度计划应根据每月的执行情况及经营情况进行调整。 5、各部门如需调整当月资金计划,经上级领导签字后,向公司财务部申请更新资金计

划表中计划变更部份,并阐明理由,经董事长批准后更新当月资金计划。如无公司董事长批准或授权,公司财务部财务人员无权支付超过资金计划外的任何款项。 6、次月6个工作日内,财务部完成资金计划执行情况报表及说明的编制,并发至董事长及相关领导的邮箱,同时打印二份,经财务部负责人确认无误并签字后,由财务部存查。

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附件 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为规范学院财经行为,强化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院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主席令12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 21号)、《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等制度,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支出预算管理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学院所有经费支出均纳入学院预算,并围绕年度绩效目标开支,不得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各部门申报资产或服务采购、工程建设、零星工程维修时,首先需确认有无经费预算。 第二条经省水利厅和财政厅批复后的学院支出预算作为政府预算的组成部分即具有法律效力,对院内的各责任部门具有同等约束力,学院及各部门应维护其严肃性和权威性。学院及各部门负有严格执行学院预算的责任,非经规定程序不得变更,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擅自增加支出。 第三条学院预算一经批复,一般不予调整;因上级政策、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其他不可预见原因对经费支出影响较大确需调整 精选范本

的,按下列审批程序办理:由经费支出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院财务处提出预算调整建议;50万元及以下的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审核,超过50万元,报党委会研究审核;报省水利厅和财政厅审批。 第二章支出审批管理 第四条支出审批的管理原则。 (一)坚持“统一管理,分级审批,预算控制,统一支付” 的原则。根据经费预算支出的金额和性质,戈扮审批权限,建立由部门负责人、部门分管院领导、主管财务院领导、院长办公会、学院党委会层层审批的经费审批制度。 (二)坚持“一事一批”的原则。一件事项所需经费不得分割申报、审批处理。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部门负责人对审批经费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负直接责任,学院领导对直接主管工作的经费审批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应管的工作或参与决定的工作,负次要领导责任。 第五条预算经费支出审批权限。学院预算经费是指学院年初预算经费及年度内追加预算经费。预算经费单项开支或一次性开支在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签字;1000元(含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和院长共同审批;5万元(含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院长签字批准;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经党委会研究批准,院长和党委书记会签批准。 (一)四系一部经费支出审批 -2 -

中国保险资金运用现状与问题完整版综述

中国保险资金运用现状与问题

目录 一、保险资金的来源 (3) 二、保险资金运用发展的历程追踪 (3) 三、保险资金规模及运用的国际比较 (5) (一)国内外保险资金运用规模分析 (5) (二)国际保险业资金管理模式 (7) (三)保险资金的运用结构 (8) (四)国际经验对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启示 (8) 四、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现状 (10) 五、我国保险资金运用面临的主要问题 (13) 六、完善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建议 (20) (一)保险公司方面 (20) (二)监管者方面 (23)

一、保险资金的来源 保险资金是指保险公司可以用来投资运作的资金,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是权益资产,即资本金、公积金、公益金和未分配利润等保险公司的自有资金; 二是保险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长期责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已发生未报告赔款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总准备金等。这些准备金是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重要来源; 三是其他资金,比如,承保盈余。另外,保费收入与赔款之间的时间差所形成的资金,在决算形成利税和盈余上交或分配前,也是保险公司金来源之一。 二、保险资金运用发展的历程追踪 从 1949 年新中国第一家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开始,保险资金运用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无序到规范的演进历程。1949-1958 年这段时期,保险资金属国家财政资金,全部存入银行,息上缴国库。1979-1984 年这段时期,国内保险业刚刚恢复,保险资金依然按规定全部存入银行。因此,1984 年以前我国并不存在保险资金运用的问题。 (一)试点起步阶段(1984~1988 年)。1984 年11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我国保险事业的报告》,允许保险公司开展资金运用,

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和国家财政财务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资金,是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规定,用于资助科学技术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支持人才和团队建设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财政部根据国家科技发展规划,结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金需求和国家财力可能,将项目资金列入中央财政预算,并负责宏观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依法负责项目的立项和审批,并对项目资金进行具体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依托单位是项目资金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项目资金管理体制和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约束机制,合理确定科研、财务、人事、资产、审计、监察等部门的责任和权限,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依托单位应当落实项目承诺的自筹资金及其他配套条件,对项目组织实施提供条件保障。 第六条项目负责人是项目资金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 项目负责人应当依法据实编制项目预算和决算,并按照项目批复预算、计划书和相关管理制度使用资金,接受上级和本级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一般实行定额补助资助方式。对于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研究目标明确,资金需求量较大,资金应当按项目实际需要予以保障的项目,实行成本补偿资助方式。 第二章项目资金开支范围 第八条项目资金支出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活动相关的、由项目资金支付的各项费用支出。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第九条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具体包括: (一)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二)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依托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

资金计划管理制度

资金计划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 目录 一、目的 二、范围 三、资金计划的编制原则 四、职责与要求 五、资金计划的执行 六、资金计划的考核 七、附则 一、目的 为规范资金计划的编制、审核、上报,确保资金有序调配和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所指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及各类票据。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资金计划的编制、上报,公司整体资金计划的审核与上报及监督执行业务。本制度所指资金计划包括年度资金计划、季度资金计划、月度资金计划及资金计划预测。 三、资金计划的编制原则 资金计划的编制,应遵循下列原则

1、资金计划包括资金收入计划和资金支出计划,资金收入计划与资金支出计划应分开填列,并分项列示。 2、各部门应对部门工作进行充分合理的预测,并以此编制资金计划,已确保资金计划的准确性。 3、资金支出计划根据年度预算分月进行控制,原则上不允许当月资金支出计划超出当月预算额度。资金支出计划以保证生产及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的最低标准为原则。 4、资金计划必须遵守: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目标控制,分级实施;权责明确,严格管理的原则。 5、资金计划经资金会审核并上报上级部门后,不允许进行调整。资金支出计划也不得在各项目间随意调整。 四、职责与要求 公司内部各部门是资金计划的执行部门,其中财务部还是资金计划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资金的统一调度和使用。各部门职责如下: 1、执行部门职责: (1)需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资金计划。年度资金计划、季度资金计划及资金计划预测根据具体要求时间上报。物控办在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下午下班前上报当月资金计划,其他部门在每月28日前上报下月资金计划。 (2)各部门资金计划应建立在对部门工作合理预测的基础上,以确保资金计划的完整、准确。 (3)各部门应积极组织、合理安排,确保资金收入及支出计划的

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及***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预决算审查操作规程>的通知》(长财监〔2016〕4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是指由政府职能部门批准立项、以财政性资金投入为主、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为项目主管部门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第三条财政性建设资金包括: (一)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二)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资金; (三)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四)政府担保的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和援助资金; (五)以财政资金为还款来源的政府性债券资金、国家政策性贷款资金以及政府担保财政筹集管理的资金; (六)其他财政性资金。

第四条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工程应严格执行预决算审查制度,预决算审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前期工程、工程预算、工程价款结算、重大设计变更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等。 第五条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要依法实行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建设项目的采购范围包括:设计、监理、勘测等服务的采购及工程采购,材料、设备等的采购。 第六条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应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项目严格申报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单位对绩效目标的落实情况负责。 第二章预算评审 第七条财政性建设项目立项前,必须落实建设资金。项目建设单位在上报投资计划的同时,应向财政部门报送建设资金筹措计划,财政部门据以编制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年度预算。 第八条项目单位在完成相关前期工作并达到预算评审条件后,应及时报财政部门进行预算评审,并对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第九条财政部门对项目单位送审的预算评审资料,应按相关法规和行业评审规范认真组织评审,并及时出具评审报告。 第十条预算评审结果不得超批准的项目概算,超概算报告为无效报告。 第三章政府采购制

费用支出及报销管理制度

公司费用支出及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费用支出及报销管理,明确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规范和报销审批程序,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费用报销管理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费用主要是指以现金、支票、汇款方式支付的公司日常管理费用、资产购置费用、基本建设支出等。 第二章报销审批程序及费用报销规定 第一条审批程序 (一)、日常费用报销审批程序为: 1.各部门人员根据费用支出及报销内容填写相应的单证; 2.各部门负责人核实并签字; 3.财务部门审核单据; 4.总经理审批; 5.董事长签字。 (二)、借款及领用支票审批程序为: 1.各部门人员根据费用支出内容填写借款单或支票领用单; 2.各部门负责人核实并签字; 3.财务部门审核单据; 4.总经理审批; 5.董事长签字。

(三)、费用报销时间及相关规定: 1.出差人员回公司以后,在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前次借款未报销者,不得再次借款,超过一个月未办理报销事宜者,借款从工资中扣除。 2.为规范报销流程,各项费用报销单据原则上统一于每周一提交给财务部门审核。 3.各项费用支出原则上不得跨月报销。 第二条费用报销单据 按照不同用途,使用集团公司规定的费用报销及付款单据共4种类型,各部门人员根据不同项目及内容填写相应的费用报销单据。 1.借款凭证 主要用于各部门人员出差借款、临时借款时使用。差旅费借款需注明出差地点及时间,其他借款需注明用途; 2.差旅费报销凭证 主要用于各部门人员报销差旅费时使用。报销时按照单据格式及内容准确填写。 3.付款申请凭证 主要用于各部门人员申请支付各种日常费用时使用。使用时必须写明申请人部门、姓名、申请日期、收款单位名称,账号及开户行名称、金额以及申请付款的原因等内容; 4.费用报销凭证 主要用于各部门人员以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各种日常费用后报销时使用。使用时必须写明报销人所在部门、姓名、报销日期、费用项目、金额、附件张数及其他需另外注明的业务相关的项目名称等内容。

办公经费管理办法【最新版】

办公经费管理办法 一、办公室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保障工作需要,量人为出,增收节支。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审批、集中管理、加强监督"的财务管理体制。行政处作为办公室的财务机构,在办公室领导下统一管理全室财务工作。 二、办公室全体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和省市有关财zd 规、制度,自觉遵守财经纪律,维护国家集体利益,抵制违纪行为,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 三、办公室财务支出预算,由行政处根据市财政局下达的年度预算和各处室编制的预算,提出年度支出预算建议方案,报室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经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由行政处执行。如支出预算在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的,须经办公室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报办公室主任批准执行。 四、行政处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处内设立内部审计制度,由分管财务的处长负责内审。每月向办公室主任、分管副主任报送实际支出报表,每季度向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纪检组长报告经费开支情况,年终向办公室党组报告财务决算情况。

五、经费报销审批办法 凡办公室范围内发生的各项经费,无论是行政经费、业务经费、专项经费、基建经费、其他收入、支出经费都属于本办法管理的范围。 1、职工工资及政策性奖金。工资:每月由行政处按有关规定编制"职工工资"上报盘,报财政审核、银行发放。政策性奖金:由行政处根据"奖励政策"和当月职工人数编造发放奖金名册,报办公室主任审签后发放,对政策性规定应由职工个人上缴的工会会费、养老基金、教育附加费、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个人收入所得税等经办公室领导同意后由行政处代扣代交。 2、医疗费:按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如因长期住院或个人负担医药费太多确实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由职工本人提出"困难补助申请",经办公室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后可酌情补助。 3、差旅费:应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出台的差旅费标准执行。办公室科级和科级以下干部、职工需省外出差,事前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凡出差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报办公室主任审批后报销,500元至3000元以内的报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报销,500元以下的由行政处处长审批报销。

资金计划管理办法

资金计划管理办法 总则 第1条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筹集、使用的计划性,规范公司资金计划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2条本管理规定所称资金,是指库存现金、银行本外币存款及各种有价证券,包括资金的收入、支付、结存。公司应当将所有资金业务纳入本 单位资金计划。 第3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第二则资金计划的编制内容 第4条资金计划是指公司的货币资金收支计划,它是根据公司未来一定时期的销售、生产、开发、基本建设以及投资计划,预计这一时期内货币 资金的收支状况,并进行货币资金综合平衡的计划。 第5条资金计划按内容分为资金收入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各部门均应分别按年度、月度编制。对于年度、月度资金计划中涉及金额较大或重要 项目,应在当年度、月度资金计划中编制项目子计划,包括: 1.管理费用计划。 2.项目工程款支出计划。 3.固定资产购置计划。 4.融资计划。 5.还本付息计划。 6.销售计划。

7.其他。 第6条资金收入计划 1.销售收入:销售部门依据各种销售条件及收款期限,编制可收(兑)现 计划数。 2.劳务收入:提供劳务、技术服务部门依据公司收款条件及合同规定编列 可收(兑)现计划数。 3.其他收入:凡无法直接归属上述收入的都属于其他收入,包括废料收入、 营业外收入等。其中,计划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均应加以说明。 第7条资金支出计划 1.材料支出 公司采购部门按照项目实施计划编列外购材料的资金使用计划。 2.薪金支出 公司工资管理部门依据工资、奖金制度及产销计划、最近实际发生数等 资料,斟酌预计编列资金支付计划。 3.期间费用 销售费用:公司销售部门依据销售、营业计划,参照以往年度、月份销 售费用占销售额、营业额的比例推算编列。 管理费用:公司管理部门参照以往实际数及管理工作计划编列。 财务费用:资金管理部门依据资金融资情况,核算利息支付编列。 4.税款支出 财务部门依据销售计划,参照以往年度、月份税款支出占销售额的比例,预计所需支付资金,编列支付计划。

费用开支管理办法

费用开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协会内部管理,规范协会财务报销行为,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协会各部门各项费用开支。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财务部门必须严格审核控制,财务部以及秘书处办公室必须加强检查办法的实际执行与落实情况。 第三条:本办法根据协会的实际情况,将报销分为差旅费、办公费、招待费、交通费、通讯费、教育经费及培训费、会议费、活动费等,以下分别说明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第二章费用开支管理原则 第四条费用管理遵循“制定预算、合规管理、流程审批、标准控制”的管理原则。 第五条费用开支遵循“合理、节约、真实”的原则,各报销部门及费用发生经办人须对费用报销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章费用预算管理 第六条各项重大费用实行“先预算后开支,以预算管理为基础”的管理原则。合理安排费用开支,控制费用开支节奏,以达成年度费用预算控制目标。 某项费用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增加或调整预算时,由

负责人提出“追加费用预算申请”,申请必须包括费用项目、全年预算指标、已使用指标、实际开支情况、追加申请原因和用途等内容。追加预算申请经批准后,财务部按新的预算指标进行控制。 第七条大额费用开支,例如大型会议、大型广告宣传方案和大型客户活动方案等大型支出项目应根据年度预算编制的要求在年初预算方案中做详细说明。年初预算中未加以说明的,实际发生前需单独编制项目预算使用报告,经副秘书长或以上级别理事以及财务部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差旅费报销 第八条因公非本市出差的职员必须填写“出差费用报销单”,注明出差随同人员、时间、地点、事由、天数、差旅费用,经副秘书长或以上级别理事审批签字。出差填写“出差费用报销单”,注明出差随同人员、时间、地点、事由、天数、差旅费用,同时后附会议纪要或者活动议程或者邀请函等文件作为出差凭证,经审批合适报销。 第九条出差人员借款需经秘书处办公室批准后填写“出差报销单”,副秘书长或以上级别理事审批,财务负责人核准后方可借款,原则上前次出差未结清款项,本次出差不予借款。 第十条凭证与出差报销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增加天数、人数、改乘交通工具需填写情况说明单,经副秘书长或以上级别理事以及秘书处办公室审批同意后可报销。

公司成本费用管理办法

公司成本费用管理办法 公司成本费用管理办法? ? 成本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心成本费用控制,强化全员成本意识,严控不合理开支,增强财务约束能力,使中心财务管理工作更趋程序化、规范化、精细化和预算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心成本费用管理工作应遵循“成本效益、统一管理、监督制约、依法合规”的整体原则。 1、成本效益原则。各成本中心都应树立成本观念和成本意识,在设备采购、基本建设、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涉及资金投入方面,必须充分考虑“投入产出”平衡,避免盲目投入,重复建设、不计成本、不重效益的随意行为。 2、统一管理原则。按照财务统一管理的思路,中心及关联单位的财务管理和计划投资工作,由中心计划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与协调。各部、室成本费用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 3、监督制约原则。根据中央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通过预算分解、定额包干、适度奖惩、财务监控的手段,达到监督制约的效果。各部门班子成员应对部门成本费用进行监督管理。 4、依法合规的原则。中心各项财务管理活动和行为必须依据和遵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做到依法理财,照章办事。 第三条:中心成本费用项目按性质分为变动费用和刚性费用(相对)两类。对变动费用实施定额包干管理,对刚性费用实施监控约束管理。 第四条:实施监控约束管理的成本费用有工资总额,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障费,劳动保护费、住房公积金、防寒取暖费、防暑降温费,保险费、绿化保洁费、水电消耗、各类税金及附加等项目。 第五条:实施定额包干管理的成本费用有差旅费、办公费、业务费、修理费、燃料动力、器材配件、运输费、电话费、业务招待费等项目。 第六条:刚性费用实施监控约束管理,由计划财务部门根据全年预算批复,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具体指标,报中心批准后实施。变动费用实施定额包干管理,由计划财务部门根据全年预算批复及历年数据采取“零基预算”与“定基

XX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局《资金管理办法》及《预算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集中管理、统一使用、以收定支、加快周转、开源节流、提高效益。 第三条项目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即项目工程款回收后全额转入公司(本办法均指公司或分公司)帐户,项目各项支出由公司按计划统一支付,零星支出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对远离公司所在地单独开设银行帐户的项目,则由公司根据审定的资金需用计划划拨给项目,由项目按计划支付。 第二章项目资金管理职责 第四条各级财务部门是本单位项目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项目资金回收及使用的日常工作,向本单位负责人负责,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是项目资金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负责项目工程款回收与项目资金收支计划的编制。 (一)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款回收第一责任人,领导和管理项目资金工作,对项目资金回收、合理使用负责。 (二)项目内业技术员(或预算员、统计员)负责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对业主报量及工程进度款的申报,并催促业主在规定时间内审定,为项目回收工程款提供可靠依据。 (三)项目预算员负责编制和办理工程预结算、索赔、变更及签证等工作,协助项目内业技术员办理每月工程进度款和向业主报量的核对工作。 (四)项目成本员负责按月编制资金收支计划,并办理收取工程

款相关手续。 第六条公司预算部门应及时解决涉及工程合同条款的争议问题,协助项目办理工程预结算、索赔、变更签证、工程进度款申报工作。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及时收集了解业主资金动态信息,提供业主欠款有关数据,协助项目收取工程款,并平衡审定项目资金收支计划。 第三章银行帐户管理 第八条为实现项目资金集中管理,各单位应加快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异地零距离资金管理,减少银行开户个数,避免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九条银行帐户实行集中管理。项目原则上不得开设银行帐户,远离公司所在地300公里以上或因特殊原因确需单独开户的项目,应报公司批准,并定期向公司报告帐户使用情况。 第十条对开设银行帐户的项目,其帐户由公司统一管理,并委托项目进行日常管理工作,严禁将银行帐户出租、出借。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项目银行帐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十一条银行帐户预留印鉴实行分开保管制。单位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门负责人保管,人名章由本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十二条项目单独开设的银行帐户,工程竣工后必须及时予以注销,预留银行印鉴章交公司财务部门统一保管。 第四章工程款回收管理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工程投标及合同评审程序,慎重承接垫资工程。确需垫资的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建三财字[2002]123号《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工程款回收的原则:全面深入了解合同条款,加强与业主的联络,及时取得业主资金信息,采取合法手段,及时回收各种款项。

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琼府[2009]59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范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专项资金是省政府从海南省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安排,主要对高新技术企业、项目、产品提供贷款贴息,省级政策性补助或奖励,支持技术创新平台和孵化器建设等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坚持择优支持、公正透明、注重效益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高新技术产业领域。 第四条专项资金由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负责管理。 省科技厅负责高新技术企业、项目、产品和技术创新平台等的认定与管理,会同省财政厅受理申报材料、审核确定资金扶持项目、总结年度资金使用情况。 省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会同省科技厅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和申报条件 第五条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为:符合《海南省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条件的企业和项目。 第六条专项资金采取奖励、贷款贴息、无偿资助等三种方式使用。 第七条申请专项资金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须是经省科技、财政、税务部门按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认定的企业。高新技术项目、产品须是经省科技厅按照《海南省高新技术项目、产品认定暂行办法》认定的项目和产品。 第八条申请资金的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在海南省内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总部机构坐落在海南省内; (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费用支出审批管理办法

费用支出审批管理办法 费用支出审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合理控制公司运营成本,明确各项费用报销的审批流程及支出标准;严格坚持公私分明,节约为本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三级机构机构及下属机构。三级机构需根据预算审定的费用项目合理安排支出,并遵循本管理办法的要求。 第二章费用报销单据的要求 第三条财务报销单(费用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付款通知书等)填写时,应使用黑色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禁止使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禁止使用任何形式在报销凭证上进行涂改,否则,将视为无效单据; 第四条单位内部员工费用填写《费用报销单》,出差费用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附《差旅费审批单》;如需在一张报销单上填写多种费用的报销,按报销费用的性质不同分别列明。 第五条对公司外部单位和人员结算,原则上采用转账方式(网银.转账支票.电汇等)。办理时应填写《付款通知书》,《付款通知书》后须附发票.经会签的签报.合同原件.验收单或其他根据要求需后附的资料等。因经办人填写的收款人名称(全

称).收款银行及账号有误造成的结款延误由经办人承担相应责任。如付款时对方单位尚未提供发票,则需提供发票承诺书,保证在一定期限内取回发票,否则此项付款按借款方式入账,确保原始单据的完整。 第六条经办人应将发票或原始凭据按照有关规范分类粘贴在粘贴单上,做到整洁.平整.规范,并在粘贴单上注明张数和金额;单据少的要居中粘贴,单据多时要从下到上,从右到左,呈阶梯状,小票据在下,大票据覆盖在上面,均匀布满粘贴单,粘贴的单据不可以超越粘贴单四周。 第七条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票据内容(如发生日期.摘要.数量.单价.金额.收款单位.经办人等)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完整,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物品购置需附购货清单;收据不允许报销入账(除行政事业性收据)。 第八条各项费用产生的所有票据,当事人必须在票据背后用黑色的签字笔或钢笔署名;市内交通费必须注明起止地点及事由。 第三章报销审核.签批流程 第九条报销人员按要求填好报销单据及附件,提交部门负责人签批。 第条经部门负责人签批完成后,报销人员提交报销单据至财务部预算管理员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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