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资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本规定的目的是规范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强资金的监督和控制,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安全性和效益性。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公共资金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定义

1. 资金:指包括财政预算拨款、非税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方式获得的资金。

2. 使用管理:指对资金的支出、使用和监督的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资金使用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合规性原则

资金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严禁违法违规行为和滥用资金。

第五条公开透明原则

资金使用过程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六条公正公平原则

资金使用必须公正公平,不得偏袒特定单位或个人,不得损害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安全保障原则

资金使用必须保障资金的安全,防止资金遭到损失、浪费或滥用。

第八条效益优先原则

资金使用应当以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为目标,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

第三章资金使用管理的要求

第九条预算编制和执行

1. 各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资金需求和预算支出。

2. 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当按照预算安排,严格控制资金支出,杜绝超支现象。

第十条支出管理和审批

1. 资金支出必须经过合法的审批程序,确保支出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2. 支出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防止财务违规行为的发生。

第十一条资金监督和审计

1. 资金使用过程应当接受内部部门和外部机构的监督和审计。

2. 审计结果应当及时公布,并采取相应措施纠正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违规行为处理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资金使用行为,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法律法规的衔接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但如有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生效日期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